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养成了自己阅读的习惯,也写了一些读书笔记。比如赵树理的《孟祥英翻身》、罗家伦的《逝者如斯》、蒋勋的《孤独十讲》……
现在读书,虽然很忙,但更多是自己有些懒惰了,不愿意做笔记,觉得浪费时间。事实上是我错了,人的记忆时间有限,难免忘记,所以这个时候笔记的作用也就彰显出来了。可见古人所说的“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足够受用。
而且,读别人写的书是读实物之书,纸质版,电子版。而与一个人用语言交流,那是在读一本无形的书,要用心记、用耳听,遇到一些妙语,那也需要用手写下来。如果你愿意写作的话,那将是一笔宝贵的创作素材与精神财富。
因此,读书不仅要用眼、用脑,还要用手。
我养成记笔记的习惯,是受大学室友的影响。我的同学再超看书的时候,每当遇到好句或自己喜欢的话都会写在积累本上,以防自己忘记。我看到他记录后的效果,也慢慢去练习,也逐渐发现了记笔记的好处。
记笔记既可以把重要情节写下来,还可以把自己的见解写下来,不断提升自己的阅读理解力和阅读层次。感觉很开心,很尽兴。而且这些笔记可以算得上是自己的阅读成果,以此为依据,不仅可以进一步拓宽自己的阅读视野,还可以加深自身对一部作品的综合理解。
因此,读书不仅仅用眼、用脑,更重要的还要用手记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