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榜样
今天,哥谭警局的气氛比往常奇怪些,有职衔的警探和高级警员来的很少,资深的警员也几乎都没出现。早晨上班的时候进入大楼的,多半是不相干的文职人员和完成必要手续以后就出勤上街的低级别巡警。
哥谭警局的正门,有着高高的台阶和哥特式建筑特有的、层层向内嵌套的圆券门洞。还有用加厚钢板和防弹玻璃构建的岗亭。这种岗亭由韦恩集团下属的军工企业生产,哥谭各种大型机构必备。
这种岗亭优点是结实可靠,缺点是冬天冷得像冰窟,夏天热得像烤箱,再加上哥谭潮湿的空气浸润,在里头坐得久了,呼吸都困难。
更麻烦的是,也不知道谁出的馊主意,交付给警局的防弹岗亭和其它岗亭略有不同,每一座岗亭顶端都添加了立体浮雕的哥谭警徽,还环绕着
花体的GCPD字符。按说这样的装饰,能够给岗亭增加一点威慑。可实际上,每个警察都知道,这标识除了吓唬一些小毛贼以外,几乎毫无作用,甚至在某些时候还会吸引仇恨。
明明警局上下都很收敛了,和几个黑道大佬们井水不犯河水,架不住多如牛毛的犯罪者依然把警局当做眼中钉。光是去年,这岗亭就吃了不下四五次自动步枪的扫射,至于被投掷燃烧瓶或者颜料、粪便之类,那更是常见,次数都没法统计了。
所以负责在岗亭里值勤的,通常都是新入职警局的菜鸟。而且但凡是个本地警察,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逃避苦差,所以还得挑那种,从其他城市,最好是灯塔国内陆乡村来到哥谭的老实人才行。
这会儿待在岗亭里的,就是个新入职才半个月的年轻警员。
他本来应该在早上8点就和同事交接,回家舒舒服服补觉的。但不知怎么回事,接班的人迟迟没到,他给自己的直属上司办公室打了七八通电话,也始终没人接听。
年轻警员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他推开岗亭的门,站在警局正门的出入口往里看看,发现本来应该被多名持枪警察看守的安检口空无一人,想找人请教都不知道找谁。再往里看,透过防弹玻璃,他看到昏暗的大厅里倒是有些警员在。他们至少有半数没办公,而是窃窃私语着,时不时往正门方向看看。
是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吗?
他们在看什么?是我警服没穿妥当吗?
年轻的警员上上下下看了看自己。出身于贫苦农家的他,很重视这份大城市里的工作,哪怕辛苦了一晚上,身上也尽量打理利落了,警服、帽子、腰带、配枪和其它工具都好好的在呢。
他想去问问,又担心。
我走到里头去的话,算不算离岗,合不合规程呢?
总之,这局面太奇怪了,一定是哪里发生了什么,说不定就在我身边。
年轻警员下意识地往环顾四周。
随即他就看到街对面的一栋公寓楼的正门被猛然推开,好几十人冲了出来,向警局狂奔。
那些人全副武装,一个个都怪模怪样。有光头红眼的,有壮得像犀牛的,有身高超过两米,却瘦成竹竿的,还有咧开嘴,露出满嘴钢牙的。而他们的眼神里,有暴躁,有扭曲,有嗜血,有阴狠,唯独没有一点正常!
年轻警员浑身汗毛倒竖,冷汗在一瞬间遍布了额头。
那些人危险的模样让他觉得很熟悉,随即他就想到,在入职培训的时候,队长曾经带着他,去看了哥谭著名通缉犯和连环杀手的榜单。榜单上的每个人都配了照片,详细地记录了他们惯用的杀人手段和杀人记录。
队长让他把每张照片都认认真真看清楚,然后语重心长的告诉他,一个普通的哥谭警察如果想活得久一点,就要懂得远离危险。遇到了照片上的人,绝对不要想着去抓,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快跑。
那一天他看到的,照片上的人,至少有半数现在就在他面前,就这么一窝蜂的,向警局冲过来了!
年轻警员口干舌燥,在这瞬间他根本不知如何是好。他下意识地掏枪,可本能告诉他,这把手枪在这种情况下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他握着枪的右手剧烈颤抖,那感觉就像是小时候,在他自家农场里忽然遇见成群的郊狼一样!
他忍不住后退,再后退。
当后背撞上警局的弹簧门,他用力拱开门扉,继续后退。
要出大事了!
他非常确信,这些人绝对绝对不是他能抵抗的,必须要汇合同事们,必须等所有的警察都站在一起,才能压制得了这些罪犯。
他踉踉跄跄地倒退进了大厅,转身又往里跑了几步,看到负责警局大楼安保的一位中年警督大步越出人群。
这位警督是他上司的上司,在入职时,他特意打听过,知道这是位勇敢好斗的老警察,手底下至少有二十起击毙嫌犯的记录。培训的时候,这位老警察也很照顾年轻人们,教了大家很多值勤时的诀窍。
眼看警督迎上前来,年轻的警员觉得有了主心骨,于是两脚发软,噗通一声跌倒在地。
然后,他看到警督忽然站定不动,在大厅里的警察也都不动了。
“有罪犯冲过来了!有人袭击警局!”
年轻的警察大喊了两声,面颊被一只皮靴重重踩住。
剧痛让他呜咽出声,整排牙齿格格作响,却再也发不了话。
他的视线透过靴底边缘,看到那群可怕的杀手闯进了警局大厅,有人随手揪着一个警察的衣领,啪啪地抽了几个耳光,也有人捋着某个警官的头发,像是在捋一条野狗,还往警官脸上啐了口唾沫。
那位负责警局大楼安保的警督,第一时间就抱头蹲在了地上,他的视线和年轻警察不可思议的眼光交错。在年轻警察几乎不可思议地注视下,警督略微摇了摇头,然后很平静地保持着抱头蹲姿。
冲在那群杀手最前头的,是个光头、红眼、瘦削的年轻人。年轻人一脚踩在警督的肩膀上,然后再跨上桌子。
“大家好啊!”
他喊道:“我的名字是维克多.扎斯,是你们警方登记在册的,哥谭杀人记录的保持者。今天我由法尔科内阁下亲自委派而来,处理一件他很在意的事。所以,请大家放尊重点。我来这里,是为了寻找并杀死詹姆斯.戈登和哈维.布洛克。其他人别插手,我们就相安无事,如果谁想插手……”
他的右手中忽然出现一把弯刀,下个瞬间,弯刀又出现在了警督的脖颈处,轻轻往上提。
警督很配合地站了起来,因为弯刀的锋刃不断上升,他随之站到笔直,然后再踮起脚。
他干笑了两声:“扎斯先生,我无意和你为敌,我也绝对不插手法尔科内阁下和……”
“我知道,我知道。”
扎斯点了点头:“不过,我现在需要一个榜样,抱歉啦!”
说到这里,扎斯手腕一抖。
锐利的刀锋划过警督的脖颈,鲜血像瀑布一样从伤口涌出来。
警督双手捂着咽喉,身体挣扎了几下,摔倒了。
这情形使得年轻的警察暴怒起来,他的体内忽然有了力气,使他猛然挣开踩着面颊的脚底,抬起身大吼:“混蛋!住手!我……我要逮捕你!”
“很好,你是另一个榜样。”
扎斯喃喃地说着,嘴角露出诡异的笑容。他的左手一闪,掌心就出现了手枪。下个瞬间,手枪猛烈开火,年轻的警察胸口接连冒出血花,在地上抽搐着,不动了。
慢条斯理地吹散枪口冒出的硝烟,再用西装袖口擦拭干净弯刀,扎斯环顾大厅,继续他的发言:“看到了吗?谁想插手,立刻就死!现在,请你们告诉我,戈登和布洛克在哪里。然后,或者在这里死,或者滚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