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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横行(中)

晋末强梁 蟹的心 2888 2026-01-26 13:55

  住在这个鲜卑人群聚的地方,众多部曲子弟都觉得是苦差事。

  他们的家主好歹是个骑兵队主,在鲜卑人面前多少有点面子,可他们算什么?

  滑台城里鲜卑人当道,周围的邻居多的是鲜卑部落酋豪。其中为非作歹,欺压汉儿的数不胜数,种种惨烈过往已经不必说了。少数较讲规矩的鲜卑人,骨子里对汉儿也充满了轻蔑。他们对汉儿呼来喝去,视如奴隶。

  往日里,部曲们避之唯恐不及,总归还有躲避的地方,可自从李询把家搬到了这里,那就避无可避,为此额外吃过许多苦头。

  按说李询所部作为尉建手中比较可靠的汉儿武力,部曲们在外人看来,是最亲近鲜卑人的一伙,部曲子弟们的地位应该比普通汉人高些。

  偏偏他们承受鲜卑人的欺凌也最多。

  李询以汉儿的身份掌控武力,这在鲜卑人的政权里并不常见。不少鲜卑酋豪妒忌李询得到尉建的重视,时常寻由头找麻烦,发泄心中不满;还有几次,鲜卑人毫无顾忌地栽赃陷害,试图从部曲子弟身上找到破绽,把李询赶下台。结果李询没下台,部曲子弟残了两个。

  部曲们能怎么办?难道还能让某个鲜卑贵人为此担责?他们只能忍,一直忍着。

  这种状态已经延续了很久,甚至可以说,已经延续上百年了。自从大晋丧乱,拱手把半壁江山让给胡儿,生活在这半壁江山的汉人过的日子天天如此。在胡族的军威镇压之下,汉儿只能习以为常,一代代人自我洗脑,让自己逆来顺受。

  往日里,几个不相干的鲜卑人忽然向李询的部下发号施令,那压根不算什么。别说只是出力气推车了,就算是掉脑袋的麻烦事,部曲子弟们也得硬着头皮上。

  历年来,因此造成的部曲死伤数量,几乎都赶上正常作战导致的死伤。方才傅笙与韩独眼分说的时候,若有兴致,甚至可以一一报名细述,说上小半个时辰都不带停的。

  真是可笑。

  此时鲜卑人挥刀冲来,有个瘦削的部曲子弟下意识地从人群里窜出,迈步迎上。

  这部曲子弟名叫郑侯。郑是他的本姓,侯却不是意为王侯富贵的汉家言语,而是个贱名,在鲜卑语中意思是猪,言其卑微如豕豚之属。

  汉儿起鲜卑名的,当代不算多见。郑侯这个鲜卑名也不是父母起的,他父母早就死了,他年纪虽轻,服侍过好几个鲜卑主人,也不知怎地就得了这名字。

  郑侯无甚勇力,很少上战场,而是李询部下经常负责迎来送往之人。他擅长炙肉,鲜卑语说得很溜,还能弹一手琵琶,唱几段草原上的歌谣。

  这会儿众人都下了决定,要抛弃鲜卑人而跟从傅笙,但自幼接受的灌输和身边无数实例造成的惯性仍在,对着鲜卑人凶横姿态,本能的畏缩仍在。

  这种畏缩体现在郑侯身上,便是旁人还在迟疑,他已经堆出满脸笑容,准备开口逢迎,以消鲜卑人的怒火……显然应付鲜卑人的次数太多,都已经应付出固定程式了。

  可郑侯刚走几步,手臂忽然被人握住。他胳臂一疼,便似套了个铁箍,整个人再也前进不得。

  原来是傅笙将他揪住。

  而其余众人沉默着不动,看着这鲜卑人气势汹汹,越来越逼近。

  郑侯挣了两下,抵不过傅笙的力气。见这鲜卑人手中刀锋闪亮,他只觉得嘴里发干发苦,两脚发软。

  他认得这个悍然迫近的鲜卑人。

  这厮还是个熟人。

  郑侯知道,此人的家主乃是前街一位姓尉迟的鲜卑酋豪。这鲜卑酋豪很有跟脚,乃是尉迟部落中的“小师”,其职权仿佛州郡中正,专门负责保举有功之人的。故而这酋豪就算在尉建面前,也有身份,连带着手下臣吏见谁都不落下风。

  眼前这挥刀威吓之人,便是酋豪身边的侍从,往日里架子极大。莫说部曲子弟了,就连李询见他,都得先行施礼。寻常部曲稍有违逆他的意思,被当场打杀也是寻常。郑侯看到他的脸,便想起此前几次倒霉的经历,只觉得自己从后背到后臀,层层叠叠的瘢痕每一道都在生疼。

  他越来越迫近,籍着身后举起的松明火把,郑侯都能看见他满嘴黄牙和喷出的唾沫星子了!都能看到他手中那把刀带着血渍,他刚杀过人!

  傅笙推了郑侯一下。

  “啊?”郑侯回头看看傅笙。

  “宰了他。”傅笙言简意赅。

  郑侯嗫嚅两声:“我,我,我没有刀啊!”

  他犹豫的当口,那鲜卑人已经冲到面前。此时滑台城里的混乱愈发剧烈,周围一片闹哄哄,郑侯压根没听见他在喊什么,只看到他脚步不停,一副气势十足的模样,好像不理解这些汉儿部曲为什么不赶紧滚过来帮忙。

  “不行,我不行!”郑侯嚷着。

  傅笙从郑侯身边闪出,半步就踏到鲜卑人面前,横过手臂。

  鲜卑人压根没料到有人动手,自个儿撞上了傅笙的胳臂,顿时仰天摔倒地上,砸起一片烟尘土灰。

  傅笙不等他爬起来,顺手夺过他的刀,轻轻拍给郑侯:“宰了他。”

  或许是鲜卑人摔倒的姿势太过狼狈;或许是周围鲜卑人呼喝奔走的声音此起彼伏,越听越显狼狈;又或许,是因为吓走鲜卑的人并非晋军,而是鲜卑人自家的部属……这件事太过可笑。

  郑侯忽然就有了勇气。

  他跳将起来,左手猛抓住这鲜卑人粗壮油腻的发辫,迫使他露出脖颈,右手短刀横向一挥。这个动作,他杀羊宰牛的时候常用,却还是头一次用在人身上。

  鲜血汩汩喷涌,染红了郑侯持刀的手。鲜卑人垂死挣扎,手脚不断地乱挥乱蹬,扭曲又绷紧,可郑侯抓着他的发辫不放,将他牢牢按在地面,直到他再也不动。

  血溅到了郑侯的脸上。他用手背抹了抹鼻子和嘴。

  原来鲜卑人是可以被杀死的,原来杀死他们,并不比杀一条狗更难。

  可笑的是,这厮倒地垂死的时候,他的两个仆从并没前来救助,反而丢弃了推车,如受惊的兔子一样逃走了。与此同时,还有好几拨鲜卑人的队伍从前头经过。人还是原来那些熟悉的人,可他他们谁也没看路边一眼,谁也不在乎死掉的是谁,只顾着招呼自家部伍,时不时关心自家紧急收拢的行李和财物可还完好,莫要丢在路上。

  “他娘的,都是狗东西。”

  郑侯骂了一句,忍不住发笑。

  在他身后,有人踹了他的屁股一脚,然后也笑。

  转眼之间,站在院落正门的数十人都笑了起来,有人笑得收敛,有人笑得张狂,有人笑着笑着,捂住了眼睛,有人开始低声怒骂,也不知道在骂什么。

  傅笙回头看看他们所有人,问道:“都不慌了吧?”

  “不慌了,不慌了……”许多人纷纷回答。

  傅笙随手指点:“你带十个人去武库;你带十个人去粮仓;你带十个人去内城,随你怎么点火作乱,莫要让尉建等人搬空滑台的府库。我且予你们都伯的头衔……沿途遇见散碎汉儿部曲,只管以此名义纠合,多多益善。”

  “好!”

  “都听竹生的!”

  “遵命!”

  部曲们一点都不慌了,他们的精神简直亢奋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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