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府的清晨,寒风如刀。
虽然是受灾的年份,但作为河北重镇,城内的主街依旧人声鼎沸。卖炭翁瑟缩在墙角,哈着白气,挑着担子的货郎穿梭在人群中叫卖,时不时还要避让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神色匆匆的传令兵。
这里是宋辽边境的后方,繁华中透着一股子令人不安的躁动。
老黄怀里揣着那只小瓷瓶,手一直捂在胸口,生怕体温不够冻着了这宝贝,又怕路滑摔碎了这救命的希望。他身上那件破羊皮袄子已经有好几个洞了,冷风灌进去,冻得他直哆嗦,但他的心却比这天气还要忐忑。
“一两银子……少爷这不是让我去抢吗?”老黄嘟囔着,在回春堂的金字招牌下徘徊了足足半柱香的时间。
回春堂是河间府最大的药铺,据说背后的东家跟东京汴梁的太医局都有关系。
“喂!那个那老汉!在门口鬼鬼祟祟干什么呢?没钱抓药就滚远点,别挡着贵人的道!”
一个小伙计拿着扫帚出来扫雪,见老黄衣衫褴褛,眉头一皱,开口便骂。
老黄被骂得老脸一红,若是换做以前,他早就赔着笑脸走了。可一想到家里那个眼神清亮的少爷,还有那只有三天的口粮,他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迎了上去。
“这位小哥,我不抓药。我是来……卖药的。”
“卖药?”小伙计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去去去!要饭的老叫花子手里能有什么好药?别是路边挖的野菜根吧?”
“我有神水!专治……专治刀伤和冻疮!”老黄按照凌恒教的话,大声喊了出来。
这一嗓子,倒是把柜台后面正在拨弄算盘的掌柜给惊动了。
掌柜姓孙,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留着两撇山羊胡,一双小眼睛透着精明。他放下算盘,走了出来,挥手止住了正要赶人的伙计。
“神水?好大的口气。”孙掌柜背着手,居高临下地看着老黄,“拿出来瞧瞧。”
老黄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那个如掌心般大小的粗瓷瓶,递了过去。
孙掌柜接过瓶子,入手温热,显然是被人一路捂在怀里的。他拔开木塞,凑到鼻子底下轻轻一嗅。
瞬间,一股极其霸道、辛辣且带着一丝粮食发酵特有香气的味道直冲天灵盖。
“阿嚏!”孙掌柜猛地打了个喷嚏,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这……”孙掌柜脸色一变。他是行家,自然闻得出这是酒味,但这酒味之浓烈,简直闻所未闻。哪怕是樊楼里号称最烈的眉寿,也远不及此物的一半刺鼻。
“这是酒?”孙掌柜狐疑地看着老黄,“老汉,你莫不是拿老夫寻开心?酒能治伤?”
“不……不是酒!这是洗创神水!”老黄急得脖子都粗了,结结巴巴地背诵着凌恒教给他的话,“少爷说了,此物乃是……乃是取五谷之精,经九次……九次什么炼,最能……那个……杀毒!”
“杀毒?”孙掌柜皱眉,这个词对他来说太新鲜了。中医讲究拔毒、排毒,这直接杀毒,听着怎么透着一股肃杀之气?
就在孙掌柜准备把瓶子退回去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马蹄声和呼救声。
“快!让开!都让开!”
几个身穿红黑公衣的公差抬着一块门板冲了进来,门板上躺着一个满身是血的汉子,那汉子大腿上裹着的白布已经被鲜血浸透,整个人面色惨白,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
“孙掌柜!快救人!”领头的公差是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都头,急得满头大汗,“刚在城外巡逻,碰上了几个过境打草谷的辽人斥候!老赵挨了一刀,那刀上有锈,伤口止不住血,这会儿人都开始发热说胡话了!”
药铺里瞬间乱作一团。
孙掌柜也顾不上老黄了,连忙招呼伙计把人抬到后堂的诊床上。他揭开那汉子腿上的布条,只见一道深可见骨的刀口横亘在大腿外侧,伤口边缘已经翻卷发白,流出的血带着一股腥臭味,显然是已经开始化脓感染了。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一旦发作,十个人里能活下来两个就算命大。
“这……这伤口太深,且染了秽气。”孙掌柜眉头紧锁,手里拿着金疮药,却迟迟不敢下手,“必须先清创,把腐肉剜掉,再用烈酒清洗,最后敷药。但这人已经高热昏迷,这一刀下去,怕是挺不过去啊。”
“那怎么办?总不能看着老赵死吧!”络腮胡都头急得直拍大腿,“孙掌柜,你可是神医,你想想办法啊!只要能救活,我把这身皮扒了给你当鞋垫都行!”
孙掌柜叹了口气:“不是老夫不救,是清洗伤口的酒,劲儿不够。寻常黄酒,洗不净这入骨的秽气。除非……”
他猛地停住,目光下意识地落在了手里还紧紧攥着的那个粗瓷瓶上。
那股辛辣刺鼻的味道,再次钻入鼻孔。
“那个……少爷说了,这水,专治刀伤溃烂。”角落里,老黄弱弱地插了一句嘴。
众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在老黄身上,或者说,集中在他指着的那个小瓶子上。
孙掌柜眼神变幻了几下,牙一咬,心一横:“死马当活马医吧!都头,按住他!老夫要试药!”
“试!只要有一口气,就得试!”
几个公差七手八脚地按住了床上的伤者。孙掌柜深吸一口气,拿起那瓶“神水”,对着那发黑的伤口,倾倒下去。
清澈的液体接触到翻卷血肉的一瞬间。
“啊!!!”
原本已经昏迷的伤者,竟然猛地瞪大双眼,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身体像是触电一般剧烈弹起,险些把按着他的三个壮汉都掀翻在地。
“按住!别让他动!”孙掌柜大吼,手却没停。
奇迹发生了。
随着那股刺鼻的味道弥漫开来,伤口处的脓血仿佛被沸水浇过一般,迅速被冲刷干净。更神奇的是,原本还在不断渗出的鲜血,在酒精强烈的作用下,竟然慢慢止住了势头。伤口周围那原本发黑的死肉,也呈现出一种被清洗过后的惨白。
虽然看着吓人,但作为行家的孙掌柜知道,这伤口,算是洗了!
他不再犹豫,飞快地撒上最好的金疮药,熟练地包扎。
那伤者惨叫过那一阵后,满头大汗地虚脱了过去,但原本急促得像拉风箱一样的呼吸,竟然平稳了不少。
“神了……”孙掌柜看着手里空了一半的瓷瓶,喃喃自语。
行医三十年,他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洗创之物。这哪里是水,这分明就是刮骨的钢刀,却也是救命的仙露!
“活了?老赵活了?”络腮胡都头抹了一把汗,看着呼吸平稳下来的兄弟,喜极而泣,转身一把抓住孙掌柜的手,“神医!真是神医啊!”
孙掌柜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把手抽出来,指了指角落里已经被吓傻的老黄:“要谢别谢我,谢这位老哥……带来的神水。”
……
半个时辰后。
老黄走出回春堂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沉甸甸的银锭子。不是一两,而是整整十两!
那是孙掌柜把剩下的半瓶神水视若珍宝地收起来后,二话不说塞给他的定金。并且千叮咛万嘱咐,以后有多少要多少,价格好商量。
“十两……”老黄咽了口唾沫。他做了一辈子工,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他回头看了一眼回春堂的招牌,脑海里全是刚才孙掌柜那恭敬得有些谄媚的笑脸,以及那个平日里威风凛凛的都头对他千恩万谢的样子。
“少爷……真乃神人也。”老黄喃喃自语,脚下的步伐不由得轻快了起来,甚至想哼两句不知名的小调。
……
凌家庄,偏院。
凌恒正在教青衣研墨。
“磨墨要重按轻推,心要静。”凌恒握着青衣有些冻疮的小手,耐心地示范着,“只有心静了,墨色才能正。字如其人,也是这个道理。”
青衣红着脸,低着头不敢看自家少爷。她觉得今天的少爷格外好看,虽然还是那身旧衣裳,但眉宇间那种运筹帷幄的气度,让她觉得安心无比。
“少爷!少爷!”
院门被撞开,老黄像一阵旋风一样冲了进来,手里举着两个银锭子,笑得满脸褶子都开了花。
“成了!真成了!孙掌柜抢着要,还给了十两定金!”
老黄把银子放在桌上,兴奋地手舞足蹈,把药铺里发生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
凌恒静静地听着,神色并未有太大的波动,只是在听到“辽人斥候”四个字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辽国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被金国打得节节败退,竟然还有余力派斥候深入河间府?这说明,辽国为了寻找退路或者掠夺物资,已经开始狗急跳墙了。
边境,要乱了。
“少爷,孙掌柜问,咱们什么时候能再送货去?”老黄一脸希冀地问道,“咱们是不是再去买些陈醋回来?”
凌恒拿起那两锭银子,轻轻掂了掂,然后放入袖中。
“不卖了。”
“啊?”老黄和青衣同时愣住了,“为什么?这么赚钱的买卖……”
凌恒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渐渐停歇的风雪。
“物以稀为贵。这东西若是源源不断地拿出去,一是不值钱了,二是……”凌恒转过身,眼中闪过一丝冷意,“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咱们现在毫无根基,若是让人知道这神水源自我们之手,你觉得咱们守得住这配方吗?”
老黄浑身一颤,冷汗瞬间下来了。是啊,若是被那些豪强或者官府知道了,他们这主仆三人,怕是连骨头渣子都要被吞了。
“那……那怎么办?”
“这一瓶,是敲门砖,也是障眼法。孙掌柜得了这半瓶,足够他研究一阵子,也足够他在那都头面前卖好。”凌恒淡淡道,“我们要做的,是借着这个机会,消失。”
“消失?”
“对。收拾东西。”凌恒环视这间破旧的屋子,眼神中没有丝毫留恋,“有了这十两银子,再加上路引。我们立刻动身,进城,去河间府学。”
“现在就走?”
“迟则生变。大伯拿了地契,很快就会反应过来那是块烫手山芋。等他回过味来,想找麻烦的时候,我们必须已经不在他的掌控之中了。”
凌恒走到书桌前,将那篇刚写好的《御戎策》折叠好,贴身收好。
“老黄,去雇一辆马车。青衣,只带细软和书,其他的破烂,都留给大伯做个念想吧。”
半个时辰后。
一辆不起眼的青蓬马车驶出了凌家庄。
车轮碾过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凌恒掀开车帘,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庄园。
那里埋葬着前身的懦弱与悲苦。而从今天起,他凌恒,将以河间府为起点,一步步走向大宋权力的巅峰。
“少爷,咱们去城里住哪?”青衣缩在车角,有些怯生生地问。
凌恒放下车帘,闭上眼睛养神。
“去状元楼附近租个院子。我要让整个河间府都知道,凌家出了个要考状元的狂生。”
既然要入世,那就得高调。在这个名声就是资本的宋代,没有什么比狂更能吸引士大夫的注意了。
只要肚子里有货,越狂,越有人捧。
马车渐行渐远,风雪中,只留下一道深深的车辙,通向那未知的远方。
而在河间府的知府衙门内,一位身穿朱红官袍的老者,正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一份军报。
“金人已破中京……辽主西逃……这天下,怕是要大乱了啊。”
老者叹了口气,目光投向窗外。他并不知道,一个能改变这乱世格局的年轻人,正坐着一辆破马车,朝着他的治所缓缓驶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