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就预祝王爷抱得美人归,早生贵子。王爷可还有话说?也不想听什么废话。我已经替王爷完成了第一件事——尚书老头手里的名单,要不然我便回去了。”语气太淡太淡了,似乎在极力隐藏什么。
齐回隐与之相处五年,自然听出了弦外之音,好,王,也,我,尚,要。好,王爷我上了,或者说认了。
“有容,你。”齐回隐愣愣的看着粉色的背影,眼中布满不忍。
齐回隐语塞了,有点不知所措。如果当初谋好的不是她,如今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
他,是不是真的做错了!
不!不!他没错,从来都没有错。自古最是薄情帝王家,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条狗罢了,他竟然还养出了感情。
可看到她那孤冷的身影,心中刚升起的几丝凉薄又被压下去。
罢了,罢了。
齐回隐嘴角勾起一抹苦笑,阖下来了那双眼,思忖。
背对着他的粉衣女子,还是少不了,煎熬。
她坐下来发呆。
手中平日最爱的桂花酿也失去了所谓的香浓,喝下去的烈酒,转变成了,淡的,咸的,涕零,一点一滴,浇灭了心中的火,信仰的火舌。
从来没有人像他待她这般好。驱走了血腥,给予了最大的温暖。还记得当初,她日日捡别人不要的馊馒头,连尸体都吃,是他,给她一碗阳春面,她喜欢吃,五年来他日日差人送来,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全都是他做的。她爱桂花酿,王府便种满了桂花。她稍有不适,便是太医上门。她钟情一身粉衣,便为她奉上了最为名贵的苏绣粉衣。一点一滴,全都刻在了骨子里头。而这所有的所有,似乎也就像一场迷烟,真是把人的心迷的找不到着自己了。
说到底,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红玫瑰,而携它杀戮,似乎也成为了一种习惯。
红玫瑰象征直接、热烈、坚贞不渝的爱,而她,永远做不到。
戚知莲,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如此之高洁,与这人可还真不是怎么相配,戚知莲更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花,热情的燃放自己,什么都不怕,大院里出来的,又有几个真正纯洁的,为什么,还真是挺,羡慕的啊!
空也,空也。
齐回隐小心的抬了抬眼,盯着这粉色身影。
只觉明明是近在咫尺,却又好似相隔天涯。
夜很沉寂。
不知到了什么时辰,一道沙哑的声音响起,带着难以抑制的哽咽。
“有容。确实还有一事要你去做,也就这事儿非你不可。”
血玲珑脸上的泪水早就干了,很难再哭出一滴泪来,如此也只能笑。
是么,不就她一件事吗?哪里轮到了你来这般苦恼!想必没有那么简单吧。
“王爷想让我做什么尽管说便是,我的命都是王爷的,何必如此!想来府中这五年,我也算是太过于悠闲了,感觉‘血玲珑’三字好久好久都没有听过了。在去做这件事情之前,我也没什么好求王爷的了,却唯独一事,恳请王爷应准。”
“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