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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那些未能完成的章节

地狱逃生 江城一叶 4918 2024-11-13 00:10

  志愿者

  我们在充当裁判者的时候,也在被另外的一双眼睛凝视,它的意识的判断决定着我们的生或死。拥有独立的战斗意识的人才会被赋予“裁判者”的称号。如果将佣兵的世界

  在佣兵的行业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分类。不同于战斗位置的分类,是一种掺杂了意识形态的人群,比如裁判者,猎人,志愿者,怀有某种政治目的的非政府战斗人员,商人,当然还有一种凌驾于猎人之上的赏金猎人。

  人们总是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茅台的交易

  如果你没有过独处一室,你肯定不会想要知道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当你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才会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怯弱。人们总会在自身恐惧于那些未知的事物时,下意识的将自己内心的勇敢埋藏。

  很多事在属于你一个人的时候,其他人都会被限制掉出手的机会。

  那次,老木为我开小灶。当然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或者说老木是极为刻薄的人,给我开小灶还是因为了那几瓶从国内邮到的纯正茅台的面子。

  从有了技艺的传承开始,人们对于自身的独特的本领都是十分的看重。庖丁解牛的故事,虽然告诉人们,因为熟练的技法来自于日积月累的练习。

  不要怀疑一个老佣兵对于自身技艺传承的重视,就像是帝国大酒店的厨子看重自己的做菜秘方一样。什么是秘密,所有存在的在我们认知范畴之外的事情,都可以称为是未知的秘密。我们的认知的欲望无限,但是我们可以承接的认知的传承太多,致使我们始终都像是困守在井底的无知者。

  我们从老木看守的房子里带出了些平时炮灰们不会见到的宝贝。

  爱煞了那枚十字线的交叉点,每次从硬币大的凸透镜中看到绽开的那朵花,心中会升一种特殊的成就感,,虽然四处崩裂撒的一直都是西红柿的浆液。必不可少的射击训练,也渐渐由只是从镜片里望着,变为射出一颗颗毫无情绪的子弹。

  瞄准镜里的目标渐渐由大变小,。(未完)

  幽灵

  幽灵,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不可战胜的只有人的自身。我们总是在对敌人的盲目猜测中,甚至恐惧于那个道听途说里的影子。

  人的恐惧来自于自身的渺小,来自于对自己的不自信。可能是这种人天生便是胆小如鼠的原因,于是被自己的恐惧吓破了胆。

  清理门户

  在营地的两年多,每次有逃兵出现,或者有外出的人员犯下了规定外的错误。留守的人会有相同级别的队员组成作战小组,去任务地进行一场对自己人的清理门户行动。

  头上的疤

  当我们置身于完全放松的环境中,精神上的全面放松,会带给自己身体的所有机能以最为彻底的休息。

  头上的伤疤,是以前留下的。

  生命中的贵人

  在我们人生的旅途中,会遇见诸多的人。我们能从他们当中找到自己的伙伴,当然更多的是遇见自己生命中阶段性的贵人。所以我很庆幸我总是遇见那么多的贵人,或许那些因为找不到伯乐的人会嫉妒我的运气吧!

  黄姐,黄小雅,青山水产的专管这个小镇人事的女强人。为人很严肃,是大家公认的外冷内热的负责人!

  如果那天,黄姐没有收留我,我应该就要流落街头。

  “姓名是什么?”黄姐问道。

  “方圆!”我回答道,面对一个很有魄力,甚至说已经阅人无数的女强人,表现的与众不同一些,会引起主考官的注意力。

  人,性本恶。

  恶,人之本性,因人性有恶,才有法度。天下人生而好利,才有财货土地之争夺,生而贪欲,才有盗贼暴力与杀戮,生而有奢望,才有声色犬马。

  人无杀志,不可立身。

  凡是世间的种种恶的行径,都应得到我们足够的重视。没有恶的鄙夷,便没有了善的宣讲意义。我们生活在难以分辨的善恶报应之间,唯有分清辨明,才能生的无愧于本心,无愧于为人的基本属性。

  (这个章节的设定是在《救赎》之前的,只是可惜了!)

  酒馆的酒鬼

  我曾经就是一个嗜酒的人,因为父亲遗传给了好酒的基因。

  在国内的时候,大多是待在寄宿制的学校里,没有什么机会接触到令人痴迷的酒精。当一个人在摆脱了规矩的限制后,就会陷入无法自制的疯狂。

  加入了佣兵,在前两个月基本技能训练的时候。教官们没有明确规定不能饮酒,而营地里到处的啤酒瓶子,更是证明自己来到了一个可以放肆饮酒的天堂。

  在逃兵事件后,我饮酒的次数更甚,以至于每个周末都要到山下的酒馆,买上一些散装的劣质白酒,麻醉自己的神经。在那段时间用酒精麻醉灵魂,太多的人开始汹酒,以至于每天仅仅是空酒瓶子,就要用辆车拉到训练场。

  连续的三个月我们打的靶子都是啤酒瓶,而滚泥浆的格斗训练,也变成了在到处都是玻璃渣子的草地上。血在流,酒在喝,每个佣兵体内的暴虐都被激发出来。

  正常参加训练的时候只有十六个人,最后只有九个人完整的走下训练场。后来在佣兵的世界流传着一个笑话,“如果晚上你睡不着觉,就去数数身上大于五厘米的伤疤吧!”

  数数伤疤就会清醒过来,活着的不容易,为了更好的活着,在你必须睡觉的时候,你甚至愿意一头去晕过去。因为这次的休息过后,下次的休息不知道还要等多久。而人的生物钟的调节方式并不是随心所欲,有的时候偏偏会与本身的意愿背反。

  可能未来的72小时里,你都没有给自己打盹的机会。甚至连续几天几夜的得不到充分休息,有的人受不住身体的疲劳,想要好好休息而不顾一切的人,都永远留在了异国他乡的训练场。

  当然我们的直属教官们给了我们更好的休息方式,更好的发泄过剩的精力的事情。每个周末都会有新的女人,将所有人的精力榨干。

  眼镜蛇教官,是我们的丛林训练的教官,所谓的丛林训练远远不是人们以为的野外宿营,而所谓的野外生存跟遭遇到的训练相比,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野外驻训,是一个完全名不符实的词。在眼镜蛇教官的眼中,我们更像是一只只惊慌失措的羊羔,所以需要见见野外的血腥。

  “带着酒肉以及诅咒巫术,跋涉过那死亡溪谷,投奔生路。”

  在为期近半年的训练中,我明白的唯一的道理是弱肉强食,所有的一切都要求你拼抢,没有人会去相信一个比你小10岁,20岁的人。除非你们在一起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磨难,而建立的生死依靠的感情。

  归期

  “死鱼,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家?”胖子问我。

  “在任务结束的时候,我们就回家。”我小声的回答他。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我没有答案。因为当我踏出国境线的时候,我就应当知道,我的家已经不是想回就能回去。我离家太远了,像一片被洪水冲到大洋彼岸的落叶,除非有一阵风吹回故土。

  离家太远,所以回不了家。如果仅仅是回到叫家的地方看看,甚至住几天,都是件很容易的事,但是那不是回家。

  当你踏进佣兵的营地,再次回到你的故乡将是件难以完成的事。幸运的人可以找到同籍的国人将自己的遗物送回故土,或者自己的灵魂寻回自己的故地。

  任务还在继续,

  因为ieshi太久没有回家了,现在提起家,心里总是觉得堵得慌,心里很不是滋味。习惯说教,可是自己才是那个最应该批评的人。

  我觉得把自己给弄丢了,丢在那些放纵的日子。我的自制力只是因为自己的那点可怜的心思吧。路还有很长,慢慢走,终究能够找到自己的尽头。

  其实自己的人生,不一直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吗?只是自己总是太急躁,而故意的错过诸多的改变的机会。人的性格影响一个人的成绩,可是如果我对自己失望了?

  谁会是我最后的归宿呢?是你吗?还是我已经没有了机会对她说,哪怕只是最没有诚意的三个字音。我们一直这般疏忽错过,最后就没有了机会,再做自己想做的那些事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缘分这个美妙的词汇吗?

  人们都说,“有缘修得同船渡,无缘对面不相识。”照这样的说法,我和王莹无疑是极为有缘的。

  我从国境的小哨所出来后,没有再回头看曾经生活了很久的南边。终于是挺起了胸膛,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向着家的方向开进。

  麻醉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难道就真的应该放弃?

  对于追逐梦想的人来讲,放弃自己坚持了这许多年的梦想,同要谋取他的生命,有什么样的区别呢?守财奴的生命就是一种变形了的守护自己存在的希望,那金灿灿的闪光毫无疑问就是他的生存的希望。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讲,或许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但是如果没有了酒水,可能就会让他陷入绝望的境地。

  我曾经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像金庸一样的人,用一只用之不尽的墨水的钢笔,写出一篇篇的脍炙人口的小说。就像“飞雪连天射白鹿”那般壮阔的小说世界,而无论何时看来,那都是一场永远实现不了的梦幻。

  当然,人们总会找到各种各样的麻醉制品,欺骗自己的神经感官,就像这些年我用汹酒来麻醉自己的神经,以期更好的生存在残酷的环境中。

  很多的麻醉药剂是被各国政府管制,避免国内的人因为对药物类的麻醉品上瘾,成为一个个的瘾君子,给社会国家带来诸多的麻烦。

  山水间

  我们跋涉在山水之间,点燃起散发着馨香的篝火。不是为了庆祝新的生命的降临,而是为即将回到长生天的灵魂,致以虔诚的祈祷。

  为了追逐着生命光阴的追逐,为了寻找迷失的灵魂而进行的寻找。今天的夜里没有篝火照耀的晚餐,有的只是冰凉的牛肉干和永远烧不开的温水。

  阿萨是这一带的天丧师,是被牧民们敬畏的人。在天丧之前,我们有过彻夜的长谈,关于灵魂,关于我们生命存在的意义。

  天丧台的周围是坑坑洼洼的石板地面,那些硬币大小的坑,都是抢食的秃鹫们用锋利的尖嘴凿出的。

  天丧台上洒下来的碎肉渐渐被来自天际的神鸟吞食,将亡者的尸身吞食,把它们的灵魂带上天穹。

  冰冷的眼睛死死盯着阿萨的手,盯着抛出小肉块的手臂。这群习惯了在苍茫的大地间以腐食为生的怨灵,会愈来愈多的聚集在天丧师的周围,甚至在天丧师不注意的时候,试图抢走尚且粘连在尸骨上的肉,。

  引领亡魂的哨音,会召唤来一只只残忍的恶魔,而亡者的魂灵也将随着它们张开的翅膀,直冲云际。回到腾格里的怀抱。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回家后的第一件事,是自己之前很难想象到的。靠水泥路边的后山墙,已经被风雨侵蚀地失去了光滑,变得坑坑洼洼,留下满目的疮痍。

  我很诧异地想到底出了什么事,我的家到底怎么了。

  紧走几步,便看到生了铁锈的门锁,斜吹尽门廊的雨水,同样将半幅对联打光了颜色。挂在脖子上足足七百过个日夜的钥匙,现在已经没有了它开锁的作用。

  开锁要用钥匙,当锁头已经被侵蚀掉,钥匙即使保存的再好,也没有了用处。

  穿钥匙孔的细绳,是她当年送我的红绳。她说,红色的绳子会保佑人平平安安。原本悬挂的玉石是只猴子,在一次任务中,被打碎了。

  如果是别人的家,捡起砖头砸锁,无疑是种极为傻帽的举动。若是砸自己家的锁,我想我真的是吃错药了。是自己回家心切吗?还是真的害怕看到更为荒凉的家。

  门锁的质量很好,只是被风雨侵蚀了这么久,深褐色额铁锈宣示着它已经不再坚固。门上的锁可以锁住家门,却没有锁住我的心。

  现在我的心回来了,把我自己的人也从外边带了回来。可是在门锁落地的时候,自己的心里反而是更加的紧张无措。一个离家太久的人,最害怕的事就是回家,我砸破了门锁,自己尘封了两年之久的情绪,也跟宣泄发洪水一样,伴着眼泪一滴滴的砸到地上。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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