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一开始是想按正序的方式来讲这个故事,现在又觉得还是乱序比较好。昨天只更新了不到两千字,把之前写的章节都删了,发现发布不了,字数不够,于是又从新发表了上来,标注了无章节不必在意,到后面在来个衔接吧,废话不不多说,故事继续。
我的爷爷也曾经感叹过,种这么多的地干啥,到最后还不是一无所有。包括他亲身经历第一次土地改革。我的曾祖父,当时所种植的土地也就七八十亩吧,当然,包括他自己的,买别人的和租赁别人的。顶多算是一个佃户,我在《***思想概论》一书中也有了解到。
所以说我爷爷一辈子一直谨小慎微,你给他大的便宜,他也不敢占,这跟他所经历的所处的历史背景有莫大的关系,在那样贫苦的环境下又没有受到完整的教育体系,尤其是历史的潮流到来,个人的命运往往显得渺小而脆弱。每个人都在时代的洪流中漂泊,或被推动向前,或被遗留在过去。
我也曾读过《当群星闪耀时》其中有一篇文章《黄金国的发现》,使我记忆犹新。
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苏特尔本是一个来自瑞士的破产者,为了寻找新生活,他来到了加利福尼亚,向当地政府购买了大约197.64平方公里的土地。在这片新的荒地,他展现出了惊人的才能带领自己的探险队开荒、种植农作物、发展畜牧业,使加利福尼亚变得繁荣昌盛,他种植的水果远销世界各地。
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木匠在他们开荒的土地上发现了金子,他成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不,他变成了世界上最贫苦的人。消息迅速传播开来,引发了淘金热。苏特尔手下的人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加入了淘金大军,他的事业也因此受到了重创,成熟的果蔬无人采摘,奶牛由于无人挤奶而胀死,大批的人们加入淘金的狂潮包括警察,为了挖金子毁坏他的田地。于是他向政府起诉要求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并惩处那些淘金者们,为了打赢这场官司还让他的小儿子学习法律。起初苏特尔官司打赢了,但这却引发了更大的混乱和灾难。消息传开后,无数人对苏特尔充满嫉妒和仇恨,他们攻击政府大楼,洗劫了苏特尔的财产,他的农庄再度被破坏,他本人再次陷入了更加悲惨的境地。尽管后来加州并入美国,无政府状态得到遏制,法律重新获得权力,他又一次赢了官司,但政府出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和利益考量,确实不敢有效地执行判决,苏特尔的起诉并未得到他期望的结果。
最终,苏特尔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了一切,他的长子被逼自杀,次子惨遭杀害,第三个儿子溺死在回国的途中。他自己也在贫困和绝望中度过了余生。毫无尊严死了,死在了申辩的路上,死在了国会大厦的台阶上,死在了人们的冷漠中。
当时我读完这章的时候很是惶恐,主人公靠自己努力拼搏的精神开荒土地最后没有得到好的结局。官司打赢了没人去执行,就觉得法律没有权威性,秩序不可靠,人性更是贪婪的可怕。应该把抢他黄金的所有人都抓起来,并让政府赔偿他的损失。但当你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你就会明白苏特尔的遭遇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一个悲剧缩影,所以形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政府当时也赔不起这场巨款。
所以在学习历史时我们要深入了解所处的历史背景、环境、局面,这些都是理解历史事件和人物行为的关键因素。只有深入了解这些背景信息,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当时的社会环境、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各种力量之间的关系。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历史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以及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因此,在研究历史时,我们必须对这些背景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这是其一,其二吗,就是要吸取历史所带来的教训,这个话题是非常沉痛的,留在后面再给大家讲。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你是主人公苏特尔,你带领着你的仆人工匠们,你的一切财产来到这片土地上,有一天,一位仆人发现了金黄色的石头并告知了你,你会怎样做?
言归正传继续讲我曾祖父的故事,农民只要有土地,给他喘息的机会他就能创造出奇迹。好在陈国彦的土地没有被毁坏,为了生存,为了妻子和唯一的儿子继续拼搏,没日没夜的劳作。虽然当时的社会局势较为动荡,自从那场匪患给陈国彦带来的灾难影响后,这里的村落好像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管你外面局势如何,我的事业就在这片土地上”,当然对于国家发生的大事他也是不能完全懂得的,更多的是不知道。虽然国际形势严峻,混乱,陈国彦仍然要面临着沉重的赋税和租佃压力。生活的困苦让他和家人一直在温饱的边缘挣扎。但陈国彦从未放弃过对生的渴望。他坚信,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的生活。
一、土地的根
埋完孩子的第二天,陈国彦回到了地里。
七亩薄田在秋阳下沉默着,高粱秆子东倒西歪,穗子稀疏干瘪。若是往年,这时候该全家下地抢收了——大儿子扶犁,女儿送饭,小儿子在地头拾穗,他和李氏挥舞镰刀,汗水滴进土里,心里却是满的。
现在,只有他一个人。
陈国彦在田埂上坐下,从怀里掏出半个杂面饼子,就着瓦罐里的凉水,一口一口慢慢嚼。饼子粗粝,刮得喉咙疼,但他吃得仔细,连掉在衣襟上的渣子都捡起来放进嘴里。
远处,村西乱坟岗的方向,荒草在风中起伏。那两个小小的新坟,已经和无数无名的土包混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了。
他想起父亲临终前的话:“咱庄稼人的命,就是土里刨食,土里埋。但只要还能从土里刨出一口吃的,这命就得继续。”
陈国彦咽下最后一口饼子,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他走到地头,拿起那把陪伴他十几年的镰刀。刀刃有些锈了,他用拇指试了试锋口,又从怀里掏出磨刀石,蹲在地上,“嚓嚓”地磨起来。
磨刀的声音规律而执着,像一种宣誓。
第一刀挥下去,高粱秆应声而断。陈国彦的动作起初有些僵硬,但很快找到了节奏。一拢,一割,一放,再迈步。汗水顺着烧伤结痂的脸颊流下,蛰得生疼,他也不擦,任由它们滴进脚下的土地。
一个人,七亩地。
他从日出割到日中,又从日中割到日落。腰弯得太久,直起来时眼前发黑,扶着镰刀喘了好一阵。手上磨出了新的血泡,旧茧上又叠新茧。但他不停,仿佛这重复的、机械的动作,能够暂时填满心里那个被火烧穿的大洞。
第三天黄昏,当最后一捆高粱秸堆上垛时,陈国彦听见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看见小儿子振礼站在田埂上。
五岁的少年瘦得厉害,衣服空荡荡地挂在身上,脸上还有那夜躲藏时被芦苇划伤的血痕。他就那样站着,不说话,只是看着父亲。
陈国彦愣了很久,才哑着嗓子问:“你……这些天在哪?”
振礼低下头:“那晚爹把我扔出窗户,我躲在柴垛后面。土匪走了,我不敢回家,就在村北处的破窑里住着……白天去捡点吃的。”
陈国彦的心像被狠狠揪了一下。他走过去,想摸摸儿子的头,手伸到一半却停住了——这只手上还沾着埋弟弟妹妹时的泥土。
“回家吧。”最终他只说了这三个字。
振礼摇摇头,走到地头,拿起另一把镰刀,开始收拾散落的高粱穗。他的动作生疏而用力,像在跟什么东西较劲。
父子俩一前一后,在暮色中将最后的庄稼归拢。没有交谈,只有镰刀碰触秸秆的沙沙声,和越来越粗重的喘息。
当最后一缕天光消失在西山后时,陈国彦直起腰,看着堆成小山的粮垛,又看看身旁低头干活的儿子。
这个家,还没散完。
至少,还有两个人,还有七亩地。
二、喘息之机
冬天是从一场北风开始的。
陈国彦开始重建被烧毁的家。正屋的土墙塌了半边,他用泥坯一块块补。没有茅草苫顶,就去河滩割芦苇,一捆捆背回来,在振礼的帮助下编成苇箔。手冻裂了,血渗进苇秆,父子俩谁都不吭声。
腊月二十三,小年。村里响起零星的爆竹声——再穷的人家,也要放一挂小鞭,送灶王爷上天言好事。
陈家没有放鞭。灶房是新搭的草棚,锅是从废墟里扒拉出来的破铁锅,补了又补。晚饭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高粱粥,配一碟咸菜疙瘩。
陈国彦喝完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层层打开。里面是几枚大洋,还有那根从土匪手里漏下的金簪子——李氏的嫁妆,梳头匣被砸时掉在墙角,侥幸没被抢走。
“明天赶集。”他说,“把簪子当了,换点粮食。”
李氏看着那根簪子,眼神颤了颤,但很快平静下来:“嗯。”
第二天天不亮,陈国彦就起身了。振礼也跟着起来,父子俩默默吃了点昨晚的剩粥,便踏着晨霜上路。
文州城外的牛市街有年集,七十余里路,要走四个时辰。陈国彦走得快,振礼小跑着才能跟上。一路上,父子俩很少说话,只有脚步声和喘息声在寒冷的清晨里回荡。
集上人山人海。卖年画的、卖灶糖的、卖鞭炮的、卖鸡鸭猪羊的……热闹非凡,竟让人恍惚忘了,这世道原是不太平的。
陈国彦在当铺前徘徊许久,最终走进去,把那根金簪子放在高高的柜台上。朝奉拿着放大镜看了又看,报了个价,只有实际价值的一半。
“再加点。”陈国彦说。
朝奉摇头:“就这个价,不当就算了。”
陈国彦沉默片刻,拿起钱走了。
他用一些钱买了五十斤高粱,二十斤黑豆——人吃高粱,豆子掺着喂牲口。又去牲口市,转了三四圈,相中一头三岁口的青驴。驴不算壮实,但骨架匀称,眼神温顺。
“这驴咋卖?”
“四十块大洋。”卖驴的老汉抽着旱烟。
“太贵。三十块。”
“三十五块,不能再少了。”
讨价还价半天,最终三十二块成交。陈国彦数出钱,又指着驴说:“再搭条缰绳。”
老汉笑了:“你这人,真会算计。”但还是从摊子底下翻出一条半旧的皮缰绳。
牵着驴走出牲口市时,振礼小声问:“爹,咱还有钱买猪崽吗?”
陈国彦没说话,走到集市角落一个卖猪崽的摊子前。摊主是个干瘦的老头,笼子里关着五六只小猪崽,都在瑟瑟发抖。
“最便宜的多少钱?”
老头看了他一眼,指着角落里一只最小最瘦的小花猪:“这只,200枚当十铜板。它抢不过食,总挨欺负。”
陈国彦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那只猪崽。确实瘦,肋骨都看得见,但眼睛很亮,正怯生生地望着他。
“150个铜板。”
“180个,不能再少了。”
“160个。”陈国彦掏出铜板,“再给抓把麸皮。”
老头摇摇头,接过钱,用破布包了把麸皮递过来。
回程的路更慢。驴背上驮着粮袋,陈国彦怀里抱着小猪崽,振礼跟在后面,时不时扶一下摇摇晃晃的粮袋。七十余里路,走走歇歇,到家时已是满天星斗。
李氏站在院门口,手里提着油灯。昏黄的光照亮她憔悴的脸,也照亮了丈夫手里的猪崽和身后的青驴。
她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只是快步上前接过猪崽,又去解驴背上的粮袋。
那一夜,陈家新搭的草棚里,驴在嚼草,猪崽在角落的干草堆里发出满足的哼哼声。陈国彦和振礼就着油灯修驴鞍,李氏在灶前煮猪食。
没有人说话,但一种奇异的安宁笼罩了这个曾经被死亡和恐惧占据的家。
陈国彦修好最后一处破损,抬起头,看见振礼已经靠在墙边睡着了。少年睡得很沉,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做了什么好梦。
他轻轻给儿子盖上破棉袄,吹灭油灯。
黑暗中,他听见李氏轻声说:“会好起来的。”
“嗯。”陈国彦应道。
窗外,北风呼啸,但草棚里有了温度。
三、新芽
春天来得悄无声息。
河冰化了,柳条抽出嫩黄的芽。陈国彦牵着青驴下地时,冻土已经松软,踩上去有轻微的弹性。
他先耕那五亩熟地。驴是生手,拉犁不习惯,走走停停。陈国彦也不急,耐心地吆喝、引导。振礼跟在后面,用镢头敲碎大的土块。
晌午,李氏送饭来——杂面窝头,一瓦罐白菜汤。一家三口坐在地头吃饭,看驴在一旁啃刚冒头的草芽。
“爹,咱今年种啥?”振礼问。
“五亩高粱,两亩试试棉花。”陈国彦啃着窝头,“听说城里纱厂收棉,价钱好。”
“棉花咋种?咱没种过。”
“学。”陈国彦说,“明天我去趟河东,找王老棉问问。”
第二天,陈国彦走了三十里路,找到种了半辈子棉花的王老棉。老汉很热心,不仅教了他播种的深浅、间距、施肥的时机,还送了他一小袋自己留的棉种。
“棉花娇贵,”王老棉说,“怕涝怕旱怕虫。但侍弄好了,一亩顶三亩粮。”
陈国彦记在心里。回来后在准备种棉的地头搭了个草棚,夜里就睡在那里,守着刚播下的种子,怕鸟啄,怕老鼠扒。
第七天清晨,他像往常一样掀开覆土的秸秆,愣住了。
湿润的土缝里,一点嫩黄冒出了头。
那么小,那么弱,在晨光中颤巍巍的,仿佛一口气就能吹倒。
但它是活的。
陈国彦蹲在那里,看了很久很久。然后他伸出手,用指尖轻轻碰了碰那点嫩芽。冰凉,柔软,充满力量。
完好的那只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无声地涌出来,混着晨露,滴进泥土里。
四、转机
夏天到来时,陈家的生活有了微妙的变化。
高粱苗蹿到齐腰高,绿油油一片。棉花也长起来了,虽然稀疏,但每棵都挺着腰杆。青驴养得毛色发亮,能拉半车粪肥了。那只瘦弱的小花猪,如今也长成了圆滚滚的半大猪,在圈里哼哼唧唧。
最让陈国彦欣慰的是振礼的变化。少年不再整日沉默,开始主动找活干。早晨天不亮就去割草喂驴,下午下地除草,晚上还跟着母亲学认字——李氏没上过学,但出嫁前跟村里的老秀才学过《百家姓》《千字文》,勉强能教儿子认些字。
“爹,这个字念啥?”有天晚上,振礼举着一本不知从哪找来的破书问。
陈国彦凑过去看,是个“耕”字。
“耕,耕地的耕。”他说。
“那这个呢?”
“耘,除草叫耘。”
振礼一笔一划地在沙盘上写,写得很认真。油灯的光映着他专注的脸,陈国彦看着,心里某个地方慢慢软了下来。
麦收时节,陈国彦第一次雇了短工。
是两个从北边逃荒来的汉子,三十来岁,带着一身力气和满腹的愁苦。陈国彦管吃管住,一天给三升高粱。两人干活卖力,五天就把七亩高粱收完打净。
结算工钱那天,陈国彦多给了每人一升粮。
“东家,这……”年长的汉子愣住了。
“拿着吧。”陈国彦说,“家里有老小吧?”
汉子眼圈红了,点点头。
“都不容易。”陈国彦拍拍他的肩。
两个汉子千恩万谢地走了。陈国彦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就在不久前,他也是那个在绝境中挣扎的人。现在,他竟然能给别人一口饭吃了。
立秋前后,棉花开了。
先是零零星星的几朵,白的像云,粉的像霞。然后一夜之间,整片棉田都成了花的海洋。陈国彦每天清早都去田里,一朵一朵地看,小心翼翼地碰,生怕碰掉了。
李氏也常来,蹲在田埂上,一看就是半晌。有时候她会摘一朵,别在衣襟上,然后继续干活——喂猪、喂驴、做饭、缝补,手脚不停。
处暑那天,棉桃开始爆裂。陈国彦带着振礼下地摘棉,李氏在家晒棉、去籽。第一筐棉絮白得耀眼,捧在手里轻软蓬松,像捧着一团温暖的云。
晒干去籽后,得了二十多斤皮棉。
陈国彦用布袋装好,牵着驴,去了文州城。
城里果然有纱厂收棉,价格比粮食高出两倍。三十多斤皮棉,换回来二十六块大洋,还有两匹机织洋布——李氏说要给振礼做身新衣裳。
揣着沉甸甸的大洋,陈国彦在城里转了很久。他看了铁匠铺的铁犁,看了杂货铺的煤油灯,最后在牲口市买了一头三岁口的骡子。
骡子比驴壮实,能拉重车,也能耕地。加上原来的青驴,明年就能多开几亩荒地。卖骡子的老汉见他实在,又搭送了一挂旧板车。
回去的路上,陈国彦赶着骡车,车上装着洋布、盐巴、一小包红糖。夕阳西下,土路被染成金色。骡车吱呀呀地响,像一首缓慢而踏实的歌。
振礼坐在车辕另一侧,摸着崭新的洋布,忽然说:“爹,等咱家再好些,我想去城里学堂念书。”
陈国彦看了儿子一眼,很久才说:“念书……有啥用?”
“认字,明理。”振礼认真地说,“李先生说过,读书人能看懂告示,能算账,不受人骗。”
陈国彦沉默了。他想起了自己被土匪抢时那种无力感,想起了跪地求饶的屈辱。如果……如果自己多认几个字,多懂些世道,会不会不一样?
“等明年吧。”最终他说,“等棉花再收一季。”
“嗯!”振礼用力点头,眼睛里闪着光。
五、新生与旧梦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像田里的庄稼,一茬接着一茬。
转眼到了国府二十九年,陈家已经和两年前截然不同。三间正屋重新盖起,偏房养着驴和骡子,猪圈里那头小花猪已经长成两百斤的大肥猪,开春就能下崽。
最大的变化发生在腊月。
那天清晨,李氏在灶前做饭时突然晕倒。陈国彦慌忙请来村西的接生婆六婶,六婶把完脉,笑了:“恭喜啊,有喜了!”
陈国彦愣住了,完好的那只眼睛睁得老大。
“真的?”
“都三个月了,你这当家的居然没看出来?”六婶嗔怪道。
陈国彦看向妻子,李氏靠在炕头,手轻轻放在小腹上,脸上有淡淡的笑意。
那一夜,陈国彦失眠了。他躺在炕上,听着身边妻子均匀的呼吸,听着窗外牲口棚里偶尔的响动,心里翻腾着复杂的情绪——喜悦、担忧、恐惧、希望,交织在一起。
他又想起了被烧死的两个孩子。如果他们还活着,现在该多大了?女儿该出嫁了,大儿子该成家立业了……
然后他想起了那个代代相传的家族故事。父亲临终前讲给他,父亲的父亲讲给父亲,一代一代,像地里的庄稼,一茬一茬地传。
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想起来?
也许是因为新生命的到来,让他想起了生命的延续。也许是因为日子慢慢好起来,让他有闲暇去想那些遥远的事。也许……只是因为夜深人静时,人总会想起自己的根。
国府三十年三月,李氏生下了一个男婴。
接生婆把孩子洗干净,抱给陈国彦看。小小的、皱皱的一团,哭声却洪亮有力。
“是个带把的!”接生婆笑着说。
陈国彦接过孩子,手有些抖。他仔细看着这个小生命,看着那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看着那挥动的小手。
然后,他抬起头,对躺在炕上的李氏说:
“叫振德。”
“陈振德。”
振礼凑过来看弟弟,伸手轻轻碰了碰婴儿的脸颊。小家伙立刻抓住哥哥的手指,紧紧握住。
“他劲儿真大。”振礼笑了。
那是匪患后,陈国彦第一次看见大儿子笑得这么开心。
孩子的到来像一场春雨,让这个家彻底活了过来。李氏的脸上有了血色,振礼干活更卖力了,连圈里的牲口都似乎更精神了。
只有陈国彦,在夜深人静时,还是会做那个梦。
梦里不是火,不是血,而是一条漫长的路。路的两边是荒草,远处是山。一群人背着行李,扶着老人,抱着孩子,在艰难地行走。他们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穿着奇怪的衣服,但他们的眼睛——那些眼睛里有着和他一样的坚韧,一样的对土地的渴望。
每次从梦中醒来,陈国彦都会在黑暗中睁着眼,听着身边妻儿的呼吸,听着窗外的风声。
他知道,那个故事该传下去了。
就像地里的庄稼,一茬一茬。就像陈家的血脉,一代一代。
国府三十七年秋,陈振德七岁了。
此时的陈家,已经有了近八十亩地——有自己开的荒,有从别人手里买的,也有租佃的。虽然还算不上富户,但至少温饱有余,偶尔还能吃上顿肉。
但他很满足。
陈国彦农闲的时候也会带着两个儿子去田间转悠,有时也会唱起歌谣:
天怕浮云地怕荒,
人怕有病物怕伤;
老鼠最怕是狸猫,
小孩最怕娶后娘。
看那一片片绿油油的庄稼地把河东一整条河的界限都遮挡住了看不到边际,半人高的玉米一眼望不到头,仿佛连绵不绝的绿色海洋。陈国彦喜出望外,又是丰收的一季,主要是今年雨水充足,老天爷很给面子,雨水三五天来上一场,日晒也很充足,不会连续下上十天半月的雨,那样庄稼很容易涝死,这就是庄稼人眼中的风调雨顺吧!
陈国彦带着两个儿子来到田间停下脚步,望向阴沉的天空,云层厚重,遮蔽了太阳的光芒,微风轻拂,带来了一丝丝凉意,让人感到秋意渐浓。陈国彦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眉宇间很是惬意。他转向两个儿子,声音不高,却字字凿进心里:“人啊,只要不怕下力气,脚底下有地,头顶上有家,就总能在土里刨出个前程。”他的目光越过田野,变得有些悠远,“你们的爷爷跟我说过,他的爹,你们的太爷,当年就是跟着一帮人,从河东趟水过来的。那会儿,这里还是一片芦苇荡,荒草长的比人还高,他们一看这地肥,能活人,就再也不走了,到我这代如今已有近百亩地了。”
“哪有百亩,”大儿子振礼在一旁接口道,语气里带着少年人独有的耿直,“拢共也就七八十亩。”。
陈国彦立刻瞪了他一眼,脸上也显得严厉了些:“到了你这辈,要是开不出一百亩好地,要是敢胡来……”他顿了顿,没把话说完,但分量已足够让振礼低下头,闷闷地“嗯”了一声。陈国彦的神色随即缓了下来,像是说给自己听:“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能安安生生守住这几亩地,缸里有余粮,屋里有人气,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两个孩子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父子三人沿着田埂缓缓走着,不时俯身查看庄稼的长势,顺手拔掉几棵抢肥的杂草。后来,他们走到田头水沟旁那棵老槐树下,坐在露出地面的虬结树根上歇脚。惬意地喝着妻子为他们精心熬制的桑叶茶,偶尔也会用蒲公英熬煮的水。对于陈振德而言蒲公英那苦涩的味道不如桑叶泡的茶水,这些桑叶是她秋日里起早,一叶一叶从枝头摘下来,仔细晒干收好的。茶水入口有股淡淡的、清冽的甜,混着一丝青草香气,能洗去半日的疲乏。小儿子振德最爱这味道,觉得比那苦涩的蒲公英水好喝多了,几口下肚,仿佛浑身的力气又悄悄回来了。
陈国彦啜着茶,目光在两个儿子脸上停了片刻,忽然开口:“知道咱家最早是从哪儿来的么?”
两个孩子都摇摇头。
“山西,”他说,“洪洞县,大槐树底下,老鹳窝。不知走了多少路,才在这扎下根。”
看着儿子们将信将疑的神情,他笑了笑:“不信?脱下鞋,看看自个儿的小脚趾甲。”
兄弟俩忙不迭地脱了鞋,捧起脚丫子一看,果然,小脚趾甲上都有一道细细的竖纹,分成了不大均匀的两瓣。
“爹的也是!”振德像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凑过去搬起父亲那只结满硬茧的大脚。
“哥的也是!”他又去抓振礼的脚。振礼有些不好意思,笑着扭身,索性一把将弟弟背了起来,在田埂上小跑了几步,惹得振德咯咯直笑。
等两人闹够了,重新坐下喘气,脸上的神色变得郑重而深远,仿佛望进了时光里头。“这还不算稀奇,”他声音低沉下去,“咱家啊,还有一个故事,是祖上一辈辈口传下来的……”
夕阳西下,将父子三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远处,颖河的水静静流淌,像时间,像血脉,像这个家族绵延不绝的记忆。
风从田野上吹过,带着庄稼生长的气息。
一个新的故事,就要开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