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龙族:路明非的封神之路

第44章 亡命之徒

  下班后路明非被夏弥拽着走进街角一家理发店。

  店面不大,三把椅子两面镜子,地上扫出一堆碎发。

  理发大妈围着他转了两圈,伸手薅了薅他那把乱草:“小伙子,你这头发得有三四个月没剪了吧?要不推个平头?精神!”

  路明非从镜子里看她一眼,心想大妈你是不是对“精神”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平头那是硬汉的专属,他那张脸配平头,大概就是劳改犯刚出狱的效果。

  “修短一点就行。”他说。

  大妈手法利落,剪刀咔嚓咔嚓,碎发落了一地。

  路明非看着镜子里自己脑袋上的毛一寸寸变短,那撮倔强的呆毛被剪掉的时候,他心里居然有一丝不舍。

  那玩意儿跟他作对了好些年,真没了反倒有点空落落的。

  夏弥坐在旁边的等候椅上,把桌上的不知道哪一期的《小说绘》翻开,正低头看。

  封面上印着某个青春小说的广告,花花绿绿的。

  她今天把头发散下来了,正用手指绕着发尾,慢吞吞地编一根粗麻花辫,辫子垂在胸前,发尾搭在杂志页面上。

  店里的日光灯管有些发黄,照在她侧脸上,她看书的时候很安静,和平时那个叽叽喳喳的夏弥判若两人,像换了一个人。

  路明非从镜子里偷偷看了几眼,又看了几眼。

  “好了。”大妈拍拍他肩膀。

  路明非对着镜子左右转头。

  确实精神了些,露出额头之后整个人看着没那么蔫了。

  “走吧。”他站起来。

  夏弥合上《小说绘》,抬头看他一眼:“剪完了?嗯,比以前像人了。”

  “我以前不像人?”

  “以前像只刚打完架的流浪猫。”她站起来,低头看了看胸前那根麻花辫,用手指捋了捋辫尾,“怎么样?”

  “嗯,比以前像人了。”路明非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好哇你!”

  夏弥追着路明非出了理发店的门。

  路明非抱头鼠窜,在夕阳中吃了一嘴灰尘。

  到婶婶家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你在楼下等我,”路明非说,“我上去收拾东西,很快。”

  夏弥往楼道里迈了一步:“我陪你上去吧。”

  “不用。”

  “万一你婶婶又——”

  “不会。”路明非打断她,“我就收拾点东西,很快。”

  夏弥盯着他看了几秒。

  路明非没躲,就那么站着,手插在裤袋里,肩膀微微塌着,还是那副衰样,但眼神固执得要命。

  “行吧,”她说,“那你快点。”

  路明非转身上楼。

  走了几步,身后传来她的声音。

  不轻不重,像是在哼歌。

  那调子慢慢地飘上来,在狭窄的楼道里转了个弯,钻进他耳朵里。

  “Desperado, why don't you come to your senses......”

  旋律悠扬,带着点美国西部片里的荒凉感。

  像一个人骑着马在沙漠里走了很久,回头发现来时的马蹄印已经被风抹平了。

  他爸还在家的时候放过这张唱片,他记得唱针落下去,滋啦一声,音乐就响起来了。

  他那时候大概五六岁,趴在客厅地板上画画,他爸坐在沙发上翻一本很厚的书,两个人谁也不理谁,但那首歌一直在放。

  他记不住歌词,只记得那个调子,还有书页翻动的声音。

  路明非站在楼梯拐角,听了几秒,然后继续往上走。

  亡命之徒,为何你还不清醒?

  门没锁。

  他推门进去,客厅的灯亮着,茶几上摆着一杯茶,电视在放新闻联播,声音开得很小。

  叔叔坐在沙发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polo衫,领口松垮垮的,头发梳得油亮,几根长丝横跨过头顶,勉强遮住头皮。

  路明非站在玄关,拖鞋穿到一半,和叔叔对上了目光。

  “明非?”叔叔把电视音量调低,“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回来收拾点东西。”

  “剪头发了?”

  “嗯。”

  叔叔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精神多了,以后别留那么长,跟个流浪汉似的。”

  路明非换好拖鞋,往自己房间走。

  经过沙发的时候,叔叔忽然开口。

  “明非,”他说,“等一下。”

  路明非回头。

  叔叔把茶杯端起来,抿了一口,又放下,嘴唇动了动,像是在组织语言。

  “那天在动物园,”他说,“你婶婶说话是难听了点。”

  路明非没接话。

  “她那个人你也知道,刀子嘴,脾气上来什么都往外说,”叔叔看着茶几上的茶杯,“她没有恶意。”

  路明非站在那里,面无表情

  “嗯。”他说。

  “你别往心里去。”

  “不会。”

  叔叔点了点头,似乎觉得这件事就这样翻篇了。

  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凉透了,他的眉头皱了一下,还是咽下去了。

  路明非看着他。

  这张脸他看了四年。

  年轻的时候应该还算端正,现在被岁月和安逸泡软了,头发油得能炒菜,下巴线条层叠,眼角堆着纹路。

  他穿的polo衫领口松了,牌子是Lacoste,鳄鱼标志在胸口趴着,仿的,但仿得很像。

  路明非忽然想起很多事。

  刚来的时候,叔叔带他去买书包,挑了很久,最后买了一个不便宜的。回家的路上叔叔说,你爸妈不在身边,叔叔不会亏待你。那天的阳光和今天一样,暖洋洋的,他坐在电动车后座,手抓着叔叔的衣角,觉得这个人真好啊。

  后来他想买一双球鞋,叔叔说要考试考好了才给买。他考好了,叔叔带他去商场,试了好几双,最后买的是打折的那款。回家的路上叔叔说,你婶婶最近手头紧,将就一下。他说好。

  再后来,他看见婶婶开着新车送路鸣泽上学。那辆宝马不大,排量也小,但崭新的,在阳光下亮得刺眼。叔叔站在旁边,穿着一件新外套,牌子他不认识,但做工很好。

  他从来不去细想这些事情。

  想清楚了,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叔叔,”路明非说,“我打算搬出去住一段时间。”

  叔叔的手停在茶杯上。

  “搬出去?”他抬起头,眉头皱起来,“搬去哪儿?”

  “同学家,她一个人住,空房间多,我去做个伴。”

  “哪个同学?”叔叔问道,“是昨天那个女孩?”

  “嗯。”路明非点头。

  叔叔沉默了会儿,手指在茶杯边缘摩挲。

  电视里的新闻播完了,开始放天气预报,背景音乐叮叮咚咚的。

  “你婶婶那边……”他斟酌着措辞,“她就是嘴上不饶人,其实——”

  “我知道,”路明非打断他,“我不是因为她走的。”

  这话说出口,他自己都不信。

  但叔叔好像信了,或者说,他选择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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