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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平淡无奇

  不知道我写的东西好不好看。

  若是不好看的话,也挺好的。

  至少我完成了自己命中注定的事件。

  当一个讨饭写手,为了活着,拼尽全力。

  我感觉自己这一刻应该也算是光荣的。

  就算光荣牺牲了,我觉得也值了。

  当然。

  遗憾还是有的。

  最遗憾的就是,小时候只学习语文数学什么的,另一部分东西很不有趣,所以记不住。

  我感觉自己命中注定不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人。

  上学的时候,我很在意为什么要学那些东西,尤其是看见报纸上,有人大学毕业之后去卖菜卖肉。

  然后就一点也学不下去了。

  为什么不教怎么求职选职。

  国家肯定是害怕我变得比它有钱然后不受束缚,为祸人间。

  比如,开车撞人说自己是王什么。

  或者,日常用品和饮食都瞎买,用不完就全扔掉。

  不然我想不出别的什么唯物的好原因。

  唉。

  我想要酒池肉林糖果屋什么的。

  最后再说一句废话。

  有谁看得出来,我在码字后,得不到留言收藏打赏,会很不高兴吗。

  咳咳。

  啊哈哈。

  我怎么会不高兴呢。

  我算什么东西。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呢。

  前面全是凑字数而已。

  啊哈哈哈。

  写小说,写小说。

  上一章说到,算了,这次给自己放个病假,不说了。

  咳咳。

  春日雨,夏蝉鸣,秋风起,雪花轻。

  一年四季都是好天气,只是不亲民,而且转瞬即逝。

  一个名叫洛俊杰的少年,被一个女巨魔囚禁了一年。

  每天同吃同睡。

  少年凭着坚强的意志,苟且偷生。

  每天不是啃着猪蹄,就是啃着猪蹄。

  一点素的都没有,还没有汤,好可怜啊。

  少年非常伤心。

  明年肯定又要留级了。

  长此以往,没有完完整整的学到一技之长,是无法出入社会混迹江湖的,将来一定会变成乞丐。

  太惨了。

  太惨了对不对。

  咳。

  一天。

  少年照常将手伸向猪蹄。

  结果有一只手将猪蹄抢去了。

  那只手属于一个名叫曹卓的人。

  不知道有没有观众老爷记得这个角色。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事情是这样的。

  是?

  是!

  我写不出来。

  一定是脑子把那部分剧情藏起来了。

  没关系。

  待我将它揍一顿,一定让它将剧情吐出来。

  观众老爷不要急。

  哼哼哈嘿,哼哼哈嘿。

  快使用双截棍。

  啊。

  有观众老爷觉得我太残忍了。

  一定有。

  因为观众老爷都是爱民如子的大人物。

  哦呵呵呵。

  我没有打它。

  证据就是,那段剧情我写不出来。

  如果我打了它,那我怎么会写不出剧情呢。

  所以我没有打它。

  我好坑哦。

  咳咳。

  小说继续。

  少年将手伸向另一只猪蹄。

  结果又有一只手将猪蹄抢去了。

  那只手属于一个名叫曹白的人。

  事还没完。

  桌上还剩两只猪蹄。

  少年这次伸出两只手,双管齐下,势必要拿到一个。

  结果他没有成功。

  他的对手是一对双胞胎精怪姐妹,她们会变身,变身之后,手比少年的长。

  嘻嘻嘻嘻。

  太惨了。

  吃不到猪蹄的少年。

  真是太惨了。

  桌上没东西吃了。

  别的地方还有。

  其余的肉都在女巨魔那里。

  但是她的吃相太美,少年不忍心打扰她。

  反正每天都有猪蹄吃。

  少吃一顿饿不死的。

  今天就当减肥。

  然后少年便离开住处,到一个宽阔的地方复习功法去了。

  想着若有机会回到门派的话,至少不会连怎么考试都忘了。

  只可惜,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似乎在嘲笑他异想天开。

  欲知后事如何。

  呸。

  剧情太烂了。

  我自己都觉得烂。

  赶紧让作者离开这里吧。

  这里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咳咳。

  咳。

  我们下一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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