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篝火晚会算不上精彩,倒也有几个说的过去的拿手绝活。
舞狮子,霸王别姬,二人转·····
不少村里的家庭妇女此时都成了晚会的主角,载歌载舞的好不热闹,村长他老人家都跑来凑凑热闹,学习一下年轻人爱玩的新鲜事物。
对篝火不感兴趣的只有那群馋嘴的那群孩子们,此时一张张饥饿的小嘴朝着篝火上的野猪肉虔诚膜拜着,期待进自己嘴的会是最肥美的后腿肉和肋排,油光十色的猪肉也带来了晚会的最高潮。
罗星和叶子锋都是不爱说话的一类人,在罗星狩猎队长的特殊身份下,叶子顺利抢下一大块后腿肉,他立马吃肚子滚圆滚圆。
罗星撕下一块兔子腿,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细细品尝兔子肉的香甜味道,来不及多吃两口,周围围着的孩子群一个个像小饕餮,吃饱猪肉还不算,又打起罗星手中的兔子肉。
无可奈何的罗星手掌一摊,一整只野兔不翼而飞,忍不住笑骂一声后,随手拿出锃光瓦亮的酒葫芦,里面的佳酿可比村里的果酒香醇不知多少倍。两个布满老茧的大手掌不断抚摸着酒葫芦,狡滑的眼光肆无忌惮的窥视着他人,好像有人要抢去似的。
正在囫囵吞咽的叶子锋瞟了一眼,瓮声瓮气的说到:“罗大哥,不就是一葫芦酒吗?你看你大惊小怪的····”
“乱说,这五粮酒不比刘寡妇的百花酿的果子酒差,你村长爷爷可一直惦记着呢,可不能便宜了其他人····”
说罢,罗星隐蔽侦察完毕,轻轻一吹葫芦口,紧紧塞在瓶口的木塞随风掉落,轻轻一吸弥漫的酒香,飘飘然的欲仙欲死被罗星表演的一塌糊涂。猛地一仰头,灼热又带着酱香的液体顺着喉咙流向胃,身体感到无与伦比的舒爽和愉悦。
“舒服!好久没这么享受过了,小锋,你说这些历史上有名的诗人都爱喝酒,我是不是也算的半个酸秀才,哈哈哈”
“算算算,我们罗大哥出了一首诗不会背之外,一点都不输那些千古名家!”叶子锋笑着开始揭罗星的短板,却惹的后者一记不痛不痒的巴掌。
“哼哼,老子十五岁横行山林的时候,那些写诗的连一把刀都提不起来,背诗?老子是一天没背诗照样会写诗!你问问老村长,想当初我罗星也是个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当年要不是采药草耽误了学习,现在至少也是个朝廷二品文官坐坐·····”
罗星说到得意之处,又是豪饮满满一口,抬头思索起来,好像他真有那么一次辉煌的青春岁月。
叶子锋也像罗星一样抬头仰望星空,一次又一次的望着天边最明亮的一颗星辰,每个人都觉得那颗星星是如此的美丽和情切,先辈能人就对其充满了向往的憧憬,天文大家将它命名为明神星,有江南才子就具此景写出这样的千古名句。
昨夜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心有灵犀一点通。
罗星此时肯定不会想到这里,他在等一个惊喜,一个经过多方打听的惊喜。这是他思来想去对子锋最好的十岁生日礼物。
当明神星最后藏在群星之中消失不见,罗星停下放在嘴边的酒葫芦,满是酒气的大嘴对叶子锋说:“仔细看天南山方向,你不是很喜欢那些神鬼传奇,巅峰故事吗?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