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我有一计:拯救大帅岳飞
先天功精通,剑法大成,金雁功大成?
简单和“圆满”熟练度的国术对比了一下,曹杰就将剑法和轻功放在了一边。
武侠功法,侧重于“气”,也就是“内力”的修炼,这与国术的修炼是两个方向。
国术是筋骨皮肉,内力是经脉穴窍,二者一外一内,可称外功内功。
在武侠世界,自然是内功为尊。
而修仙的第一个境界,便叫做“炼气期”。
从世俗界不多的修仙信息中,曹杰大致能总结出一些有用信息:
诸如金刚不坏神功、五禽养生拳这样的功法,炼体强身,和国术相通;而王重阳的“先天功”,则应该属于低配版本的炼气功法。
‘真是有了瞌睡,金手指就递来枕头啊!’
‘王重阳的先天功正好让我提前接触修仙……’
‘老王,你这个代练可要给力点啊!’
“先天功”,这可是王重阳能够在“华山论剑”中夺得第一的根本。
也是金庸武学中,绝对能够排进双手行列的内功心法。
这一琢磨,曹杰发现鼎鼎大名的先天功,完全是一门独属于王重阳的内力武学。
原来,在王重阳年幼时,得了一本古老残缺的道家呼吸吐纳之法,随着功力渐深,在武学上的造诣越发透彻,他便尝试以自己的理解逐步补全这门心法。
现如今,三十岁的王重阳,还没将先天功开发完全,但却也练出了江湖上一流高手的内力。
全真祖师,五绝之首,自是与达摩祖师、九阴黄裳一流的武学奇才。
于是,王重阳一字一句补全的先天功,中正平和,有包罗万象之能,这也是未来老王能以先天功的内力施展出一阳指的原因。
但这门内功却有个致命的缺陷,老王一心抗金,开发先天功增强自己的实力,自然没考虑传承的问题。
所以,修炼难度极大。
日后,王重阳在抗金失败后建立全真教,重新创出全真心法,并将先天功束之高阁,连全真七子都没学会,原因便在于此。
这种晦涩的道门内功,曹杰自然也是不懂的,可他也无须去懂,躺着接受代练的反馈便是。
抱一守元,身如处子。
精气充盈功行具,灵光照耀满神京。秘语师传悟本初,来时无欠去无余。神则守,身则守,以祛百病、调虚实……
气感自生,经脉贯通,先天功练成。
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
王重阳这个代练将大多数时间都花费在了抗金的事业上,人生的目标就是干金人。
等他慢慢修炼到五绝的程度,需要多少年啊!
所以,不管是建立人设,还是让老王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修炼上,都需要曹杰主动去攻略。
王重阳一个大周天运转结束,正要躺下休息,曹杰的声音再次在他的脑海里响起:
“将星即将陨落,克复中原终将成为泡影。你如何还能睡得着?”
声音缥缈不定,似乎在云雾之间,或者空谷之中。
“吓!”
王重阳本就是信道的,这种神秘缥缈的声音在大脑里回响,当即就震慑了。
“你是谁?”他用略带颤抖的嗓音问道。
嘴角一扬,装逼成功。
那么接下来就容易了。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劫将至!”
轰隆!
滚滚雷声在脑海里炸响。
曹杰二话不说,将从宫二处得来的信息整理一番,直接烙印在了王重阳的大脑里。
【南宋绍兴十一年四月,岳武穆受召赴临安,被解除兵柄,改任枢密副使。岳武穆仍反对和议,力图保全韩世忠及其旧部,遭秦桧党羽万俟卨弹劾,罢官。十月,秦桧、张俊等进一步诬陷岳飞,以莫须有罪名,设置冤狱。十二月二十九,除夕夜,被害于大理寺狱,其子岳云和部将张宪也惨遭杀害。】
这道信息突兀地涌出,将一切记忆都压了下去。
“岳武穆?岳元帅?莫须有?被害?”
王重阳脸色大变,身体猛地跳了起来。
“拯救岳飞,才有可能使大宋幽而复明。拯救岳飞,才有可能消弭大劫。先去拯救岳飞吧!这是我交给你的第一个任务……”
在曹杰看来,想要抗金,还是得专业人士去。
王重阳还是算了吧!乖乖给我肝经验才是正途。
而论专业,还有谁比得上岳武穆。
演义中,岳王爷有被极度夸大的程度,以他的歼敌数目来计算,女真人整族屠几个来回也不够数。
但细数整个南宋,在领兵作战上,也就泼韩五能和他掰一掰手腕了。
所谓“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岳飞绝对不能死。
有岳飞在,王重阳的抗金事业才能看到一点光,才能省下时间去修炼,才能真正专心为自己代练。
王重阳来回走了几个来回,当即就将一众兄弟叫醒,极其凝重说道:
“诸位,我要赶去临安,你们就在终南山休整,短则一月,长则一个冬天,等冰雪融化,我必归来。”
大胡子首先嚷嚷起来:“哥哥,你这是要刺杀秦桧?这如何能少得了我们。”
“是啊!大哥,兄弟们都不是怕死之辈,让我们跟着你干吧。”
“杀秦桧,清君侧!”
王重阳按住腰间的长剑,面色深沉地摇头道:“这次去临安,不为杀人,而是为救人。事不宜迟,我必须尽快赶去临安。尔等不要多言,耐心等我回来……”
“大哥,救谁?”
“岳元帅!”
两天后,在去往临安的官道上,两匹马在寒风中奔袭如电,马上一男一女风尘仆仆。
男的,正是王重阳。
女的,容貌极美,秀眉入鬓,眼角之间却隐隐带着一层杀气,这让她看上去格外的英武。
可当她的眼神落在王重阳的背影上,却又露出一副含情脉脉的模样。
她叫林朝英,一身实力并不逊色于王重阳。
这次拯救大帅岳飞,老王不敢拿大,首先想到的便是这个泼辣的女人。
二人在凌厉的寒风中奔波一天,终于停下休息,山野荒村,篝火燃起。
孤男寡女相对而坐。
火光照在林朝英的脸上,英气逼人:“若你所料不差,朝廷已经无可救药,都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金贼还在江北虎视眈眈,赵宋有灭国之险,他们竟然要杀岳元帅……”
“简直……简直自毁根基……”
“还有那绍兴和议:宋向金称臣,将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贼,其中包括被岳家军收复的唐、邓、商、虢等州;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
“这是多少汉家男儿抛头颅洒热血,才守住的江山啊!”
王重阳将手里烤熟的肉块递给林朝英,恨恨道:“赵宋的大内高手不知还剩下多少,想要将岳元帅从大牢里救出来,你我二人可能要犯险了。”
接过肉,美美咬了一口。
又望着老王那张帅气的脸,林朝英的眼神格外的柔和:“事在人为,你第一时间找到我共谋此事,那就是不将我当外人,我自然全力以赴,纵死无悔!”
老王未来怎么就拒绝了这个女人呢?
曹杰实在想不通。
虽然说“心中无女人、拔刀自然神”,但以己度人,整天苦修,断绝情欲,这不会抑郁吗?
正所谓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曹杰不是资本家,既要代练跑得快,又要代练不吃草,这实在太不人道了。
怀里搂着双燕,曹杰又将心神落在了宫二身上。
既然要助王重阳抗金,那么近现代的科技就要好好学一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