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是冬季,北风啸,寒风吹,早上天冷,人们也推迟了出门的脚步。
祠堂又称之为祖庙,宗祠,讲究龙脉之说,一般都建造于风水宝地之上,可是沈家庄南庄的祠堂却建在庄子中心,或许是老祖宗有自己的想法。
南庄的祠堂虽然只有不到一亩地的院子,也已经比北庄的祠堂好了不知多少。
桃红色的大门,也是村民们自发地维护,应该是在过年的时候,才重新粉刷的。
小院内陈设简单,一口巨大的水缸装满了水,这就是所谓的“藏风聚气,得水为上。”
简陋的偏房内有一些难闻的味道,沈学良的妹妹沈小丽,一直背对着小珍子和叶正信。
早上醒来,沈小丽发现外间儿门口一封信纸静静地躺在地上,上面写着:
漆夜梦中难入眠,
心事愁来无人知,
月落日出宗庙见,
天地相知你我知。
就是说有心事,睡不着,月亮落下太阳升,祠堂相见,不会有其他人知道。说白了就是让沈小丽来祠堂解释疑惑,其中也有威胁的意味!不然就是“众人知!”
祠堂就在庄子中心,沈小丽并不知信件是谁写的,犹豫半天,认为也没人敢在祠堂中对自己怎么样,也就胆大地来到此处,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约她来的人竟然是小珍子,而且还有他的大姐夫。说好的“天地相知你我知”去了哪里?这就是明摆着骗人,她有些生气,故意扭过身去不愿跟小珍子说话。
“小丽,是我不好,我不是故意的,是我没有说清楚,其实约你出来见面是我大姐夫出的主意,我只是想知道,知道……”小珍子有些说不出口,他想知道的当然就是小丽嫂子真正的死因?
可是听在叶正信的耳朵里,就是被小舅子堂堂正正地出卖了,给小舅子出主意,帮小舅子送信,容易吗?结果说出卖就出卖,真是见色忘姐夫啊!
“啊……小丽我,这次小六是真的吃苦了!我也是为他着想才……你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跟别人说,我发誓!”叶正信举起手来说道。
他很想让小丽开口,可是又不能逼迫人家,他的话似乎没有打动对方,稍加琢磨再次开口:“你们慢慢聊,要不,我还是先回去吧?”没人理他,有些尴尬,摸了摸下巴,又说:“那我就真的回了啊!”叶正信像打了败仗的公鸡,低着头走出偏房,顺手掩上了门儿。
作为一个三十几岁的老爷们,心眼何其之多,既然成了多余的人,人家又并不愿意搭理自己,那就换个方式,“听墙根儿。”
果然不多时就传出小珍子的声音!
“小丽,你嫂子真的不是我,不是我……”一连几个不是,该问的都无法说出口,如果直接询问,又怕伤了小丽的心,小珍子人不大心思却是缜密得很。
稍许,他听到小丽抽泣的声音,顿时觉得自己的到来是那么的错误,赶紧开口安慰:“别哭,是,是我不好,算了,我还是走吧,就当我没有来过好不好?”
小珍子并不是说假话,他真的想要离开,或许这样小丽心情会好一点。
小珍子回头刚刚迈出脚步,就听见梨花带雨的小丽终于开口了:“嫂子,她欺负我娘,我娘就是被她气死的,可是……呜呜呜,我错啦……我知道做错啦……”
这个别人从没想到的谜团,慢慢由小丽的口中揭开了面纱。
小丽有五个哥哥,自己是唯一的女孩,从小没有挨过爹娘的一次骂一次打,哥哥们都是她的保护伞,娇生惯养的个性也就培养起来。
五嫂进门后经常对小丽指手画脚,她就跟她对着干,有心疼自己的亲娘做后盾又怎么会怕她!当亲娘出面为自己说话,嫂子也就表面忍着,背后里还是不服气。
嫂子家境不错,经常从娘家大包小包地拿回来,在沈学良的面前也就面子十足。
直到前段时间居然敢胆大的跟娘顶嘴,把娘气得饭都没吃便跑回屋去,五哥又是老好人,表面骂了五嫂几句,回头又给媳妇赔不是。
两天后母亲去世,小丽就把责任全都怪罪到五嫂头上。
后来五嫂生病,邻庄的赤脚大夫给开了药,居然让五嫂没几天就好得差不多,小丽觉得仿佛错过了一个报复她的好机会,就去集市高价购买了一副老鼠药。
老鼠药泡在水碗里,几个时辰以后再把里面的米粒过滤出去,又在毒药水里加入红糖,熬制成诱人的颜色之后就端给五嫂喝,说是红糖水专治腹痛。
五嫂居然相信了,可她做梦也没想到,就是这一碗毒糖水要了她的性命。
当初小珍子看完风水离开后,五嫂就觉得肚子不舒服,当时沈学良也没有在意,吃过饭之后,沈学良又出去串门子,找人帮忙改砌大门,后来五嫂痛得在炕上打滚儿,而家中只有小丽躲在房里瑟瑟发抖。
无人应答,不多时沈学良媳妇就命归黄泉。
许多故事中都会说:中毒死亡口吐鲜血,死不瞑目!实际上并不都是如此,沈学良媳妇除了死前出过许多汗水,面色上没什么不同,安详的面孔上略有不甘,这让沈学良从未想过她是中毒去世。
人的疼痛都有一个极点,当超过这个极点,就会麻木,沈学良媳妇正是如此,自知命不久矣,只好认命,流过不甘的泪水撒手人寰。
刚过百日的小娃彻夜哭泣,沈小丽已经无可奈何。沈学良把四嫂找了来帮忙,喂孩子米粥,孩子也会喝几口,可他还是哭泣不止。
当四嫂抱着小娃儿把他放到已经死去的五嫂炕头儿后,不多时,小娃儿的哭声渐渐停止。
小娃儿抓住母亲的衣角,就是抓住了生命起源,这是他避风的港湾,也是他所拥有的一切!这里有世界上最疼爱他的母亲,有娘的气息,他就不会害怕,百世人间相遇,奈河桥头的约定,换来今生母子连心的亲情,离不开,舍不下,丢不掉,割不断,莫回头,回头不相遇,今世为母子,来世不相识!
小娃娇嫩的小手不停地抓挠母亲的腰肢,仿佛是在唤醒母亲温暖的大手,可是母亲再也醒不过来,再也不能抚摸他的小脑袋!小手抓累了,腿脚也蹬累了,随即扭成一个麻花,不多时就抱着母亲的衣角懒洋洋地睡去,似乎世界上,只有这里才是最温暖最安全的地方。
所有的仇恨化作烟雾无形消散,悲痛自责充斥沈小丽心中,她抱住四嫂的胳膊,伤心的泪水泉涌而下,再也没有勇气去看一看炕上的小娃儿。
听到这些,小珍子已经目瞪口呆,这个长相甜美,瓷娃娃一般的沈小丽居然亲手杀害了她的嫂子!
“小珍子,对不起,是我不好,是我……我对不起你,我知道错了,其实我早就想要告诉你这一切,可是我没有勇气,你能原谅我吗?”小丽已经转过身来,梨花带雨的面孔上,都是真诚的歉意。
多少天来沈小丽一直无法入眠,没有索命的红衣厉鬼,可被子蒙上头,就总觉得有个鬼魂站在床前,揭开被子,漆黑的夜,又让她仿佛身处深渊地狱。
只有天亮才能意识到自己还活着,疲惫困倦也不得不早早起床,给五哥和小侄子准备饭食。
她没有知己,没有朋友,几个要好的闺蜜早就被她抛弃,总觉得她们太穷,怎配跟自己玩耍,她现在已经后悔了。可惜,就算有要好的朋友,这种事情也不能一吐为快,随便告诉她人,她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不透风的墙。
小丽的问话没有让小珍子犹豫,他擦了擦脸上被感动的泪水,干脆地回答道:“我,我当然不怪你!你是个好女孩儿。”
对于小珍子,已经自行脑补了一切的不完美,他的心中已经把小丽的五嫂想象成了一个吃人的老虎!而小丽才是受害的一方。面前这个楚楚可怜,俊俏迷人的仙子,是小珍子今生的最爱,不管她做了什么,他都会原谅她!起码此时的小珍子是这么想的。
小珍子对小丽那怜爱的眼神,小丽看得明白,她来到近前,拉住小珍子的手,泣声道:“小六哥,其实上次他们说要烧死你,我一直站在拐角处,我也想要救你的,可是……后来你大姐夫来了。”
小丽的手是那么的温暖,柔滑,小珍子做梦都没想到,能够有这么一天,心脏几乎就要不受控制地跳出来。
特别是对于小丽对自己的称呼,“小六哥!”多么动听诱人!以前小丽老远都是喊自己小六子,小珍子,傻小子,而现在完全不同。
原来如此!他就知道小丽是个好姑娘,也有些颤抖地握住了小丽的小手:“嗯,我……我就知道你对我好!”
两个同为十五岁的孩子紧握双手,男孩儿激动不已,女孩儿满脸羞涩,可惜没有旁观者,不然要羡煞多少单身者。
两人已经仿佛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四目相对,含情脉脉。
“小六哥,你能帮我保守秘密吗?不然,不然我哥会打死我的!我跟娘亲,娘最疼我,没有了娘亲,我都不想活了,不然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小丽面露担忧,嘤嘤讲道。
“嗯,我娘也疼我的,要是我,我也受不了,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小珍子肯定地回答,眼中满满的都是这张俊俏温柔的面孔。
刚刚从吃惊中回过神来的叶正信摇摇头,这才叫爱屋及乌,是人不放走,是鬼不放手。
“自古毒杀亲夫的故事流传不少,武大郎就是一个典型!没想到这个不大的小姑娘,居然充当了一回潘金莲的角色,我又不是武松,更没有武松的能耐,一切随缘吧。看来小六儿是被美貌迷了眼呐,这个女人绝不是你看到的那样简单,心思之歹毒让人唏嘘,要是我,哼,早就一巴掌给她打在脸上!小舅子啊……也是聪明人,嗨,祝你好运吧!”
想到这里,叶正信不禁再次暗叹:“我十五岁的时候,比起你的智商可是差得远呐!那时候的我,比一个傻子强不了多少,学猴子爬树,学狗子狂吠,小雪笑我傻,我还乐此不疲,以为获得人家的好感。就算结婚后的当天晚上,大胆地偷偷亲了媳妇一口,还吓得跑到堂屋躲了半宿!更气人的是……我居然掰着手指算日子,娘说十月怀胎,嗯……整整还差九个月零二十九天。”
“嗷嗷嗷嗷嗷!”这是婚后当晚叶正信激动的心情。
腿麻了,不再多想,听墙根儿的叶正信独自悄悄离去,想必,小舅子还有许多话要跟小丽谈,已经不适合再继续偷听。
直到回到丈母娘家,他都从来没想过要去举报沈小丽谋杀亲嫂,人的命天注定,这是人家的家事他不会去管,更不会去伤了小舅子的心。唯独有些担心,如果有一天,这丫头真的进了小舅子家门儿,得提醒他小心点,特别是喝红糖水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