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新的案子,新的开始
王胜然案和解后的第七天。
清晨,方浩推开事务所的门时,一股暖流扑面而来。
阳光透过百叶窗,打在地毯上,切割出明暗相间的条纹。
他走到办公桌前,目光落下日历上。
十一月二十号。
距离劳累又漫长的庭审和解,已经过去一周了。
这一个月,简直翻天覆地。
桌子上除了平常摆着的东西以外。
还多了三样东西。
左边,是已经签署生效的《王胜然与江州银行和解协议》正式文本。银行的二十万和解款昨天到账,王胜然的第一笔分期还款五千元也按时支付。
中间,是江州大学法学院的讲座邀请函,时间是下周五。周教授还特意打电话来说,有几个学生想课后跟他交流,问他方不方便。
右边,是昨天收到的第一批《江州市律师协会年度杰出案例汇编》。他的名字,第一次印在正式的行业出版物上。
方浩拿起那本深蓝色的小册子,打开看了看。
王胜然案的评析占了整整两页,配了一张他的证件照。
那是刚执业时拍的,笑容肉眼可见的僵硬,但眼神却很明亮。
他看了几秒,合上册子,放到了书架最显眼的位置。
不仅是炫耀自己打赢了绝境逆风局,还是时刻提醒自己,这条路自己选对了。
【江州银行】您尾号3378的账户于11月20日09:15完成转账存入人民币40,000.00元,余额62,415.36元。
银行卡进账信息发来,那是王胜然案的代理费后半部分,提前支付了。
王胜然此时也发来消息。
“方律师,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实在是帮大忙了。我老婆说,今年过年一定要请您来家里吃饭。”
方浩回复说。
“好好生活,按时还款,就是对我最好的感谢啦。”
他放下手机,走到窗边。
凯悦大厦的八楼的视野很好。
楼下是老城区的青瓦屋顶。
远处是新城区的玻璃幕墙。
街道上的行人车流也开始密集起来,行人裹着冬衣,在街道上走着,初冬的寒风呼呼吹着,方浩房间开着空调,很是暖和。
这座城市,有太多和王胜然一样的人。
不算富裕,但有套房子,有个家,每天都在为了生计奔波。
一场突如其来的债务,或者一次工作上的纠纷,还是一场家庭的变故,就极有可能将他们拖入绝境。
法律对他们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昂贵的,甚至带有敌意的东西。
法律只保证了基础,但一旦事情闹大,普通人连打一场官司的钱都拿不出来,对他们来说,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都是巨大的。
但方浩想做的,就是让法律变得可及。
他回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开始整理这个月来的办案笔记。
案件一:林伟房产过户案
核心:利用婚姻登记程序漏洞规避高额税费
成果:为客户节省52万,获得系统首次奖励
启示:法律规则的衔接处,往往存在可操作空间
案件二:王胜然债务纠纷案
核心:通过创设优先债权打乱执行顺位
成果:保住客户唯一住房,揭露银行程序违法
启示: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技术手段可以成为法律武器
案件三:张明劳动争议案(进行中)
核心:电子证据在技术类纠纷中的审查标准
现状:已收集完整证据链,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预判:调解可能性大,公司不愿技术细节公开
写到这里,方浩停顿了一下。
他还需要第四起案件。
不是涉及几千万上亿的大案。
而是一个能让普通人看到法律价值的,有温度的案子。
正这样想着,门铃在此时响了。
方浩赶去开门。
打开门,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七十多岁的样子,穿着洗的发白的蓝色工装棉袄,手里提着一个布袋子。
背有些佝偻,脸上布满皱纹,眼睛却很亮很干净。
“请问……这里是方律师事务所嘛?”
老人声音有些沙哑,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
“是的,我就是方律师,来老人家,先进来说下再说。”
老人没有坐下,而是从布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厚厚一叠纸。
“我……我叫刘福贵。我从报纸上看到您的事,说您帮人打赢了官司,保住了房子……我……我也想请您帮个忙。”
老人边说话,手还不听使唤抖个不停。
“老人家您别着急,坐下慢慢说。”
刘富贵坐下后,深吸一口气,开始讲述。
他的故事很简单,但也很沉重。
二十年前,刘福贵的老房子拆迁。按照当时的政策,他可以选择拿安置房,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他选了后者,拿了八万块钱——在2003年,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当时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刘师傅,你这钱暂时拿不到全部。
先给你两万,剩下的六万,分三年付清,每年两万。
这是为了确保拆迁户不会乱花钱,保证你们有地方住。”
刘福贵老实了一辈子,信了。
他签了一份《分期付款协议》,拿了头两万,在城中村租了间平房,等着第二年拿钱。
第二年,拆迁办换人了。
新来的负责人说:“没这回事,要么一次性拿八万走人,要么拿安置房。”
“分期付款?没这个政策。”
刘福贵懵了。他拿出协议,对方看都不看:“这协议无效,没公章,经办人早调走了。”
之后的二十年,刘福贵开始了漫长的信访之路。
从街道办到区政府,从信访局到住建局,他跑了无数次。
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时间太久了,当年的经办人找不到了,协议没备案,没办法处理。”
刘富贵的声音哽咽。
“我今年三十七了。”
“我老伴前年走了,走的时候还说,那六万块钱……那可是我们的养老钱啊……”
他从塑料袋里翻出的那一叠纸。最上面是一份手写的协议。
纸已经泛黄了,字迹也有些模糊,但能看清内容。
“今收到刘福贵拆迁补偿款总额八万元整。先支付两万元,余款六万元分三年付清,每年支付两万元。付款人:江州市旧城改造办公室(经办人:李建国)”
下面还有刘富贵的签名和手印,还有一个潦草的签名“李建国”。
还有一个模糊的红章,不是公章,像是某个部门的业务章。
方浩接过协议,仔细查看。
协议确实不规范,没有正式公章,只有经办人签名和一个业务章。
在法律上,这种协议存在争议。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主要是,协议上那个经办人的名字。
李建国。
和欠王胜然钱跑路的那个李建国,同名同姓。
方浩见此问了一嘴。
“老人家,你后面还见过这个李建国嘛?”
刘富贵想了想回答到。
“见过一次,大概是五年前吧,我在信访局门口堵住他,他当时好像已经是哪个局的科长了。”
“他看见我就躲,说这事不归他管了,让我找现在的领导……”
“您知道他具体在那个单位嘛?”
“好像是什么……国土资源局?还是规划局?记不清了。”
方浩立刻拿起手机。
搜索“江州市国土资源局李建国”。
手机屏幕立刻弹出很多媒体网页,他点开第一个。
李建国,男,1968年生,曾任江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2019年因病提前退休。现居……(无公开信息)
提前退休。时间点就在刘福贵说“五年前见过他”之后不久。
方浩又搜了“江州市旧城改造办公室”。这个单位在2005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已经撤销,职能并入住建局。
线索很零碎,时间跨度二十年,经办人退休,单位撤销,协议不规范。
按照现在来看,任何一格律师看到这个案子,可能都只会摇头。
因为诉讼时效很可能已经过了,证据效力还不足,执行难度太大了。
方浩本打算说,建议老人接受调解,能拿回一点是一点。
但当方浩眼睛往下看去,看见了老人的手,那双布满老茧的手。
又往上看,与老人眼睛对视,老人眼里有一丝不肯熄灭的希望,他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
【触发新任务:刘福贵拆迁补偿款纠纷案】
【案件类型:历史遗留问题+行政协议效力认定】
【核心难点:1.二十年追索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不规范行政协议的效力认定;3.单位撤销后的责任主体确定;4.经办人个人责任与单位责任的区分。】
【案件难度:B级(存在较大法律障碍)】
【潜在价值:如能成功,将为解决同类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司法判例。】
【任务奖励预估:基础律师费(按实际追回金额比例)+系统奖励。】
系统给出了B级难度评估,比张明案高,但比王胜然案低。
方浩放下协议,说到。
“老人家,这个案子,时间太久了,证据也不够充分,打官司的难度很大。”
刘富贵的眼神黯淡下去,原以为方浩也会拒绝。
“但是。”
此时方浩又出声。
“我愿意试一试,不过您要答应我几件事。”
老人的眼睛重新亮了起来,激动的说。
“您说,我都答应你。”
“第一,律师费按最终追回金额的20%收取。如果一分钱都追不回来,我不收钱。”
“这……这怎么行……”
“第二,您要把这二十年所有的信访材料、回复文件、以及您能想起来的所有细节,都告诉我。不要有任何隐瞒。”
“好!我都留着呢!”
“第三,”方浩看着老人,“这个过程可能会很长,可能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您要有耐心。”
“我等了二十年了,不怕再等几年。”刘福贵的声音很坚定,“方律师,只要您肯帮我,我……我给您跪下了……”
“诶诶诶,不用不用,老人家,您坐着,咱现在就开始。”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方浩和刘富贵一起详细记录了整个事件经历。
从2003年拆迁开始,到每年去讨债的过程,到各个部门给他的答复,到他老伴生病时因为没钱只能去小诊所……
老人记性很好,许多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说到动情处,他老泪纵横,方浩默默递上纸巾。
送走刘富贵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老人执意留下一个红包。
说是一点心意。
打开红包,里面是八百块钱。全都是整百的,有些有一点旧,有些皱巴巴的。
他把红包塞回老人手里:“老人家,等案子赢了,您再给我。现在,这钱您留着吃饭。”
刘福贵的手在抖,眼眶又红了。
“方律师……您是好人……”
看着老人佝偻的背影消失在电梯里,方浩心里沉甸甸的。
诉讼时效是第一个拦路虎。《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刘福贵这笔债,欠了二十年,早就过了。
但有一个例外:如果债务人承认债务,或者债权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会中断,重新计算。
那刘富贵这二十年来一直在信访,算不算主张权力呢?
那些信访部门的答复,又算不算承认债务呢?
第二个问题:协议效力。
这份没有正式公章、只有经办人签字和业务章的协议,在行政法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行政行为。
但如果完全无效,刘福贵当年拿到的两万元又作何解释?
第三个问题:责任主体。
旧城改造办公室撤销了,职能并入住建局。但当年的经办人李建国,现在退休了。该告谁?住建局?还是李建国个人?或者告江州市政府?
方浩打开系统的【案例推演】功能,输入案件基本信息。
这个功能也是方浩才发现不久的。
系统开始运算。几分钟后,给出了分析报告:
【胜诉概率评估:42.7%】
【关键突破口:1.行政协议的‘事实履行’认定;2.信访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链;3.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政策处理’空间。】
【建议策略:先行政协调,后司法诉讼。可利用当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窗口期,向市政府的信访联席会议提出专项报告。】
政策窗口期?
方浩立马打开电脑搜索起来。
果然,上个月江州市政府刚出台一个文件《关于妥善解决一批历史遗留民生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主动排查、限期解决”。
时间点刚刚好能对上。
他马上新建文件夹。
《关于刘福贵拆迁补偿款问题的法律意见书》。
不是起诉状,而是一份详细的、有法律依据的分析报告,准备提交给市住建局、信访局,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报告的核心观点是:
1.协议虽不规范,但已部分履行(支付两万元),构成事实上的行政协议,政府应恪守诚信原则。
2.刘福贵持续信访二十年,构成持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问题可参照“历史遗留问题”特殊处理。
3.六万元在当年是巨款,现在仍是老人的养老保障,解决此事关乎政府公信力和民生温度。
等方浩写完报告,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方浩稍微用力揉了揉干涩的眼睛。
往窗外看去。
方浩心里很清楚,这个案子可能不会像王胜然案那样充满戏剧反转,也不会设计几百万的大额度。
但一个普通的老人,等了二十年的公正,在这一刻终于要到来。
而他愿意成为那个传递薪火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