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重生之我就是要追女神

第19章 盼头

  陈皓绕着足球场外圈的跑道,跑了八圈,捂着肚子停了下来。

  西岚一中的跑道,一圈有400米,八圈也就是三公里多一点。

  陈皓的小腹传来酸痛的感觉。

  主要是身体还没有适应长跑的节奏,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正常。

  经常规律性地跑步,跑多了,身体适应了,也就好了。

  今晚一开始来跑步的时候,有三个人:陈皓、赵成龙、李恒枫。

  跑着跑着,不知道为什么,另外两个人就不见了。

  陈皓去小卖部买了三瓶水,坐在足球场边的台阶上,看着足球场上稀稀拉拉的人。

  人太少了,与大学相比。

  而且都是些情侣。

  足球场也没有开灯,除了教职工有足球赛的时候,学校是不可能开足球场上的灯的。

  足球场的对面,一网之隔,就是篮球场。

  篮球场一共四个全场,也就是八个半场。

  此时此刻,都被打篮球的同学占据了。

  中学时期的篮球场,除了星期六星期天,课余时间就没有空的时候。

  陈皓猜想赵成龙和李恒枫肯定跑去打篮球去了。

  这两个人跑着跑着就溜了,刚开始来的时候,还说陪他一直跑到最后。

  坐下来之后,小腹就没有那么痛了。

  陈皓感觉此时此刻,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积极向上的。

  长跑完之后的状态就是如此快乐。

  坐着休息了十分钟,陈皓的腿上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

  在这个世界上,要说他最讨厌的生物,非蚊子莫属了。

  小小一只,叮起人来,毫不留情。

  陈皓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拿着水直接回宿舍了。

  ……

  312宿舍内。

  洗完澡的陈皓穿着条小短裤,光着身子,翘着二郎腿,躺在床上。

  打开手机,给郑璐丝发了一条消息:“喂,小郑同学,我有大事找你!”

  发完消息就不看手机了,郑璐丝是不可能秒回他的。

  这个女人好像从来就没有秒回的习惯。

  不知道会不会秒回周俊峰。

  陈皓掏出《鲁滨逊漂流记》继续看,他已经看到“星期五”第一次出现那一章。

  很快,我们的鲁滨逊同志就不用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了。

  陈皓每次看《鲁滨逊漂流记》的时候,就很想像那种荒野求生主人翁一样,去一个荒岛求生一阵子。

  感觉会很爽。

  实际上这种感觉是错觉。

  现代人一个人去野外求生,先不说求生技能什么的,光是那种一个人的孤独感就很难忍受。

  不过,有一说一,那种从无到有的建造自己小窝的感觉,会让人很有成就感。

  陈皓读得很认真,宿舍里吵闹的环境都没有打扰到他。

  直到手机轻微的振动,才让他从聚精会神的阅读中抽出。

  郑璐丝:“?”

  “什么事?”

  陈皓:“想问下你去新加坡的时候,有没有去鱼尾狮公园?”

  郑璐丝:“去了。”

  “怎么了?”

  陈皓:“我主要是对鱼尾狮公园比较好奇。”

  郑璐丝:“哦。”

  陈皓:“我看美食杂志,那附近有家特别好吃的餐厅,很想去。”

  “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去一次。”

  “什么餐厅啊?”

  “西餐厅。看杂志上说是上了米其林评分的。”

  “米其林评分是什么?”

  陈皓有点意想不到,我们的郑大小姐居然会不知道什么是米其林。

  好吧,其实这也很正常。

  为什么人家就一定要知道呢?

  是啊,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东西是没有必要知道的,知道了会怎样,不知道又会怎样。

  你就算什么都不知道,也可以好好的生活。

  知道得比别人多,就像吃得比别人多一样,没有任何可以炫耀的点。

  “就是一个搞轮胎的公司,搞的一个美食评分,在全世界寻找好吃的餐厅评分。”

  陈皓细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发的这句话,有没有什么错误的点。

  好像对,又好像不对。

  “万一不好吃呢?”郑璐丝发消息过来。

  是啊,万一不好吃呢,所谓的权威美食评分,就一定会好吃吗?

  位高权重的人说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吗?

  什么是对?

  什么是错?

  如何判断?

  陈皓觉得今晚和郑璐丝的谈话,有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在里面的。

  陈皓思考了半天,没想出个所以然,也没悟出什么道理。

  时间却飞速流逝。

  郑璐丝的QQ也不想回了。

  总是像个舔狗一样去找别人聊天,也没有这个必要。

  想聊就聊一下,不想聊就不聊。

  就算她是喜欢的人。

  和女孩子聊天是一门艺术,撩女孩子是一门技术活。

  陈皓自认还是水平不够,完全就是尬聊。

  需要多多学习。

  必须得花点心思让郑璐丝觉得他是个幽默有趣的人。

  他突然又想跟郑璐丝聊天了。

  陈皓:“你想吃西红柿冰淇淋和,还是草莓冰淇淋?”

  陈皓问了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郑璐丝:“我觉得都不好吃吧。”

  陈皓:“如果非要选一个呢?”

  郑璐丝:“草莓冰淇淋吧。”

  陈皓:“我也选草莓冰淇淋。”

  郑璐丝:“为什么呢?”

  陈皓:“听到这个名字就很喜欢。”

  郑璐丝:“……”

  陈皓很想像鲁滨逊一样去某一个荒岛,从无到有,创造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想要自己盖一间小屋,寻找淡水,种粮食,驯养动物……

  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

  但陈皓脑子里的另一个自己,在无情地嘲讽他。

  他说的这一切都是不现实的东西。

  他根本不用去荒岛,他去一个有吃有住有水电但没有网络的山上,待一个星期都会受不了的。

  就更别说去一个荒岛了。

  一个人住在一个无人的小岛上,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没人跟你聊天,时间久了,整个人恐怕都蔫了吧。

  有谁能像鲁滨逊一样生活得那么久?

  如果让他荒岛求生99天,然后郑璐丝就会跟他在一起呢?

  好吧,这也许可以考虑一下。

  为了爱情,陈皓觉得自己能够忍受这样的寂寞。

  如果真可以这样的话,他肯定会去的。

  能坚持几天不重要,但他肯定会去。

  因为,至少有一个目标。

  让漫长的荒岛求生还能有点盼头。

  人是需要这个盼头的。

  不然就是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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