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以后,跪在坟前的叶正信擦去泪水,他想不通那两个人是谁派来的,难道是洛阳城的闻建明?不会!王秘书说过闻建明那里她会去交代的,那,还会有谁?心中隐隐有种不祥之感。
叶正信压抑心中的悲伤,“花啊,小兄弟的恩情就记在心里吧!我们赶紧走,有一就有二,如果再有坏人来,就麻烦了。”
沈大花并未动身:“信哥,啊……我们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以后,每年都来这里祭拜他好不好?珠珠应该是他未过门儿的媳妇吧?”
是不是,叶正信不知,只得说道:“嗯,也许吧!”
对于这样的救命恩人,就算是远在千里万里,每年的今天,叶正信也一定会前来祭拜,这是一种无亲无故却有情有义的恩情。
叶正信和沈大花在恩人坟前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夫妻二人便赶紧上路。
剩余的最后两颗子弹被叶正信压入弹夹,他知道,弹夹内一共还有三颗子弹,子弹快用光了,他更是马虎不得,拉着沈大花的手极速赶路。
“大当家的,不好了,旱鸭子和傻强都死了,那个,那个姓叶的居然有枪!”逃跑的黑衣男子,回到孩子岭土匪营地,就赶紧向姜军汇报。
“啊,你说什么?你们三个人居然没有抓住一个泥腿子,真是蠢货!不是给你一把手枪吗?”刚刚从外面进来的马占奎,一把抓住黑衣男子的衣领怒吼道。
“我,我回来报信的,再说抓活的,我就没……没敢……”也不知黑衣男子是没敢动杀心,还是没敢掏枪。
不管多少借口,任务失败就是无能,马占奎一把推倒黑衣男子:“嗨!没用的东西!”
马占奎也是想不到,三个人去抓一个普通百姓,居然是两死一逃的局面,气急败坏的他掏出腰间的手枪就要准备打死这个手下。
“啊,二当家,不,是兄弟没用,再给兄弟一个机会吧?兄弟一定会将功补过,二当家啊,兄弟我出生入死,也为孩子岭……”
“够了,老二,收起你的枪,既然如此,就给孙三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吧。”姜军出言劝阻。
孩子岭以前本来有着一百多个土匪,半年前警察前来剿匪,警察死了几十人,土匪也是损失惨重,好不容易依靠有利地形才逃脱追捕。
警察大多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中顶梁柱,一番讨论后内讧不断,再说这里的地形他们也不熟悉,只好退兵。
就这样,孩子岭的土匪此时已经不足百人,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所以姜军并没有想杀死孙三,当然他还有最重要的一个想法,就是拉拢人心。
马占奎听到大当家的发话,也只好恨恨地放下手枪。
不一会儿,姜军和马占奎决定亲自出马,带上十几条步枪和二十几个土匪,骑着他们为数不多的八匹良马,前往对叶正信的追杀之路。
其实本来他们有几十匹马,这几个月以来,土匪窝也是粮食紧缺,想吃肉了,便做了马肉来打牙祭,一来二去,马匹越来越少,到了如今用马却无马的尴尬地步。
长兴镇,以前叶正信他们也走过这里,这次经过,感觉人口明显减少,晌午,应该是很多人家午饭时间,就算有些人家每天只吃两顿饭,也总有许多人家做饭吃。
没有袅袅青烟升起的样子,明显让人心生凄凉。
镇子上,叶正信二人没敢驻足,一口气穿过镇子,来到外面的岔路口,一条是阳关大道途经葛县,然后,距离汝阳县就不远了。叶正信没有选择大道,而选择了另外一条还算好走的小道儿,小道儿有些坑洼不平,叶正信总觉得会安全许多。
直到这时候,叶正信也不知道要杀他的人是谁,他总以为有可能是周扒皮派来的,反正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叶正信并不知道,当他离开洛阳城的第二天,周扒皮几天前被杀的消息就已经传得满城风雨!就连十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单单是已经离开的叶正信不清楚。
当然,几天前赵英俊离开的消息,他更加不知。
叶正信这次惹上的是真正的土匪!而土匪前来的目的,就是要为兄弟报仇雪恨。
土匪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注重江湖义气!
带着仇恨的土匪走得很快,由于一些人跑步前进累坏了,速度渐渐慢下来,马占奎就跟姜军商量,想要先行一步追杀叶正信,只等大哥随后接应就好。
他们一撮既合,由马占奎带领六名亲信手下,加上他一共七人,乘骑七匹马,带足枪支先行一步,而姜军就骑乘最后一匹马,带着近二十个弟兄随后跟上。姜军暗自高兴,本来这就是他的想法,还不等自己说,马占奎就抢先一步蹦了出来。
土匪虽然还没搞清这个姓叶的老家是哪里,不过从不久前死去的两个小弟的路线上看,他们应该是朝着葛县方向去的。
其实土匪本来就距离葛县并不远,没用多久,马占奎就已经来到长兴镇,他放出人手搜集消息,看看是不是有两个陌生人从这里经过,镇子上的百姓都吓坏了,就连不多的几个警察也吓得没敢露面儿!
几人骑着高头大马,身背步枪,凶神恶煞的面孔,傻子也知道这是土匪。
小警察已经偷偷给葛县警察局打了电话:“喂,队长,不好了,土匪又下山了……队长,我们……该怎么办?”
“嗯……你们留意一下,看看他们是来抢劫的,还是路过的,然后再向我报告。”
“是!”
警察奉命行事,只是偷偷地关注土匪的动向。
马占奎得知消息,果然没有猜错。
“给我追,刚刚过去不久,走不远,给我记住,抓活的……我要砸碎他的牙齿,砍断他的腿脚,等他交代一切之后,拿去喂狼!呵呵呵,小子们听到没有!”马占奎双眼充满血丝的嚣张道。
他就是不信这个邪了,一个小小的土包子,还想逃出他马王爷的手心。
几个土匪也不怕天冷,一个个挽起袖口,异口同声地喊道:“抓活的,抓活的。”
直到土匪离开,几个警察总算松了一口气:“给队长打电话吧,就说是过路的土匪。”
“方哥,看来这些土匪来头不小,或许……”
“嗯,有道理。”
他们明白一个道理,真正土匪窝子出来的土匪,是很少会抢劫穷苦人家的。
“花啊,累不累,要不要我背着你?”
虽然叶正信一个大包袱背在身上,走路的样子却看起来比沈大花还要轻松许多。
“你呀,难道要我坐在你后背的包袱上?”沈大花面色桃红,喘着粗气,娇嗔了叶正信一眼。
“哦,呵呵,你说得对!不得你愿意上来,我就一起背着好了,不要忘记,你也是我的,我的心肝呐!”
沈大花脸色更加绯红,她觉得叶正信进城几个月变了,变得花言巧语。
“我们为什么要走这边,不是走大道回家更快吗?”沈大花奇怪。
“呵呵,坏人也是这么想的!这里可不比洛阳城,在那里,好歹还有警察保护,可如今这荒郊野外我们势单力薄,还是小心点好。”
以前叶正信回家都是心情激动又高兴,而这次在洛阳发生的好几次莫名其妙的倒霉事儿,让叶正信不由地警觉起来,之前俩人要对自己下手,多亏恩人相救,也幸亏他们没有枪。
自己不可能屡屡好运,这次就算绕路耽误几天的路程,叶正信也不想冒险。
岂不知,正因叶正信缜密的心思,让他暂时逃过一劫。
马占奎来到长兴镇外的岔路口时,不知该如何选择。
一个小弟询问:“大哥我们该走哪条路?”
“如果你想急着回家,你会选择哪条?”
小弟回答:“当然是走好走的路!不过,如果他胆子小,怕我们追来,或许会走小道也不一定。”
“呵呵,好,既然你能想到,他也能想到,他认为我们会选择小道,哼!我就偏偏不能如了他意,留下记号,跟我走!”
随后马占奎带领人马顺着大道,朝葛县方向追击而去。
一个时辰后,马占奎感觉越来越不对劲儿,他的马跑得飞快,居然没有看到叶正信二人的身影?路上见到一些灾民,在黑衣男孙三的辨认下,并没有发现叶正信。
“二当家,前面又出现三个岔路口,我们该走哪一条?”
马占奎拉住缰绳,骏马鸣嘶一声,他瞬间做好打算,倒也干脆:“不对劲儿,大家掉头,回长兴镇,驾!”
土匪极速返回,给路上的灾民留下漫天尘土,纷纷避让路边。
急速的赶路让叶正信也感到乏力,再看看沈大花已经满头大汗。
“花啊,要不,还是我背着你吧?看把你累的!”
这条路似乎越走越窄,也没有几个人经过这里,路上经过一个庄子,庄子好像还挺富裕,当然,叶正信也是见到他们地头上,偶尔还能见到长出的麦苗来判断的。
他不敢进人家的庄子,不然被误会或者当成奸细就麻烦了,如今很多村庄都对外来人多加提防,也是常事儿。
叶正信再次看向沈大花,发现她并没有理会自己的好意,媳妇早已停下脚步,痴迷的看向路边。
“怎么了?”叶正信有些心疼的说着,便来到沈大花身旁。
眼眸中,是一颗坚强的野菊花,细细的枝杆,在冷风中一枝独秀,虽只有一朵花儿开放,却也很是难得!一圈儿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围绕着嫩黄的花芯,给人一种心花怒放的感觉。
“好看,没想到这么个天气,还有一颗好看的花朵开在路边,真是难得!”叶正信感觉整个儿身心,也跟着幻化出诗情画意的景色。
“嗯,真漂亮,好久没见到这么好看的花朵了!”沈大花痴迷道。
说完,沈大花不知不觉地,一只渴望的玉手伸向花朵,不知这朵花儿戴在头上,会不会衬托得自己更美?
正当她的手即将碰触花朵的时候,叶正信立刻不忍地出言制止:“花啊,要不,就让它继续在这里开放吧,摘下来,很快就会枯萎!或许这方圆几十里,只有这束漂亮花朵。”这么坚强和稀少的风中一束,叶正信不舍,也就开口劝说。
沈大花向来温柔善良,听了男人的话,立刻停住喜爱的玉手。
花正开时月正明,
花如罗绮月如银。
溶溶月里花千朵,
灿灿花前月一轮。
沈大花真的很喜欢这朵花儿,正因为喜欢,所以听从了叶正信的话,还是让它继续留在这里,以便让下一个失落的人也可以一饱眼福,让靓丽的花朵给他们也带来一份好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