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现在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兴趣活动小组或社团一样,我们的初中也有各式的兴趣班,因为喜欢,我参加的是写作班。
之所以喜欢写作,一个重要原因是祖父的引导。从跟着祖父母在城里读书开始,每逢六一,祖父必带我去新华书店购书,从连环画到小书册,不多却尽如我意。到初中,祖父还给我订了《少年文艺》的杂志,让我每个月充满期盼。而在祖父的示意下,祖父学校的阅览室也成为我闲暇时的好去处。读得多了,碰到老师布置日记作文,自然不觉思路干涩。写出来的文字一旦再得到表扬,写便成了乐趣。
而在这份喜欢上加了更多期待和快乐的便是我的初中语文老师。语文老师姓汤,也是个未婚男性,兼四班班主任。初中时语文课是我的最爱,特别是每周的写作课。因为那节课上大多数时候我的习作会被当作范文全文或片段朗读。有两次印象最深,一次是写小时候伙伴的情深义重,伙伴阿婉为了救差点被水冲走的我丢掉了凉鞋吃了她母亲的一顿柴(是用竹篾条打的),当时老师是让我自己朗读,我读着那些往事,声音就哽咽了,这一次是我自己读哭了。另一次是写半命题作文《最后的……》,我把一段亲身经历艺术加工成一篇小说,命名《最后的思索》,被汤老师每个同学人手一份的印了出来。而这篇小说的内容却是讽刺一些老师不尊重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隐私的。这篇文章让几个同学读哭了。特别是后面这次汤老师的鼓励让我对语文课和写作的兴趣达到了喜马拉雅的高度。
然而兴趣班的写作辅导却不曾给我留下什么印象,远不如在语文课上老师的表扬来得激人思考。不过却记住了某次兴趣班老师命过的一个作文题,为《假如我是……》,自己当时写了什么忘了,却记住了我们政治老师的女儿写出了一篇《假如我是武则天》,乖乖,不得不说,能人啊能人!
写作班上课虽然没多大兴趣,但因为写作班,却让我得到了一次新的锻炼机会。当时姚城中学的广播站播音员升高三了,因学习紧张无暇他顾,播音员位置空缺,考虑到初中学习压力小些,学校就决定从初中找,因为没有播音兴趣班,想到播音需要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就又决定从写作兴趣班里找。团委的老师作为面试官,找首诗,让三十多个兴趣班成员一个一个读过去,最后挑中的五个人中竟有我。
我们的播音时间是中午,五个人一人每周轮到一天。材料一般是学生会准备好的,偶尔也可以自己带。内容基本是报纸上的新闻啥的。第一次播音,想着自己的声音通过广播将传到校园的每个教室和每个角落,就仿佛站到了舞台中心,明明没有其他什么人除了一个负责音响的高中同学的广播室一下子逼仄起来,我紧紧盯着报纸上的字一字字读出来,只感觉自己粗重的呼吸都差不多盖过了读字的声音……终于读完了,那一刻如释重负,那一刻也懊恼自己的机械没感情。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声音被那么多人听到内心还是雀跃的。出了广播室,急着找同学了解听的效果,直奔教室。谁想冲进教室,里面寥寥两人,都闷头在自己的课桌里,而且不是平时走得较近的,也不好意思问。于是跑向操场,半路上正碰到比较要好的华,问:刚才听广播了吗?有没有听出我哪读错了?没想到华竟一脸茫然:你刚才在播音?至此,我才知道很多时候你特别当的一回事实则在别人眼中不是什么事。同理,你有时候不小心出的一个岔子你无比纠结,实则根本没在别人眼里耳里。说到底,这种报纸上随选的新闻确实没有多少吸引力。当然如果像现在的初中那样每天中午都必须在教室里自习,不入耳也难。
第一次播音没有几个人仔细听让人失落,但我可不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怎么提高入耳率?我忽然想到大家喜欢听的流行歌曲,对了,来个点歌台,这个肯定有戏。
于是我跑去与那个一板一眼的学生会主席波提建议,没想到波竟欣然同意。自此,校园点歌台成立,我主持的周二广播就成了点歌时间。那时候我的表叔正好落了一盘陈汝佳的磁带在我祖父家,我便拿来作为歌曲资源。陈汝佳,现在的年轻人不熟悉,当时也不是非常有名,但却曾获得过中国歌手大赛通俗组第一名。
为了让气氛更活跃,我还拉班级最喜欢唱歌也把歌唱得非常好的亮上广播台现唱。只可惜校园喇叭有些老,影响效果,不然亮这嗓子肯定迷倒更多女生。
因着这广播台,不好意思,云霓也沾了光,成了香饽饽,时不时有人来找。为啥呢?虽然点歌可以把纸条塞到学生会办公室门口信箱,但哪有找我更直接有效,更不会被遗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