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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是雨还堪拾 与君常伴 2698 2024-11-12 19:14

  第二天,陆煜走的很早,陆轻涟就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家。

  一整天,陆轻涟都看起来没有什么精神,傍晚时,她决定出去走走。

  她走在街上,本来是漫无目的,可实际上走过的每一步,到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她和陆煜一起来过的。

  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时,又有些想陆煜了。

  她渐渐的在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那摊子是卖发冠的,摆了各式各样的发冠。

  陆轻涟拿起一个黑色发冠,那发冠远看是黑色,但近看却是发着金色的光,她一眼就看中了这个。

  这个,等哥哥回来,就送给他。

  她手拿发冠,无声的笑了。

  付完钱,刚想离开,陆轻涟就感受到身后有东西正在挠她后背,她转身一看:

  “破天!”

  正是她从前的小白马在她身后舔她。

  她摸了摸白马的头,道“你怎么在这啊,将军呢?”

  说着,她四处张望,在不远处,看到了另一个摊子面前的薛长风。

  薛长风刚买完东西,转身,也看到了她。

  是她!

  陆轻涟笑着向薛长风挥挥手,薛长风点头示意。随后,薛长风走到了她身边。

  “将军。”陆轻涟喊了他一声,不难看出,薛长风眉间比他们刚见面时,多了一丝温柔。

  他开口,字正腔圆“嗯。”

  陆轻涟问他“您怎么会在这?”

  他看了一眼白马,道“我要走了,皇上召我回京,我特此来采办一些东西。”

  大将军竟然亲自出门采办?

  薛长风望着她的眼睛,看懂了她的意思,他道“我不相信任何人。”

  他说这句话时,声音有些轻,很奇怪,他平时是断然不会和任何人说这种话的,可偏偏,却对她毫无防备。

  “是吗......”陆轻涟听到这句话,突然有些感伤。她看着薛长风深邃的眉眼,心里很不舒服。

  年少成名,百姓心里的常胜将军,原来,心里很是孤独。

  陆轻涟沉下眸子,道“将军也要走了呀。”

  薛长风没有懂她的意思,只是道“是,皇命在上。”

  两人都沉默了。

  一会,到时薛长风先开的口“你愿不愿意,跟我到城墙上去看看?”

  陆轻涟到时有些惊讶,没有想到薛长风竟然主动带她游玩,她有些懵,但还是机械的点了点头,道“好。”

  一字,表明态度。

  薛长风深色的眼眸中划过一丝光亮,他接过马鞭,拉着白马在前面走,陆轻涟跟在后面,他走的很慢,让陆轻涟不至于跟不上他的步子。

  半个时辰后,两人上了城墙。

  这边城的城墙,是整个边城最高的地方。从城墙往下望去,整个边城一览无余。

  陆轻涟手扶着城墙,俯视着下面的村庄,茫茫一片,灯火通明。

  她有些兴奋,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来到这里,看到这么美丽的风景。

  万家灯火,户户通明。

  她道“好美。”

  好美,可惜你不在声旁。

  薛长风看着她的背影,道“我在这里镇守数年,每当我有些劳累时,只要从这往下看一看,看一看这万家灯火通明,便觉得,只要能守住这里,再累也值得。”

  头一次,薛长风在外人面前袒露心扉,还是在这样一个只见过几次面,认识不深的小丫头面前。

  看来,这些年,他确实,活的很孤单啊。

  他自嘲的笑笑,可是却不知道,从刚才他说这句话时起,陆轻涟就一直在看着他。

  陆轻涟看着他,有些出神,陆煜在的时候,也曾跟她说过相似的话,说过当今之天下,讲过为官之道。那时的她还太小,听不懂陆煜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是现在,她想,她是懂得一些了。

  她道“将军是真正为国为民的大英雄,我们有将军在此镇守数年,实在万幸。”

  薛长风回眸,再次看向女孩,有些发愣,这丫头,倒是一次又一次的刷新他对她的认知。

  明明自己还是个小丫头。

  对了,她及笄了吗?

  想到这里,薛长风心中,一种从未有过的感情涌上心头......

  他看着她,只见她转过身来,在这万丈光芒上对着他说“将军保重。”

  ............

  薛长风走后,陆轻涟又恢复了平常的生活,冯响也很长时间没有来打扰她,就像是这几个月间发生的事,从来就没有过一样。

  她也经常在月光下想,哥哥现在,是到了京城了吧。

  他......现在怎么样呢。

  河山

  要想从边城到京城,就必须要穿过河山这条路,河山多盗匪,行人经过此地时都分外小心。

  这天,陆煜在河山找了一家客栈休息。

  半夜,他温完书,刚要去睡觉,就听到了外面咣当咣当的声音。

  他打开窗户一看,竟然是一批盗匪包围了客栈。

  陆煜大喊“大家快醒醒,盗匪来了!”

  他这一喊,惊的所有人都醒了过来,霎时间,整个客栈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店主最先反应过来,急忙去关门,可是还没等插紧,就被盗匪给闯了进来。

  这些盗匪每个人都拿着大刀,身上套一件露出胳膊的马褂,凶悍无比。

  陆煜见状,刚想收拾东西,就被闯进屋子里的盗匪给抓了出来。

  一会,客栈里面的所有人,都被控制在了大厅里。

  每个人都抱头而蹲,身边的包袱,被盗匪抢了去。

  “大哥!”一个满脸胡须,耳带金环的男人把一个包袱带到了他叫大哥的那个人面前。

  那个被叫做大哥的男人随手接过包袱,抖出来一看,竟全是书籍笔墨,连一两件衣服都没有。

  那男人一怒,抓起包袱主人的衣襟,面目狰狞的斥道“钱呢!”

  那包袱的主人,也是一袭白衣,却是最下等的粗布麻衣,全身上下的打扮,显然也是去京城参加考试的学子。

  那学子道“大侠饶命,我是去京城参加考试的学生,实在是没有什么钱财可以送给你啊!”

  说着,那学子满脸冒汗,害怕极了。

  盗匪一听是一个穷学生,没有金钱,随即眼睛发红,大叫道“没有,那就用你的命来赔吧!”

  说着,一挥大刀,就快要到那学子的脖颈之上。

  陆煜看不过去,刚要站起来阻止,便看到前方一蓝衣少年先他一步站了起来,大叫道“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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