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很普通的一天。
我在想啊,昨天那种带颜色的口嗨,应该是一种缺点。缺乏边界感,又充满冒犯,而且还指向不明。
但再一想,好像凡事无绝对。当需求产生变化,冒犯是被需要,甚至被渴望的,口嗨又充满了亲近。
口嗨本身,依然是缺点。只是对特定的人,感受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说想曹丕,或者坦诚生理欲望。其实不该被归类于真诚,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生物本能,比钱更本能。
人人都想的事儿,并不是秘密。
我倒觉得,不排斥被我这么露骨的冒犯,更像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
而作为冒犯者,真的把冒犯当作真性情。就可能陷入一个不断滑落的循环,越来越抽象,直到像个傻逼。
冒犯被允许,不是冒犯本身是好的,可能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渴望。
或者,也可能是被威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