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王子真的要去?”
当夜,崇吾城外四十里,驻扎着王城最亲信的一支骑兵。荻甲胄严正,提着一把青月钳龙长剑,铿锵踏步入室,身后紧紧随着闵济、闵黎。他的铠甲是青铜所铸,头盔则是上佳的生铁,这是荻生平第一次全副戎装裹身,原来全套盔甲是这么重的,好似一股森森寒气压在头顶。
大玥的嫡长子、王国的继承人亲自出马领兵,这等事在营寨里不胫而走,几乎瞬时就传遍了每个人的耳朵。第二天清晨的天还未亮,各个营帐里已灯火通明,磨刀霍霍,随即传令各个营帐的军官和兵卒们集合,五千步兵列队整齐,盾牌手、长矛手在前,一千骑兵和两百战车分列两侧。
晨间的雾气还未散去,中土的雪仍旧在下,荻走出帐子,凛风、黄土、篝火、岩石、整装列队的数千士兵,他的眼睛不知何时变得湿润,心跳一突一突地剧烈起来。
铁骑大将军牵来了他的马,荻定了定呼吸,翻身上马,直奔自己的军队。
“你们是大玥最精英、最骁勇的一批战士,”他在队伍的第一排前收缰勒马,调转过身从左到右巡视着他的军队,俯视着他的每一个士兵,然后张开喉咙大声说道,“你们每个人的肩上,都标记着赫赫的战功。你们之中,有的人是继承了父辈的荣耀,有一些则是靠着自己的浴血杀敌而取得的功绩。”
“——如果你们世袭了爵,那是因为你们的父亲曾和我的父亲、你们的祖父曾和我的祖父并肩奋战。你们之中的其他人,有人在崇吾随身保护着我的父亲、你们的王和崇吾的百姓,也有人跟着我的叔叔百胜候在北漠将叱罕人杀个精光。”
“昆仑神在几百年前选择了大玥、又在几十年前为大玥选择了崇吾、选择了你们此刻脚下的土地。现在你们效忠大玥、效忠昆仑神的时候来了——我们等这一刻已经等得太久,现在,终于到了让血管沸腾、让勇气爆裂的时刻!”
“就是现在!将士们,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农民,是国王还是奴隶,这一刻我们都是昆仑神的子民。为了自己的家园、更为了神的尊严和荣光,战斗、战斗、战斗到底!”
空气里漂浮的雪花被荻的嗓音激起阵阵的颤抖,荻一边呐喊,一边瞥见大半的士兵和随从眼眶也偷偷湿了,心中升起一种异样的尊严。
一直以来,生于优渥的他对于打仗、对于保卫城池没有什么太大的憧憬,他的王座是生而应得的——他的敌人仅仅是父王摇摆不定的心思、宫内宫外居心叵测的小人和同一个家族的哥哥和弟弟们。然而今日忽然蹿出的叱罕人、伴着此刻军营里呼啦啦的风声和篝火的燃烧,似乎将自己的灵魂里嗜血的那一面点燃了:他骤然渴望起那平坦草原上的冲锋和短刀相接——他用剑挑开敌人的脖子,那从脖颈喷张的鲜血飞溅入他的眼睛,像一场酣畅淋漓的红雨。
这玫瑰色的红雨蒙上他的眼帘,荻突然十分想念他的伙伴、他最忠诚、最贴心的缇昙。
这次父王把崇吾城的禁卫官兵全数交给他,虽然没有明说,但前提是缇昙留在宫中,做了人质。这是他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的条件,况且“你母亲并不十分喜欢那狼”的话,不用父王说他也知道。
但是在寒风凛冽的崇吾城外,面对近在咫尺的、来势汹汹的敌人,荻不可抑制地渴望缇昙能回到自己身边。
它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支撑、一种独特的、源源不绝的助推。它是一种……力量。
“王子殿下,您听见了么?”大将军这时催马来到荻的身边,两人一起侧耳去听。
“那是什么声音?”
一袭磅礴的、混杂了无数声音的共鸣,有奔跑的铁蹄声,有比马蹄更沉重缓慢的踏步声,有摩擦在黄土地上的擦擦声,有鸟禽的嘶吼,有翅膀的呼扇,还有他连听都没听过、完全辨认不出的声音……尘土弥漫的目光尽头,叱罕的人马终于露出了面目。
这是中土的每个人见也没见过、做梦也不会梦到的景象——上千的骑兵俯冲,骑兵前头奔着两排猛虎,中间夹着数只硕大的熊,有两三人高,向空中挥着拳头,头上几十只鹰,地下几十条巨蟒,浩浩荡荡蜂拥而至。
震撼、惊悚、前所未有的画面和场面,荻明显感受到了身后将士们的颤抖。就连他自己……
“保持阵型!盾牌手预备、弓箭手预备——听我的口令!”荻硬着头皮,将自己的勇气硬逼出来,回头对着全军发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叱罕人的方向。
“必须抵抗住第一波冲击!”铁骑大将军向荻一示意,自己策马驰向左翼,与自己的骑兵回合。
叱罕人先以一小队骑兵为锋,后面跟着的不是步兵,却是一群凶狠巨大的野兽。狮子后面跟着熊、天上飞鹰、地下走蟒。中土的官兵,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叱罕人还未接近,自己先纷纷不寒而栗起来。
“听我的口令,弓箭手!预备——拉弓——放!”荻高声大喊。一时间箭如雨下,戳向叱罕大军的头顶,阵中有几匹马和骑兵被射中,应声栽倒在地下,而后面跟着的野兽们虽然也有中箭者,却因为兽皮粗厚,普通的箭难以穿透皮肤,所以几乎毫无杀伤。
“盾牌手预备,长矛手就位,保持阵型!”荻再次大喊,接着自己奔至右翼,与另一半的骑兵回合,登上自己的四驹战车,准备以骑兵两面夹击。
须臾之间,两路大军正面相撞。叱罕最善骑射,骑兵快速一冲,大玥的阵型已散了一半,后面跟着的雄狮养得毛发苍劲,血盆大口直插兵士的腰间,地下一条条长蟒蜿蜒速进,而中土人皆都穿的草履,脚踝一丝保护都无,那长蟒盯准了咬下去,当时躺倒、过半个时辰便伤口糜烂、无药可医。蟒阵既临,天上霎时飞来一队硕大的鹰,排成剑一般整整齐齐直扑过来。及至近了方看出那鹰只有一翼一目,通身彻黑,上下翻腾如乌云一般遮天蔽日,光是听那拍打翅膀的啪啪声就足以令人心神凌乱,而熊得了众鹰的掩护,直起身子推进更加迅猛,一个个路障顿时形同虚设,转眼之间已是短兵相接,只留肉搏的余地。
而这一边崇吾的士兵,把马梳着油亮的马鬃,却跑不快又跑不远;盾牌镶着远道而来的玛瑙和色石,却不能保护自己;他们的战车坚固而缓慢笨拙;他们的铠甲镀着一层柔和的浅金,长剑坠着玲珑的玉佩,在野蛮嗜血的叱罕人面前却如同一件件太过奢侈的玩具,一碰便脆生生断成两截。
荻两旁的骑兵零零散散,一碰来势汹汹的叱罕人便不击自溃,而后面的步兵慢慢吞吞,毫无斗志。眼看着车前的轼被劈成两半,车轮滚滚扭扭已再走不动,车顶的伞架摇摇欲坠,荻的手心顿时如同第一次举起伯牙殿前的储立鼎一般,手心微微发潮了:当时也是一个下着雪的朗朗晨光,那时他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快已经长大、举起了储立鼎、可以正式封为储君了。幸福来得……太快了吗?他的眼里闪着泪水。
至于现在……他也这么快、就要死了吗?荻的瞳孔极速地放大,明晃晃的长枪奔着他的眼前而来。本能驱使着他从战车冲出来,跳上前面一匹拉车的战马,狠命勒紧辔头试图控制惊慌失措的马驹。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上战场,才刚刚在所有将士面前慷慨激昂、大义凌然,难道就要这么不声不响地死在乱剑之下?
不行,绝对不行,荻一声骄喝,拔出肩上的屠奢长剑握在右手,左手扔掉盾牌揽起缰绳。屠奢是荻的祖父当年在不周山与灵蛇阵大战七天七夜,最终砍下四千年蛇精的脑颅、提了它的毒汁铸成此剑。可战场之上与深宫习武差得十万八千里,更何况此时的叱罕人已将他重重围住,刀锋剑影之下使不出文武师父交给他的擒贼擒王九十九式。
敌人迫在眉睫的那一刻,荻一片空白的脑海里蓦然浮现的,是七年前、他在昆仑山顶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四周沉寂如黑夜,荻举高长剑斜着划破面前的空气。疾风裂开火辣辣的口子,他右手持剑顺着如炬的目光朝东方一抖,沿着剑锋先窜出一条青龙气贯原野,剑锋再空中一番指向西方,便霎时跃起一只白虎声震四方。屠奢剑嗖嗖凌风,气息里一龙一虎飞跃纵横,重生那一刻的风沙、星月,冥冥中从四方汇聚的冲撞的力量,此时此刻在荻的心里缓缓拧成一团火球,那围上来的叱罕步兵哪里想到有此异象,先一时停住了脚步不敢贸然再进。
叱罕人的气势短了一截、荻的威势便增了十分。他单枪匹马杀入敌阵,直奔叱罕大军的领旗所在。
那是一军作战的核心,听说这次带兵的是叱罕的二世子,是叱罕大汗弟弟的儿子。叱罕人与中原人的继承规则不同,他们不论嫡不论长,谁最能打、就推举谁为王。二世子年方十五岁,可是已发育得彪悍异常,是叱罕最有希望的未来的大汗。
哼,先活下来再说吧。荻心里冷笑一声,趁着自己神力所助,策马扬鞭长驱直入,眼看就要接近叱罕人的大旗,还有不远处抡着两柄圆斧的二世子,荻牢牢握住长剑,剑锋一抖就要出招——
说时迟那时快,荻的身子前倾,几乎要从马上站起身来,剑锋离叱罕二世子的身后就还有几寸——忽地只听一声巨响,屠奢剑在空中脆生生断成两截,荻哇地大吐一口鲜血、坠下马来。此时叱罕骑兵已赶上,“要活的不要死的!”二世子一声令下,顿时十几匹马将他团团围住,几十士兵手持着短刀绳索,争先来擒那落马昏死的荻王子。
远处的大玥军团早已溃不成军,四散奔逃,荻刚刚亲乘的车辇也已让叱罕人团团围住。想搬救兵已是不可能的了,除非、除非昆仑震动,天神下凡保他们不死。可天神没有来,叱罕人无比接近他们最珍贵的战利品的时候却蓦然听见一声冠绝天地的长啸,而斜刺里猛然窜出一只硕大的灰白毛色的公狼。
缇昙寒光凛凛的瞳孔睁得恁大,怒气冲得浑身的毛发微张,它先稍稍往后蜷曲四肢,缩一缩脖子,顷刻大吼一声直跃出几丈远,冲散了叱罕人在荻身边层层的包围。士兵们还想那短刀绳索去对付这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野狼,缇昙早已转瞬之间血口一张,一圈的士兵不是咬死便是撞飞。它奔来荻身边轻轻地叼起他的身躯,左冲右突,飞奔到荻王子的车架前、将荻放在拉车的马背上,又跳起来叼住缰绳,狠狠一抽,马匹嘶叫一声,拔腿往后方的营地奔去。
叱罕人的刀枪近在咫尺,缇昙冲在马前,时潜时跃,替荻和他的马挡回来袭的长枪短剑,一时纷乱歃血的战场之上竟生出一个飞速移动的几尺见方的小小保护圈,及至奔回营帐时毫发无损,唯荻还是双目紧阂。
“传医、快传太医、术士、法师来!”大将军此时亦已赶来,忙传急令。不出半个时辰,周后带着榆孟、榆季、榆仲三个最先来了,很快屋里就密密麻麻站了一片,从崇吾城赶来的,从国舅公卿到小厮侍女都有,有端茶奉水拿食取药的,也有站着压低声音议论纷纷的,还有的里屋进不去,站在营帐外头翘首窥视的,一时黑压压的一片,压抑着空气里的惶恐不安。
太医没看出什么所以然,后来的一个钟山术士自称居奇的便自告奋勇走上前来,将手轻轻往荻王子的额头一放,又握了握他的手腕脚腕,接着自言自语说“了不得呀!”
那术士身长八尺,容貌甚伟,肩上落着一只年幼的秃鹰,长长的喙在高耸的梁柱之下蓦然闪着凛凛寒光。
“什么意思?”周后问这话时,只听外头一阵马蹄,榆孟走出去看时,终于见到营帐外远远驰来一队人马,为首的是骑马的闵黎——后面跟着的正是玥王的车辇。
“他怎么了?”玥王匆匆走进营帐,径直走到儿子的床前。“荻儿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居奇当时正站在床边,听到玥王的话缓缓退下,“大王请自见,荻王子已醒。”
“荻王子并无大碍,请玥王宽心。”他的话语不紧不慢,甚至还带着一点惊奇和畅想,“荻王子天资禀赋,骨骼精奇,胸中神通四达,腹中孔武生发。方才战场之兵戎将王子的五行潜能逼出,自然然托起一条苍龙纵上,又生一只白虎旋驰,白虎属金,苍龙却为木,白虎一出,若无其余行力制衡,必要强克苍龙之木,故而两股强力于王子体内直面相撞,令其不支。然则东之苍龙、西之白虎、南之朱雀、北之玄武四兽,皆是天机,凡人断无法接近分毫的,王子轻易便能召唤四者之二,稍加研习,必能将四方之气汇于胸中为己所用,将来恐有挪移乾坤、雄霸天下之功。”
“恭喜玥王、恭喜周后、荻王子日后必将英武如神,此乃天降鸿福于我大玥。”居奇自己跪在王、后面前拜了一拜,屋里大大小小的公卿们也都跟着长拜起来。
而躺在床上的荻,前一刻睁开了眼睛,后一刻忽地猛然起身,伸手拿过长剑就要往外冲。旁边的小厮们赶快拦住抱住他。
“该死!他跑哪儿去了?”荻恶狠狠地咆哮。
“你刚刚醒过来,先再躺一会儿吧,”周后走上来,用自己的手背去擦荻头上的汗粒。
“我不要躺!我不能躺!”荻急急的伸腿下床,左顾右盼,发现自己的父亲就坐在身旁。
“你先暂时安心吧,你刚刚孤军深入,又遁入遁出,叱罕的世子被吓得不轻,方才已鸣金收兵了。现在外头都在清点损失,叱罕人的营比昨天扎的往北了十里,至少到晚上之前,可以喘口气了。”
荻听父亲说完,呆呆地往后一坐,接着环视营帐之内,香炉、盔甲、桌案、高高矮矮的人,唯独没有他心中所想的那个影子。
“你们先出去吧,我和荻说两句话,”玥王对下面人说。
众人开始作揖鞠躬、挪动脚步,缓慢而浩荡地往外撤。周后还坐在荻的床边,看了一眼玥王,自己也站起身来,带着使女往外走去。榆孟跟得最近,榆仲在身后提着手炉,榆季走在最后,俄而忽地回过头来,目光从荻身上扫过,却没有停留。
她的视线恍惚遮掩,神色有点惊恐、有点凄凉。荻连忙冲她笑笑,隔空安慰她自己不要紧,季儿方匆匆回转过身,跟着周后一并走了。
“他们要缇昙?”荻第一次听到父亲的这话,简直不可置信。他的眼睛登时漫上无法抑制的潮水,脸颊烧起遮掩不住的火光,“他们要缇昙?要缇昙作甚么?”
“缇昙不能去,父亲,我求求您,真的。”他说完,又把因焦急而尖锐的声音放缓了一度。“缇昙刚刚保护过我,若不是他,此刻我早已葬身在叱罕人的刀尖矛下了!”
“刚刚?你又胡说了。缇昙这几日一直在我宫中,怎么可能到战场上来。你是过于习惯它的存在了。”
“我没胡说!真的,真的是它救的我——”荻的声音开始剧烈地颤抖,“我亲眼看见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资格把缇昙送给叱罕人?缇昙救了我的命,然后这就是我们对它的报答?把它装在镶金的匣子里,当作一件衣裳送给它刚狠狠咬过的敌人?这是人干的事吗?”
下一刻,他的眼泪顺着颤抖的眼角,大颗大颗地如同坠地的葡萄,顷刻浸湿了整个脸颊。他听说叱罕给父亲传过一封密信,而这就是信里的内容?他无论如何怎么也想不到,父亲真的在认真考虑要把缇昙送去为质,整颗心如同扎在一把生寒的尖刀上,疼得没了影子。“缇昙不能走,真的,我需要它,您也需要它。它很可能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他放低了声音,沉沉地恳求他的父王,带着最后的、几近绝望的希望,“我求你了。”
玥王脊背僵直地坐在高椅上,几乎一动不动——除了目光。他垂下眼帘注视着自己的儿子,以一双前所未有的严肃眼睛。他说,“叱罕人提的条件,是要不送缇昙为质,要不就送你为质。你自己带兵看见了,我们中原基本是步兵,叱罕人却都是骑兵。他们的一万铁骑冲下来,就是十万人也挡不住。戍在北漠的军队被虚晃了一招,驰援到都城还得小半月。我们撑不了半个月,这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缇昙要是不去,去的就是你了。”
——缇昙要是不去,去的就是你了。
荻王子满脸的眼泪在句末的那一刻,彻底冻成了深海底下的寒冰。叱罕人……要自己过去为质?难道他们这么聪明,已经洞彻了他生命的秘密……如同卡了一根生硬的鱼鲠在喉,荻的一切声音瞬时全数噎住。缇昙是他的守卫、他的伴侣、他的灵魂和生命,可……又不是他的生命。
“你还有什么缇昙不能离开的原因么?”父王再问。
荻低着头杵在营帐的地上,哑口无言。缇昙还在崇吾的某个地方等着他,他甚至都能想象,自己一点头,就将亲手把缇昙装进笼子、送给对面。脑海里的画面是这么清晰,可他依旧一句话也说不出。难道他能告诉父亲,自己的灵魂是缇昙的?告诉大玥的国王,自己的继承人所有的心力和智慧、都是依靠一只狼而来?
他想起深受父亲信赖的叔叔,想起多年谨小慎微、毫无差错的庶出的樊,想起自己从出生起就被捧在手心里、而今年方六岁却已得尽天下赞美的弟弟象,心里唯一的一个声音,只是告诉自己不能出错、不能输。一步也不能。
“我能再见见它吗?”荻的最后一个请求。
玥王的回答缓慢、但是不缺少坚决。他摇了摇头。“有害而无益的事,就不要做了。”
父亲说的都对,荻回答不上来。
他转身往帐外小步缓慢地走着。迎着门口的暮色,好像绘成一张缇昙的面孔,两只不甘的灰色眼睛,一排紧咬的牙。“你究竟是为了什么打这场仗……你到底是为了什么,”荻努力地将眼泪往回收,吞进空落落的肚子里去。
当天夜里,马车轮子的滚滚之声已去,荻踱出自己的帐子吹吹风。一个懦弱的王子、一个不忠的朋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人,他狠狠地在心里咒骂着,总有一天他要将这一切推翻——就算掀翻世界也在所不惜。
今夜无战事。荒草安安分分地蔓延飘荡,军中的士兵们劳碌多日,几乎没有人走动。荻一径往黑的地方走,终于来到一片空旷的阔地——它是否能填平自己那抑郁难平的心?没有灯火的夜晚暗无边际,他看不见缇昙远去的背影。雪还是照旧密密地下着,像一群无依无靠的垂死的精魂。
荻漫无目的地走着,俄而前方远处似乎见着有一团火光,走近一看才知是一个守夜的营帐,大营里都睡了,八个方向各有一个小营守着。他原本想躲开,却无意侧耳听到一两句悄悄的议论,因而带起帽兜,走过去也坐在了他们微弱的篝火旁。
围坐的几个人正一面用火取暖一面烤兔子,见到多来了人,天又黑,便以为也是一个小兵。他们问他,“你是犯了什么错,给发配到这儿来了?”
犯错?荻飞快地脑子一转,回答说,“我今日鞘中忘了带刀。”
众人轰然一阵大笑。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的瘦老头边笑边指着他说,“你也真够可以的了,”他转身指着边上一个胖子,“他是起床晚了,”又指另一个带破帽子的,“他是在双数夜里偷偷喝酒,”最后转回身,“我是压根儿就不想打仗。”
荻微微挑了挑眉,转头问讲话的瘦老头,“你为什么不想打仗?大玥难道不是你的国?你捍卫的难道不是自己脚下的土地?”
瘦老头眯着眼睛一笑,“小兄弟,我不过是姚泽边上的渔夫。冬天凿冰钓鱼,夏日撒网捕鱼,涨潮的时候鱼儿泛滥,退潮的时候收工回家。这天下是玥的天下、还是叱罕的天下,我不是还得照样捕我的鱼?我捕的是大玥国的鱼,还是叱罕国的鱼,和鱼、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不过改换了一个姓氏,可鱼还是鱼,我还是我,何必就拼得头破血流。”
“可不是么。再说,当初带我们打仗的是百胜候,我们是为报他的恩,拼死拼活也不惜。如今百胜候进了崇吾城,怎么就不见人影了呢?”在座的那个带破帽子的人搭了话。
“你以为这么凑巧,百胜候说病就病了?”捕鱼老头接过他的话,“象王子过生日,那么多人进城去贺寿去赴宴,其他人都好好的,偏百胜候一醉不起,还偏是他一醉不起的时候叱罕人大举来攻——他们若不是早就知道,那这时机选得也运气太好了点。”
“你们听说了么,”一直沉默的胖子忽然悄悄地压低声音开了口,“据说叱罕人攻过来,不要地也不要银钱,唯点名要咱们的荻王子送过去做人质。”
篝火堆一时陷入了冷岑岑的沉默。天上云雾稀薄,隐隐的月光里散布着阴谋的气味。鼓再聪明,恐怕还是失算了一招,荻心里想,他一定没料到新出生的象如此深得宠爱。即使除掉了自己,大玥的王座恐怕依然轮不到他。
“其实有一日百胜候做了大玥的王,也是蛮不错的。”破帽子开始坐在地上痴心妄想。
“其实有一日叱罕人做了大玥的王,说不定照样是蛮不错的。”瘦老头也加入进来,对着另外三人不肯相信的眼神说,“别觉得不可能。叱罕然现在是要王子为质,王子送去了之后呢?这群蛮荒之地未开化的野蛮人,懂什么仁义,保不齐会不会就此收手。依我看,他们既已打到了崇吾边上,说不准就一鼓作气,整个中土从此就是他们的了。”
荻听着几个兵士的你来我往,始终没有说话。鼓离奇的病、叱罕人先要自己、后来又要缇昙的奇怪请求,他一早该想到。可他此刻几乎连一丝生气也没有。
“九岁的那一年,我上山采药撞上了一只大熊,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荻忽然开口,讲了一个漠不相关的开头,“可是后来我没死,但我从此不再相信神和命运。”
其余三人一时都不解,也不知道怎么接话。荻就拍拍屁股站了起来,向三人一告辞,“多谢各位的烧兔子。”他说。
真的,他几乎并不感到怎么生气。鼓要自己做王,母亲中意象,父亲在他们之间摇摇摆摆,只想歌舞升平,和气安康。可上天偏偏不给他安康,上天偏偏要给他一个至高无上的位子,和一个无法左右的命运。荻是王子、他的父亲是一整个中土的王,可是他们再大、大得过平民百姓,却大不过命运和天。这没什么可惊讶的,况且九岁那一年之后,也很少有什么事能再惊吓到他了。这一夜荻回到自己的营帐反反覆覆彻夜睡不着,心里眼前全是战场上的缇昙一跃而出,以及傍晚的缇昙伴着沉闷重复的轮辙离他远去。它如此拼死拼活想救玥人,玥人却都做好了准备效忠新的叱罕王。就像拯救一群并不知道生与死的分别的人……到底有甚么意义?
这一夜荻归入帐中,月已西斜。东方的星星衬着微微发白的天际,他透过帐篷的天窗遥遥望着、就是睡不着。到五更天终于渐渐眼皮发沉,却刚一合眼,又被一阵声响惊醒过来。
他的小腿很痒。睁眼一看,是缇昙歪着头,正在不断地摩挲着自己。
荻不可抑制地热泪盈眶。不舍、委屈、愧疚和无可奈何的诸多情绪之下,他冲上去抱紧了他的狼。
缇昙伸着脖子,张了张嘴巴,接着从口中滚落一个玉色的小球。
荻这才警惕起来。营帐之内四寂无人,他光脚从床上走下来,拿了一只烛台,小心地点燃了,拿得离身边很近。
玉色的小球果然内有机关,是个小匣子。荻用手轻轻一扭,小球上下两半分开,中间露出一张窄窄的纸条。
他的嘴唇微微张开,脸色因为愤怒而开始涨得发红。字条上的笔迹他辨认不出,至少不是母亲、不是舅舅、也不是他的几位师父和家臣。是谁——是谁在帮他,还是谁在害他——荻克制住起伏的胸口,低下头再一次飞快地扫过那行潦草匆忙的字,然后忽然想起来自己在哪儿见过这笔迹。
是他当日从战场上晕厥,那个叫居奇的南方术士给自己开的药方。那日他刚刚睁开眼,只见那术士的肩膀上立着一只目光灼灼的秃鹰,告诉父王和母后自己英武如神,日后统领中土,必成明君。
荻握成拳头的手微微发颤,每一眨眼都是一道思绪闪过。远处打更的人又开始工作了,铛铛的钟声隔着一片片营帐传来,每一声都催着他决断。他已没有那么多时间再想了。要做的话,现在就得行动。
没错,就是现在。他难道不是等这一天等很久了?决斗的瞬间马上将至,而大钥的王子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和君王。荻狠狠一锤自己的腿,把手里的纸条撕个粉碎,扔进火炉的余烬中,然后抬起头来,摸了摸缇昙的脑袋。
“我知道了,回去吧,快去,从后面走,趁别人还没发现你之前。”
缇昙听话地从荻的腿边站起来,往帐子后面离去的时候似乎动作有点迟缓。快消失的时候,它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主人,目光茫然,近乎像一个已经懂事的小孩。然而荻已打定主意,他坚定地冲自己的狼挥挥手,他已经作出了对他们最好的选择。
天马上就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