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妍躺在床上,抬眼便看到了一妇人。
“姑娘终于醒了,您都晕了一天了”
“啊?”
“姑娘一看怕是被土匪打劫了吧,大晚上还在这山林中,我就你时差点吓我一跳,你可不知道这山林里土匪……”妇人絮絮叨叨的说着。
叶妍赶紧打断她。
“大娘,现在是哪朝哪年啊”
“姑娘怕是晕傻了,现在是大夏,嘉靚十三年”妇人伸手去量叶妍的体温。
这身体原前是遭遇了什么,把自己弄的如此狼狈。
晚风徐徐吹动着叶妍的裙摆,杂乱的树枝时不时勾起衣布的一角扯下一截已做留念。
明月挂在树梢,几卷云烟映在月弯处,配合着被叶妍惊起的鸟鸣。
休息之于观到如此景致的叶妍不经感叹。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想不到今日真的发现诗中描绘的景色,古人诚不欺我已。
走了不知多久,终于看见了类似房子的建筑。
我去,这地方是有多偏啊!走了这么久就这一家。
刚要去敲门头就一阵刺痛,白花花的碎幕在她眼前乱闪,白蚁却依就不依不挠在我脑中建业。
……
叶妍躺在床上,抬眼便看到了一妇人。
“姑娘终于醒了,您都晕了一天了”
“啊?”
“姑娘一看怕是被土匪打劫了吧,大晚上还在这山林中,我就你时差点吓我一跳,你可不知道这山林里土匪……”妇人絮絮叨叨的说着。
叶妍赶紧打断她。
“大娘,现在是哪朝哪年啊”
“姑娘怕是晕傻了,现在是大夏,嘉靚十三年”妇人伸手去量叶妍的体温。
望着大娘匆忙的背影,叶妍鼻头一酸。
活了大半辈子,还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想到对她漠不关心的父亲时常打压她的继母和那个逃课辱骂她的弟弟,叶妍第一次感到亲情的温暖。
这小小的茅草屋一时间竟然有了家的感觉。
不过,看着手中一团黑色的苦水,那冲天的药味不禁让叶妍皱了眉头。
确定这是给人喝的?
“姑娘可是嫌苦,家里还有些粗糖……”没等妇人说完云祎便打断了她。
“不用不用”说罢一口闷了碗中的药。
这世界的物价她并不清楚,但古代糖这类东西应该很贵,她可不想在麻烦别人了。
“大娘,这是府上小姐赏我的簪子,不知值不值钱”
簪子是刚才叶妍在原主袖口找到的,被原主藏的这么深,想来是值钱的。
“呀,大娘怎么好意思开口要钱的呀。好孩子快收回去。”妇人连忙让叶妍收起来。
“大娘,您不收我不好意思住的。就当是谢了您的救命之恩了。”
见此,妇人终是收下了。
“那我介绍一下自己吧。我叫叶妍,大娘您呢”
“我没有名字,村里人都叫我孙三娘”
“那我叫你三娘好不好”
“不过一个名字,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孙三娘满眼慈爱看着叶妍,俨然把叶妍当亲女儿来对待。
晚间,大娘的丈夫回来了。
对上男人凶狠的眼神,叶妍忙转身站在孙三娘旁边。
“大壮回来啦”孙三娘一边说着一边接过男子手中的野猪。
叶妍盯着男子,总觉得男子不像是好人。
那男子身着兽皮做的衣服,身材高大,强壮的肌肉线条配上那邋遢的大黑胡子,像极了《水浒传》里的鲁智深。
“这位是?”男子注意到我直白的目光皱了皱眉。
“我叫叶妍,无父无母,孙三娘见我可怜收留了我。”叶妍抢着说。
男子愣了一下,终是没有再说什么。
古代没什么娱乐,大晚上吃完饭叶妍便在孙三娘给她收拾的房间里躺下了。
回想今天发生的事,叶妍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不论怎样,叶妍决定用这具身体继续活下去。
窗外的枝头被月光撒上层层薄霜,霜下小小的水洼中映着周围的杂草,时不时被秋风吹起点点波纹打碎这片刻宁静。
穿越的这几天,叶妍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节奏。
还未黎明便来到小厨房开始做早点,就简单的粥饭,加上切好的咸菜丝。
“妍妍,起来这么早”孙三娘笑着向叶妍打招呼。
“那可不是,快来我把早点都做好了”叶妍忙着收拾灶台。
幸好小时候跟奶奶学过使用灶台,不然在孙家她还真不知道做些什么事好。
这时大壮也从房内出来了,抬眼看了看叶妍便直奔桌上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来了几天叶妍也算看出来了,这大壮压根不欢迎她,但不知孙三娘使了什么法子,大壮让她住下来了,只不过不太理她罢了。
到是孙三娘热情的招呼大家吃饭,把叶妍当亲女儿看。
吃完饭,叶妍背上筐说是替孙三娘上山拾柴。
“怎么好意思让你去呢!快把筐给三娘,三娘去”孙三娘连忙去抢叶妍的筐。
“不用了三娘,我去就行了。在家里不干点什么我不安心。”
总是要做些什么的,不然在这没有网络的古代自己能无聊死。
“那好,你早点回来”三娘看着叶妍细嫩的小手不放心的说。
察觉到三娘的视线,叶妍看向自己纤细的手,看上去嫩嫩的,白皙的皮肤下是澄青的血管,关节处还有红晕。
不由得让人想触碰,一看便是娇养着的千金大小姐。与叶妍背上那被人抽打的一道道鞭痕形成强烈的对比。
想到这,叶妍轻笑出声。
上辈子的那对夫妇可不就是这么对她的么。表面上看起来人模狗样,亲戚一走就开始在自己身上发泄。专打一些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这原主的遭遇着实与自己很像。
调整好心态,叶妍朝山林中走去。
据三娘所说,现在她们在潮州上处于大夏,离京都很远。
在往北几州便是燕国,燕国一直与大夏交好。西面是西域,少与大夏交流听闻那里都是沙漠戈壁滩。
不过在国宴时两国还是会派外交使臣来促进两国关系。
其余的叶妍一无所知。
嘶,现在这分配的和我学的历史一样吗?早知道我上学那会儿就不偷懒了。
罢了罢了,这些不重要。
正拾柴的叶妍忽然眼尖的看见远处的人参,小心翼翼的把它挖出来。
发财了发财了,没想到我运气这么好。
叶妍小心翼翼的把人参放在布兜里又四处转转,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果不其然,一路上挖了好多草药。叶妍来着不拒,通通收到了布兜里。
一些准备拿到镇上买,一些拿来做药用。
上辈子的叶妍是一个在电脑上的社畜,但爷爷却是个老中医,时不时教叶妍点草药。
本来打算让叶妍学医,但叶妍看见网上人对学医的恐惧后,立马报了计算机。
其实还是学医后前几年工资不高,她要还债必然要选工资高的职业。
后来工作了,陪伴爷爷的时间少了。直到两年前突然得知爷爷的死讯,叶妍才发现自己这几年光忙着还债,少了陪伴老人的时间。但说什么已经完了。渐渐的,和爷爷相处的时光孑然忘却,这一身的本领却想忘也忘不了。
人总是要失去了才会学着珍惜。
拾了一筐柴,叶妍拍拍衣服准备回家。
衣服是换下孙三娘的,暗灰色的粗布。之前的那件衣服损坏太多,也不适合现在叶妍的身份。
衣服不过穿了几天,她身上便起了红疹子。
“这原主的身体是有多娇啊”叶妍摸着红疹不经吐槽。
扯着衣领,叶妍苦恼着。
天色不早了,昏黄的光透过树隙为山林添上一抹圣洁。叶妍往回走着,乌黑的秀发披在肩上,身影逐渐融入着山林中。
还没到,便看见一滩血迹。
正要换条路走,转眼便瞧见一绝色美男在一堆尸体中半卧着,手上还抱着剑警惕四周。
男子苍白的脸溅满了血,黑衣上不知被什么利器破了几道口子。
叶妍认得这个人。这是公司最近做的读书软件最火的一本小说中的男主沈括。
本来叶妍不爱看小说,这本书就是随便翻翻。一切都是因为软件是她开发的,想看看用起来方不方便。
要说叶妍为什么一眼就能认出来,实在是与书中描写的人物太像了。
叶妍看着沈括愣了神,鬼使神差的朝沈括走了过去。
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沈括的伤口,心中荡起悸动。想起书中对沈括的描写。
“眼前的男子,一身黑衣长衫,头戴紫金冠,英挺剑眉,削薄轻抿的唇角,轮廓棱角分明,身型高大却不粗犷,眼底深处满是冷漠。那与生俱来的孤傲气质处处散发着幽清”
这脸长的真好看,对的起那几亿的书迷为他哐哐撞大墙。
包扎好后叶妍便走了,她可没那么好心救沈括回去。反正他是男主,死不了。
回去的路上,叶妍才反应过来。
现在她怕是穿书了,还是当下最火的小说《少年将军的小娇妻》。书中男主对穿越女主一见钟情。哭哭哀求才让女主认可了他。女主一心想宣扬现代平等的观念,完成他的宏大志愿。联合男主起来造反。最后男女主腻腻歪歪了几章就被反派太子暗算的Be剧本。
叶妍到现在都不理解为什么这本书评分这么高。
男主的人设崩塌,明明是腹黑大佬最后硬生生变成了恋爱脑。要不是有主角光环,叶妍都怀疑他最后怎么干死老皇帝的。
夜幕降临,一阵马蹄声彻响林间。
“主子,潮州那批没能拿下来。对方动作很快,所有证据都销毁了”路肖说。
“无妨,他们放肆不了几天。”沈括揉了两下太阳穴。
“将军,要不我们先找个客栈请陈大夫看看伤吧。”路肖但心的说。
“不用了,直接回老宅吧”
路肖一惊,但他只是一个侍卫也不好说什么。
午夜的清风微凉,吹的叶妍发抖,又往被窝里缩。
对于自己穿书的经历叶妍没多大惊讶,反正穿哪不是穿。仔细回顾了一遍书,发现原主是连名都没有的路人甲这才放心睡下。
毕竟,她可不想卷入男女主的脑残恋爱绊脚石。
落幕。
唯有影子唱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