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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敌袭

  次日一大早,李凡带上食物,刻意走出龙起部落领地范围。

  经过一番寻找,果然在一处草丛中发现了受伤的大山。

  身上被撕开了好几道血口,肩上血洞里的鲜血还在咕咕往外冒。

  血口是被富贵用爪子抓出来的,血洞是被富贵的獠牙咬出来的。这个时候的人类不可能刷牙,牙齿上有各种细菌。

  不但牙齿上有,爪子上也有。

  因此李凡判断,大山大概是活不了多久了。

  他的身躯依旧是那么的高大,伟岸。

  想当初他作为部落首领,族群里最强大的一个,带领族群里的青壮外出狩猎,大战猛兽,指挥若定,冲锋在最前面,是何等的威风霸气。

  如今却是一脸落寞。

  李凡猜测他战败之后不会离开族群领地太远。

  他身受重伤之后,是没有能力走到另外一个人类部落领地的。

  即使能走到,也会因为没有价值,不被其他部落接纳。

  不像他之前赶走的几个青年儿女,他们会很快被其他部落接纳。个中原因,一是身强力壮,二是可以防止近亲繁衍。

  其次,大山这几年在部落里吃惯了熟食,就再也吃不惯生食了。

  李凡低头一看,看见他脚下有一只被他猎杀的野鸡,野鸡身体已经被撕开,鸡毛鸡血洒落一地,却没有被食用。

  便掏出烤熟了的肉块递过去,大山一把枪过,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吃完之后看向李凡,眼中露出感激之色。

  因为习性的原因,像他这种被驱赶且受伤了的旧首领,是没人管他的,会让其自生自灭。

  其结局就是最后死在野外,尸体成为猛兽猛禽的食物。

  然而这一次,李凡却来特意照顾他。

  好歹相处了几年,多多少少有了点友情。

  “LAA……MU……LAA……MU……”大山不断重复着一个音节。这个音节李凡从来没听过,第一次出现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你就在这里安心养伤,我会每天给你送吃的来。”李凡说道。

  大山知道他又在说‘鸟语’了,既听不懂也没有任何表示。

  “直到将你送走为止。”最后的话李凡并没有说出来即便说出来对方听不懂,掏出一些草药嚼碎敷在他的伤口上,然后转身离开。

  草药是来自于他之前游历的经验。

  一些动物受伤了或者吃坏了肚子自己都会找草药,李凡显然也掌握了这个本领。

  再加上前世的知识,让他找到的草药拥有一定治疗功效。

  虽然治不了大山的感染伤,但聊胜于无。

  一个月后。

  当李凡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发现大山倒在草丛中。

  已经停止了呼吸。

  艰难的将大山的尸体搬回部落,因为已经死了,新首领富贵便没有计较。

  率领人群一起默哀为其送别,最后将他葬在领地外。

  李凡也在送葬队伍当中。

  10月20日。

  一个午后。

  瞅着富贵不在,已经长成熟了的囡囡发出要和他繁衍后代的邀请。

  虽然他在人群眼中很丑,也不够强壮。

  但只要相处的时间足够久,总能遇到一两次机会。

  而且现在的她还不像后世之人,能够很好克制本能。

  被李凡拒绝。

  其一她不符合李凡的审美。

  其二自己的脑容量起码比现在的人类多出600毫升以上,生殖隔离倒不至于,但生出来的后代脑容量有多少长相会是什么样子他就不敢肯定了。

  龙起四年,三月20日。

  艳红寿终正寝。

  当前人类寿命大概在14年左右,衰老的速度很快。

  李凡已经来了四年。

  当年的青壮已经陆陆续续步入老年阶段,时常有人因为衰老而亡。

  李凡给他们送葬。

  并且把艳红这个名字,让另外一个年轻女性族人继承。

  同年七月13日。

  早上。

  一阵尖锐的呼哨声响彻整个部落上空,声音来自在领地边缘放哨的族人。

  发出“Na Kru”Na Kru音节,李凡知道那是部落遭遇到敌袭的意思。

  富贵带着族里的青壮外出狩猎去了,什么时候回来全看他们什么时候能打到猎物。

  现在的族群里只剩下李凡和一些妇女老幼。

  因为首领不在,人群便没有了组织和纪律。

  听到有敌袭纷纷涌向地面,聚集在一起。

  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很快放哨的石头就逃到了人群面前,跟在他身后的是一群来自另外一个部落的原始人。

  数量在三十人左右,全都是壮年男性。

  为首那位身材高大,体格健硕,丝毫不输给富贵。

  完了,完了!

  族人们脸上露出恐惧之色,面对这样一群强大的敌人,他们没有任何胜算。

  逃是逃不掉的,妇女和老弱的奔跑速度绝对比不上对方。

  而且他们还带着孩子。

  逃往树上也没机会,对方也会爬树比他们爬的还快。

  更何况这几年他们都在穴居,爬树能力已经下降。

  突然,族人中不知是谁带头,猛然向身后的丛林逃去。

  口中发出【TaTa】的音节。

  “停下!”李凡尽最大力气发出一声怒吼,如炸雷般在人群中响起。并且对着人群龇牙咧嘴,举起标枪毫不留情的向逃跑那位刺过去。

  在这种情况下,逃跑无疑是最坏的选择。

  会很快被对方追上逐个击破,然后杀死。

  只有团结起来和对方硬拼,才有生存的机会。

  古代打仗,十万人能被八百人打败,最大的原因就是十万人是乌合之众,而对方全都是精锐。

  乌合之众的最大特点就是无组织无纪律。

  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刚刚放下锄头从军,从未经历过战斗的新兵。

  没见过血遇到敌袭便心生畏惧下意识的想逃,有一个人逃跑其余的人便跟着逃跑乱成一团,绝大多数人甚至连敌人的样子都没有见到。

  结果被对方追随逐个击破,头颅成了对方的战利品。

  逃亡时候互相踩踏而死的甚至多于被对方斩杀的。

  看到李凡愤怒的咆哮还打伤了率先逃跑的,人群这才停下了脚步,纷纷把目光看向李凡。

  刚才他们之所以想逃,并非因为没有勇气,而是首领富贵不在,族群没有主心骨。

  而现在李凡站了出来,那气势俨然首领。

  人群的心便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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