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七吉他店出来,何西并没有离开南城,而是找了家可以包吃住的饭店,安顿了下来。
很早的时候,她便明白一个事实,这世上不存在什么,谁没了谁活不下去的道理,只要还有一口饭,一张床,其实,那里都一样。
“爱情,从来都是温饱以外的奢侈品,有了嫌贵,没有向望!“
这几天下来,虽然累点,白天要端盘洗碗,夜里的时候,还要帮老婆娘择点菜,总体上,还算充实,临到关店的时候,自己还能三餐温饱的躺在属于自己的床上,睡顿觉,对于她这样一个乡下出生,自小不被重视的女孩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可偏偏,即使她已尽量把自己穿得不起眼,但自打她被拐到这个城市起,那些污糟的事却还是会找上她,就在她困倦的快要睡着,门外突然扭动的声音,还是吵醒了她。
她当即便想到了老板娘那无赖的儿子,一激灵,从床上跳起来,想也没想便从窗户跳了出去。
尽管她为此崴了脚,却依然庆幸自己那样做了,因为下一秒她便听到有破门而入和接连骂骂咧咧的诅骂声,从窗边传来,吓得她托着崴脚就赶紧逃跑。
但这样跑出来没多久,她就后悔了,为什么她要连夜逃跑?要做坏事的有不是她,可为什么最终要承受苦果的人却总是她!
漫漫长路,寂静的街,除了一身单薄的睡衣,和一穷二白的自己以外,大千南城,比起落魄的乞丐,她才发现自己竟连一个落脚的窝也没有。
漫无目的地,最终她还是走回了那条街,那条路,那个蓝色格子门的吉他店外,驻了足。
几天没来了,像是过了半个世纪一样长远,店还是那家店,唯有门上挂着的转让的牌子,真正印证了“人家茶凉”的凄凉感。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他还在!她不敢敲门,只能傻傻的坐在店门的门坎上靠一靠,打一下盹儿,第二日,她才能满血复活的去面对这糟糕的生活。
“这个世界它并不完美,但好在明天是美好的,让我歇歇,明天我照样能披荆斩棘!"
第二天,何西并不是被寒风冻醒的,而是在暖暖的床上睡到自然醒,看着熟悉的房间,嗅着只属于他淡淡的烟草味,她发现他居然是睡在他房间的床上,可屋里,除了这张床,和床头那叠钱外,那里还有他曾经残留下的痕迹。
马上从床上跳起来,向外跑去,依然是空空如也,没有吉他,没有桌子,没有柜台,甚至连那门前的风铃也不见了,整个店就像在一瞬间被人掏空了一样,曾经的点滴仿佛就像脑中残留的“海市蜃楼“一样,令人莫名的感到不真实。
再冲进厨房,看着水槽旁架子里那对成双对的碗筷,眼泪一下就掉了出来。
疯也似的抱起那双碗筷,她便嚎叫了起来:你知道你在,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我知道你也是对我有好感的,你听到了吗?
我也是中意你的,以前,我总认为,上天对我如此不公,为何总连仅有的一点温存都吝啬于我,只到我被拐来这个陌生的地方,遇到完全陌生的你,我才发现,原来,上天还是给我留下一丝仁慈的,对吗?
沈七,你用七秒可以杀死你想杀的人,用七天走进我的心里,你敢挑战,我用余生的七十年来爱你吗?沈七,沈七。。。
她歇斯底里的叫着他的名字,只到听到门外渐去的脚步声,逐才向外追去,却因太急,脚下一仓促,连带着怀中的碗筷摔了个稀烂,和着手上的血,眼中啪啪掉的眼泪,乱得一塌糊涂。
但好在,那个令她心碎的人还是出现了,黑帽,黑T,牛仔裤,背上还一如既往的背着个吉他盒,人生第一次向一个女孩心软的伸出了手。
留在我身边,要自力更生,我不养废人,跟着我,没有甜头,只有苦吃,你做好准备了吗?
没关系的,俺好手好脚,不怕吃苦,将手交给他,那是何西长久以来笑的最甜的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