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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提剑上马向西行

刀剑亦如梦 南蛮公公 2891 2024-11-11 17:18

  一大一小笑笑闹闹之间,马车已经进了城,入眼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这座城被称作牂牁城,牂牁城依山而建,一栋栋雕梁阁楼林立,蔚为壮观。

  洛水瑶一脸兴奋,拉着王富贵下了马车。

  两个随从跟着自家小姐和小姐救下的陌生男子一阵东逛西逛,买了些胭脂水粉,新奇玩具,王富贵也被当作行囊架,两只手都是。

  王富贵无奈,心里不禁想到:逛街果然是女人的天性,连这都还没发育的小姑娘也不能免俗。

  小姑娘一手一串冰糖葫芦,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似乎很高兴的样子。突然前面的少女转身小跑过来,把王富贵手里的东西全扔给本就已经不堪重负的随从,一边拉着王富贵,一边神秘地说:“富贵哥哥,给你瞧一样好东西!”

  “好东西?”

  看着眼前出现的古朴木楼,只见牌匾龙飞凤舞写着四个大字:“剑杯?”

  洛水瑶听到王富贵口中的嘀咕声,脸皮一红:“你骂人!人家这叫做‘怀剑’,不叫剑杯。”

  王富贵有些尴尬,自己认错了字还看反了方向,被一个小姑娘指着鼻子指正,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想要发作,可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又瞧见小姑娘嘟着嘴,白着一双大眼睛的样子……

  “唉,算了,这人也太多了,小姑娘也太可爱了......”

  “不过这名字本身就很奇怪嘛”

  等踏进了木楼,琳琅满目的兵器,瞬间让得王富贵目不暇接。

  他虽然不会用剑,只会一点逃命的本事,可天下男人人,又有多少不爱这打打杀杀的器物呢?

  特别是剑。

  剑,乃兵中君子,古往今来,用剑的人一直不少,特别是从当年逍遥剑仙提三尺青峰横行江湖,一剑一歌一壶酒,不知留下了多少传世诗篇,剑在百兵之首的地位便再也无法动摇。以至于,用剑热潮一直高涨至今,哪怕是天下的文人墨客也都喜欢配上一柄剑,喝上一杯酒,好似能指点江山。

  王富贵虽不是那种风雅之人,可对于剑,他还是很喜欢的。虽然他不会用剑,可是经历了之前的种种遭遇,他发现,自己似乎长得不太凶,每个人看到他,都觉得是可以欺负的样子。

  想到这,他加快了脚步,从一排排的剑架上时不时取下一把各式长剑,然后又放回去。

  店铺老板认得王富贵身后的少女,也不敢对这粗布麻衣的少年有一丝轻视,并且看少年精挑细选的模样,确实像是懂剑之人。

  老板略有思量,便一脸温和笑意,快步迎上去:“哟,洛小姐,欢迎大驾光临呀!”

  老板先是对少女一阵欢迎,待得少女笑着点头后,才转向王富贵道:“这位小哥,您眼光真好,这一排,可是我们这店里最好的一批了,在这牂牁之地,都可以说是名大名鼎鼎!来,您看这把,剑长二尺七,剑宽两指,剑重四斤八两,剑身雕有大蟒龙纹......”

  见少年不为所动,老板又指向旁边的一把剑介绍道:“此剑乃是两年前一位落魄书生拿来当的,说是祖传之宝,乃是铸造大师玄机子用地底玄铁、海底精石等三十多种金属打造而成,您看......”

  少年听玄机子这个名字眼神一亮,问道:“多少钱?”

  “五十两!”老板伸出一只手。

  王富贵面色一僵:“我再看看别的......”

  看见王富贵的神色,老板心中了然,可也不好表现出来,只好不再跟着,自行走去柜台后坐着了。

  王富贵装模作样的看着剑架上的其他长剑,可心里却思量着:这排剑都那么贵的吗?

  于是,他慢悠悠得走到剑架尽头,看到桌上也摆放着一些兵器,随手拿起一把看起来霸气无比的阔剑,问道:“老板,多少钱?”

  “五两银子......”老板兴致怏怏地道。

  王富贵一挥衣袖,豪迈道:“我要了,给我打包!”

  老板脸一黑,不过却不好发作,只好长长地舒了舒口气,将王富贵精挑细选买下的“宝剑”包了起来。

  王富贵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宝剑”,满意地在手上掂了掂,痛痛快快地从怀里摸出五两银子,扔到老板手中。

  待得王心满意足的富贵跟着洛水瑶走远,老板才骂骂咧咧起来:“我呸!还以为是个懂剑的公子哥,谁知道,也是个装模作样的玩意儿。”

  ......

  背着剑,看小姑娘欲言又止,王富贵问道:“瑶儿妹妹,你是不是想问我是不是没钱,才买了一把便宜的剑吧?”

  洛水瑶确实有这个想法,被王富贵问出来,也却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似被人小瞧的王富贵不满道:“我跟你讲,哥哥虽然没什么见识,可那老板越是说得天花乱坠的,反而越不能信,而且,我也不会用剑,买来不过是装装样子,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好欺负罢了。”

  说到这里,他有些苦涩,唉,人善被人欺。

  “既然都是装样子,那五十两的剑,跟五两的,又有什么区别?而且你看,我这把剑,看起来就很唬人,比那又白又细的女人剑唬人多了。”

  说着,王富贵将背后的阔剑拿下来掂了掂,往洛水瑶那边递了过去。

  “这么说来,好像是这个道理,不愧是富贵哥哥!”

  见到小姑娘满脸崇拜,王富贵大为满足,心里却是一阵惋惜:“唉,小娃娃就是好骗,我倒是想要那把白花花的宝剑啊,可......算了,节约是一种美德!”

  ......

  又和洛水瑶买了一身新衣换上之后,王富贵拒绝了洛水瑶让他到家中做客的邀请,在与小姑娘的凄凄离别之后,驻足片刻。买上一匹老马,提剑上马西行去。

  王富贵觉得,跟有些人的相处虽然短暂,却会很难忘。比如邋遢的青年,比如风流的和尚,再比如可爱善良的小姑娘。

  可转眼又觉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忘,毕竟萍水相逢,有过一段同行的路程,可终点各有不同,终归是徐徐硝烟,水上涟漪罢了。

  想到这,心情不由得有些低落。可也正如他所说,终究是萍水相逢,总是要各奔东西的。因此,手中长鞭一甩:“驾!”

  十数日的行程下来,少年新买的黑色长衫变得又脏又乱,遇山吃山,遇水吃鱼,也没多少心思打理。配上一头油发,倒也有几分江湖浪客的味道。

  想到江湖浪客,他又想到了那位蹭吃蹭喝和邋遢青年,自己现在的模样不就跟他一模一样吗?他突然记起那天早晨,他让李小狂付酒钱时,李小狂说他会还。当时李小狂神情冷漠,好像还说了,有的事情需要了结,再后来,他说他很快就能还上酒钱了。

  然后,墨衣公子一行人就来了,走的时候竟不知为何,要杀人灭口。然后,云天和尚配合李小狂使出了惊天地泣鬼神,却没啥威力的一刀,成功瞒过美艳女子和鹰鼻老者,逃出生天。

  可是,分明是自己驮着半死不活的李小狂一路逃亡啊,光头和尚连一只手都没有搭过,说是什么“男女授受不亲”。

  可是凭什么,自己救了他,他还说酒钱已经还清了?越想越糊涂。

  也不知道李小狂的事情了结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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