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日记
下午三点十七分。
茱莉娅把车停进1124号的车道。
“到家了。”
茱莉娅熄火,转头对范希尔微笑。
她的笑容很完美,眼角弯起恰到好处的弧度,嘴唇上扬的幅度既显得开心又不夸张。
“嗯。”
范希尔解开安全带,推门下车。
十月的阳光洒在身上,温暖但不燥热。
他站在车道上,深吸一口气。
空气里有青草刚割过的味道,邻居家在烤汉堡,炭火和肉香飘过来,还有远处街道上孩童玩耍的笑声。
平凡,普通,中产家庭的午后。
茱莉娅从后备箱拿出旅行袋,走过来很自然地挽住范希尔的手臂。
“小心台阶。”
她提醒,声音温柔。
两人走上三步台阶,来到正门前。
茱莉娅掏出钥匙,一串普通的钥匙,挂着一个银色的小铃铛吊坠,插入锁孔。
咔嗒。
门打开。
“你先坐,我去放东西。”
茱莉娅松开手,提着旅行袋走向楼梯。
范希尔站在玄关,目光缓缓扫过客厅,虽然之前看过,但忍不住重新打量起来。
空间很大。
开放式布局。
客厅、餐厅、厨房连成一体,挑高约四米,显得开阔。
家具是典型的美式风格:深棕色皮质沙发,玻璃茶几,电视柜上摆着一台32英寸的CRT电视。
墙上挂着几幅风景画,都是印刷品,没什么特色。
整体感觉是...
普通。
普通到像是从家居杂志上直接复制下来的样板间,没有任何个人痕迹。
没有照片墙,没有旅行纪念品,没有随意摆放的书或杂志。
茶几上除了一盆塑料绿植,空空如也。
电视柜的抽屉全部关紧,缝隙对齐。
范希尔走到沙发旁,手指轻轻拂过皮质表面。
一尘不染。
他又走到餐厅,长条形餐桌能坐六个人,但只有两把椅子摆在常规位置。
桌面光滑如镜,倒映着天花板上的吊灯。
厨房是L型布局,不锈钢水槽擦得锃亮,炉灶干净得像从未使用过。
冰箱是双门的,白色,侧面贴着一张便利贴。
范希尔走过去看。
便利贴上用娟秀的字迹写着:“牛奶、鸡蛋、面包”,后面打了勾。
最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记得买花。”
是茱莉娅的字。
他拉开冰箱门。
里面整齐得可怕:牛奶在左侧门架,鸡蛋在专用盒里,面包用密封袋装好放在中层。
蔬菜按种类分区,肉类用保鲜膜包好贴上标签。
甚至连调味品都排列成一条直线,标签朝外。
这不是正常家庭的冰箱。
这是强迫症患者的冰箱。
或者说,是某个需要严格控制生活细节、避免留下任何破绽的人的冰箱。
范希尔关上冰箱门,转身看向楼梯。
茱莉娅已经下来了,正站在楼梯口看着他。
她换了一身家居服:浅灰色棉质长裤,白色V领T恤,头发重新扎成低马尾。
这身打扮让她看起来更柔软,更像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
“在看什么?”
她问,声音轻柔。
“看看家里有没有变化。”
范希尔说,走向她。
“一周没回来,感觉有点陌生。”
茱莉娅笑了,伸手整理他衬衫的领子。
“家还是那个家。你先休息,我去准备晚餐。医生说你需要补充营养,炖牛肉!”
她转身走向厨房,脚步轻盈。
范希尔看着她走进厨房,开始从橱柜里取锅具,动作熟练而流畅。
完美的主妇。
他转身,慢慢走上楼梯。
楼梯是木质的,铺着米色地毯,踩上去几乎没有声音。
扶手擦得很干净,没有灰尘。
二楼有三间卧室和一间卫生间。
主卧在走廊尽头,门虚掩着。
范希尔推开门。
房间很大,约二十平米。
特大号大床摆在中央,铺着米色床单和同色系的被子。
床头柜有两个,左右各一,上面各有一盏台灯。
右侧床头柜上放着一本书,封面朝下。
范希尔走过去,拿起书。
《白鲸》,赫尔曼·梅尔维尔。
他翻开封面,扉页上有签名:“范希尔·康纳斯,2005年圣诞”。
他把书放回原处,看向整个房间。
衣柜是嵌入墙体的,占据整面墙。
范希尔走过去,拉开柜门。
左侧是他的衣服:警服、衬衫、牛仔裤、夹克,全部按颜色和类型分类悬挂。
右侧是茱莉娅的,裙子、上衣、裤子,同样整齐。
中间是抽屉。
他拉开第一个抽屉。
内衣,叠成标准方形,边角对齐。
第二个抽屉:袜子,卷成统一大小的球状,按颜色排列。
第三个...
范希尔停顿了一下。
这个抽屉里是一些杂物:手表、领带夹、几枚硬币、一把车钥匙、还有一个小铁盒。
他拿起铁盒,打开。
里面是几张收据:加油站、超市、餐厅。
时间都在三个月内。
最下面是一张照片。
范希尔抽出照片。
那是他和茱莉娅的合影,背景是海滩,两人都穿着休闲装,茱莉娅靠在他肩上,笑得灿烂。
他,或者说‘范希尔·康纳斯’,搂着她的腰,表情放松。
照片背面有一行字:“圣莫尼卡海滩,2006年7月15日”。
范希尔盯着照片里茱莉娅的脸。
她的笑容看起来那么真实,眼睛弯成月牙,嘴角的酒窝都露出来了。
如果只看照片,任谁都会觉得这是一对热恋中的新婚夫妻。
但现实是,她头顶有罪业白线。
范希尔把照片放回铁盒,关上抽屉。
他退出主卧,走向隔壁房间。
这间被用作书房。
推开门,一股淡淡的木头和纸张气味扑面而来。
房间不大,约十二平米。
一面墙是书柜,摆满了书:法律典籍、刑侦教材、小说、历史书。
书排列得很整齐,但能看出经常翻动的痕迹,有些书的书脊已经磨损。
书桌靠窗,是厚重的实木材质,上面摆着一台台式电脑,老式的CRT显示器,黑色机箱。
旁边有一个笔筒,里面插着几支笔、一把尺子、一把裁纸刀。
范希尔走到书桌前,坐下。
椅子是真皮的,坐垫已经有些凹陷,说明‘范希尔·康纳斯’经常坐在这里。
他打开电脑。
开机需要时间,风扇发出嗡嗡声。
趁着这个间隙,范希尔开始检查书桌抽屉。
第一个抽屉:文件。
税务记录、保险单、车辆登记证,全部用文件夹分类,标签清晰。
第二个抽屉:办公用品。
备用墨盒、打印纸、订书机、胶带。
第三个抽屉上了锁。
小型挂锁,黄铜材质,看起来很普通。
范希尔盯着锁看了几秒,然后起身走到书柜前。
他开始仔细检查每一本书。
先从最上层开始,从左到右,每一本都抽出来,翻看书页之间,检查书脊内侧,然后放回原处。
第三排,第七本。
《洛杉矶刑法典注释版》,厚如砖头。
范希尔翻开书。
发现中间被挖空了,挖出的空间里放着一把钥匙。
黄铜色,很小。
范希尔拿起钥匙,回到书桌前,插入抽屉的锁孔。
咔。
锁开了。
他拉开抽屉。
里面只有两样东西:一个黑色皮革笔记本,和一把格洛克19手枪。
范希尔先拿起手枪。
很沉,枪油的味道很淡,说明最近保养过。
他退出弹匣,满的,十五发9毫米子弹。
他重新装上弹匣,把枪放在桌上。
然后拿起笔记本。
黑色皮革封面已经有些磨损,边缘发白。
他翻开第一页。
没有名字,没有日期。
只有一行字,用印刷体大写字母写的:
“IF I’M DEAD,SHE DID IT.”
如果我死了,是她干的。
范希尔的心跳微微加快。
他翻到第二页。
这页开始是日记,但记录方式很特别:
不是连续的文字,而是要点式的记录,夹杂着符号和缩写。
“7/20:J晚归,23:47。说去超市,但袋子里只有牛奶。车里程数增加17英里。西木区到最近的Vons超市往返不超过5英里。”
“7/25:J接电话,去阳台。口型:’需要更多时间’。对方是谁?”
“8/3:浴室发现金发,长度2英寸。J的发长及肩。谁的?”
“8/15:J手腕有新淤青,说是健身房撞的。位置在尺骨侧,撞击不会形成那种淤青。更像是...格挡痕迹。”
“8/29:跟踪J。她去了威尔希尔一家咖啡馆,见了亚裔男性,40岁左右,穿西装。交谈15分钟。我进去时,对方已经离开。J说遇到老同学。说谎。”
“9/10:家里电话有窃听迹象。可能是我想多了,也可能不是。”
“9/22:书房感觉被动过。书的角度偏差2度。抽屉锁有划痕。她在查我。”
“10/1:如果必须,就一起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