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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21.狗剩子(求追读,求收藏)

重生1988兴安岭 拥剑而眠 3132 2024-11-12 10:54

  走回火堆旁,他清点了下收获。

  本想打两只不值钱的獐子,却意外收获一只三百来斤的母豹。

  再加上重伤无法行走的翰忽,这么多东西,光靠他和小尼山,是没法一次性搬走的。

  他也想过让尼山独身先去驼鹿那,把爬犁牵过来,可又怕他半路上遇到危险。

  秦牧扣着下巴,在原地思考了会,决定先做个雪橇。

  他爬上云杉树,砍了几根粗壮的枝干,又折断些纤细的枝条。

  然后用枝干当底座,枝条当绳索,捆了个简易雪橇。

  虽然不太结实,但能撑到爬犁旁边就行。

  两人将翰忽与猎获,在雪橇上放置好,便将拉车套索固定在肩上,卯足了力气往前拉。

  得亏路上有积雪,他俩虽累出一身臭汗,还是安稳把雪橇拉到了爬犁处。

  尼山爬上驼鹿背脊,又“咚咚”敲着桦树皮鼓。

  驼鹿睁开眼站起身,仰脖“哞哦”叫了声。四蹄跟着鼓点,缓慢而有力的拉着爬犁驶向山外。

  有上千斤的驼鹿开道,一路自然平安无事。

  秦牧坐在爬犁上,盘算着今天的猎获,到底能赚多少钱。

  辛苦一天,猎到一只完美赤狐,两头獐子,一头母豹。

  由于中了母豹的调虎离山之计,两头獐子肉,都被它的豹崽子们嚯嚯了。所以两头獐子,给他带来的实际收益,就是一张公獐子皮和一个极品麝香香囊。

  秦牧点燃根烟,躺在爬犁上算了算。

  完美赤狐尸体,无论是拿到供销社,还是找专收山货的贩子,都得卖200元以上。

  獐子皮不值钱,估计最多卖10来块。麝香倒很贵,大概能卖一百五六十。

  至于那只母豹尸体,还真是有些可惜。

  如果是无伤捕捉,最少卖上千块。

  可母豹太狡猾了,他只能射了两枪,才解决掉它。

  秦牧手里的莫辛纳甘步枪,兴安岭这边又叫“水连珠”,装填的是7.62×54mm的大口径子弹。

  杀伤力没得说,但对动物毛皮造成的撕裂损耗,也比普通猎枪大太多。

  估摸着这头原本最少卖1000元的母豹,这下只能卖大几百了。

  有点亏,但要是没打死它更亏!

  初步算下来,今天的猎获,总共能卖接近1000元。

  去掉给三条猎狗主人买的谢礼,还有答应梅黑大爷,回报鄂伦春族人的糖盐醋茶。

  外加还翠翠姐买锅碗瓢盆的钱,再给未来岳父一家买点见面礼……

  好家伙,三算两不算,这1000块钱,也剩不下几个子!

  秦牧翘起二郎腿,把手伸出爬犁,掸了掸烟灰。

  姥姥的,钱这玩意,太不禁花了!

  他正感慨着,骑驼鹿的尼山,忽然转过了头。

  “牧哥,我听族人说,土豹子十分机警,一般开两枪就吓走了,这只豹子为啥不一样?”

  秦牧白了眼他:“亏你还是鄂伦春人的萨满,难道没看出这只母豹子,被幼崽吸奶吸得都快瘦死了?”

  尼山手里一直敲得“咚咚”响桦树皮鼓,突然停下来。

  “它死了,它的孩子们也活不成了吧?”

  秦牧点点头:“嗯,冬天猎物本就少,它的幼崽恐怕还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

  “继续敲啊,驼鹿都不走了!”

  尼山张了张嘴,忍住了想说的话,又敲起桦树皮鼓。

  两人抵达杏林茅屋时,卸下了猎获,安置好招眼的驼鹿。

  从屯子里借了个板车,推着翰忽赶往镇上的医院。

  尼山一路上闷闷不乐,似乎有心事。

  秦牧试探了几句他不说,便没再追问。

  傍晚时,两人抵达了元宝镇。

  虽然84年取消了公社制度,但道路两旁的房屋墙壁上,仍残存那个时代的宣传痕迹。

  宣传标语不用说,与后世的手法大抵相同。

  值得留意的,是那个时代的宣传画。

  人物密密麻麻站成几排,不同的打扮,不同的手持物,暗示着不同的阶层。

  画中所有人物,都微笑着露出牙齿,齐向斜上方看,脸上尽是对美好明天的向往与坚信。

  秦牧叹了口气,在他重生前的年代,很少能在年轻人脸上,看到这样的精气神。

  元宝镇是附近最大的一个镇,但镇中心只有一条五米宽的柏油路。

  如果换算成后世的车道标准,只够一个半车道……

  时近傍晚,天色也暗淡下来。路上行人稀少,只有几个小贩,嘴里“嘿呦嘿呦”喊着号子,蹬着倒骑驴朝家赶。

  秦牧在供销社买了两包炉果,推着板车来到了元宝镇的东街。

  面前是一间道旁民房,砖头外墙大青瓦,两扇被小孩刻满画作的木门。

  门旁挂着一道竖匾额,上写“陈拥军卫生室。”

  提起陈拥军,他其实是原元宝公社的赤脚医生。

  在那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陈医生不知多少个夜晚,挎着药箱各屯子跑,救了无数人命。

  在元宝镇,老百姓给他上了个尊号——“陈菩萨”。

  寓意他就像观世音一般,在元宝镇救苦救难几十年。

  秦牧提着炉果走进去,柜台里,站着陈医生的妻子。

  “王婶,拥军叔在家吗?”

  正用毛巾擦拭柜台的王婶抬起头,看到秦牧,脸上瞬间笑开了花。

  “哟,秦小子,你怎么来了?”

  “我有点事想麻烦拥军叔。天太晚了,没买到什么值钱东西,王婶您别介意,”他说着,将炉果袋放在了柜台上。

  “咦,你这孩子。以往我跟你叔后面,见天往你家跑,你来就来,带什么礼啊?”

  “吃饭没,晚上在婶这吃吧?”

  “不了不了,我家里还有事,等着见……”

  他犹豫着没明说,王婶“哦”了声点点头,转身朝里屋喊。

  “拥军,快出来,咱家来且了!”

  里屋传来阵脚步声,一只穿着白大褂的胳膊先撩开门帘,陈大夫随后探出满头花发的脑袋。

  “哟!狗剩子!”

  秦牧羞得直挠头:“拥军叔我都这么大了,就别喊我乳名了。”

  陈拥军哈哈大笑几声,阔步走过来,狠狠捏了捏秦牧的肩膀。

  “行行,叔喊习惯了,一下改不过来。对了,你大名叫啥来着?”

  “秦牧。”

  “对对,”陈拥军拍了下巴掌,“秦牧,牧马高歌的牧,我老给忘。”

  “半年没来找叔唠嗑了,咋了,乌烈嫂子病情又复发了?”

  秦牧忙摆手道:“不是,我养的猎犬进山受了伤,想找您给治治。”

  “那没必要找叔,街上新开了家兽医站,走,叔这就带你去!”

  陈拥军说着脱下白大褂,拽着他就要往外走。

  秦牧拦住了他:“叔,我知道兽医站在哪。一来猎犬受的伤不重,缝个针就行。二来这么多年,俺家一直找你看病,还是相信你的技术。”

  陈拥军笑望着他,又把白大褂披回身上:“行,大侄子开口,那我就再当回兽医。好几年没当了,还真有点手痒。”

  “秀兰,你整点菜,一会儿俺爷俩喝两口。”

  “不不,叔,我外面还有个人,就不麻烦您二老了。”

  陈拥军瞪了眼他:“那不就多双筷子的事吗?叔也没啥好吃的招待你,让你婶炒俩鸡蛋,再炖个猪肉粉条子,晚上都在家里吃!”

  见他如此笃定,秦牧只好答应。

  他心里打定主意,等明天卖了猎获,再给老两口买点礼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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