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高手过招,胜负只在一念之间
“你说说看吧。”
凌云看似好奇地答应。
实则目光却像尺子一样,量过对方的身体。
身材干瘪、下盘虚浮、手臂干瘦。
手持板砖。
说明害怕自己的伤害不够,需要武器增强伤害。
有勇气追过来,应该是有特殊能力。
不然怎么敢单枪匹马,拦截一个刚从黑市出来的人?
只是这特殊能力是什么呢?
是强化身体?
还是某种诡异的攻击方式?
从对方不急于进攻、反而废话连篇来看,可能能力需要时间准备,或者需要特定条件触发。
这个问题的答案。
或许就将决定待会的胜负。
在超凡者的战斗中,情报就是生命。
“能感觉到对方的实力吗?”
凌云询问身后的沈幼怡,声音很低。
“不如你!”
沈幼怡低声回答,声音里有一丝颤抖,但很肯定。
那就妥了!
凌云抬手就是一枪,没有任何预兆。
右手从腰侧抽出左轮手枪,银白色的枪身,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枪口火光一闪,子弹破膛而出。
发出清脆的砰声。
凌云身型紧随子弹猛冲而至,双花红棍的速度,让他快如鬼魅。
脚下一蹬。
地面被踏出裂纹,整个人如离弦之箭,直扑癞痢头。
夜行衣在空气中拉出一道黑色的残影。
癞痢头显然没想到对方会直接开枪。
他来这里已经截杀过熟人了。
这么干脆利落、二话不说就出手,还是第一位。
他下意识侧身。
子弹擦着他左肩飞过,在短褂上撕开一道口子,棉絮飞溅。
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
砰!砰!
凌云在冲锋中连续扣动扳机。
枪口随着身体移动,子弹射向对方胸腹。
癞痢头想躲,但速度跟不上。
凌云亲眼看着血洞在对方胸膛炸开。
噗噗!
两发子弹嵌入胸膛,血花迸溅,但没穿透。
“去死!”
癞痢头憋住一口恶气,不退反进,右手板砖抡圆了砸下。
砖风呼啸。
这一下要是砸实了,脑袋得开花。
凌云人已经来到面前,左掌覆盖寒霜,在月光下泛着淡蓝色的冷光,直接迎向对方砸下的板砖。
卡擦。
板砖破裂。
接触的瞬间,掌心阴寒的气息,将砖体从内部冻结、脆化,然后碎裂。
无数冰碴混合着砖粉四散飞溅,在月光下像撒了一把碎钻石。
凌云的左掌继续前推,拍在对方右掌之上。
掌对掌,肉对肉。
寒霜顺着接触点蔓延,瞬间覆盖了对方整个手掌。
阴冷的气息顺着掌心朝胳膊往上蔓延。
那不是普通的冷,是能冻结血液、凝固骨髓的阴寒。
癞痢头惨叫一声。
他想抽手,却发现手掌已经被冻在凌云掌上。
撕扯时皮肤都被扯掉了一层。
冷彻灵魂的另类寒冷,让他抓住自己胳膊发出荷荷的粗气。
癞痢头低头一看。
右臂从手掌开始,皮肤变成青紫色,血管凸起,里面血液正在凝固。
凌云的攻击没停!
抬腿,一秒三次,猛踹下阴。
这是下三滥的招式,但实用。
脚尖如锥,快如闪电,三脚全中。
“噗!噗!噗!”
癞痢头双眼凸出,眼球布满血丝,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嘴巴大张,却发不出声音。
只有喉咙里发出荷荷的,类似破风箱的抽气声。
他整个人弓成虾米,双手捂住胯下,膝盖一软,跪倒在地,喉咙里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
只有鼻涕眼泪混着口水往下淌。
在坑坑洼洼的脸上画出恶心的痕迹。
凌云右手高举,枪口距离他脑袋不到一尺。
瞄准眼眶,砰砰两枪!
“砰!砰!”
子弹从眼眶射入,后脑穿出,带出红白相间的浆液。
癞痢头的脑袋被子弹的冲击力带倒,向后用力砸在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后脑勺磕在青砖上,又弹起一下,然后彻底不动了。
凌云俯视着他。
又朝着心口跟咽喉各自补了一枪。
砰!
砰!
鲜血汩汩涌出,在青砖地面上蔓延开,暗红色的,在月光下近乎黑色。
整场战斗,快若惊鸿。
从开枪到结束,不超过十秒。
沈幼怡在后面看着。
只来得及随着癞痢头痛苦的表情夹腿、捂眼,然后就发现战斗结束了。
她双手捂嘴。
眼睛瞪得圆圆的,瞳孔在黑暗中放大。
“这,这么快!”
她捂嘴惊呼,声音带着难以置信。
自己还没从对方的三个取死之道中反应过来,那人就死了。
对方那些凶狠的话、狰狞的表情。
现在都成了笑话。
她好奇且小心地向前走了两步。
月光照在尸体上,让她能看清细节:
左眼变成了黑洞,边缘焦黑,是火药烧灼的痕迹;
胸口和咽喉的弹孔还在汩汩冒血;
胯下一片狼藉,裤子已经湿透,分不清是血还是尿。
白的、黄的。
全都被血带了出来,流淌在黑色的地上。
那是脑浆、骨髓。
还有其他说不清的体液,混合着血液,在青砖缝隙里流淌。
明显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回想刚才他那三条致死的话犹在耳边。
沈幼怡还有些不可置信:
“他,他不是来截杀我们的嘛?怎么这么菜?”
“高手过招,胜负只在一念之间!”
凌云蹲下。
给尸体上补了一掌。
“他刚才说那么多,我还以为他很厉害呢。”
沈幼怡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
“话多,那是因为他的能力需要时间发作,大概率是毒之类的。”
凌云从怀里掏出粗布手帕,擦了擦枪身,然后重新插回腰间的枪套。
“所以他会对药材很敏感,能知道我买的都是补药。”
凌云摸着下巴。
开始回忆自己可能出现的破绽。
“嗯,他应该也认出你是女人且不是超凡。”
凌云看了眼沈幼怡:
“你的脚步、呼吸、体态,在行家眼里藏不住底细。
我出门以后。
身上还多了郭家药铺的贵客牌子。
能拿到这牌子的,通常是有钱且需要长期买药的主。
综合下来。
他猜测我是个有钱的新手。”
凌云总结道:
“有钱,所以值得抢;新手,所以好对付。还带着一个累赘,更容易得手,三条理由,确实没错。”
凌云断断续续,将对方猜测的三点说完。
末了。
最后又朝着沈幼怡疑惑地问了一句:
“我没想过,这样的超凡,也会干劫道的活。”
根据沈幼怡的说法。
若是没啥野心的。
可以照顾一栋楼,然后吃喝不愁的活下去。
有野心的超凡者应该去更有前途的地方,比如帮派、军队,或者自己开宗立派。
路过截杀的成功率。
总不能比斧头帮的暗杀成功率还强吧。
这种随机抢劫。
遇到硬茬子的概率太大了。
就像今晚。
对方鼻子灵验,外加观察入微,再加上还知道用聊天等待超凡发作。
不仅不是蠢人,甚至算得上精明。
若不是有沈幼怡判断出对方实力在她之下,凌云估计会靠着双花红棍的腿攻直接开溜。
对于凌云的疑问。
沈幼怡立即想起了什么:
“我爸说过,其实还有一部分超凡,是遭受了大变后,下意识跟禁物融合的,他们对超凡世界完全没有任何了解,下意识就想用超凡的本事赚钱。”
她努力回忆着:
“他说这样的人,才是最早最初的一批超凡,所以每当乱世,这种超凡就会多起来。”
沈幼怡继续补充,眼睛看着地上的尸体:
“他们无人教导,在获得了最初的财富积累之后,大多便会出城,形成山匪、路霸、绺子之类的存在,只有极少数会加入帮派或者军队。”
“原来如此。”
凌云若有所思了一会。
看来在这里,乱世出妖孽,也出超凡。
那些在绝望中无意间接触到禁物的人,突然获得力量,却没有对应的指引,确实很容易走上邪路。
这点似乎可以妥善利用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