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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张道全

程序员的逆转人生 抠脚的鱼 2457 2024-11-12 13:38

  空气中只剩下电流“滋滋”的声音,陈年坐在地上,楞楞地看着前方。对于刚才发生的一切,恍若隔世。直到视线中,马尾辫接电话的身影,又溜达了回来。

  “他们溜了?”马尾辫接完电话,歪过头看着陈年。

  “嗯......溜了。”陈年回过神,手掌撑地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被石头硌到的小腹,仍隐隐作痛,很真切。

  “嗨!还不是溜了?非要打,浪费时间。”马尾辫一挑眉,自顾自嘀咕。而后不屑地转过头。左手顺势往裤兜掏了掏,什么也没掏出来,又在身上其它口袋一阵乱翻,依然毫无所获,然后一脸懊恼,嘴里咕哝着:“明明买了两瓶,哪去啦?哪去啦?”

  “是......是找那个吗?”

  顺着陈年的指尖望去,一小瓶二锅头,摔烂在地上。头首分离,里面的酒流了满地,四周被酒浸湿的地面,还未干。

  “这两个臭冬瓜,下次遇到,非叫他们赔十瓶不可。”马尾辫骂骂咧咧,一脸惋惜,几步跑过去,不顾四周散落的玻璃碴,拿起半截酒瓶,将仅剩的半口酒,倒入口中。

  “吁!”马尾辫眯起眼,头轻摇,一阵舒坦,手里的半截酒瓶,随手往旁边一丢。然后转头盯着陈年,憋着坏笑。

  陈年被他看的心里发毛,感觉马尾辫没憋好屁。

  “这位......怎么称呼。”

  “陈年,耳东陈,过年的年。”

  “这个,呃,陈年小兄弟,今晚我也算救了你一命,你请我一顿酒,不过分吧。”马尾辫摆着熟络的手势,脸上笑嘻嘻。

  “应该的,应该的,别说一顿,十顿我也请。”这本就是个讲究付出回报比的社会,更何况别人还救了自己的命,陈年早就做好被马尾辫狮子大张口的准备。

  “哦?十顿,小兄弟可真仗义,既然你都说了,我再推辞那可就真矫情了。恰好,刚来这宁市不久,接下来这几天就劳烦小兄弟了。”马尾辫边说,边模仿水浒传里的桥段,低头作揖。再抬头,只见他脸上绷不住的笑意,从一双乐弯了的眼中滋了出来。

  陈年满头黑线,还真有人舔着脸,见缝插针到如此地步。不过次请此景,他只能尴尬陪笑,点头答应。

  马尾辫也是个自来熟,对着不善言辞的陈年,天南地北一顿乱侃。没一会两人便称兄道弟起来,如刘关张一般相见恨晚。

  天上的云散了些,月亮露了头,陈年推着行李箱,马尾辫拖着棒球棍,余下一只手搭在陈年肩上,由陈年领着,并排朝来时的路折返回去,在两旁路灯照的昏黄的水泥路上渐行渐远。只余下丝丝小风吹起片片尘土,随后在空中蓦地散了去。

  回去的路上,通过跟马尾辫的交谈,陈年得知,马尾辫名叫张道全,是个极其潇洒的一个人,近三年几乎游遍了全国,宁市可能是他旅行中的最后一站。

  张道全说他很喜欢这种逍遥自在的日子,就像一只没有项圈的野狗,可以随便在山野里撒泼。他还很骄傲地告诉陈年,他是贴吧-流浪吧里的三位大神之一,粉丝无数,怕陈年觉得他是在吹牛,还掏出手机打开app来作证。

  “你是我的眼......”

  刚推门到家,手机无巧不巧地就响了起来。陈年接通,是陆陶陶。

  “年糕,到家了吗?上号,上号。打局游戏,完事我还要跟漫漫去隆德广场跨年。”

  陆陶陶是个急性子,往常喊陈年打游戏时,也是这样急吼吼的。她口中的漫漫,是她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兼闺蜜-吴漫漫。

  “刚到家”陈年将张道全让进屋,示意他随便坐,钥匙随手扔到电脑桌上,接着道:“不过是宁市的家。”

  “宁市?你没回老家?发生了什么事?”

  面对陆陶陶的三连问,再想起自己今晚匪夷所思的遭遇,陈年不知怎么回答,于是就胡乱答道:“哎!突然肚子疼,上厕所耽误了检票。”

  听到陈年的回答,电话那头“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肚子疼,误了车?哎哟,我现在要被你笑的肚子疼”

  陆陶陶平复了下心情,忍住笑,接着又说:“那游戏就不打了,一起出来吃饭,然后等跨年吧”

  “呃,我这还有个朋友。”陈年转头看了看正惬意地瘫在沙发上哼歌的张道全说道:“不大方便”

  “没什么不方便,带着一起,你们赶紧收拾收拾,半小时后,到你小区门口接你们。”

  陆陶陶从来都是走路带风的女子,陈年刚想说些什么,电话那头只剩下“嘟嘟”的忙音。

  陈年转头,想要询问张道全的意思。

  没等陈年问出口,张道全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问道:“吃饭?我都听见啦,有酒喝吗?”

  “那边有超市。”

  “得嘞,走着。”说罢,张道全把棒球棍往墙角一扔,然后拽了拽衣裳,就要推门出去。

  “等下。我去换个衣服。”

  张道全闻言,朝陈年身上被那两个怪人弄得脏兮兮的衣服看了眼,一皱眉,随即从上衣内兜掏出盒烟,弹出根烟叼在嘴上,打火机揣在手里,含糊道:“我出去抽支烟,你快点。”

  等陈年和张道全收拾妥当,站到小区门口时,陆陶陶的车还没到。

  马路上的车并没有因为过年而减少,一辆辆呼啸而过。若是站高处,就能看到这座城愈发富有生命力的血管中,鎏金色的血在生生不息的流动。

  “你最喜欢的车是什么?”陈年转头朝张道全,随口问道。

  “车?”张道全呼出最后一口烟,将烟头在垃圾桶上的灭烟盒里按灭,“没想过,我只知道最好喝的酒。”

  “什么酒?”陈年有些好奇,他并不喜欢喝酒,烈酒过喉的那种火辣辣的感觉远不如猛灌几口可乐,然后打一个响亮的嗝,来的满足。

  “两年前,有一次我女朋友打回来的高粱酒,味道顶好。那是本大爷喝过最香的酒。”张道全笑着朝陈年比了比大拇指,“可惜,喝不着咯。”随后又是一阵惋惜。

  从张道全晚上跟女朋友打电话的情形来看,他们之前的关系应该很好吧,陈年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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