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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红色年代1

  覃安心是被喉咙里火烧火燎的干渴拽醒的,那股燥意顺着喉管往五脏六腑里钻,像是嗓子眼儿都要裂成两半,连咽口唾沫的力气都没有。

  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掀开覆在眼皮上的千斤重,模糊的视线里,先撞进一双盛满关切的眸子,跟前立着个中年女人,正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眉眼间的焦灼未散,却裹着藏不住的狂喜,像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雀跃。

  女人留着齐耳的短发,额角沾着细密的汗珠,几缕凌乱的刘海贴在泛黄的脸颊上,眼周是浓重的青黑,眼角爬着几道浅淡的鱼尾纹,脸色蜡黄晦暗,瞧着是熬了许久的疲惫。

  可那眉眼生得温婉,鼻梁秀气,唇线柔和,尤其是一双眼睛,黑亮有神,望着她时,眼底翻涌的喜悦与疼爱,浓得化不开,像春日里最暖的泉,淌得人心头发热。

  她身上穿件洗得发白的蓝色粗布褂子,肘弯和衣襟处打着方正的补丁,针脚细密,虽旧却干干净净,脚上是双千层底黑布鞋,针脚纳得紧实,一看就是亲手做的,合脚又耐穿。

  “安心,你醒了!”女人的声音又柔又急,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指尖轻轻抚上她的脸颊,微凉的触感让覃安心混沌的意识清明了几分,“你烧了整整七天,可把娘担心坏了,生怕……生怕留不住你。”

  龙碧云的指尖带着熬药留下的苦涩药味,也带着日夜守着的微凉,她见女儿嘴唇干裂得起了皮,忙转身端过床边矮柜上的粗瓷海碗,碗沿磨得光滑,里面盛着温热的白开水。

  她小心地扶着覃安心的后背,将碗凑到她唇边,温热的水顺着干裂的唇缝滑入喉间,像久旱逢甘霖,润透了焦枯的喉咙,覃安心下意识地吞咽,一口气喝光了满满一碗水,那股钻心的干渴才终于缓解,浑身的力气也似回了几分。

  “饿了吧?”龙碧云摸了摸女儿的额头,确认体温不再滚烫,悬着的心落了大半,眼底的温柔更甚,“娘给你留了红薯稀饭,温在灶上呢,这就去给你热来。”

  她又恋恋不舍地摸了摸覃安心的发顶,不放心地看了又看,确认女儿脸色稍缓,才端着海碗,轻手轻脚地转身出了屋,木门轴发出“吱呀”一声轻响,在寂静的屋里格外清晰。

  覃安心缓缓抬眼,打量着这方陌生的天地。

  这是一间典型的农家土坯房,低矮简陋,墙面是黄黑相间的泥土糊成的,经了岁月侵蚀,不少地方的土块已经剥落,露出里面掺杂的麦秸和稻草,风一吹,似还能听见泥土簌簌掉落的轻响。

  屋里摆着两张简陋的木床,不过是几根粗木搭成的架子,上面铺着一层厚厚的稻草,稻草上覆着自家编织的草席,席子边缘已经磨得发毛,床头挂着的蚊帐洗得发白,边角泛黄,甚至有些地方磨出了小洞,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淡淡的黑灰色。

  两张床中间,立着一个巴掌大的矮木柜,漆皮掉得一干二净,露出里面浅黄的木头,这便是屋里仅有的家具,除此之外,再无多余的物件,逼仄的空间里,连转身都要格外小心。

  房门旁开着一扇巴掌大的小窗,糊窗的棉纸破了几道口子,细碎的阳光从缝隙里钻进来,在地上投下几缕微弱的光斑,可屋子实在太矮太偏,这点光亮根本驱散不了屋里的昏暗,整间屋子都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潮湿和陈旧。

  覃安心闭上眼睛,脑海里突然涌入一股陌生的记忆,碎片般的画面在眼前闪过,最终拼凑出清晰的轮廓,现在是1971年,正是那个特殊年代的第五年,她竟一朝到了这个物资匮乏、日子清苦的七零年代。

  原主叫谭安心,今年刚满十五岁,是个土生土长的农家小姑娘,一辈子的天地,就围着生养她的古湖村和一大家子人转,每日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眼里只有地里的庄稼、家里的活计,还有爹娘的冷暖。

  这古湖村四面环山,村边淌着一条宽宽的古湖河,河水清冽,全村人的吃水、浇地,都靠着这条河,村子也因此得名。

  村里通向外界的,只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山路,路面铺着碎石子,崎岖不平,坑坑洼洼,走到最近的公社,要翻两座山,走十多里路,一来一回,就是大半天的功夫。

  这个时代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很是苦不堪言,家家户户都攥着裤腰带过日子。

  普通人家的主食,永远是红薯稀饭、玉米饼子、杂菜窝窝头,地里挖的野菜,泡在盐水里煮一煮,就是一道菜。

  村里种的大米,大半都要上交公粮,剩下的一点,要留着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有病人时才舍得吃,就算是村里家境稍好的人家,一年也难得吃上几顿纯大米饭。

  好在古湖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年成好的时候,地里的庄稼能收个半饱,再加上男人上山打几只野兔、山鸡,女人下河网几条小鱼、摸几斤螺蛳,勉强能糊弄饱肚子。

  若是遇上灾年,青黄不接的时候,村里的男人们就集体上山打猎,下河捕鱼,收获的东西平分给各家各户,聊以慰藉饥肠辘辘的家人。

  村子偏,消息也闭塞得很,村里人对外界的认知,全靠队里开会时,队长念的公社通知、上面的政策,除此之外,对山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村里的人,每日里睁眼闭眼,都是地里的活计,盼着多挣几个工分,盼着地里的收成好一点,能让家里的几张嘴多吃一口饭。

  公社的新鲜事,于他们而言,不过是饭后闲谈的故事,听过就忘,毕竟,外面的一切都太遥远了,经过了几年饥荒的磋磨,在村里人心里,什么都比不上填饱肚子重要。

  也是因为日子苦,村里的孩子们,大多念到小学就辍了学,别说去镇上念初中,就连村里的小学,都时断时续,原主也不例外,十岁就跟着大人下地挣工分,再也没摸过书本。

  原主的爷爷谭文忠,奶奶熊成玉,都是苦日子熬过来的人,老两口一辈子生了十个儿女,可在饥荒和疾病的磋磨下,有五个孩子陆续夭折,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

  两个姑姑嫁得远,在邻县的山村,日子过得也艰难,平日里从不上门,只有走投无路时,才会带着表哥表姐们回娘家“打秋风”,吃了喝了,还要拎着一堆东西走,每次来,都闹得家里鸡飞狗跳,粮食见底,婶婶们总要为这事和奶奶吵上几架,家里的气氛,从来都是剑拔弩张。

  大爷谭友诚,是个实打实的老实人,木讷寡言,一辈子只会闷头干活,地里的重活累活从不推脱,每日里除了下地,就是在家劈柴、喂猪,话少得可怜。

  大娘李春,却是个急性子,嗓门大,性子烈,家里的大小事都由她做主,平日里总听见她在院里呵斥大爷,数落两个堂兄,嗓门能传遍半个村子。

  大堂哥谭安忠,二堂哥谭安成,在大娘的强势训斥下长大,性子随了大爷,一样的沉默寡言,只会闷头干活,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话少得像个闷葫芦。

  三叔谭友信,却是村里出了名的闲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平日里东家串西家跑,张家长李家短地嚼舌根,地里的活计能躲就躲,躲不过就磨洋工,干一会儿歇半天,家里的油瓶倒了都懒得扶,爷奶骂了无数次,依旧我行我素。

  三娘谢兰花,是三叔不顾爷奶反对,硬吵着闹着娶进门的,性子掐尖要强,眼里揉不得沙子,嘴巴又厉害,家里的便宜一点都不肯占少,和大娘李春是死对头,两人见面就掐,谁也不让谁。

  三堂哥谭安军,大堂姐谭安佳,性子随了谢兰花,嘴甜舌滑,长相也是孙辈里最出挑的,尤其会讨爷奶欢心,是家里的“掌中宝”,吃的穿的,都比其他孩子强上几分。

  原主的爹,谭友林,是家里的二儿子,十六岁就参了军,一身热血,奔赴军营。

  二十岁那年,回家探亲,在古湖河边遇上了落水的龙碧云,英雄救美,一来二去,两人暗生情愫,顺理成章地领了结婚证,成了亲。

  可好日子没过多久,临国战争爆发,谭友林主动请缨,奔赴战场,在援朝战役里,他作战勇猛,屡立战功,眼看着就要升职,却在最后一场战役里,为了救战友,被敌人的子弹击中,子弹擦着心脏而过,卡在了肺里,当时的医疗条件差,手术勉强取出了子弹,可所有人都觉得他熬不过去了,龙碧云挺着大肚子,守在病床前,哭了三天三夜。

  谁也没想到,谭友林昏迷了一个多月,竟奇迹般地醒了过来,只是伤了根本,在床上躺了好几年,才勉强能下地走路,可身体却垮了,稍重一点的体力活都干不了,稍受点累,就咳嗽不止,胸口疼得直不起腰。

  最后,因着身体的缘故,谭友林不得不退伍回家,虽说捡回了一条命,却成了家里的“累赘”。

  而当时怀着原主的龙碧云,得知丈夫重伤的消息,又惊又怕,又气又急,动了胎气,提前一个月早产,遇上了难产,在产床上挣扎了三天三夜,才终于生下了原主,可也因此血崩,伤了身子,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

  这辈子,她只有谭安心这一个女儿,这一滴骨血。

  谭家一大家子,至今没有分家,谭文忠和熊成玉老两口住着正屋,东西两间厢房,分别住着大爷谭友诚、三叔谭友信两家人。

  谭友林早年一直在部队,家里便没给他留房间,退伍回来后,老两口便把靠着厨房的一间小偏房收拾出来,分给了他们一家三口。

  那间房本是放杂物和柴火的,低矮狭小,漏风漏雨,一到下雨天,屋里就摆满了接水的盆盆罐罐,日子过得格外艰难。

  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家里没有男丁,是件抬不起头的事,走到哪里都要被人戳脊梁骨,受人耻笑。

  就连谭文忠和熊成玉,也觉得这个二儿子“废了”,不仅身体垮了,干不了活,媳妇还生不出儿子,断了谭家的根。

  平日里,老两口对二房也是诸多怠慢,分粮食、分东西,永远是最少的,地里的重活,却总想着让二房去干。

  原主从小就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痛恨自己不是个男孩子,总觉得是自己的存在,才让爹娘被人背后说闲话,被人骂“绝户”。

  为了让爹娘能抬得起头,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累赘,原主从小就格外懂事,家里的脏活累活,她抢着干,地里的农活,她跟着大人一起扛,再苦再累,也从不喊一声,掉一滴泪。

  她总想着,自己多干一点,爹就能少干一点,就能多挣几个工分,家里的日子,就能好过一点。

  这次秋收,地里的活计忙得脚不沾地,原主见爹硬撑着下地,咳嗽得直不起腰,心疼不已,便把爹的活计都揽了过来,起早贪黑地在地里忙活,天热得像个大火炉,她顶着日头割稻子、扛稻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最后竟中暑了。

  她撑着身子回到屋里,刚躺下,就听见三娘谢兰花在院里指桑骂槐,说谭友林是“干二两活就装死的废物”,说原主是“娇生惯养的赔钱货”,趁着农忙装病偷懒,还说二房就是家里的拖油瓶,吃白饭的,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原主本就中暑难受,听着这些话,又气又急,心里的委屈和压力一股脑地涌了上来。

  这些年,她憋着一股劲,拼命干活,就是想让别人看看,二房不是累赘,可不管她怎么做,依旧逃不过旁人的指指点点。

  常年的营养不良,加上连日的劳累,再加上这股子气火,原主一病不起,高烧不退,烧了整整七天七夜,牙关紧闭,水米不进。

  村里的人都私下议论,说这孩子怕是熬不过去了,就连爷爷谭文忠和奶奶熊成玉,也劝龙碧云和谭友林放弃,说“别再白费力气,浪费粮食和钱了,一个赔钱货,没了就没了”。

  这话传到了原主外公龙通树耳朵里,龙通树是村里的赤脚医生,性子刚烈,当即就带着老伴找上门,和谭文忠老两口大吵了一架,指着他们的鼻子骂他们冷血无情。

  之后,龙通树每日天不亮就上山采药,亲自熬药,熬好后让儿子送过来,龙碧云和谭友林守着女儿,日夜不休,一个撬开女儿的嘴,一个用麦秆一点点地把药汁、温水、稀粥喂进她嘴里,拼了命地想留住这唯一的孩子。

  可终究,原主还是撑不住了,在高烧的第七天夜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若是没有她的到来,龙碧云和谭友林这对苦命的夫妻,怕是要在绝望和痛苦里,走完余生。

  覃安心睁开眼,眼底闪过一丝坚定。

  脑海里,原主的心愿清晰无比,她不想让别人再骂爹娘是绝户,不想爹娘老了之后,在堂哥他们手底下看人脸色、讨生活,她想做爹娘的依靠,想让爹娘过上好日子,过上不用看人脸色、不用攥着裤腰带过日子的幸福日子。

  既然现在她是谭安心,那她便替原主完成这个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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