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东城的夜晚静得像一潭水,没有丝毫起伏,一切显得那么安谧……
此夜深人静之际,却有一处庭院内立着四个未眠之人,破坏了这份美好的安谧。
月色朦胧、繁星满天,庭院里除了树枝的摇摆声和寥寥几声蝉叫,一片寂静。
“天色已晚,你如此形色匆匆,又背着包袱,是要往哪里去?”
中年男人手持一根长棍,立在门口,在黑夜中低声喝道,月光冷清清地照着他略显愤怒的脸。他左右两旁,各站着一位同样手持长棍的家丁。
“上山祭拜老师。”
中年人面前的年轻人一副恭敬的姿态,低头拱手回应。
中年人讥讽地冷笑了两声。
他一眼就看出了年轻人在撒谎,他对年轻人实在太了解了。他知道,除非顺手且没有危害,否则年轻人只会做自己认为有用的事情。虽然年轻人极为尊敬他自己的老师,但去祭拜他老师这件事,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利益,在年轻人认知中绝对是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毫不留情地戳穿了年轻人的谎言:“你会去祭拜南山先生?我看,你是要去投奔唐国吧?”
“父亲,王室已是大厦将倾,眼下,唯有另则明主才是长远之策,您向来任何事都以家族为重,怎么如今却不想着这点?”
抬起头,棕瞳的年轻人一袭青衣,身躯凛凛,相貌堂堂,面对中年男人的质问,不卑不亢地回应,对于自己被看穿的谎言一点也不在乎。
中年人面色瞬间涨红,几欲开口大骂,最终却是怒极反笑:“可笑至极,我族世受王恩,岂能因今日王室衰微,就行背弃之举?”
年轻人长叹了一声,眉宇间流露着对眼前人执迷不悟的无奈:“王室早已放弃了自己,您为何看不见呢?”
长棍在地上奋力一砸,发出巨大的碰撞声,中年人怒斥:“你怎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之言!”
不知怎地,空气突然安静下来,庭院里噤若寒蝉,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时都不说话了。
“啾啾,啾,啾啾”,一只黄鹂鸟飞上了庭中白杨的枝头,鸟叫声打破了宁静。
这种鸟脑笨胆大,不知道怕人,对空气中弥漫着的火药味没有丝毫察觉。
年轻人撇了一眼黄鹂鸟,随后收回目光。
“七十年前,高祖父唐守愚,前来封东为官,天子许他礼官之职,世代承袭。父亲,我说的没错吧。”年轻人没有正面回应中年人,而是选择另说一段族史。
“不错。”中年人微微颔首,怒色收敛了几分。
“高祖父当年有‘王佐之才’的名号,为何天子不许高祖父司徒之职,却只许高祖父一礼官?”像是找到了突破口,年轻人向前踏一步,语气有些咄咄逼人。
“这是因为...因为......”中年人陷入了思考,遭到突如起来的质问,久久答不出来,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思考过,他的父辈也没有给他留下答案。
“那是因为王室知道自己灭亡已成定局,无回天转日的可能,倒不如向七国表示自己无再君临天下之心,多过几年舒畅日子。王室亦有自知之明,您为何却不自知呢?”年轻人语气铿锵有力,字正腔圆地说道。
说完之后,年轻人长吐了一口气,感觉很是舒畅。这些话他在心里憋了好几年了。
年轻人话语的每一个字都如一把锋利的匕首一般刺在了中年人的心上。
匡扶王室,是中年人自己、父亲、祖父、曾祖父四代人坚守的信念,他一生都为了这个信念而活着,现在年轻人却说王室自暴自弃,不需要匡扶,他们四代人做的一切事情全是徒劳。这和要了他的命有什么区别?
“你!你这逆子!李忠唐忠,把他绑起来!”中年人的五官因愤怒拧到了一起。
他不可能接受年轻人这种现实的说法,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反驳年轻人。气急败坏地只能朝两旁的家丁吩咐把年轻人绑起来,这样能让他感到好受点,如果年轻人能承认他自己刚才说错了话,那就更再好不过了。
但年轻人气血方刚,怎么可能会同意,他知道今日两个人是不可能再有心平气和讨论下去的机会了,收回假心假意的恭敬,冷笑两声:“呵,您今天是还要再大义灭亲吗?”
简单的一句话,让中年人这座本就处在爆发边缘的火山直接喷发了。
他举起手中长棍愤然一挥,顶部狠狠地砸在地上,与长棍相接的砖块出现轻微的裂纹:“荒唐!那是他自己不忠,死有余辜!”
年轻人名叫唐博渊,李姓唐氏,而眼前与他对峙的中年男人,则是他的父亲,王都六卿之一,执掌祭祀礼仪的太宗,唐居正。
七年之前,唐博渊之兄长,唐瑞平,在其一友人婚宴上,酒后大醉,直言吐道:“宁愿为楚国一小吏,也不想承父亲官位。”
这句话被有心人宣扬出去了,届时,整个王都对此事议论纷纷,也很自然地传进了父亲唐居正耳里。
他听后大发雷霆,直接带人将正在朋友家中吃席的儿子抓回来,让他跪在祖宗灵堂内,丢给他一柄宝剑,逼迫他当着列祖列宗的面自裁。
唐瑞平苦苦哀求父亲不要这么做,无果,回应他的只有父亲的冷眼相待,他最后只得选择拔剑自刎。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正巧碰上唐博渊的老师南山先生出游,唐博渊归家正好撞见了这一幕。
在门外,他总感觉兄长发现了自己,在自刎前最后看了一眼自己,满含泪水的眼睛里只透着绝望。这对年仅十一的唐博渊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影响,此后六年,他一直跟着南山先生在山中修学,期间没有回过一次家,直到去年学成归来。但回来后也是极力避开与父亲见面。
“跟您这种老顽固,多说无益,您要拦我,就休教我动手了。”唐博渊冷冷地说。
他解下背上的包袱,从中取出一把四尺半的长剑,拔出了藏在剑鞘内的寒锋。
这是一柄冷冰冰的古剑,银色的剑刃在月光的照耀下泛起淡淡的光芒,恰如黑夜中的明月,剑柄和剑镗上缠着一只墨黑色的麒麟,神情悲伤无比,瞳孔以冰晶石点缀,上面散发着阵阵极寒之气。这柄剑自铸成以来,已经历了一百多个春秋,上面银白色的剑气可上冲斗牛。
照夜乌麟,这是它传世的名字,乃是一百六十年前夔天子命人用淬炎银锻造。淬炎银硬度不输于优质钢铁,但重量却只有其一半不到,挥舞起来极其灵巧轻便。
四尺半的剑相当少见,这种长度通常都是无锋的重剑。但因为淬炎银的轻巧,这柄剑可以完全按照一般宝剑样式锻造,甚至还额外添加了一个较长的剑镗,才硬生生地把重量凑到四斤。
麒麟,神兽也,相传其通体金黄,可这柄剑上的麒麟却是墨黑色。据说,本来这麒麟的确是按金色锻造,只是这柄剑锻造完成之时,恰逢国之重臣,太傅陈公德遭卫国公卫无忌杀害。
这剑顿时发出鸣颤,好似哀鸣之声,仿佛是为陈公德之死而悲痛,随后乌光大现,金黄褪去,这麒麟也变成了黑色,原本端庄的仪态也变成哀伤,世人皆称赞此剑为义剑。
天子为了纪念这位老忠臣,将此剑放在名臣堂内,供奉于陈公德的画像前。
直到唐守愚出现,那时候,夔王室衰微,天子的宝库里已经没有什么奇珍异宝可以赏赐给殿下诸臣了。于是有人提议将此剑赐给唐守愚,忠臣配义剑,绝配。糊涂的天子一听,也觉得合适。于是,这柄剑就随夜明伯之爵,一并授给唐守愚。
在唐守愚死后,照夜乌麟一直被放在唐氏祠堂内供养,四十余年没有出过鞘。
取剑的时候,唐博渊只刚刚摸上剑鞘,他就似乎听到了剑内寄居的麒麟之魂的低语。
“带我走吧。”他仿佛听见剑说,那是一个苍劲、老迈的声音。
传说这是一把魂印兵器,锻造者将麒麟的魂魄放在了里面。
从前他只当是个故事听,但现在他相信了。
无法拒绝那个声音的语气,他拿起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祠堂。
尘封百年的麒麟剑,终于显世了。
“你怎么敢把祖传的宝剑拿出来?逆子!”唐居正勃然大怒,手中长棍直指唐博渊,手因愤怒有些颤抖。
唐博渊没有看父亲,竖起照夜乌麟,望着麒麟散发着寒气的眼睛:“路过祠堂,顺手就拿出来了。”
“那你现在用剑对着我是什么意思?”唐居正额上青筋暴起,继续逼问。
“父亲要阻拦我,孩儿只能拔剑相迎。”话毕,唐博渊抬起头冷冷地看着唐居正,手中古剑又握紧三分。
气氛逐渐焦灼起来,唐居正瞪着眼,唐博渊冷眼看他,四目隔空相望,空气中,仿有刀光剑影闪过。
“好啊!好啊!李忠唐忠,不必留手,给我打死这逆子!”唐居正怒不可遏地吼叫着,这声音就仿佛沉雷滚动一样,传得很远很远,激醒了一片熟睡的飞鸟,漆黑的夜空中顿时多了些富有生气的装饰。
唐博渊看着父亲身后二人,面色一沉,如临大敌,弓腰,步伐不断变动,做好了迎敌的准备。
李忠唐忠,是父亲捡来的孤儿,和他大哥同岁,以前一直和大哥一起练武,他很清楚二人的实力,不敢小觑。
可是李忠唐忠久久未动。
唐居正等得着急,转身向后呵斥道:“我命你二人动手,听见没有!”
二人低下了头,不敢直视唐居正。
“动啊!你们倒是动啊!”一向言听计从的家奴如今却对他这个家主的命令充耳不闻,这是要造反吗,唐居正拿起棍子打向二人。
打了几棒后,唐居正注意到二人脸上有泪滴落下,然后看见李忠嘴皮子微微翻动,低声说了一句:“老爷,对不起。”
二人忽然向前冲了一步,一左一右架住了唐居正的胳膊,把他按倒在地上。
唐居正被二人突然按到,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他们这是要帮唐博渊逃跑!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怎敢如此忘恩负义,忘记是谁在你们快要饿死的时候,把你们带回来的吗!”唐居正剧烈挣扎了几下,可唐忠李忠两人力气太大,除了手和小臂之外,他身体根本动弹不得。
“老爷,您的大恩大德,我二人永生永世不敢忘。只是二少爷说得对,王室已经无可救药了”,唐忠抑制不住泪花,哭得很厉害,李忠亦是如此,“您随便在路边拉一个人问,都是这个答案。只有您这样的人,还一心想着扶夔。大少爷当年说得一点也没错,这件事您做错了!”
“住口!你...你们,气煞我也!”唐居正面色铁青,好像头上都开始冒起青烟,他举起棍子,用长棍的末端猛叩二人,想让他们放开自己。
唐博渊有些出神,一时未反应过来,长锋出鞘,他已做好了和二人搏斗的准备,可是父亲那边却起了内讧。
“二少爷,你发什么愣,快走啊!”李忠仍挨着唐居正不停地棍打和责骂,衣物遮掩下的身体已经青一块紫一块,他面色痛苦,带着泪水,声嘶力竭地朝唐伯约高喊。
唐博渊这才回过神来,长剑收回鞘中,一溜跑出了大门,不时地回头看向门内的李忠唐忠二人,目光有些复杂。
等到奔跑声消失,唐博渊已经完全没入黑暗时,二人才松开了手。
唐居正一被放开,立刻起身冲到门口,想在眼前一片黑暗中找到唐伯约的身影。可是街上空无一人,静悄悄的,只有一些昆虫的鸣叫。
他身子瞬间软了下去,扔下手中长棍,靠着门框,唐居正缓缓滑坐下,整个人看着有种无力感。
他的目光空洞,喃喃自语:“我族世食夔禄,满门忠臣,今到我这一代,却生出了两个不孝子,不思忠君报国,只想着求取功名利禄。悠悠苍天,为何如此对我?”
静了许久,唐居正颤颤巍巍地起身,拖着蹒跚的步子走向屋内,嘴里还在不停地念叨:“明日我就去向陛下请罪......”
经过在地上长跪不起的李忠唐忠身边时,他停下脚步,想了一段时间,微弱地说:“唐忠李忠,我问你们,如果夔朝遭到蛮夷入侵,回天乏术,你们二人作何选择?”
唐忠仍保持跪姿,没有片刻犹豫答道:
“您当年说过,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唐忠自然是誓与国家共存亡,我.......”
唐忠没有再说下去,他不笨,一下就明白唐居正的话外之意了。
“唉,今时的王室与那时的夔朝又有何区别呢?我无颜面见陛下,更愧对列祖列宗,待我自裁以后,你二人随便找一处地方葬了我吧。”
说着,唐居正继续走向屋内。
“灵歌....我来陪你了......”
门前的灯笼照着唐居正的背影,没有了平日里的挺拔,到是有些驼背,看着憔悴而颓唐,时间在他身上带走了很多,但不包括他的意志,可现在,一直支撑着他活下去的意志也没了。
“老爷.......”跪在地上的两个强壮男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那黄鹂鸟依旧停在枝头上,默默地看着这一幕。
次日清晨,唐忠李忠二人披着白色的丧服,推了一辆车,车上放着唐居正的尸体,铲子和刀。
封东郊外的天空是湛蓝色,山坡上绿茵如锦,盛开着斗艳争妍的各色鲜花,如同一大片翡翠上镶着各色各样的奇宝异石。一阵微风拂过,花田里流转着淡淡的五彩光晕,就像遗落在人间的璀璨星星。
那是唐居正生前最爱来的地方,据说是其与早逝的亡妻玉灵歌初见之地,唐忠李忠二人埋葬了唐居正之后,跪在其坟前拔刀自刎。
血渗进大地里,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亦如他们本人一样,两个小人物的死并没有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变化。
可风却变了,从清爽的微风变到猛烈的飓风,鲜花们被飓风嗖嗖地压在地上,没有了平日里明艳的色彩,换来的是哭泣的声音,因为它们那美丽的花瓣全被飓风给夺走了。
风变了,或许是在为唐忠李忠两人的死在哀悼,或许是为一个忠臣世家的灭亡而惋惜,也或许本就该变化,只是恰逢两人自刎。
总之,地处中原的封东郊外刮起了罕见的大风,那是乱世之风。
正是这阵无始的乱世之风,把年幼的麒麟吹到了宋国的淮阴城,让他与命运中的另外一人相会。
.......
唐博渊驾马出了封东城,途经小城该野过夜。次日上午四时,他擦了一擦有些红肿的眼睛,再次启程,两个时辰后,终于出了王畿之地,到达了宋国边境小城南乡。
虽然南乡也处贡州地界,可是这里的百姓不像王畿之地那样,脸上终日不见光彩。他们生活不算特别富足,但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笑得很开心、自信,毕竟宋国不像夔王室那样弱小,不用整日提心吊胆会有诸侯来犯。
唐博渊很喜欢这的民风,百姓都很淳朴好客,不用花钱,只要说自己是异乡人,在集市上逛一圈,依靠“品尝”,基本能吃个半饱。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因为如果有人真这么做,第二天大家就都认识他了。
但唐博渊本着“反正没人认识自己”的想法真就这么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后,唐博渊再次上路,他本来的意图是先往北方走,去平州的卫国看一眼,他对昔日的霸主之国很感兴趣。可是在刚刚驶出城外没多久,有一阵狂风从背后袭来,径直吹向正东方,那是宋国大城淮阴的方向。
他对这阵突如其来的狂风不敢兴趣,的确,本来这并不对他的计划造成什么影响,可是胯下的马儿不知道为何,发了狂一样地追逐狂风,奔向东方,无论唐博渊怎么鞭挞它都不停蹄。马速很快,他也不敢跳下,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坐在马背上等马跑累了停下。
在马刚刚扬蹄的一段路,狂风距离自己还不算太远,约摸在千米之内。有那么一瞬间,唐博渊感觉看到狂风中有一人一骑,完全笼罩在黑色里,身上散发着诡异的气息。
他觉得自己是眼花了,揉了一下眼睛,狂风中的身影果然消失了,这件事情他没有放在心上,当时的注意力都在跨下发狂的马身上,很快就忘了这事。
出乎意料,这马竟然在那么快的速度下连续跑了一个时辰。那时候再往北方的平州赶已经来不及了,除非他愿意露宿荒野。对于有轻微洁癖的唐博渊来说,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迫不得已,他只能继续往东赶。
又是两个时辰后,已近九时半了,洁白的月亮点缀着深蓝的夜空,唐博渊抵达了宋国大城淮阴,淮阴是座名城,它曾是驰国的国都,驰国灭亡之后,其一直作为宋国在贡州的经济中心存在。淮阴有座高山,约摸两千米高,叫午阳山,曾经这里一度被认为是华族母亲河的淮阴河的发源地,虽然一直有传闻说淮阴河发源于雍州西部的云来山,但信的人很少,直到三百多年前,盘踞深山的羌族被晋国、秦国、巴国联手消灭,雍州西部得到开发之后,天下才确定淮阴河确实发源于云来山。
淮阴城相当繁华,虽已入夜,但城内灯火通明,街上人山人海、摩肩接踵,路边商贩吆喝声不绝于耳。
从高空俯瞰,整座城池流光溢彩,而淮阴的闹市在一众流光内最为绚烂夺目,犹如众星捧月一般。
唐博渊牵着白马,踏着婆娑的月影,在闹市华街穿游。高竿上彩旗如林,迤逦的楼台歌舞升平,一眼望不尽,随着丽人们秀足莲步带起了脂香弥漫的微尘。幽婉欲断的箫音,呼唤着彩鸢期约归去,只听歌女们欢歌四起。『引自刘辰翁《宝鼎现·春月》,有改动』
周边的行人都有意识地避开唐博渊,也许是因为怕马失控,脱了缰绳,飞奔起来伤人,但也或许是因为他这一天一夜急着赶路,满身大汗没有换洗衣物,更未清洗身体,又正值夏季,地处中原,空气湿润,身上都发臭了。
实话实说,就算不着急赶路,他自己也懒得换洗衣物,平时在家里都是随手丢给家仆的。就算是跟着南山先生修习的时候,也是隔三差五地把衣物送下山,找当地村民帮他清洗。
而对于周围行人都避着他走,他并没有感到有被歧视的感觉,反倒莫名的有些庆幸。
从兄长去世算起,七年的时间,太长了,他已经习惯孤独了。从母亲死后唐博渊就不喜欢别人碰自己,可是淮阴的集市熙熙攘攘,很难不跟别人挤到一块。现在他们愿意主动避着自己,对唐博渊来说是相当称心。
淮阴城里有太多东西是封东没有的,少数唐博渊听老师南山先生或是同门师兄提起过,多数则是闻所未闻。
像是飘香四溢的炸萝卜丝饼,外形精致工巧的红枣子糕,还有让他敬而远之的淮阴臭豆腐.......
其实唐博渊很喜欢吃臭豆腐,但仅限于炸的,对淮阴这种软趴趴的,而且还沾满香酱的臭豆腐,他是一点也提不起兴趣来,总觉得有些不伦不类,明明是臭豆腐却配香料。
“老板,这个是什么?”
唐博渊在一处卖点心的小摊前停下来,指着一个棕色的、圆圆的、像饼却不是面做的小食。
手里正忙活着做糖人的老板瞄了眼唐博渊指的方向,说:“噢,这个啊,核桃酥。口味滋糯,很甜。要来一个尝尝伐?一文钱就够了。”
“好。”
老板给了唐博渊一张薄纸,让他自己将核桃酥包起来尝尝,老板自己还要继续捏糖人,腾不出手来。
唐博渊直接挑了最大的一块,没有丝毫犹豫。
“咋样?”老板忙活完手里的糖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松脆细腻,好极。”唐博渊边吃边说。
“那客人还要些吗?”
“嗯....来七个吧。”
“好嘞,这就给您包起来。”老板拿了张大纸,轻车熟路地随便抓了连着的七个包住。
忽地,唐博渊止住老板,连点了七个最大的。
“谢谢你。”
无视了老板鄙夷的目光,唐博渊没有感到一丝不好意思。
接过包纸,唐博渊递给老板七文钱后,继续朝集市中心最热闹的地方赶,那边摆了张宽大的圆木高台,周围挤满了人,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像是要举办什么活动。
一个中等身材、大腹便便、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沿着台阶登上高台,唐博渊耳边嘈杂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
中年人手笼在袖子里,高声笑言:“诸位父老乡亲,我兰保国初到贵地,今日设下擂台,比武招亲,不满三十者皆可以参加。一个时辰后,谁能站在擂台上,谁就能娶到我女儿。”
“比武招亲,头一次见哦。”擂台边上人头攒动,唐博渊挺想就站在擂台边上看,可惜人太多了,挤进去得难受死。
那中年男人一下擂台,就有一看着十七八岁的小伙,手握一柄漆黑如墨的七尺长枪,,两步跳上了擂台。
这小伙长枪斜握,抱拳向擂台下说:“列位父老,就由我赵某人拔个头彩吧。”
“好!”
“好!”
擂台下的人群呼声一片。
又有一人上台了,是个略显肥胖的人,一身布衣布鞋,长得是张娃娃脸,挥舞的却是一把霸王开山斧。
两人拱手互相拜过,通报姓名后,随着一声锣响,比武就正式开始了,周围的人群也逐渐安静下来,静悄悄的,空气都仿佛凝结了。
持枪者上身微微下压,左脚前踏一步,右腿向前微弯,把身体的重心转移到右腿上,手中长枪点地,如螳螂猎杀前的最后一刻,已经是蓄势待发,只要右脚重重一蹬,就可向前突刺。
对面的持斧者知道持枪者这一式的爆发力,保持极警慎的态度,手中四尺长的斧子置于身前,不断改变持斧的手势,令人无法判断他进攻的意图。
持枪者不想放弃这颇有爆发力的一招,不动;持斧者也不敢轻易靠近,不动。
双方僵持不下,持续了大概三十秒左右。
台下人群看得着急,已经不再保持安静,窃窃私语,议论纷纷,更有甚者直接喊到:“还打不打啊!?”
或许是受到言语的刺激,持斧者按捺不住了,他开始缓缓向前进。
步伐凌乱,没有章法,唐博渊的武艺不算好,甚至可以说很一般,但他也看得出来男子心已经乱了,反观持枪者,仍然保持不动,面色不变,呼吸匀畅。
除非持斧者能做到力量和技巧上的完全压制,否则的话,这把比赛不用看,唐博渊看都不看就知道是持枪者赢了。但是如果真能做到力量和技巧都压制持枪者的话,这样的人肯定不至于听了别人的三言两语就心乱如麻。
持斧者暴起前冲,斧子正面向前,他的意图是先挡下持枪者的一枪,然后就可以借助前冲的惯性,和持枪者近身交战。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巧。近身作战,斧子绝对比长枪灵活得多。
持枪者也知道这一点,他不会给对方这个机会。长枪抬起,枪头正面朝向持斧者,右脚后滑,腿微微弯曲,大喝一声,猛地发力。长枪和人仿佛形成了一个整体,就如一支离弦之箭射向了中年人。
持斧者早就做好了准备,身体向右倾斜,举起手中利斧,高过头顶,想直接将长枪的枪头砍下来。
持枪者眼看长枪可能要刺不中,左脚斜向后重重一蹬,调转枪头,继续刺向持斧者。
持斧者没有料到持枪者反应如此迅速,还能改变方向刺向他。他想要抵挡住对方这一击猛刺,可是手中斧子还在头顶,已经来不及回防了。
此刻,他只能选择将斧子向后甩,借助斧头的重量,让自己向后倒下。
“碰。”他摔倒在地上,同时把斧头上挥,他认为也许持枪者会因为惯性,刹不住车,还往前冲,自己就能乘他枪尖朝前时,给他毫无防备的腹部造成重创。
斧子才刚刚从地面挥起来,黑色的枪尖却已经抵住了他的下巴。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持枪者居然停住了,他仿佛早有预料,腰部发力,长枪向左急转,把冲击力卸掉后再转回来。
“我认输!”生命危在旦夕的持斧者扔下了利斧,大声喊到。
持枪者收回长枪,拱手一拜:“承让。”
台下顿时欢呼声不断,直到第二位挑战者上台。
持枪者在战胜了中年人后,又接连获胜几把,可惜最终体力不支,终于还是下了擂台。
唐博渊看得有些出神,都忘记自己和马饭都没吃,还饿着肚子了。
这马也是非常奇怪,周围那么吵闹,它居然睡着了,这样也好,省得唐博渊担心马因肚子饿而闹脾气。
围观的人群都对持枪者败下阵来感到惋惜,觉得要是他晚点上去就好了,说不定能站到最后。不过他本人到没什么遗憾,下了擂台,坐在路人给他的搬来的板凳上,直言说道他父亲早已给他定下了婚约,今日就是手痒了,想和人比试比试。
台上现在是两个青年人在比武,一个手拿双锏、个子矮小,另一个舞的是一把大戟,身材强壮。
持戟者想以大开大合势压制持锏者,可事与愿违,对方颇为灵巧,根本摸不到。
终于,一番激战过后,持锏者磨光了持戟者的体力,一脚飞踢在持戟者手上,持戟者感到吃痛,手一松,武器跌落在擂台上,被持锏者踢出场外。
丧失了武器,持戟者自然只能下场了。
人们为持锏者高声庆贺,而持锏者却脸上见不得一点笑容,半跪在擂台上不停地喘气,刚才高频率的闪躲,不仅磨光了对手的体力,同时也大量消磨了他自己的体力。现在他要好好利用这短暂的空隙恢复体力。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时辰,再坚持一会儿就能娶到兰员外家的千金了。
又是一人翻身上台,和持锏者拜过后正要开始比试。
唐博渊身后传来如雷鸣般的巨响。
“都让开!我来!”
唐博渊回过头,看见挡在他身后的人群极速地向道路两侧散开,神情惊恐,像是在躲避可怕的野兽。
人群散开后,映入唐博渊眼中的是二十多号人,各个目露凶光,腰间别着一把砍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为首的是一个虎背熊腰,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眼神狠辣,身高八尺的壮汉。
唐博渊也想跟着人群散开,可是马睡地死死的,他拉不动。道路中央,除了那个壮汉和他身后二十多人,竟只剩下唐博渊他一人一马。
“老兄,你倒是动一下啊。”唐博渊使劲地拉着缰绳,马却像生根似的站住,一动不动。
唐博渊其实并不怕这个壮汉,无论是他父亲节那王都六卿之一,还是唐国宗室后裔的身份,随便拿出一个来都能给这种民间恶霸吓个半死。
他只是很讨厌麻烦罢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服软说两句话就能解决的事,没必要浪费时间。
也不管马了,唐博渊走到路中央,隔着老远对壮汉等人作揖喊道:“诸位壮士,我李某无心冒犯,只是这驽马睡着了,拉不动。”说完,唐博渊小跑到了路边,和恐惧的人群站在一起。
称自己为李某,而不是唐某,是因为姓氏的氏,是根据封地的名称来的,氏不包括在姓之中,如果他称自己是唐某,那就是变相地暴露自己身份,而姓唐的,无一例外,要么是唐国宗室后裔,要么是他们的家仆。
那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中央,脸上神情扯高气扬,仿佛对众人的害怕和唐博渊的服软非常满意。
为首的壮汉朝马走去,那马一点也不自觉,丝毫没有察觉到背后的危险,还在熟睡。
到马侧身,那壮汉停了下来,他大吼一声,挥出一记重拳,打在了马的肚子上。
马终于醒来了,它被打出去了两米远,摔在地上凄凉的悲鸣着。
壮汉身后的那些地痞流氓不约而同地称赞起壮汉力大无穷、英雄盖世。
唐博渊很是心疼,但也不说出来,只在心里默默念叨。
壮汉继续向前走,拉住高台边缘,腿微弯曲,竟一个直跳上了擂台!
沉重的身躯砸在擂台上,发出一声巨响,他看着台上两人,抬起粗壮的手勾了勾手指,一副狂拽的样子:“怎么,你们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儿看到本大爷还不跑?想和爷抢女人吗!一起上来吧,我怕你们单独上撑不过爷一招!”
然后负手而立,摆出一副毫无防备的姿态,甚至还象征性地打了个哈气,他赤手空拳,根本不在乎两人手中武器的危险,以此表示对二人的蔑视。
那两人造此等大辱,却没有一点愤恨,唐博渊从他们脸上看到的只有害怕。
果不其然,二人逃下了擂台。
跟随壮汉的那些地痞流氓开始讥笑那两人无胆,同时夸壮汉是英气逼人,让敌人不战而栗。
“曹处,你这恶霸,也敢来参加我女儿的比武招亲?你不怕我向官府举报,把你抓起来吗!”
兰员外在擂台下的人群里,指着壮汉,气愤地喊道。
原来这壮汉名叫曹处,此人凶强侠气,力大无穷,是淮阴城有名的恶霸。如果只是他一人还好,衙门的护卫都够收拾他了,但他背后还有二十多个小弟跟随,并且和一些贪官污吏勾结在一起,打着“收保护费”的名头,恶意搜刮民脂民膏,淮阴百姓对他们是敢怒不敢言。当地人把他和传说中的淮阴河里的蛟龙、午阳山上的吊睛白额虎并称“三害”,而曹处排在三者第一。
“比武招亲,人人有份,谁规定我不能参加!况且我犯了什么事?官府凭什么抓我?”壮汉豪横至极,都不正眼看一眼吴员外。
“你,你这无赖......”兰员外面色涨红,貌似被气得话都不会说了。
他全身都在颤抖,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恐惧,他很害怕曹处,但他实在不敢想象自己女儿嫁给这样的人会是什么样子,估计一听到这个消息就当场晕死过去了。
他攥紧拳头,终于是下定了决心,挤出人群,冲到路面中央,高声喊到:
“吾不忍小女嫁给这种恶霸,哪位壮士愿意救救小女!我兰某愿献上黄金四百两!”
这句话在人群中瞬间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四百两黄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寻常人家就算不吃不喝百年也挣不到。
唐博渊注意到了有些个热血青年蠢蠢欲动,想要上去挑战。四百两黄金实在是太多了,得到这些钱,这辈子吃穿都不愁了,难免会有人心动。但他自己心中却是风平浪静,他清楚自己的本事,这种送死般的行为,未免也太愚蠢了。
这时曹处大喊一声:“谁敢?!”
这一声恍如泰山压顶,抑制住了窜动的人群,仿佛让他们感到喘不过气来。
疲倦的月亮躲进了云层休息,只留下几颗星星像是在放哨。眼见一个时辰快要到了,可迟迟未见挑战者的身影。
兰员外四下张望,见无一人愿意站出来,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苍天呐,您难道真的忍心看到我的心头肉嫁给这样的恶鬼吗?”
那些地痞流氓一点不觉得兰员外可怜,反到哈哈大笑起来。
曹处舔了一下口水,肆无忌惮地说道:“哎,兰保国,你那如花似玉的女儿,我可是馋了好久了,还有你这四百两黄金,待我和你女儿成婚后就当嫁妆一并送给我吧,哈哈哈!”
唐博渊虽然是个怕麻烦的人,但事到如今,他是看不下去了,想要亮出自己唐国宗室的身份让这些地痞流氓散去。反正对他而言也没什么损失,还能增长在宋国的名气,方便以后出仕。
唐博渊走到路中央,路边多数行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过去,多为不解和担忧。他长叹了一口气,正想要说话,可远远地听到了马蹄声。
唐博渊转过身,看见一匹梅红的快马踏着黄色的尘烟飞奔而来,马上坐着一位身长将近九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威风凛凛、年龄二十左右的好汉,他腰间别着一把三尺宝剑。
“我来比武!”好汉雄厚有力的声音响起。
这好汉勒住缰绳,急刹住马,停在了唐博渊身边。他面对二十几个泼皮无赖毫不畏惧,镇定自若。
“你这厮不怕本大爷我吗?”曹处扬起头,神情倨傲。
“我若惧你,非陈伯符也!”好汉右手在马背上一撑,腰部旋转,斜跳下马。
曹处的那些跟班仿佛被这好汉身上无形的气质给逼退了,纷纷向两侧靠,给他让出一条道来。
这好汉扶起跌坐在地上哭泣的兰员外,说道:“先生请别哭了,我会替你除了此贼,挽救你的女儿。”
“当真?”兰员外停止哭泣,抬头看向好汉。
“当真。”好汉点了点头。
好汉继续向前走,到擂台边,手拉住擂台,就和刚才曹处一样,“蹭”的一下跳上了擂台。
“比什么,赤拳还是兵器?”好汉气势如虹。
“赤拳有何意思?当然得比兵器了!来人,取我的刀来!”
只见在曹处四十多个跟班中,跑出了一位不足弱冠的小伙,双手捧着一个长条白布。
他跑到擂台边,双手奉上白布。
曹处弯下腰,掀开白布,从中拿起了一柄长刀,约摸四尺长,刀身为深青色。
三尺之剑收在剑鞘中,陈伯符手摁在剑柄处,随时准备应战。
唐博渊望着擂台上对峙的两人,犹豫了片刻,朝陈伯符喊道:“这位英雄,我的剑好,你用我的!”
当即解开包裹,取出麒麟剑,穿过二十来个地痞流氓中间,跑到擂台附近将剑丢给陈伯符。
陈伯符接过这四尺半的古剑,掂量了一下,很轻,长剑不应该这么轻,剑镗和剑柄上的黑色麒麟又刻画地精致无比,许是一把礼剑?
但这个疑惑很快就被打消了。他拔出了藏在剑鞘的冷锋,银白色的剑身微微鸣颤,剑镗上的麒麟眼里,似有蓝色的寒气流出,仿佛里面寄居的麒麟之魂躁动不安。
很快,剑身停止了鸣颤。
“好剑啊。”陈伯符翻转剑身,指尖轻轻划过剑脊。
“这位兄台,此剑可有名字?”陈伯符向台下的唐博渊问道。
“银辉墨麟。”唐博渊想了想,回了一个假名,毕竟照夜乌麟可是把名剑,容易引人联想。
陈伯符将古剑竖于胸前,随后挥舞了几下,他要尽快熟悉它的长度。
“银辉墨麟....名副其实的好剑啊,长得很像叔父描述的放在先祖画像前的“义剑”照夜乌麟,许是仿制的吧?可惜太轻了,不太适合我,但也总比我自己的剑要好。”这段话陈伯符是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音量说的,他并不想让人误以为他对这剑有觊觎之心。
其实唐博渊一点也不担心陈伯符会贪图占有照夜乌麟,他递剑前的犹豫,只是因为不喜欢别人碰自己的东西。
唐博渊家族中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照夜乌麟是认人和认主的,只有得到它认可的人,才能挥舞此剑。若品格恶劣的人想要握住,只会伤到自己。而只有它的主人,才能发挥出此剑真正的实力。唐博渊有自知之明,他不是仁义无双之人,只能说比大多数人有更高一点的道德底线。能挥舞此剑,多半是承蒙高祖父唐守愚的荫泽,依仗家族血脉。
不过乌黑的麒麟不是纯正的麒麟,不能用一般麒麟象征的品格来评判。也许,它在等的就是唐博渊这种性格的人?
至于照夜乌麟是否有认他为主,唐博渊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不打算将照夜乌麟转赠给任何人,哪怕照夜乌麟认某人为主。
这剑是他少数珍视的东西,关于这一点唐守愚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在乎,就是很在乎,没有理由。
凡是他珍视的东西,那就永远是属于他的,这个认知贯彻唐守愚一生也没有改变。
陈伯符此刻舞剑没有遭到反噬,足见其是一位真君子。
而那恶霸曹处,贪婪的目光已经毫不掩饰地凝聚在照夜乌麟上。
陈伯符将他自己的宝剑交给了唐博渊保管。
举起古剑,锋刃直指曹处,剑身上寒光一闪,陈伯符义正严词地说:“曹处!今日我陈伯符就要替天行道,用此剑斩了你这恶霸!”
“哈哈哈哈,黄口小儿,好大的口气!我看,今日殒命的怕是你吧!”曹处狂妄地回应,随后暴起,冲向陈伯符。
长剑高举于身后,陈伯符双腿微弯,肘部前顶,做好了随时斩下的准备,目光紧紧盯着冲过来的曹处。
银白的剑影闪过,狠狠地砸在青绿的刀锋上,碰撞中发出巨大的铿锵声,火星在青绿和银白的闪光中迸射。
曹处惊讶于有人居然能和天生神力的他硬碰硬的对刀,有些出神,诧异地看了一眼陈伯符,心里一寒,又迅速收回目光。
虽然只是一瞬间,但也足够了。青绿的光芒倏然闪灭,照夜乌麟在刹那间荡开了曹处的青色长刀。
陈伯符借助巨大的反震力,反转手腕,长剑直刺向曹处的面门。
长剑破风,空气自麒麟的耳朵两侧流出,破风声仿佛咆哮。乌黑的麒麟以冰晶石镶嵌的双眼散发着九幽极寒之气。
陈伯符将古剑用作长枪,在短短的一瞬间发出的唯一的一刺,没有后势也没有变化,只是一记直刺。
却是必杀的直刺!
麒麟的咆哮声扑面而来,曹处的步伐已经凌乱,他慌忙中举刀招架。
可银白的剑锋势不可挡,麒麟急啸着撕碎了青绿的刀身。
“噶擦”一块块碎片落地之时,长剑没入了曹处的胸口,穿膛而出,鲜血顺着剑刃,滑落到剑镗,滴答滴答地落下。
“呲”,陈伯符拔出长剑,高高举起。
曹处跌跪在地上,手中只剩半截的青色长刀落到了擂台下。
曹处抬头看向陈伯符,其接近九尺的魁梧身躯在月光的照耀下,竟散发荧荧白光,宛若高天上的武神。
长剑上的麒麟,已经变动了悲伤的神态,冰蓝的瞳孔威严而不可侵犯。
不论是围观的百姓,还是曹处的跟班,没有人在这时刻敢说什么,因为这一幕是无比的庄严肃穆:月神赐下祝福,手持长剑的武神,在对恶鬼进行正义的审判。
“不要杀我.......”曹处惊慌失措地求饶。
他的话没有说完,神情停在了最后的惊恐。
银白的剑光一闪而过,曹处的头颅滚落到擂台边缘,无首的尸身溅起血花。
一代恶霸曹处,殒命剑下!
人们爆发了如雷鸣般的欢呼雀跃声。
却在这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了。
“杀,杀了他,为大哥报仇!”刚才递刀给曹处的那个年轻人喊道,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唐博渊注意到那些地痞流氓的眼里大多都泛着泪花,很难想象他们这种人居然会对为首的那个恶霸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居然纷纷为他落泪。
“杀!还有那个给他送武器的人,也杀!”跟班中有人喊道。
唐博渊没有多意外,他早就料到了如果那壮士赢了,那他们二人必会遭到这些地痞流氓群起而攻之。
不过他猜想的理由是他们贪图自己的宝剑,而不是因为报仇。他很好奇其中的缘由,但此刻他没有时间关心这个了,二十多号人已经要冲过来了。
“停下!”唐博渊咆哮了一声。
曹处的跟班、骚乱的人群、擂台上的陈伯符,所有人都停下来了,目光投向唐博渊。
他们都被唐博渊响彻云霄的一声怒吼镇住了,这个看着斯文的富家公子居然能发出这么大的吼声。
“快上马!”唐博渊喊道,随后一蹬腿,胯下白马立刻扬蹄,飞驰而出。
这是来自他小时候的经验,唐博渊发现人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吼声,往往都会愣住一瞬间。每次他小时候打架打输了,都是采用这种方式逃跑的,可惜,只能生效几次,后来那些人有经验了就不会发愣了。
刚才他眼见敌人都要冲过来了,就一声怒吼把他们都镇住,事实证明确实非常有效。
唐博渊趁着擂台比武的时候,悄悄地把自己的马和陈伯符的马迁到了擂台后边,那是曹处跟班们的视觉死角,不会被发现。
陈伯符受到提醒,比曹处的跟班快一步回过神来,将古剑收回鞘中,直接纵身跃下,落到了马背上。
“驾!”陈伯符双腿加紧,再用剑鞘为鞭,抽打马的屁股。
马受到鞭挞,立刻向前冲了出去。只留下又气又愤、却无可奈何的曹处跟班们,看着陈唐二人远去的背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