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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佣兵之家

与圣光同行 无欢有梦 3202 2024-11-11 14:26

  南海镇的酒馆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一份涉嫌抄袭的调研报告》

  ……

  南海镇,面向希尔斯布莱德丘陵,背靠无尽之海,地势一马平川,处于天然被包围位置。

  从战略布局上来说,完全没有防守的意义,因此这里通常不设边防,镇上仅有一支十数人的民兵巡逻队维持小镇的日常秩序。

  而这座小镇最开始建立的目的,也只是为码头而设的商业地块,这里没有农田,没有牧场,当然也不会有愿意死守这片土地的士兵和人民。

  那么从居住人口的稳定性上来分析,相比较于——流动性较大的:那些往返在南海镇码头和米奈希尔港的旅客;

  以及较为固定式的常住人口,如:码头的搬运工人,镇上各式各样的小商小贩,为数不多的拥有店面的资本家。

  处于这两者之间的佣兵,应当被划入半流动型人口之中。

  我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因为这座小镇只是佣兵们在奥特兰克山地王国、郭霍尔德堡以及阿拉希高地执行任务时的一个落脚点,他们并不会在此常驻,但是在他们开始下一个周期性任务时,交通便利,消费低廉的南海镇,通常是他们最佳的选择。

  至于‘这一段时间’具体是指多久,就得看他们的雇主会在何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给出他们的下一个任务了。

  那么,对于那些运气不好,接不到任务,长期混迹于南海镇的佣兵们来说,他们如何解决住宿问题呢?如果他们不想露宿荒野的话,就得找一个遮风避雨的住处,老实说,这在南海镇,并不容易。

  入住旅店一夜,需要支付十五枚铜币,并且所有的食物和饮料额外计价——这对于大部分的佣兵们来说,是享受不起的服务。

  “有那闲钱,俺还当嘛子佣兵。”——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佣兵如是说。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间名为‘佣兵之家’的酒馆应运而生,从两年前开业至此,生意火爆兴隆。

  因为在这里,你只需要花三枚铜币,点一杯最便宜的朗姆酒,就可以在酒馆里坐上一整夜,在这段期间,你可以倒在座椅上呼呼大睡,尽管放心,盗贼通常不敢在这儿工作;

  如果你不困的话,也可以肆无忌惮的调戏酒馆里大白腿低领口的女侍应,她们不会介意,当然,代价也许是再点上几杯各种口味的朗姆酒,或者被暴打一顿扔出去;

  假如你不好这口,那么也可以找到一些趣味相投的同志,酒馆里不乏各种各样的肌肉魁梧大汉能够和你相互交流……

  不!请你严肃点!

  我指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通过交换信息,说不定能够找到些活干,不但明日的工作有了着落,运气好的甚至还能大发一笔横财,到时候……哼哼,回来点上几杯朗姆酒,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调戏女侍应了……

  因此,这间‘佣兵之家’酒馆,全天营业。

  白天,作为雇主和佣兵打探消息,发布、接受任务的地方,到了晚上,这里就被无家可归的佣兵们当做休息的地点,同样也是全镇上唯一一处盗贼不敢光顾的场所。

  南海镇本地的居民也从不到此喝酒。

  而今夜,这间挂着‘营业中’牌子的酒馆,却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

  佣兵之家酒馆,看似混乱喧嚣,其实当你在踏入其中的那一刻,所有的一举一动都将在他人的注视下进行。

  现在时间:接近凌晨一点。

  有人掀开了门帘,带着一丝丝室外的寒意步入酒馆,鞋履在木制的地板上留下了淡淡的水痕。

  坐在一个比较靠窗位置上的人,立刻警觉了过来,他的思维如同电流一般闪过:

  ‘即使酒馆里的灯光十分昏暗,我也能够清楚的看见,掀开门帘的那只手,颜色有些白皙的不自然,仿佛像常年没有触碰过阳光一样。

  他的动作很快,用左手掀开帘子,先踏进的却是右脚,整个过程十分协调,没有一丝的迟疑。

  进来之后,他的目光扫过除了我之外的,将近四十几位的彪形大汉之后,也没有表现出慌乱。看来是个不好惹的家伙。’

  以上是一位独行佣兵的内心活动,他以解谜,破案著称,据说,三天只要睡两觉。在镇上小有名气,三天前,他刚刚为镇上巡逻队的副队长,找到了丢失在多利大婶后院茅坑里的巡逻犬。

  于此同时,半靠在椅子上和同伴聊天的,红日佣兵团,兼任心理安全教育指导员和工会裁缝的老吴,轻轻抿了一口即将见底的朗姆酒,他突然不说话,而是眯起了双眼,心想:

  ‘这人披着一件灰色的斗篷,戴着兜帽,但实际上他并不太习惯这身装扮,因为虽然他大部分的面庞都笼罩在阴影下,可还是露出带点胡渣的下巴和紧紧一张抿着的嘴唇。

  这可不是一个善于伪装自己的人,应有的行走姿态。

  从地面上留下的那个完整的鞋印,可以判断出这是一双价值不菲,足够耐磨的靴子……噢,等等!我看到了什么?

  斗篷的边角居然用符文之线绣着三重交叠的花纹!……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个人非富即贵,是条大鱼。’

  盯上这个人的并不只是老吴一个人,一位蜷缩在角落里,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小老头,正捏着自己的双拳:

  ‘如果有人敢帮我把他的兜帽扒掉,我打赌他一定很面生。因为这样的人,如果我见过一次,就连背影也一定会印象深刻。

  现在的时间已经很晚了,我却还没吃饭……不,我想说的是,很晚了,码头的船舶已经停运,我想,他一定不是一个旅客。

  因为他没有行囊,也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他是雇主吗?如果他是一个寻常雇主的话,为什么不在白天来发布任务?选择在这样的蒙蒙雨夜中突然到访,我相信他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往往正是这些人,出手才会大方,我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已经连续半个月没有接到过任务的落魄佣兵威利,暗自鼓舞自己。他在酒馆里赊了十天的账,如果明天再还不上的话,接下来的日子恐怕只能露宿街头了。

  ……

  来者恐怕料想不到这些坐在酒馆里的人,居然无聊到有这么多的内心独白,究竟是确有其事还是无良的笔者注水,他并不关心。在角落挑了个空的位置坐下后,再没有任何动作。

  坐在他隔壁的大胡子佣兵看着对方空荡荡的桌子,忍不住心中腹诽:‘这小子看起来人模狗样的,没想到一点规矩也不懂,难道他不知道进酒馆前必须要先点上一杯酒才能坐下吗?’

  他正想着出声讽刺两句,但眼角余光之中已经看到了向来只会站在酒馆吧台里搔首弄姿的女侍应凯利,面上带着娇艳的笑容,扭着腰向着那人走去,只好悻悻的闭上了嘴。

  “这位先生,您是想喝点儿什么呢?还是想找个人儿办些事儿?”

  女侍应浑圆的大腿轻轻靠在男子坐的椅子上,声音甜腻,颇有些撒娇的意味,凑近了才用较低的声音暧昧的道:“我很乐意为您效劳哟……”

  那人倒没什么反应,坐在一旁的大胡子佣兵却是听得毛孔一阵舒畅,他想:如果这是凯利亲口对我说的话,那该有多美妙啊……

  为什么她在和我对话时永远都是同样僵硬的一句——‘一杯朗姆酒?好的,三个铜板。’

  为什么?这不公平!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了。

  神秘人兜帽下的下巴一动,声音有些沙哑的说:

  “我,只是想在这坐坐而已。”

  说完这句话,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然后在大胡子佣兵疯狂吞咽口水的声音和渐渐变绿的目光中,从衣袋中取出一枚亮晶晶的银币——那是由洛丹伦王国铸造的,成色最好的银币。

  他将它放在桌面上,声音低沉的说:“随便来壶酒,剩下的钱不用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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