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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噩梦尽头

妈妈爸爸 菀归昭月 1502 2024-11-14 00:05

  噩梦结束在两年后,那时我已经16岁。妈妈上班的厂搬走了,她换地方了。我16了,可以生活在阳光下了。我把微信和QQ的地址都换成了仰光,我把头像换成了用手捧阳光的照片。那一点一点的阳光都是我摆脱生命桎梏的希望。我的耳朵也可以听见了,工厂阿姨放的歌甜甜蜜蜜。大家聊天嘻嘻哈哈,我妈让我辞职,我一点都不留恋。

  原来工厂对面竟有一株三角梅,花红艳艳的很好看。再投上一点阳光,在蓝天的映照下成了我两年以来最鲜艳快乐的色彩。要摆脱了,我要解放了,以后的以后,我的生命只是我的了。

  她让我辞职去我姐姐那里上班,她跟着工厂走。我辞职得很爽快,只是工厂主管拖了很久才让我走。她的挽留让我厌烦,似乎她也成了我奔赴更好生活的绊脚石了。我却忘了这两年以来她对我的照顾了。

  辞职以后我回了妈妈的家,回去没多久就追我出来上班了。毕竟我不上班就没有钱,不是吗?

  去上班我走得干脆,对着老板笑的无邪。我进了火锅店做服务员,这是个每时每刻都需要把笑挂脸上的职业。我也确实做到了,不过不是因为职业需要,而是我在为离开而欢呼。我去上班没多久就是过年,我店里放假了,我也没有回去。自己去观音桥逛了一天,哪怕是迷路了,哪怕是没有几个人,我还是很开心。

  从那以后我的工资终于属于我了。那段时间很忙,也偶尔有人会来要电话号码,也偶尔有客人难以应付。但是当客人叫我小姑娘,当他们对我笑时我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身处人间。

  火锅店旁边有一家水果店,那里面水果很贵;火锅店对面有一家小超市,我们每周都得去买一双布鞋;火锅店坐落在十字路口,每天车水马龙。妈妈偶尔还是会问我要工资,我都会搪塞过去。那段时间我交了这两三年里唯一一个朋友。

  她眼睛很大,三四十岁还是像一个孩子。她有一个儿子,很可爱。当别的男孩追我时她为我出谋划策。大概这就是忘年交吧,和她逛街,和她去超市,和她加班……和她做所有有意义或无意义的事。

  后来她走了,我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她是我第一个真正踏入社会时结交的朋友,成了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闺蜜。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很多。我遇到了一个人并决定嫁给他,还有了一个小宝宝,很可爱的那种哦。

  其实说起来所有事情都很简单,但是简单的是事情,难的是做决定。

  我妈知道我谈恋爱以后要收彩礼,在当地是半套四室两厅房子的价格。当时我很震惊,为什么姐姐不收彩礼轮到我要这么多。我告诉过她我和他在努力买房没那么多钱,可是她还是愿意用收高价彩礼来证明我嫁得没错。

  后话就简单了,我私奔了呗。这辈子长这么大没有一件事是因为我的想法而决定的,好歹为自己考虑一次嘛!以前不能跟从自己的内心做决定而后悔的事足够我后悔一辈子了,我不想再把一辈子的事情交给一个不爱我的人决定了。哪怕我和他最后还是没有走到一起,那我也不会后悔了,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真真正正的为自己活一次。

  至少有他在我不会心痛,不会再在手腕上留下一个一辈子都抹不去的伤痕。我找到了一个能让我委屈的时候不用憋着,生气的时候不用假装快乐的人。以后的每一天都不一样,不同的声音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心情,或开心或悲伤或生气。让曾经一度以为自己聋了,眼睛坏了的我终于活了过来。

  故事很短,事情也很简单,而我也只平庸了十八年。或许我会继续平庸,或许我会被别人所羡慕。

  最爱的作者有一段话:我要嫁给这世间最好的男儿,便任凭我的相公把我带到天涯海角,看悬崖上的红花也好,看海底的白珠也好,山高水长的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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