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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胜,大胜!

  然而,看似人多势众的鞑靼军队,却在与昌军接触时,一触即溃。

  准确地说,是被林瑾一人掀翻了阵型。

  骑兵交战,看得便是谁能够先凿穿对方的阵型。

  因此,对于充当锋矢的统领而言,所拥有的武勇便显得十分重要。

  而武勇这玩意,林瑾恰好有,还有很多。

  就在两军相撞的一瞬间,林瑾身前便爆出了一团血雾。

  鞑靼牛录额真,以及其身侧亲随,被林瑾连点数枪,连一丝招架的能力也没有,便被直接刺落马下。

  尸首在滚滚铁蹄下,顷刻间化作糜烂的肉泥。

  大昌三百精骑看见林瑾有如此勇武,顿时士气大振,尽皆爆发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潜能,挥舞长枪挑落、刺杀面前的鞑虏。

  仅是一个照面过后,战场中央便留下了上百具尸骸。

  林瑾勒紧缰绳,一边率军调整阵型,准备再次发起冲锋,一边简单清点麾下伤亡情况。

  大致看去,似乎并没有多少伤亡。

  反观对面的鞑靼军队,因首领战死,一时间群龙无首,连一个像样的锥形阵都组织不起来。

  林瑾自然不会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将手里的亮银龙纹枪高高举起,再度策马发起冲锋。

  “将士们,随我力摧敌阵!”

  “杀!!”

  鞑靼骑兵尚未组织起阵型,便看见挥舞着长枪的林瑾,宛如死神一般,率领昌军冲杀而来。

  一时间人心惶惶,有人欲要继续再战,有人则试图拍马逃离,使得阵型愈发混乱。

  “扎卡(满语粗口),别挡我去路!”

  “连牛录额真也不是他的一合之敌,怪物,真是怪物!”

  “要送死的就自己去,不要拦着我!”

  鞑靼军阵内,怒骂声、咆哮声接连响起,最终皆被昌军的铁蹄声所压制。

  “奴儿,受死!”

  林瑾的长枪宛如毒蛇吐信,每次脱手刺出,便要收下一个鞑子的性命。

  一团团血花炸裂开来,无人再敢挡在林瑾身前。

  林瑾麾下精骑也不甘示弱,虽不及林瑾那般枪出如龙,但也能收割一两个吓破了胆的鞑子性命。

  大昌军队像是剃刀一般,在鞑靼军阵内狠狠剜下了一大块肉。

  等到林瑾率军停下冲锋,剩余的鞑靼骑兵已彻底崩溃,朝着远离昌军的方向四散奔逃。

  同时,嘴里还大声喊着林瑾听不懂的满语。

  倒是林瑾身侧的百户长,似乎能够听懂逃跑的鞑靼骑兵在说些什么,若有所思地瞥了一眼满身血污的林瑾,挑了挑眉,认可地点了点头。

  “穷寇莫追,速去村子,将幸存百姓带出来,一齐前往辽东镇。”

  林瑾抬起手,制止杀红了眼的下属兵士,并拍马赶往不远处的村子。

  秦王交代给他的任务,不是杀死这些游荡的女真人,而是把附近村子里的百姓带回辽东镇。

  鞑靼虽将秦王困在了辽东镇,但鞑靼骑兵不擅攻城,并且他们此次南下,只为劫掠足够过冬的粮草,所以并未陈兵城下。

  而是分出一支偏军,驻扎于辽东镇西侧,切断秦王与驻扎在广宁卫的晋王之间的联系。

  至于大部队,则是化整为零,渗入辽中南平原,加快掠夺粮草的速度,确保能够在大昌援军赶到前,劫掠到足够多的粮草,收获满满地回师关外。

  待到林瑾等人进入村庄,看见方才那支鞑靼军队犯下的累累恶行,一腔怒火顿时直冲脑门。

  “这帮子该死的建奴,早知如此,方才我就该多杀几只建奴,替这些同胞报仇!”

  老姚一边替死去的同胞收尸,一边嘀嘀咕咕地怒骂着。

  而当他目光瞥见横枪立马,值守于村口的林瑾时,嘴里的怒骂又转变为了赞美。

  “大壮,林把总看似弱不禁风,实则膂力超群,勇武过人,咱能归入其麾下,实在是好运道!”

  老姚态度转变之巨大,仿佛之前抱怨运气不好,被编入林瑾麾下的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一旁已经升为什长的大壮,依旧是沉默寡言的样子,臂膀虽绑着一条染血布带,倒也不影响他一手提着尸体,放到路旁的推车上面。

  对于老姚的碎碎念,大壮并没有回应,他一早便看出,把总大人是个厉害的角儿!

  跟着这种地位高,实力强的把总,他早晚能够赚到足够的军功,回老家建个大房子,再娶一房媳妇,买几亩水田,让劳苦半辈子的老娘安度晚年。

  按照把总大人吩咐,这些同胞的尸骸,将会堆在空地处一起火葬。

  除此之外,还有死于鞑靼军队之手的十余名铁骑营同僚。

  约莫大半个时辰过去,在村子中央的冲天火光照耀下,林瑾率领着精骑,护送幸存的百余名百姓返回辽东镇。

  一路走走停停,再加上夜间歇息,等抵达辽东镇时,已是次日的黎明时分。

  看清身份令牌,以及队伍中间风尘仆仆的布衣百姓,守将方才放下戒心,缓缓开启城门,允许林瑾等人入城。

  历经一场厮杀,外加一夜警戒、跋涉,林瑾麾下二百余精骑早已人困马乏,但是精神却异常亢奋。

  林瑾还需安置带回辽东镇的幸存百姓,以及前往铁骑营功曹处汇报战果,至于麾下精骑,则可以返回营帐休息。

  得到了林瑾解散休息的命令,可在返回营帐之后,除了大壮,几乎无一人能够睡着。

  昨日同建奴作战时,林瑾的骁勇身姿仍历历在目,刷新着这些人的认知。

  怎会有如此勇武超群之人?

  初见林瑾时,他们皆被林瑾的外表所欺骗,以为他不过是个下来镀金的公子哥。

  没想到林瑾的真实身份,却是一员武艺高超、胆魄非凡的虎将,仅是刚刚编入其麾下,便取得了枭首四百的大胜!

  取得了如此军功,这群糙汉子又如何能憋在心里。

  于是乎,前去伙房吃饭的路上,他们纷纷和路上遇见的同僚、好友,吹嘘起了自己昨日跟随林瑾取得的战绩。

  以三百破五百,枭首四百,伤亡不过十余人。

  这个战绩说出口,足以震住每一个听到的同僚。

  而瞧见对方惊讶的眼神时,林瑾麾下精骑的自尊心便能够得到极大的满足。

  在他们主动的宣传下,林瑾率领三百精骑,大败五百鞑靼骑兵的消息,便直接在铁骑营内流传了开来。

  那些昨日还在因为落选而心喜的人,一觉醒来,天直接塌了。

  什么叫林把总勇冠三军?什么叫三百破五百?什么又叫枭首四百,大胜而归?

  不是说林把总是公子哥吗,怎么摇身一变成了虎将!

  这份军功,我也想要呀!

  不止是铁骑营,就连驻扎于城内的其他几个营,也流传起了林瑾的事迹。

  这个消息很快便传到了秦王的耳朵里。

  秦王正在侍女的服侍下更衣,着甲,便听到王尧立在门外,高声禀报林瑾立下的战功。

  在听到林瑾率领三百精骑大破五百胡骑,并枭首四百时,秦王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

  “林瑾林怀瑜,名字似个文弱书生,实乃一员百人敌的虎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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