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修仙不成:还俗的我坐拥十万沙漠

第1章 修仙不成只能还俗!

  昆仑山。

  塔拉马干沙漠边缘。

  传说中上古仙魔在此大战,地下深处埋藏着损毁严重的破碎灵脉。

  烈日如火。

  飞剑切开沙漠上空凝滞的热浪,漫天黄沙中犁出一道转瞬即逝的青痕。

  林守逸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半空中砸下,双腿膝盖以下捅进沙子,惯性和失重,身体没办法保持平衡,摇晃了几下,往前扑一个狗啃屎塞了一嘴沙子,双手撑着挣扎了几下,好不容易直起身,抬头往天上看。

  “漠泉湾!地契!”

  执事声音平淡如水波澜不惊,烈日高悬,逆光中那张脸只剩一个模糊的轮廓,袖中取出一本地契,指尖灵力微吐,文书在半空展开。

  执事并指为笔,灵力在指尖凝聚成一点青芒,林守逸名字上一划,一个简陋的符文烙印进地契。

  “自此尔与青元宗尘缘两清。”

  执事随手抛下。

  地契飘落在沙地上。

  执事看了一眼站在沙海中的前外门弟子,眼神平静无波,像看一块石头,一根枯木,飞剑发出低低的嗡鸣,灵气扰动在沙漠干燥的空气中激起一圈热浪的涟漪,剑光猛地一下暴涨,青虹冲天而起,撕裂黄沉沉的天幕,几个呼吸间便缩成天边一个几乎看不见的点,彻底消失。

  风声在远处沙丘顶端呜咽,近处却连一丝微风都没有。热浪肉眼可见地从沙地上升腾,扭曲着视线所及的一切。

  林守逸挣扎着拨出陷沙子里的双腿,走过去,弯腰去捡,残破的丹田一阵抽痛,冷汗瞬间湿透单薄的里衣,大口大口喘着气,往事潮水一般涌上心头。

  康熙三十七年。

  自己是个十六岁的乡下少年,元宗外门执事选徒弟,测出有灵根。

  离家那日,母亲连夜烙的饼揣在怀里,父亲憋了半天,只说出一句,去了好好修行,给咱家争口气的话。

  林守逸以为,修仙就是上山学艺,学成了能回来。

  但外门弟子一入门便是闭关、试炼、杂役,日子在打坐和琐碎中流逝。

  等到第一次下山探亲,三十年过去。

  凭着记忆找到村子,只看见一片荒冢,打听半天,隔壁的村子找到人,才知道自己离开后的第三年大旱,全村逃荒,父母死在路上,妹妹不知所踪,早已断了音讯。

  林守逸坐在荒废的村口,一直到日暮,起身回山。

  从此世上再无家。

  林守逸回到宗门,对着一成不变的《炼气诀》苦修,无数次在子夜对着星空吐纳那稀薄得可怜的灵气,收效甚微,无数的失败无数次的不甘和挣扎,丹田永远都是冲不破的滞涩。

  热浪炙烤着每一寸皮肤,沙地反射强烈的阳光,如锋利的针一样。

  林守逸闭上眼睛,黑暗中有光斑跳跃,想起灵药园——三百年没筑基,淘汰出局,只能干苦力,负责种值灵草,供宗门天娇享用。

  一天午后。

  天气闷热。

  “今日若再浇不透,你这月的灵石就别领了。”

  药园执事指着那三株玉髓草,声音里满是不耐烦。

  玉髓草,千年灵植,叶片莹白如玉,是炼制筑基丹的主药之一。它们被种在药园最核心的灵脉节点上,每日需以行云布雨术浇灌三次,雨量需精准到“叶面凝露而不滴落”。

  林守逸非常为难。

  灵药园干了三年。

  三年,足够一个稍有悟性的外门弟子将行云布雨术练到小成。

  但是,自己无论练多少次,召来的雨要么稀稀拉拉洒不匀,要么突然失控倾盆而下。

  不浇水没有灵石?

  自己岂不是没办法修炼了!?

  成仙不是一丁点希望没有了?

  林守逸没办法,只能一试,站在玉髓草前,闭眼,运转丹田里那点可怜的灵力,识海中浮现《基础五行术法详解》的水行篇章,那些扭曲的云纹、流动的雨诀,早已倒背如流,但灵力顺着破损的经脉艰难爬行,每前进一寸都带来针刺般的痛楚。

  起风了。

  乌云在头顶汇聚,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厚重。

  雨落下来。

  起初是细密的雨丝,温柔地沾湿玉髓草的叶片。

  成了?

  林守逸不敢松懈,继续催动灵力,突然,毫无征兆地,雨势暴涨。

  细密的雨丝化作瓢泼大雨,倾盆而下,砸在玉髓草娇嫩的叶片上,发出令人心惊的啪嗒声。

  林守逸慌了,想收住法术,可灵力一旦引出便如脱缰野马,根本不听使唤,眼睁睁看着那莹白的叶片在暴雨中耷拉下去,逐渐泛黄发黑。

  “住手!”

  药园执事冲过来,一道闪电劈下。

  林守逸摔倒在泥泞中,眼睁睁看着执事疯狂掐诀,试图驱散那片失控的雨云。太迟了。当云散雨歇,三株千年玉髓草已彻底伏倒,原本莹白的根系被泡得浮出泥土,腐烂发黑。

  执法堂。

  林守逸丹田蛮横地冲进一股灵力,苦修多年积攒的那点微末根基碾得粉碎。

  “青元宗不养废物。既然你连浇水都学不会,便滚回人间,”

  执法长老声音冰冷。

  临行前夜。

  林守逸关在柴房。

  王志摸进禁闭他的柴房,圆脸上堆着油腻的笑。

  “林守逸!”

  “那晚的事你没乱说吧?”

  “我可是冒着风险来看你。”

  王志蹲下身,压低声音。

  “当然不会。”

  林守逸沉默了好一会,摇了摇头。

  王志和自己同一年进入青元宗,是个天才,三百年过去,早成内门精英弟子,排名十八。

  三个月前,自己撞见王志偷窥内门女修沐浴,一向趾高气昂的鼻孔朝天的人当时吓得脸色惨白,连连作揖。

  这是知道自己要逐出师门,来确认事情是不是有别的人知道。

  “懂事。”

  王志松了口气。

  “不过。”

  “我现在放逐还俗。”

  “人世间无依无靠。”

  “可能活不下去呢!”

  林守逸看了一下王志,换成以前,自己可不敢得罪眼前的宗门天娇,眼前着逐出师门,自此仙凡两隔,借着这机会,看看能不能弄点好处。

  王志愣了一下,好一会脸上硬生生挤出难看的笑容。

  “这不能白让你担风险。”

  “有片沙漠,是宗门在人间的产业,荒了几百年了。我使了点手段,把它划到你名下。十万亩沙地呢!往后你就在那儿好好修行。”

  王志压着声音。

  “哦?”

  “沙漠?”

  “这我丹田被废的人能活得下去?”

  “你这不会是想要借刀杀人吧?”

  “哎!”

  “那女修叫什么来着?我好像是认识的。”

  “我怎么记得是掌门师尊双修的道侣?”

  “你这不是得喊师母?”

  林守逸撇了王志一眼,自己如果继续留在宗门,肯定不敢说这事,天娇对废柴,膝盖想都知什么结局。

  现在不一样,明天逐出宗门。

  光棍不怕穿鞋的!

  现在灭口?

  宗门内没人敢干这事。

  只要自己一死,立马有人发现追查。

  明日自己还俗回归人间,仙凡两隔,王志更没办法:

  修仙之人,擅自出手对付凡人,有违天道,会有天罚。

  王志有大好未来,犯不着。

  “哪能呢?”

  “宗门人间的产业不少。但好一点的都有主了。”

  “我没那样大的本事弄得来。”

  “我早就替你想好了。”

  王志咬了咬牙,下定了决心。

  “你不是有本《基础五行术法详解》的抄本么?”

  “这是宗门发的,有禁制,正常来说,你是带不走的。不过,你放心,我施了术,同时,打通明天带你离开这的执事。”

  王志看了一下一动不动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的林守逸,犹豫了一下,咬了咬牙。

  “明天离山的时候,你什么都不说,装成一个傻子。我替你打点好,留着你的记忆。这样只要有灵气或者你修炼有成,人间里施展几个法术是没问题的。”

  “威力肯定不大!”

  “但你面对的可不是修仙的同道只是凡人。”

  “足够你自保了!”

  王志盯着林守逸。

  林守逸非常惊讶。

  《基础五行术法详解》的抄本?

  这玩意在人间没用!

  还俗回归人间,灵智一并剥夺,天书一样看不懂,没办法修炼。

  自己在宗门多年,没吃过猪肉都看过猪跑,不可能这点都不懂,王志拿这玩意给自己纯粹忽悠。

  不过,真能留着自己的记忆那可不一样。

  这等于留着自己的灵根灵智!

  确实不强但肯定有了安身保命的本事。

  “除了你没有别的人知道了吧?”

  王志一看林守逸这样,知道满意自己开出来的条件。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林守逸毫不犹豫地指了一下天和地又指了一下自己和王志。

  “哼!”

  “你怎么证明没有别的人知道?”

  王志脸色有点难看。

  “这我可没有办法证明!”

  林守逸非常光棍地双手一摊。

  王志愣了一下。这真的没有办法证明,不给好处一定会往外说,给了好处,有可能不会往外说,结果是只能给,赌林守逸有点道德操守,

  王志死死地盯着林守逸看了半天,只能非常郁闷地转身离开。

  林守逸在黑暗的柴房中坐了整整一夜,直至天亮,直至执事推开门,驾起飞剑,带着自己重返人间。

  林守逸想起青元宗山门终年不散的云雾,晨课时此起彼伏的诵经声,甚至想起杂役院那只总偷食他存粮的灰雀。

  那些声音,那些画面,此刻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

  热风突然转了方向,卷起沙粒劈头盖脸打来。

  林守逸没躲,任由细沙钻进衣领、黏在汗湿的皮肤上,脸颊被砂石刮得生疼,扯了扯嘴角。

  应该哭吗?

  还是该像那些话本里的落难英雄般仰天长啸?

  林守逸只是站着,一动不动。

  时间失去意义。

  日头从头顶缓缓西斜,影子在身后越拉越长,像一道黑色的伤口刻在沙丘上,汗水流出来,立刻被蒸发,只在粗麻布衣上留下一圈圈泛白的盐渍。

  嘴唇干裂起皮,渗出的血珠很快凝固。

  当今是什么年?

  林守逸摇了摇头,只知道自己山上呆了超过三百年。

  三百年的光阴,在修仙界不过弹指。

  可放在人间呢?

  足够一个王朝兴起又覆灭,足够一座城池从繁荣到荒芜,足够一条大河改道,足够一个家族开枝散叶又归于尘土。

  林守逸苦笑。

  家人?

  自己哪里还有家人!

  父母早已死于饥荒,妹妹不知所踪,就算当年侥幸活下来,如今早已是一抔黄土,甚至连黄土都不一定在。

  乱世、饥荒、战火,凡人的生命脆弱得像草芥。

  林守逸甚至不知道,自己此刻站立的这片沙漠,三百年前是什么模样。

  是不是曾有过绿洲,有过炊烟,有过像他父母妹妹那样的凡人,在这片土地上挣扎求生,最后悄无声息地消失。

  林守逸缓缓抬起手,看着掌心,掌纹里嵌满沙粒,斜照的日光下微微发亮,握紧拳头,沙粒硌进皮肤,带来清晰的痛感。

  痛!

  这是自己活着的证明!

  远处,最后一丝余晖沉入沙丘之下。

  天空从血红褪为暗紫,几颗惨白的星子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气温开始骤降,白日灼人的热浪迅速退去,寒气从沙地深处渗出,顺着脚踝往上爬。

  该找地方过夜了。

  林守逸弯腰,一件一件捡起那些“家当”。地契文书小心叠好,塞进怀里贴身收着。干粮、盐袋、水囊挂上肩头。最后,握住那把生锈的柴刀。

  木柄粗糙的质感透过掌心传来,冰凉,沉甸甸的。

  林守逸转身,面朝沙漠深处。

  地契附图上潦草地标着一个点,旁边歪歪扭扭写着“漠泉”二字。那眼泉,据说苦咸得难以下咽,时断时续,聊胜于无。

  可那是方圆百里内,唯一可能找到水的地方。

  这是自己这十万亩产业中,唯一的坐标。

  第一缕夜风刮过,卷起细沙,在渐浓的暮色中像一层流动的薄雾。

  林守逸迈出脚步,踏入雾中。

  沙地松软,每一步都陷至脚踝。他走得很慢,身后留下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蜿蜒伸向沙漠腹地。夜色完全降临时,那串脚印早已经被风沙彻底抹去了痕迹。

  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星空在头顶展开,浩瀚得令人心悸。

  林守逸抬头看了一眼,那些星斗的方位与他三百年前离家的那夜,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只是人间,早已换了天地。

  而他,一个无家可归的修仙失败者,如今要在这片陌生的沙漠里,学着重新做一个凡人。

  林守逸握紧手里的柴刀,刀刃反射着微弱的星光,继续向前走去,身影逐渐融入深沉的夜色,成为这片亘古沙海中,一个渺小而倔强的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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