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是我们当中最不能吃的,却是做饭最好吃的。
他蒸的竹丝饭,米能一粒一粒竖起来,他焖的红烧肉,一口下去,里面的肉都是茶色,他煲的鱼汤,汤汁都奶黄奶黄的,鱼肉却一点也不松散,他炒的豆芽菜,一咬下去咯嘣咯嘣的,他秘制的小龙虾,QQ弹弹,在牙下呱嗒呱嗒,他炖的蒜泥酱,一点儿也没有蒜臭味,只有蒜的清香,连楠哥这种不吃蒜的都爱上了他的酱。
最开心的当然还是惠思思。每次朝阳一发消息说来吃饭,她总是第一个冲到现场,坐在餐桌前抱着小水杯眼巴巴地看着朝阳把一盘盘菜端上来,然后喝几口水,乖巧地等我们来了再动筷子。
每次朝阳都会在惠思思的位子上提前放上一块垫子,朝阳胃口很小,吃不了几口就饱了,然后他就在旁边专注地看着惠思思吮骨髓,剥壳,嚼豆芽菜,时不时递几张纸巾过去。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只有惠思思这个二货东西浑然不觉,埋头苦吃。
好几次后,我忍不住在又一次饭局后留了下来,朝阳正在洗碗,看到我,微微惊讶:“乔辞?你怎么还没走?”
我单刀直入:“你打算什么时候跟惠思思表白?”
他愣了好一会儿,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翻了个白眼:“瞎子也要看出来了好吗?正常人谁会三天两头请一帮人吃饭?上次惠思思没来,你从进门就没给我们一个好脸色,这次又笑得跟朵花儿似的,你是打算请她吃一辈子的饭吗?还是等到她孩子办满月宴的时候你去主勺?林翊当年就是主动追我我才答应他的,不然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喜欢我,你现在不也是这个情况吗?”
朝阳停下手上的动作,想了想说,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