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的速度快了很多,只用了半天众人就回到了代马部落。
“啊呀。”兴奋的小哑巴眼睛很尖,她站在小山坡上,一下就看到了在树林中穿梭的落。
两个小人,很快开心的拥抱在一起。
此时的小火已经换了一身衣服,与那个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她不同,现在的她有些兴奋,拉着落的手,比划着手指,很是欢悦。
“看来小火还不知道部落的事情。”萧冥叹道。
“小火昨天是暗哨,她应该是第一时间被箭羽射中,确实很可能不知道后面的事情。”山说道。
“可有一点说不通吧,对方不留活口,竟然没有看到剩下一口气的小火就算了,更重要的是,你不觉得小火的生命力太强了吗?等我们到达,中间隔了那么久。”萧冥奇怪的问道。
“嗯,是吗?”山疑惑的你挠了挠头,我蛮族生命力强不是应该的么,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吾神,要不要告诉小火呢?”
萧冥看着两个坐在树枝上荡秋千的小人,摇了摇头,说道:“落比我们更了解她,交给她吧。如果小火最后问起的话,再告诉她。”
“是的。”智者老汉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继续道,“对我蛮族来说,无法打倒我们的,终将会让我们变的更加强大。”
一个小屁孩大半夜出现在陌生的山洞,明抢我的衣服就算了,还不晓得跑,这不是够迟钝,就是够智障。
小老汉只用了一晚上就明白了,小哑巴还没有遭受过社会的毒打。
萧冥算是发现了,小老汉在部落里还兼职着精神导师的作用。
两人找了块空地坐下,山和蒙则被打发上山打猎去了。
萧冥将昨日火手中紧握的鸢尾狐毛,递给一旁的老汉。
“智者,看看认不认识,我们怀疑这是杀害炎火部落的凶手留下的。”
小老汉将毛发放在手心,鼻子轻轻嗅了嗅,说道:“红色的鸢尾狐毛,价值是很高的,在整个南疆拥有它的人不多。根据人类的古籍的记载,一些权贵妇人很喜欢养这种非常漂亮的宠物。”
“宠物?战斗力怎么样?”萧冥疑惑,一群人出来杀人,总不能还带个宠物吧。
老汉摇头,说道:“这种生物出生于极北的荒原,在南疆这种常年湿热的地方,实力十不存一,这也是它们成为观赏性宠物的原因。”
“不过,也有一些人,会将它的皮毛剥下,制成披风。”
“披风?”萧冥诧异,这狐狸这么大?
老汉点了点头,很是肉痛的说道:“哎,要几只在一起,才能合制成披风,要知道一只纯种的红色鸢尾狐,在长安城价值万金呐。真是败家子。”
萧冥鄙夷的看着老汉,别人浪费关你什么事。
“听说智者很多年没有走出过部落了,怎么对外界的了解这么清楚,连这种鸢尾狐的价值都知晓?”萧冥好奇的问道。
听到这里,老汉脸色一变。
脑海中出现两个小人,白色的小人义正言辞的指责他,对神明不敬,竟然隐瞒。
而黑色的小人,则辩解说,这是为了不毒害吾神伟岸光辉的形象,和纯洁无瑕的心灵。
老汉挣扎了许久,支支吾吾也没有说出来。
“行了,继续刚才的话题。”萧冥看出老汉的挣扎,也懒得逼问,略过这个话题。
这下,老汉松了一口气,感谢吾神。
此时的他,在心中下定决心,回到山洞一定要把那本让蒙偷偷买回来的银瓶梅烧掉。幸运的是,蒙不够聪明,偷偷看了估计也看不懂,不然吾的一世清明,怕是要彻底毁坏。
老汉正了正神色,恢复了学识渊博的样子,继续解惑:“在鸢尾狐未死之前,只要将它的皮毛完整剥下,鸢尾狐一身的精气就都会被依附在皮毛之上,这种皮毛会散发出独特的清香,沁人肺腑。”
“还有一些传言说,这种香味有提振精神的作用,对练武也有一定的益处。”
“能穿这种披风的人,家族不是非富即贵就是权势熏天,而且大都是女子,还是人类社会的女子。”
“吴老狗欺软怕硬,难怪直接将凶手定义给佣兵团。哼,就佣兵团那帮人,全部卖了都不值一件披风。”
“那你觉得是谁?”萧冥反问道。
“疑似人族,小脚女子,武功很高,权贵阶层,吾神,这不是我们可以管的啊。”智者叹气道。
吾神啊,我已经拐弯了这么久了,您何必多问呐。
可萧冥却不这么认为,而是问了另一件事,“智者,你说,他们为何掳走青壮劳力呢?”
智者一愣,沉默着低头思索。
首先,掳掠青壮,杀死老弱妇孺,这绝对不是蛮族部落的风格,蛮族的做法都是杀死所有青壮,掳掠妇女,用于传承,但在橡树镇的周围,还没有哪个部落有胆子这么做,附近也没有这么强势力的部落,更没那么有钱穿鸢尾狐的披风。
至于仇杀,更不可能,说句可耻的话,就炎火这种部落,都不配成为权贵的敌人,可以轻松玩死。
最后,掳掠青壮的原因,就很可能是因为奴隶。但这些年随着兰宁古道的开通,奴隶的价值其实很低了,掳掠奴隶还不如贸易赚钱,而且奴隶贸易很容易引起两族战争,相对收益来说,其实并不值。更关键的是,兰宁古道价值很高,一旦因为战争贸易中断,导致权贵利益受损,做这件事的人很可能被蛮族和北方的乾天王国联合绞杀。
那么,还有什么原因是需要奴隶的呢?在这个落后的时代,奴隶的作用其实很单一,无非是挖矿,修路等等。
可修路是暴露的,而挖矿则是可以隐藏的。
可一旦挖矿的话,那几十个青壮顶个屁用。
想到这里,智者脸色大变,他想到了一个让人恐惧的结果,微颤的双腿,跪在萧冥的面前。
“吾神,请拯救您的子民。”
萧冥将老汉扶起,叹道:“橡树镇实力不足,看吴宁的态度,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们能做的,只有靠自己了。”
“以咋们的实力硬拼是不可能的,这周围有没有能让我们藏身的地方?”
没错,萧冥的第一反应,就是跑路。没办法,干不过对方啊,能量点也不知道怎么获取,只就剩98点了。多花了一点,是因为这三天还有个打猎被咬断腿的,后面只能让他挥刀自刎,复活了。
一开始,萧冥还以为这是一个杀怪涨能量点的面板,为此特地还捅了部落抓到的野兽,结果发现并不是,这就让他很无奈了。
老汉也知道萧冥只有炼体一重的境界,微微叹气道:“离开了这里,我们只能往南,但是南方早就被瓜分完了,我们过去,很可能被人送去挖矿。”
“还不如西北去苍穹山脉,可那里野兽实力强大,估计活不下来几个。”
“怎么不去长安城呢?”萧冥疑惑道,“据我所知,三十年前,豊武君侯徐晋元就是收拢,人,蛮,半妖三族,建立雄霸南疆的长安城。”
老汉知道萧冥了解的都是一些大概的信息,一到详细的,就很蒙圈了,只得解释道:“哎,如今的长安城地界,在当年那是三不管的地带,在那里停留的人,大都是穷凶极恶之徒。”
萧冥这下明白了,“意思就是,我们这种没有实力的部落过去,也吃不到饭咯。”
老汉点点头,“在长安城,蛮族的实力是最弱的,地位也是最低。”
“咦,难不成半妖族比蛮族还强大?”萧冥惊讶了。
“那倒不是,只是半妖一族都生活在长安城,局部的实力自然强大,而且,三十年前,豊武君侯徐晋元正是迎娶了半妖一族的天女胡雪筠,借助半妖一族的手,彻底压制南疆境内的蛮族,建立了雄极三十载的长安城。”
说道这里,老汉猥琐一笑,“当年的胡雪筠那可真是国色天香,风华绝代的人物。”
“说的你好像见过一样?”萧冥调侃道,倒是他口中的美女,萧冥一点不感冒,反正代马部落没一个好看的。
老汉露出丝丝回味的神情,“是啊,他们大婚那天,我还喝过长安城的桃花酿呢。”
接着,老汉又冷笑道:“可惜,短短不到十年,胡雪筠就暴病而亡。哈哈,暴病?徐晋元才是真正的枭雄呐,所有知晓真相的人都对当年的事情讳莫如深,连半妖一族也是如此。”
“胡雪筠死后也是匆匆下葬,根本不符合一个侯爵夫人死后的对待,可惜了,可惜可惜。”
“你对这些八卦怎么这么清楚,你又没亲眼看到,怎么就阴谋了。”萧冥好奇道。
“哈哈,因为胡雪筠十年都没怀孕,而在她死的时候,徐晋元已经有了一个传承的子嗣,是他的侧室生的,而这个侧室恰恰是人族。”
老汉兴致颇为兴奋,一脸笃定。
“要知道,徐晋元可是北乾册封豊武君侯,他的后代如果拥有半妖一族的血脉,那是绝对不可能继承他的一切的。”
“所以我说......”
萧冥默默的听着,心里却在为代马部落的前辈点赞。
就这个分分钟被我带偏的智者,哎,怎么肩负部落的一切啊。
我们明明在讨论部落的生死存亡,你话题是越来越远了。
而且,这些记忆为何我不知道呢?
老汉,你隐私挺多的嘛......
“对了,胡雪筠大婚的那天,穿的就是鸢尾狐的红色披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