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刘二带着我们离开了地下室,谋划着开一家文化公司。想到之前那家公司不平等的待遇,我们就答应了他。
BJ一位特别喜欢我音乐的朋友义不容辞地赞助了我两万块钱,我便如数地交给了刘二。公司办公地点选在了大望路,那时出于信任,碍于情面,我也没有问他我占多少股份。
但是,刘二这个时期交了一个女朋友,这女生从外地来找他,便与我们住在了一起。
两室一厅的房子,一间是他的办公室,一间是他们的卧室。我睡在阳台的沙发上,比地下室好多了,能见到光,我很满足。
岚仔家里有钱,但那个时候还是像我一样睡阳台或者沙发。
可是好景不长,一件让我极不舒服的事情迫使我再次陷入困境。
刘二答应包装宣传我和岚仔的,但歌曲制作出来以后,宣传都是我一个人在做,他做的是外地的那种拼盘的演出,岚仔基本上就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
有一天,因为饭桌上多了红烧肉,我就多吃了一碗米饭。刘二的女朋友当场就摔碗发飙,当着刘二和岚仔数落我:“一天就在电脑那里弄啊弄,浪费电费!这么久没见你联系一个活动,吃那么多干嘛!”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特别尴尬和难过。
你以为我愿意 24小时蹲在电脑前跟全国多少企宣斗智斗勇为公司做宣传推广吗?我怎么就是浪费电费了?!
岚仔没有说话,只顾吃他的。
我用力咽吞下最后一口饭,转身走向阳台,郁闷地抽着烟。
刘二的女朋友继续带着哭腔埋怨,每个月生活费这么高,房租也高,你们天天待在家里干什么,有手有脚的不出去找事情做,那些街上卖唱的都比你们强!
刘二见她哭了,就去哄她。哄好后,他走到阳台上跟我说:“要不你明天试试去卖唱吧,这样至少还有些收入。”
我没有回答他。男人之间,一旦谁有了女人,那种兄弟之间的感情就会变质。我看他跟他女朋友悄悄背着我嘀咕过很多次。让我去卖唱,这不是明摆着给我设的局!牛什么呢?没有我的两万块钱,你开什么公司?!
我想不明白,不就是我现在没有钱吗?之前因为一个歌手要唱我写的歌才跟他入股,我卖歌的钱也都全部拿出来分给了大家,没少给谁吧!现在遇到困难了,就开始卸磨杀驴了!
我虽然很气愤,但是心里还认他刘二这个大哥。碍于他的面子,我没有冲他女朋友发脾气。既然他都喊我去卖唱了,那卖唱就卖唱吧。
岚仔不愿跟我去,卖唱这个事情让他觉得丢不下这个面子。
其实我也没有卖唱的经历,但生活所迫,受不了刘二女朋友的冷讥热讽,我便背着我的木吉他,出门了。
迈出这一步,真的很难。虽然我已经有了些心理准备,但是真要做起来还是缺少勇气。我觉得卖唱很丢人,跟街边乞讨的没有什么区别。
我自尊心很强,不想在大望路附近的地下通道卖唱,怕被认识的人看到,那得有多丢人。
所以,我准备换一个地方,去前一段时间跑业务时路过的北三环。那里有一座大楼叫XZ大厦,人比较多但相对偏僻。那一带也不会有什么熟人,我打算去那里试试,便走小路绕了过去。
XZ大厦附近的地下通道,有一个推三轮车卖红薯的外乡人,偶尔有几个睡在里面的流浪汉。
我拉开吉他包,像之前看过卖唱的歌手那样,把包摊开,靠着墙,低着头,拨弄琴弦。可是,我不敢大声唱。
陆陆续续下班的人多了起来,看着穿得不像流浪歌手的我,纷纷投来异样的目光,然后匆匆走过。
地下通道里,川流不息的人群,没人为我的歌声停留。
我顾不上这些,很后悔来这里,感觉卖唱是一种辱耻,让我抬不起头来。
但若空手而归,一定会被刘二的女朋友辱骂。
想想都逼到这步田地了,大丈夫能屈能伸,那就当我是在大声的唱给西贝听吧。
到最后,我闭上眼睛,感觉嘈杂纷乱的世界渐渐离我远去。我低下头,静静地想着西贝。
用拇指拨响第一个音符,我开口了,轻轻地试探性地发出了几个音,有些干涩,但是居然那么好听。我越唱声音越大,越唱声音越洪亮,最后竟抬起头嘶吼着。
我仿佛看到地下通道变成了容纳万人的体育馆,无数歌迷挥舞着荧光棒,在人群中,西贝疯狂地骄傲地喊着我的名字。
我流泪了。这些眼泪,不为难受,只为青春;不为生活,只为梦想。
假如,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公司,我一定建议我签约的歌手来这里体验,让他们像今天的我一样,不被这浮华世界里的大浪所淹没,找到最初的自己,守住本心。假如有机会,某一天我会带西贝来BJ,看看我流着泪走过的地方……
或许是因我的歌声不同于其他流浪歌手,这个傍晚,我赚到了 18块钱。特别感谢这自带回响的地下通道,特别感谢这 18块钱带给我的温暖,特别感谢我自己。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背着吉他融入了BJ的夜色里,往大望路的方向走去。
看我挣到了钱,刘二和他女朋友都特别开心。我把钱如数给了他女朋友,他女朋友赶紧从厨房里端饭给我。那笑脸让我觉得特别假,连那碗饭也变得索然无味。
第二天,我又到了卖唱的地下通道。这一次,我没有抵抗情绪,隐隐地喜欢上了这种感觉。经过连续几天演唱,路人丢给我的钱也逐渐增多了起来。
看我每天都能零零散散地挣些钱回来,岚仔便按捺不住了,也背着吉他跟我去卖唱。或许,他只是想借机会锻炼下。不知道为什么,也就在这时候,我感觉他像刘二一样,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远,再无以前的亲近感。
正因为在这地下通道混迹了一个星期,我便与一位下班后常路过这里的留着短发的女生成了朋友。她是一家公司的设计师,每天默默听我唱歌,听我与西贝的故事,为我与西贝叹息。后来,她把我介绍给一家摄影工作室做平面模特。
在雍和宫的摄影棚里,我任由摄影师摆布。在屋顶上,在墙角边,在炙热的北方的阳光下,我与我的木吉他摆弄了一个下午,赚到了 500块钱。对于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笔巨款。这 500块钱,我依然交给了刘二。
岚仔不想跟我再弄组合了,他弹吉他的水平比我要好,唱歌比我有磁性,而且我一直以来都很贫穷。于是,他决定单飞,离开我这个累赘。
岚仔家里给他汇了款,他便彻底搬出去了。
我仍睡在阳台的沙发上,想着慢慢疏远的兄弟情谊,心里就堵得慌。
后来,岚仔有几次来公司,都不跟我说话了。突然变成这样,我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刘二也不好撮合我们。
我每天都要出去卖唱,也不知道岚仔和刘二俩口子密谋过什么。
我感觉这地方越来越让我待不下去,不说他们的脸色,就连屋子里的空气都容不下我。
正好有人在 QQ群里发了一个网络歌手大赛的链接,获奖者有丰厚的奖金和签约机会,他们在群里喊我去试试。
我的歌有些是让岚仔谱曲的,为了避免将来有纠纷,我们得清算这些版权。
在刘二的安排下,我们三人又坐到了一起。公司的股份,我不要了;投入的钱,我也不要了;跟岚仔合写的歌,词曲是谁就归谁。我们签了份协议,我就离开了。从此兄弟散伙,我再也不用受谁的挖苦和数落,也不再碍谁的眼。
我把我写的《下象棋》传到了网络歌手大赛的页面上,很快就有了许多粉丝,取得了去广州比赛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