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1978:大脑每日通读一本书

第51章 投稿明报

  苏守江北叫入了别墅内。

  会客厅内。

  见到了一身明艳的何丽丽。

  脚踩细高跟鞋,裙衣下美腿交叉翘起二郎腿,模样俏丽无双,风情万种。

  尤其是她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着一枚六克拉钻石戒指,在屋内灯光下,十分的璀璨夺目。

  “赵夫人,您找我?”苏守江跟着佣人进屋,拘谨的站着行礼,不敢乱瞄乱瞥,但是又忍不住偷瞄。

  何丽丽放下报纸,看向苏守江,见他其貌不扬,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苏守江。”

  “苏师傅,别紧张,坐下说话。”

  苏守江身上都是脏兮兮的尘土,哪里敢坐着昂贵的真皮沙发上,摇头道:“不了,您有事尽管吩咐。”

  何丽丽也不强迫,直白道:“之前听你读了篇小说,不知道能不能给我看看原稿。”

  “可以。”苏守江急忙取出书信,将手稿递给一旁的佣人。

  佣人转交给夫人。

  何丽丽接过手稿,入目阅读。

  “好字!”

  何丽丽被这一手好字给惊叹了,忍不住询问道:“这字是谁写的?”

  苏守江回道:“是写小说的人,我外甥陈岩。”

  何丽丽微微一怔,下意识问道:“不知道他今年多大?”

  在她想来,内地人口多,同一辈的兄弟,有时候能相差近二十岁,想来他这外甥的年龄应该也不低,最多比苏守江小个几岁。

  毕竟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年龄应该很大。

  苏守江回道:“他啊,过了年有十九了。”

  “十九岁!”何丽丽满脸不敢置信:“苏师傅,你开玩笑吧,这一手好字,要是不下点苦工,怎么可能写得出来,他真的只有十九岁?”

  苏守江点头道:“他是我妹妹的儿子,真的只有十九岁。”

  何丽丽愕然,十九岁的孩子,字迹这么好。

  随即她忍不住确认:“内地的孩子,都能写这么漂亮的一手好字?”

  苏守江摇头道:“那不能够,我这外甥,他这手是他琢磨的,其他人的字可没他这么好看。”

  何丽丽点了点头,将之归于天赋异禀。

  随后她低头看起手稿。

  从头到尾,两章内容,她看的很仔细,很认真。

  看完后,何丽丽忍不住夸赞道:“字是好字,小说也是好小说,这构思当真是天马行空,想象力丰富,真的很好奇,这真的是一个内地孩子写出来的小说?不是说内地思想都很老土吗?”

  苏守江被问得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想了想,他猜测道:“岩仔这孩子,脑子活络,所以有些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写的不好,叫赵夫人您见笑了。”

  何丽丽摆手道:“不,这稿子很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出书的意思?”

  苏守江两眼瞬间放光,激动地看向她:“夫人,您的意思是……”

  何丽丽回道:“稿子我很喜欢,这么好看的小说不该埋没了,如果你们想,我可以帮忙联系一下报社连载。”

  “我们愿意。”苏守江立刻开心地答应。

  何丽丽举手示意他稍安勿躁:“我不敢作保障,毕竟是我个人喜欢,报社编辑那边就不好说了,不过我可以帮忙联络引荐一二。”

  “您能帮忙引荐,我们就已经很知足了,哪里还敢奢求那么多。”

  苏守江连忙感谢道:“多谢夫人,真是太谢谢您了,我代岩仔好好谢谢您。”

  面对苏守江的鞠躬致谢,何丽丽笑盈盈欣然接受,问道:“你外甥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陈岩。”

  “陈岩?”

  何丽丽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个名字,随即问道:“笔名想好没?投稿是需要笔名的。”

  苏守江回道:“想好了,我哥来信说,笔名叫岩君,岩石的岩。”

  何丽丽一听这话,微微一怔,随即点评道:“这笔名取的倒是别出心裁,岩君,阎君!不错。”

  “这样吧,你要信得过我,这手稿我就拿去帮忙递稿。”何丽丽晃了晃手里的稿子。

  苏守江连忙摊手:“夫人您随意。”

  “好。”何丽丽收下手稿,对佣人使眼色。

  佣人连忙将苏守江请出屋。

  出了别墅,苏守江方才回过神来,自己忘了问什么时候给回信了。

  这稿子不会被她剽窃走吧。

  想到这,苏守江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怎么就鬼迷心窍,犯糊涂留下了手稿呢。

  此刻想要回去,也已经不可能了。

  别墅内。

  苏守江一走,佣人忍不住好奇:“夫人,您真要帮这人投稿?”

  何丽丽回道:“当然,这故事挺有意思,若是出名了,可以改编一下做剧本。”

  佣人微微诧异:“夫人您要复出?”

  “没有的事情,就是闲着无聊,给自己找点事做。”何丽丽含糊回了一句,拿起电话,拨通了《明报》总编办公室电话。

  “喂……是赵夫人啊,你好。”办公室内,金庸正在校阅刊印内容,接到何丽丽的电话,他立刻热情打起招呼。

  何丽丽在电话里道:“金先生,不知道有没有空,一起喝杯下午茶。”

  “我手里有个不错的小说,想着你应该会有兴趣。”

  金庸愣了一下,问道:“赵夫人,您有心创作小说?”

  何丽丽也聪明,知道如果说是别人的稿子,金庸可能会借口忙碌推脱。

  当即含糊地嗯了声:“不知道金先生愿不愿意给这个机会?”

  “可以啊,两点钟,半岛酒店。”

  ……

  下午2点。

  素有影人茶座的半岛酒店内。

  一身贵气逼人的何丽丽前来赴约。

  这一身貂绒大衣,加上脖子上的钻石项链,显得十分雍容富贵。

  金庸先生先一步来此。

  何丽丽致歉道:“对不住,路上有些堵车。”

  金庸笑呵呵和他握手:“不妨事,我也刚到,赵夫人坐。”

  何丽丽落座,点了咖啡,也不啰嗦,直接从随身包内取出了手稿,递给金庸过目。

  金庸拿过手稿,一见书名,《寻秦记》。

  不由一愣。

  这书名可不怎么吸引人,有种考古味,像论文。

  不过这字很是不错,

  笔走龙蛇,苍劲有力,一派大家风范。

  “赵夫人,这不是您的手稿吧。”

  金庸一眼就瞧出,这不是女子的笔迹。

  女子字迹娟秀。

  而这手稿的字迹,可不寻常,苍劲有力,锋芒毕露,一看就是出自男子之手。

  而且绝对是一位老学究。

  ……

  PS:说下字好带来的影响,现在是电脑手机时代,除了签名,学生外,基本上手写东西少了,大家感受不到字好带来的直接感观,不过在那个年代,真的以字取人。

  就说我个人经历,读中学那会儿,考完试回家签字,我爸初中文凭,但写了一手好字,班主任瞧见这签字后,直接好奇,问我爸是什么高材生,当时把我逗的,想想就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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