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耀祖和王永乐的记忆里,姐姐出嫁是村里少有的大事。
贴着光洁瓷砖修着浮雕石头围栏的孙家财大气粗,给女儿办喜事那叫一个风光,村里别人家的姑娘出嫁,除非是嫁到城里,无论是内部消化还是外部引进,只要这婚在嘉良村结,顶上天了是当妈的掏出箱底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嫁衣还有镯子坠子,夫家杀猪开席,摆上个十来个铺着红布的桌子,点一盘从城里买回来的大红炮,劈里啪啦响个半分钟,新郎官儿给吃酒碗的乡亲们发烟,同辈小辈一根,长辈是三根,大家喝喝酒抽抽烟,这事儿也就过去了,至于那几个嫁到城里的,不知道的没见过的事情,嘉良村的村民不会乱猜。
说到这嫁到城里,嘉良村的喜事是越来越少了,姑娘们越来越喜欢往城里跑,跑了就没几个肯回来,也不知道那城里头有什么好,偶尔有几个回来的,那可摇身一变成娘娘了,穿的那不知道是什么布,带些个金盒子装着的不知道什么的东西回来,回来就回来,还拉着村里的其他姑娘说什么一定要嫁出去,成天门也关着叨叨着这个那个的,回来没几天就走了,她倒是走了,剩下的姑娘眼红呀,爹妈拦都拦不住,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人就装东装西跑没了,辛辛苦苦养十几年,力气也没有,钱也没给家里赚,彩礼钱也瞧不见,光瞧着那几个金凤凰回来了,咋也不动动脑子想想那么多没回来的,估计就是外头日子不好过,没脸回村子了。这生女娃娃靠不住,早晚都泼出去了,谁曾想现在的男娃也往城头跑,你说这要是去打工倒就算了,直接赘人家城里了,都说养儿防老,防不防老不知道,倒是比岁月都催人老。
孙家姑娘是嘉良村的好姑娘,肥水没流外人田,全滋润了自家乡亲,也让村里剩下那几个丫头开了开眼,生在嘉良村嫁在嘉良村老死在嘉良村真就不一定比不上城里那稀罕日子。
说来也是缘分,孙家姑娘嫁给了骑飞车的张家小爷,按理说两家本来没什么交集,唯一有的那次交集要不是王顺恰好在,遭殃的就是孙家姑娘了,就算有缘那都是孽缘,偏偏就是那回明哲小爷看上了如花似玉的孙光宗。
小姑娘正是长好的时候,又专挑着爹妈的优点长,这是老天赏饭吃;如果说姑娘家的美貌有十分,那么六分是老天爷给的,剩下四分却是好日子养出来的,这姑娘偏偏十分里占了八九分,孙家好饭好菜地喂着,好衣服好鞋子穿着,皮肤养得像刚蒸好的白馒头上面那层光洁的面皮。好日子喂出来的姑娘长得好,心也被软毛毯子护得热乎乎软绵绵,都说运气好的人运气只会越来越好,这话真不假,从小在嘉良村被保护着长大,从没见过这世间的恶,看什么都是顺眼的,也觉得这世界本就是好的、温柔的。
张小爷横空飞来的摩托大概是她这辈子见到的第一个波澜。
当然,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两人能凑到一块儿,也奇怪,也不奇怪。无非是命运开了个自认幽默的玩笑,吓坏了小爷,吓呆了姑娘,于是帅小伙看上俏姑娘,俏姑娘看上帅小伙,小伙子收了心,小姑娘开了苞,而后老人那里几番周旋,事情就算定下来了,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给村里树了榜样;嘉良村不大,来来往往就那么几个人,皆大欢喜和饭后茶余最重要。
孙王两兄弟至今都记得姐姐出嫁那天,百合花一样盛放的白色婚纱,比两个他们还要长的裙摆,像雨一样撒到他们身上的红色喜糖,那天发给乡亲们的烟不是一根三根,是一包三包地发,那天姐姐不是像其他姐姐那样被背走,是被插满了花的汽车载走的,那天大圆桌摆满了整个嘉良村,那天桌上的饭菜格外好看,那天地上铺满了彩色的纸片和金色的闪条,像是金色的草地上开出了彩色的风车花。
就连最年长的蔡老先生都从没见嘉良村那么喜庆那么华丽过。
嘉良村在好山好水里,千百年来都是老天赏饭吃,这些年生活好了,是政府赏饭吃,但只有那天,是嘉良村人自己赏自己饭吃。
“永乐啊,今天是要写进嘉良村历史的一天,历史知道吗?历史就是碑,村口那块大大的碑,今天是要上那块碑的,你也是,你也会变成碑。”
王永乐温顺地点了三下头,却不停地朝不远处和自己招手的孙耀祖挤自己的右眼睛,每挤一次眼睛,右边的嘴角连同右上嘴唇都会向上抬起,露出两颗小龅牙。
“这,还有这些,都是咱爱吃的,咋样?这地儿好吧!”
光从桌布透进来,眼前一切都红彤彤的,孙耀祖的脸是红褐色的,白衬衫是粉红的,他们中间的菜连同水泥地都罩上了红纱,由于空气不流通,更像在火炉里。
“这儿就是咱们的练功房,吃了这些,功力就会大涨。”
“涨了功力做啥呢?”
“多着呢!打跑坏人,变一个和你家一样贴瓷砖的房子,不,还要多一个电视里的大花园,再变一个和今天一样的日子。”
“你给我变一个和今天一样的白裙子!”
“我们一起修炼,你也能变,而且白裙子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和姐姐一样的仙女穿白裙子!”
“嘘——我爸在叫我。”热乎乎的小手贴在三瓣的嘴唇上,“快吃,不是,快练,被他发现就练不了了!”
“你怎么那么怕孙叔叔?我觉得他挺好的。”
“我觉得你爸才是真的挺好的,比他好多了!他也不是不好……”
喵呜——
灰色的绒球在进入练功房的一瞬间变成了棕色。
“猫啊——妈——”
轰——噼里啪啦——
嘉良村所有的人都敬王永乐三分,但猫向来不理会人的事,在王永乐强制收小灰猫当跟班的过程中,它毫不客气地在王永乐的小臂上留下了它的笔迹,这下好了,当爹是“一”,儿子是“三”,正好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真是一家人。
小村子里什么都快,最快的是消息,很快,“神童怕猫不怕雷,老子生一一生三”的故事就传到了每一个嗑到地上的瓜子壳里。
“真不是我说你,你小子,啊?让你好好跟着人家永乐好好学,你倒好,把人家带到桌子底下瞎闹,你看看,你姐大婚给你搞得劈里啪啦,满意啦?这就算了,把人家永乐吓成这样……回去再好好跟你讲讲高低……”孙立辉喜酒刚喝上两颊,正是刚刚上头的时候,听着声音一扭头桌子侧倒了,要不是摆得开那滚烫的汤都得泼到人身上,走过去一看,永乐吓得小脸都白了,再看看一旁小脸同样惨白的孙耀祖,酒劲直往脑门上走,到底不是自己亲生的,怎么教都教不好,今天那么大的日子不知道跟着四处敬酒搞得劈里啪啦,要说身上流着王家的血偏偏又没见他有什么过人的天赋,倒是鬼点子一个接一个,再看看永乐,到底是成长环境不一样啊,跟老王一样沉稳大气,凭什么放他家他就教不出这种孩子?越想越气要不是忙着给他擦屁股招呼大家要不是老王还在旁边看着真想好好收拾这小子……
“我还记得,你说要我给你变一条一样的白裙子。”
“是啊,你说,穿白裙子的人更重要。”
“我被小灰吓坏了,把桌子掀了,没人说我,他们都在教训你,尤其是……我爸。”孙衔雷抿着嘴笑了笑,那笑里苦也不是,乐也不是,笑的时候嘴边浅浅的伤疤也跟着动,“我怕被大人骂,怕有损我在他们眼中的……地位吧,没敢认错,你也没说。”
两瓶红色的百威碰在一起,比练功房里的红更深,掺了黑色,像血,像烂番茄。
“那时候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