铚(zhì)县,距离大泽乡不足五十里,是通往楚地腹地的必经之路。这座县城比蕲县还要小,夯土城墙不过两丈高,驻守的秦军只有区区一百多人。
如果是在三天前,哪怕面对这样一座小城,经历了蕲县大火的起义军残部也会望而却步。但现在,六百多名戍卒站在距离城墙一箭之外的泥泞中,看向那一百多名秦军的眼神,已经不再是恐惧。
那是一种饿狼看着羊圈、屠夫看着案板的眼神。
“军师。”吴广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走到李峥身边,声音里带着一种压抑不住的亢奋,“兄弟们眼睛都红了,什么时候下令?”
李峥站在一辆缴获来的辎重车上,俯瞰着前方的军阵。经过那场惨烈的整编,这六百人已经不再是之前那群乱哄哄的暴民了。他们被勉强分成了左、中、右三曲,虽然手里拿的依然是锄头、木棍和少量的青铜兵器,但他们的阵型竟然出奇地保持了克制。
不是因为他们突然懂了兵法,而是因为在队伍的最后方,那五个被李峥强行保下来的秦兵(记室书佐),正端端正正地坐在一张临时拼凑的木桌后。桌子上,摆着几卷空白的竹简、一盒丹砂,以及——三大筐白花花的粟米。
“一颗脑袋,十斤粟米,升一级军衔。”这句话就像一句最恶毒的咒语,死死锁住了这群暴徒的贪婪与恐惧。
“告诉陈将军,不用等攻城梯了。”李峥的声音有些干涩,“铚县城墙矮,护城河也干涸了。让兄弟们……直接填河,蚁附攻城。”
“好嘞!”吴广兴奋地舔了舔嘴唇,转身大吼,“将军有令!攻城!先登城头者,赏百金,封校尉!”
呜——!一声凄厉的牛角号声划破了阴沉的天空。
“杀!!!”六百人,没有试探,没有掩护,就像一群闻到了血腥味的黑色蚂蚁,疯狂地向着铚县的城墙涌去。
城墙上的秦军县尉脸色惨白。他大声呼喝着手下的士卒放箭,但那些稀稀拉拉的箭矢落入人群中,仅仅带起了几朵血花,根本无法阻挡这股狂暴的洪流。
一个冲在最前面的刀疤脸戍卒,大腿上中了一箭,但他似乎完全感觉不到疼痛。他一把折断箭杆,狂吼着冲到城墙下,双手死死抠住夯土墙上的缝隙,竟然直接徒手向上攀爬。
“石头!砸死这群反贼!”秦军县尉声嘶力竭地大喊。
几块滚石呼啸而下,将那刀疤脸戍卒砸得脑浆迸裂,惨叫着跌落城下。但城墙上的秦军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更恐怖的一幕发生了。
刀疤脸的尸体还没落稳,身后的两三个戍卒竟然直接踩着他那血肉模糊的身体,借力向上一跃,继续向上攀爬。他们不是在攻城,他们是在用同伴的尸体堆砌阶梯!
“疯了……这群刁民都疯了!”秦军县尉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打过仗,见过不怕死的精锐,但他从未见过这种把人命当成垫脚石、眼中只有极度贪婪的军队。
李峥站在辎重车上,双手死死抓着车辕,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泛白。
他看着那个踩着同伴尸体爬上城头的戍卒,被秦军一戈刺穿了肚子,但那戍卒在临死前,竟然死死抱住了那名秦兵的腿,一口咬在了秦兵的喉咙上。两人一起翻滚着坠下城头。
就在两人落地的瞬间,周围的几个戍卒像疯狗一样扑了上去。他们不去管那个肠子流了一地的同伴,而是疯狂地用锄头、用石头,甚至用牙齿,去抢夺那名被咬死的秦兵的首级。
“这是我杀的!脑袋是我的!”“放屁!是我先看到的!十斤粟米是我的!”
两个戍卒为了争夺那颗血淋淋的头颅,竟然在城墙根下互相砍杀起来。
“抢夺同袍军功者,斩!”吴广亲自带着一队督战的亲卫冲了过去,手起刀落,将那个试图抢夺人头的戍卒一剑枭首。他举起带血的长剑,怒吼道:“谁砍死的算谁的!再有争抢者,这就是下场!”
鲜血和残酷的军法,终于压制住了最底层的混乱。那个真正杀死了秦兵的戍卒(或者是第一个抢到人头的),兴奋地割下了那颗脑袋,用破布一裹,像护着命根子一样系在腰间,然后再次咆哮着冲向城墙。
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铚县那低矮的城墙防线,就被这种不计伤亡、近乎自杀式的蚁附攻城彻底淹没了。
城门被从内部打开,起义军如潮水般涌入县城。
李峥缓缓闭上了眼睛。这本来是一场必败的攻城战。六百没有攻城器械的流民,仰攻一座县城,按照常理,死伤过半就会崩溃。但他用“制度”,把这六百人变成了六百台没有痛觉的杀戮机器。
“军师,我们赢了。”陈胜不知何时骑马来到了李峥身边。这位大楚的将军,此刻看着城内单方面的屠杀,眼神中燃烧着一种名为“权力”的狂热烈焰。
“是,将军,我们赢了。”李峥睁开眼,声音里没有一丝喜悦,只有深深的疲惫。
“你的制度,很好。”陈胜居高临下地看着李峥,“比我手里的剑,好用一万倍。从今天起,你不仅是大楚的军师,更是大楚的执法官。军功录薄,由你全权掌管。”
“诺。”李峥微微躬身。
就在这时,城门内爆发出一阵震天的欢呼声。不是因为占领了县城,而是因为城内的战斗结束了。剩下的,是论功行赏的狂欢。
李峥走下辎重车,向着那张摆着竹简和粟米的木桌走去。
木桌前,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队伍。每一个排队的戍卒,身上都沾满了鲜血,他们的腰间或者手里,都提着一颗、甚至两颗血淋淋的秦军头颅。
那五个年轻的记室书佐,此刻脸色惨白,强忍着呕吐的冲动,用发抖的手在竹简上记录着。
“张大牛,斩首一级!赏粟米十斤!”一个书佐声音颤抖地唱喏。
“哈哈哈哈!粟米!我的粟米!”那个叫张大牛的戍卒,将手里那颗死不瞑目的秦兵脑袋随手扔在一旁的泥潭里,一把接过那一袋沉甸甸的粟米,当场就抓起一把生米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是血和口水。
人头,在这里被彻底物化,变成了兑换口粮和生存权的一般等价物。
李峥走到桌旁,看着那越堆越高的人头京观,胃里再次一阵翻江倒海。“每一个代价的背后,都是一条人命……”他在心底喃喃自语。昨天在芦苇荡里,他觉得这只是一句充满哲理的辩论词。但今天,当这句辩论词化作面前这堆血肉模糊的头颅时,那种巨大的罪恶感几乎要将他压垮。
他亲手打造了这个地狱。
“军师。”一个极其微弱、带着恐惧的声音在李峥身后响起。
李峥回过头,是郑当时。这个十六岁的少年,浑身都在发抖。他的手里,也提着一个东西。那是一只被割下来的、血淋淋的人耳。
按照秦代军法,如果在混战中无法割下完整的首级,割下敌人的左耳,也可以记半功。
郑当时的脸上没有其他戍卒那种换取粮食的狂热,只有一种三观崩塌后的极度恐惧。他看着李峥,眼泪混着脸上的血水流了下来。
“军师……我杀人了……”少年举着那只断耳,声音破碎得不成样子,“城破的时候,一个秦兵被他们绊倒了……吴都尉说,我不杀他,他就会起来杀我……我用石头,砸碎了他的头……”
李峥的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他看着眼前这个昨天还在芦苇荡里,小心翼翼地把半块泡发麦饼分给自己的善良少年。仅仅过了一天,这个少年的双手,就已经染上了同类的鲜血。
这就是沈默所说的“坏制度让好人变成饿狼”吗?不,这甚至不是坏制度,这就是战争的绝对法则。在这个必须有人去死的年代,不杀人,就无法活下去。
李峥伸出颤抖的手,想要去拍拍郑当时的肩膀,却发现自己的手上也沾满了不知是谁的血迹。
“当时。”李峥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颤栗,他的声音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冷酷,却又透着一种极致的悲哀。
他指着桌子上的粟米,看着少年的眼睛:“去。把那只耳朵交上去,换五斤粟米。然后,吃饱它。”
“军师……”郑当时惊恐地后退了一步,仿佛那只耳朵是什么烫手的烙铁。
“我叫你去换!”李峥突然暴喝一声,一把揪住少年的衣领,将他拉到那一堆人头面前,双眼血红地盯着他,“你以为你很干净吗?!你以为你不杀人,就能在这个乱世里活下去吗?!看看这些人头!他们死,就是为了让你能活下去!”
李峥猛地松开手,郑当时跌坐在满是血水的泥地里。
“吃饱它,然后给我记住这种恶心的感觉。”李峥居高临下地看着少年,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道,“记住你今天为了半块麦饼,砍下的是同类的身体。如果你想结束这一切,如果你想有一天不再去割人的耳朵换粮食,你就必须比所有人都强!强到有一天,你可以亲手砸碎这个吃人的世道!”
郑当时呆呆地坐在泥水里。过了很久,他缓缓爬起身,将那只断耳放在了书佐的桌子上,换回了半袋粟米。
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生吃,而是紧紧地抱着那个米袋,走到城墙的一个角落里,蜷缩起身子。他一只手死死抱着米袋,另一只手,在怀里死死攥着李峥当初给他的那枚“秦半两”。
那是他在这片血海中,唯一能抓住的、关于“希望”的锚点。
李峥仰起头,看着阴沉沉的天空。远方的咸阳,大秦帝国的心脏还在跳动;而脚下的楚地,这头名为“大泽乡”的怪物已经彻底睁开了嗜血的眼睛。
“陈默,沈默……”李峥在心底默念那个名字,他在这个时代唯一可以对话的幽灵。
“我承认,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那点现代人的清高一文不值。制度确实是约束人性的框架。”“但我发誓,我用人命换来的这一切,绝不仅仅是为了推翻一个暴君,然后再建立一个新的暴君!”
“我要在这地狱的尽头,给他们找出一条生路!”
公元前209年,七月下旬。大楚起义军攻克铚县。在李峥“首功制”的催化下,起义军从一群绝望的流民,正式蜕变成了一支令人闻风丧胆的百战之师。而李峥这个2116年的历史学家,也在这片泥沼中,彻底褪去了天真,戴上了那张名为“毒士”的铁面具。
真正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