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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乐队

写给西贝的情书 颜振豪 993 2024-11-12 22:43

  慕容家在县城边上,是一栋贴着瓷砖的很阔气的二层小楼。

  他家客厅里有台很大的彩色电视机。不上学的时候,我们就挤去他家看香港古惑仔,或是看 Beyond乐队的演唱会。

  两个黑色的音响分别摆在电视机的两边,音效很震撼,画面也很精彩,常常让我们看得不想走。有时,我们会跟他的家人一起吃饭,然后睡在他家。

  后来,他爸妈知道我们逃课,就不允许我们往他家里跑了。

  我们就换了阵地,到我那里去。反正我一个人住,我堂姐他们忙着上班,没人管我。

  慕容他们一般都是在上学的时候跑去我那里睡觉,一到放学,就准时爬起来回家,给家里人一种很乖的感觉。

  他们在我那里待上一段时间后,就极少参与社会上那些打架的事了。

  慕容花了 500块钱在琴行里买了把琴,背到我住的地方。

  我才知道,这个东西叫吉他。

  我也拨弄了几下,声音很好听,但不想碰它。我怕我会像那个我讨厌的老师一样。

  后来,慕容、马四、刘四、摆子他们几个也不知道从哪里又借来了吉他和书,在我房间里终日“咚咚咚”地练习。看没什么可消遣的,我也就跟他们一起操练起来。

  练把位和指法时手最痛,我就取巧,直接按和弦、扫弦,跳过那些繁琐的步骤。

  兴仁县城那时候刚流行伍佰《痛苦的人》、任贤齐《伤心太平洋》和张宇《雨一直下》等歌曲,还有张学友、刘德华和谢霆锋等唱的歌。

  看电视上的他们在华丽的舞台上唱歌,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在身上,无数粉丝在台下挥舞荧光棒尖声叫喊着,我们就幻想着能像他们那样出人头地,于是便拼命地练琴,学唱当时最流行的歌。

  那时候,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死死地记住了几个和弦,也能照着吉他谱弹唱当时最流行的歌曲。哪怕手指被琴弦勒得生疼,心里也会按捺不住地窃喜。只想有一天能在西贝的面前,为她弹琴,为她唱歌,能够吸引她所有的目光,能再靠近她一点。

  弹琴唱歌也不算是最酷的,在中午倒背着一把吉他走出去,带上几个低年级的同学走街串巷,让路过的、开店的人都露出一脸惹不起的表情,像极了古惑仔,那才叫得意。

  可惜好景不长,由于他们在我住的地方厮混,影响到周边的邻居休息,多次警告无效后,堂姐就不管我住了。我也就从邮电局宿舍搬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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