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有很多的英雄人物,英雄也有大小之分,小英雄事做大了就会青史留名,哪怕只是国家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一个小螺丝钉的故事,此人官职不高,却敢于挑战权贵,他就是胡建,一个毫不起眼、闻所未闻的小人物,班固却将他载入了史册。
胡建,字子梦,河东平阳人(今临汾)。汉武帝天汉年间,胡建在北军担任北军正丞。西汉禁卫军分为南军和北军两部分,每军都专门设置主管军法的官员,称为军正,正丞是军正的副手。胡建的官职很低微,而且是得罪人的工作,但他的性格和出身,却让他和普通士兵关系极好。胡建家境贫寒,没有钱购置车马,要步行到军营供职,经常与士卒同吃同住,与他们打成一片,在士卒中威望很高。也正因如此,他对伤害士卒正当权益的行为极为痛恨。
北军的监军御史,在军中做买卖牟取暴利,为了方便自己卖东西,他竟然把军营的墙垣推倒,开辟为专门的小商品集散市场,明目张胆地谋取私利。军营的墙垣都是高墙厚壁,是重要的防御设施,有着极为重要的防御作用。监军御史把墙垣推倒,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由于监军御史是皇帝派遣来监视军队的近臣,很受皇帝信任,军中将校以及专管军纪的军正都敢怒不敢言。
作为军正丞的胡建非常气愤,他召集士卒们说:“监军御史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我要你们与我一起,诛杀监军御史。你们听我的号令,我说动手就动手,说杀就杀,一切后果由我承担。”大家都同意了,并商议定在校武选士的这一天。胡建没有蛮干,他在行动前事先研读军法,写好一封奏章,放在怀中。
等到了那一天,监军御史和其他护军校尉都坐在大堂上,胡建率领士卒向他们行礼拜见。参见完毕后,胡建走上前,指着监军御史说:“抓起来!”士卒们上前将监军御史拽了下来。胡建说:“斩!”士卒们手起刀落,监军御史的脑袋便分了家。一个军正丞,职位不高,而且没有经过请示和审讯,就斩杀皇帝任命的监军御史,护军校尉都大惊失色,不知该如何是好。这时,胡建沉着地从怀中拿出奏章,护军校尉赶紧派人向朝廷奏报。
胡建在奏章称:“监军御史私自破坏军营墙垣,达到自己经商牟利的目的,这是犯罪行为,如果交给朝廷文吏治罪,不会受到严惩。如果按照传统军法《黄帝李法》规定的:军队营垒筑好,不能穿壁,穿壁就是奸人,是奸人就要杀!按照军法,将军以下官员犯罪,军正可以直接执法。我作为军正丞,不能把过失推诿给上级,所以先斩杀奸人,然后冒死向陛下汇报。”对于胡建的霸气执法,武帝的回答更霸气:“国家法令不用于军中,军法也不能用于国家。御史在军中犯法,为何要由朝廷文吏惩治?胡建做得对!”由于武帝的站队支持,胡建这个小人物一下子名声大振。
汉武帝死后,昭帝即位,当时的胡建已升任渭城县令。渭城县处于长安附近,天子脚下,皇亲国戚极多,很难治理,但胡建执政有方,深得百姓爱戴。昭帝年少,由权臣上官桀和霍光辅政。昭帝的姐姐盖长公主的情夫丁外人骄横跋扈,与上官桀的儿子上官安相互勾结,多行不法之事,由于京兆尹樊福对他们的不法行为常有钳制,他们将樊福视为眼中钉,竟派刺客将樊福杀害,刺客就藏在长公主的豪宅中。京兆尹吏卒惧怕长公主的权势,都不敢上门捉拿凶手。胡建不顾个人安危,亲自率领士卒包围了长公主的宅院。长公主听说后,与丁外人、上官安带着家奴气势汹汹地赶来,向官吏身上乱射,胡建和吏卒们敌不过,只好撤退。长公主还不肯善罢甘休,弹劾胡建,要求他惩治渭城县吏卒,胡建坚持正义,拒绝妥协。长公主恼羞成怒,上书诬告胡建。霍光看了长公主的奏章,发现里面的内容纯属虚构,因此扣留奏章,并不予追究。然而几天后,霍光因病无法处理政务,上官桀代理了这项职责,他下令逮捕胡建。胡建自知难逃一死,为保持气节,选择了自杀。
民众为胡建的死鸣不平,至今,渭城县仍有百姓为他修建的祠堂。胡建刚正不阿的精神得到了正史的赞誉,他的事迹被载入《汉书》。胡建被载入史册,并非因其功业显赫,而在于他以生命践行了“奉法如山”的职责信念,为后世留下了关于执法者风骨的永恒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