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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曲

大洪水年代 红色拉克姆 2580 2025-12-20 12:09

  老头盯着盘子里的食物,百无聊赖地拿着叉子戳来戳去。很快,绿色的豌豆泥被插得全是孔洞,像个绿色的蜂窝;而萝卜免遭这种厄运,因为压根没被煮熟。

  “这小子最近越来越马虎了,”

  老头又戳了戳萝卜,里面硬得像块石头。其实这不怪小子——前天,小子从厨房顺来一个淋了树莓酱的鸡腿和一大杯酒,最后那鸡腿原封不动地拿去喂了狗;昨天,小子送来新鲜的面包和香气扑鼻的奶酪,这次倒没进狗肚子,只是被厨房的小工们拿去当了晚餐。

  小子虽然从没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索内人的自尊心却顺着血液传承了下来。而今天,小子竟拿没煮熟的萝卜当作长矛,进行一场无声的自尊反击战。

  老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胃口不好,还爱喝酒。为了喝酒,他甚至破天荒剃掉了自己那灰灰的长胡子,免得上面像清晨的树叶一样挂满水珠。

  “您可能得了胃病,师傅,需要我找药剂师来吗?”小子见他今天又什么都没吃,说道。

  “不用,我不是胃病。”老头摆摆手,“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体什么样,你把盘子端走吧。”

  等小子走后,老头便向后靠在高背椅上。他其实也说不清为什么胃口不好,也许是因为老做梦?梦会影响灵魂和大脑,进而影响脾胃。他最近总梦到两个哥哥:大哥浑身铁甲,面容憔悴,脑袋只剩一圈灰发,活像个修士;二哥头戴金冠,身上穿的也和黄金一样闪闪发光。老头知道他们早就死了,可梦里却像活人一样和自己说话。这类梦很恼人,因为他总记不住两个哥哥说了什么,只记得每次自己都像孩子耍脾气似的冲他们大吼:“你们是死人!早就死了!吓唬不了我!”然后就猛地醒来,一身冷汗。

  我会不会要死了?神派他们来吹响我的黑白号角,让我去陪伴他们?他暗想,转念又觉得不对——人死之前总该是安逸舒服的,就像夕阳西下时的晚风,可自己这该死的老腿不仅不舒服,还疼得要命。他也确实想过自己死后会怎样。作为神职人员,他和别人不一样:比那帮寻常修道院的僧侣见得多、做得多,也想得更多。

  一个南方来的修士曾跟他讲过,神审判异教徒时,会先让那人像看戏剧一样回顾自己的一生,听他如何用自己的道德评判千千万万遇到的人。这过程可能要花几年甚至几十年,最后神会淡淡地对那人说:“虽然你不是信士,但按你自己的道德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于是每个人都哑口无言,不得不承认那些故意做下、早就心知肚明的恶事。他还记得那天,一向和蔼的弗里曼修士大骂那修士是异端,要烧死他:

  “你这套‘善者上天堂’就是放屁!你的灵魂难道没有一点圣灵的光照吗?福音书说得明明白白,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人从娘胎里出来就有罪,孩子学会说话,没人教就会撒谎。真实的善心,必须以真实的信心为根基,在荣耀我主的道路上践行。拿人的标准判断上帝的公义,是邪恶的!有罪的!”

  弗里曼也死了很久了,不知道他现在是在天堂享受永生,还是在地狱给魔鬼做苦力?他倒不怕打入地狱陪伴魔鬼。经里说魔鬼王巴巴利伯聪明绝顶,天天诱骗人间的君王,那么去了地狱反倒有个能聊天的同伴,比现在这无聊又不堪重负的生活好得多。

  房间里暗了许多,太阳早已落山。小子这时候肯定睡了——他来自东方的荒芜草原,部族里的人都睡不惯软床,这倒为买主省下了一大笔钱。老头所在的落魄修道院尤其喜欢这类便宜又能吃苦的战俘奴隶,当年管家就以 16枚银币的价格,把那批奴隶中体格最好的小子带了回来。

  老头拿出钥匙,打开暗格,取出一个包着黑布的球。他慢条斯理地解开黑布,又将布叠整齐——紫水晶球闪烁着奇异的光芒,明亮如火焰,绚丽如宝石。老头不指望今天能有什么收获,魔法这类把戏他一向不擅长。他的老师在这方面比他强得多,却忙碌了一辈子也没什么成果,只可惜时间老人不会为师徒二人网开一面。

  老头象征性地擦了擦水晶球,球里的光便像小狗一样蹦蹦跳跳。他翻开一本破书,开始絮絮叨叨地念起古怪的咒语。以往他并不需要这书,这些内容早在青年时代就记得滚瓜烂熟,可现在老了,岁月带走了很多东西,其中就包括他那宝贵的记忆力。

  水晶球里的光芒消失了,房间里只剩几根红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老头盯着水晶球,水晶球也像在盯着他,一人一物就这么面面相觑,直到后半夜。

  然而,有耐心的人总不会被辜负。今天的水晶球和往常不一样——在老头开始打瞌睡时,球里忽然亮起一种亮红色的光,像流动的水,比国王的战旗或贵族礼服上的红色流苏亮得多,如同燃烧的火焰般向外扩张。很快,水晶球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就像马戏团里让涂了颜料的狗跳过的那种着火的圆环。

  老头猛然坐直,我等了几十年了啊,终于等到了啊。他仿佛又回到了青年时代,回到和两位哥哥分别来到这里的那天——那时他们都年富力强,自己也一腔热血。他记得大哥有一头浓密的黑发和胡子,二哥的眼睛像蓝宝石一样闪亮。

  可惜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几分钟后,水晶球里回归一片平静,像最深最暗的海底。

  老头如释重负地靠在椅背上,从橡木盒子里拿出一瓶墨水和一支羽毛笔,随便抓过一张信纸就开始刷刷地写。蜡黄色的信纸上很快布满了深蓝色的字迹。最后,他拿起印章,想盖在又软又热的火漆上,却忽然愣住了。他看看印章,又看看信纸,笑了笑,放下印章,把信纸慢慢凑向蜡烛。

  我太老了,他看着信纸被点燃,火苗明亮,随后卷曲成焦黑的模样,真的太老了,老到分不清死人和活人,老到忘了一切。

  他就这么呆坐着,看着那堆纸灰慢慢变冷变黑。不知过了多久,他缓缓看向那根烧了一夜的红蜡烛——火苗依旧活泼温暖。它会永远燃烧下去吗?你的生命难道没有尽头吗?他问蜡烛,更像是在问自己。

  蜡烛仿佛听到了他的问题,火苗突然变得更明亮,光芒从房间这头照到那头,仿佛散发出的不只是光,还有一种活生生的事物,像心跳,像呼吸,还带着温温的脉动感。

  不对,这不是蜡烛,我好愚钝啊,这怎能是蜡烛呢?这种宝贵的东西,怎么会是一根卑微且粗鄙的蜡烛能拥有的?人间的蜡烛绝对没有这样的光,绝对没有。

  老头缓缓侧过脸,痴痴地向外望去。窗外那片漆黑的天空,不知何时已变成微妙的浅红。

  “黎明了……”他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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