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突破口
下午四点,蓉城市图书馆,阅览区角落。
这个时间的图书馆难得没有多少人,很适合大声密谋。
封华提前到了,选了张靠窗、相对安静且周围人少的长桌。
他今天要见的人,并不是什么受害人之一,而是已离职的前练习生生活助理——刘正。
约他的借口很正当:“关于你离职时一些补偿和手续的未尽事宜,需要当面核对确认一下。”
不过嘛,到底是谁给谁补偿就不一定喽。
“封华对吧?”
一个穿着普通夹克、脸色有些虚浮的年轻男人走了过来,语气随意,甚至带着点不耐烦。
既然不在一个公司了,他也懒得装客气。
“是我。你是刘正吧?”
封华抬起头,平静地看了他一眼。
“嗯。怎么想着约在图书馆见面?这地方……”
刘正环顾四周,撇撇嘴。
自从大学毕业,他就没有在图书馆待过哪怕一分钟了。
再次回来,总给他一种来自灵魂的压迫感。
“因为这里好找书啊!”
“好找书?”
“对。”
封华说着,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掏出了一本厚厚的、封面鲜红的精装书,轻轻放在桌面上。
书的封面上印着醒目的烫金大字:
《夏国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二十七最新修订)。
刘正:“……?”
他愣了一下,随即失笑,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调侃:
“怎么,封总?公司经营困难,开始研究起刑法了?”
“嗯,因为公司缺钱啊。”
封华认真点点头。
刘正先是愣了一秒,见封华竟然是认真的,差点笑出声。
不是哥们,虽然说来钱快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面了,但你也不能真的从里面找啊!
他心里越发觉得眼前这个新老板除了皮囊好看点,简直像个走投无路、开始胡思乱想的傻子。
幸好自己走得早,不然现在肯定得跟着倒霉。
“说归说,‘封总’,咱们可不兴真的知法犯法呀。”
刘正半开玩笑半是嘲讽地说。
“那当然,”
封华翻动着厚重的书页,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我不犯法。我只需要……从犯了法的人那里,搞点钱来周转就好了。”
“?”
刘正脸色微变,但很快被故作镇定的恼怒取代:
“封华,你叫我来干什么的?”
“别急嘛,来来来刘助理,读读这条。”
封华像是没看到他变脸,将翻开的书页推到刘正面前,手指在上面某一行点了点。
刘正低头看去,就看上面写着: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公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他心头一跳,猛地抬头,声音压低了却带着火气:“你什么意思?!”
“你看,你又急,”
封华气定神闲,又往后翻了几页,手指再次点下,
“再看看这条。”
这次是敲诈勒索罪。
刘正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手指不自觉地蜷缩了一下。
封华身体微微前倾,目光如同实质般落在刘正脸上,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力:
“你选一个喜欢的吧?”
“我凭什么选?封华你是不是有病?!”
刘正的声音有些失控,引得附近零星几个看书的人投来目光,他连忙压低声音,色厉内荏,
“你少在这儿吓唬人!”
“不选啊?”
封华收回手,靠回椅背,一边划拉屏幕一边用闲聊般的语气说,
“那我先帮你看看。就按较轻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条算吧,六万以上就算‘数额较大’了。”
他找到某个页面,将手机屏幕转向刘正,
“喏,你可以看看这个相关案例,受贿六万,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刘正看着屏幕上那冰冷的判决书摘要,呼吸急促起来。
他明白了。
封华根本不是什么走投无路的傻子,他是冲着那件事来的!
“你有证据吗?!”
刘正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眼睛死死盯着封华。
“没证据我找你出来玩过家家吗?”
封华笑了,那笑容在刘正眼里格外刺眼,
“你不会真以为,你去那些练习生家里拿了那么多次现金,人家父母就一点心眼不留,一点记录没有吧?转账记录或许不存在,但有人证,有时间、地点、金额的对应陈述,再加上手机录像、小区及汽车监控录像等辅助证据……你以为检察院是吃干饭的?”
刘正的冷汗“唰”一下就冒出来了,后背瞬间湿了一片。
他强作镇定:“你少诈我!”
“诈你?”
封华收起笑容,语气转冷,
“你知道光周凯一家,指认你收取的‘费用’加起来就超过六万了吗?够‘数额较大’的门槛了。”
“六万?!钱明明都到吴建国手里了!我最多拿了个跑腿费!”
刘正又急又怒,脱口而出。
话音刚落,他自己就僵住了,脸色瞬间惨白。
完了!说漏嘴了!
然而封华却不在意,就仿佛这一切他早知道了一样,只是露出一个属于反派的阴险笑容:
“我管你到手了多少钱呢?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有的人证、部分物证链条,指向的是你,刘正。
是你亲自去接触家长,是你经手了钱。至于钱最后分给了谁,那是你和同伙之间的事。除非你能拿出铁证,证明这笔钱是被别人拿走了大部分,你只是跑腿拿点辛苦费,否则……
这‘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要责任,就得你来担!”
刘正听得浑身发冷,张了张嘴想反驳。
封华却没给他机会,继续用那种冷静到残酷的语气分析:
“然而,你有证据证明钱被吴建国拿走了吗?你们之间的交易,用的都是现金吧?他让你出面,自己去藏在后面,不就是为了防着今天?
到时候东窗事发,所有明面上的证据都指向你,他完全可以推得一干二净,说是你个人行为,他毫不知情。你猜,到时候法律是信他这个经验丰富、口碑‘尚可’的老经纪人,还是信你这个已经离职、有明确收钱证据的前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