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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哥布林杀手

  慵懒的躺在树上浅眠的红衣青年被嘶嘶声吵得睁开了眼睛,一条青底红纹的三角头蛇盯着他吐着蛇信,上身止不住的前后摇晃。

  “什么东西。”伸手抓住蛇头往后一撂,青年轻便地从树枝上站起,一只额头上有着红点的小蜥蜴从他的衣领上钻出,亲昵的亲了亲他的脖子后便爬到了肩上。

  青年自然就是莱斯利了。

  准确的说,是二十一天后的莱斯利,他从霍姆一路徒步行走到了范恩之后就停下了脚步,在旅社住了十四天,而今天是他离开霍姆的第二十一天,还有四个小时他就可以开启自己的第八次决斗赛。

  看着布满浓云的天空,他有些诧异的挠了挠下巴上的胡茬。“今天应该是晴天才对啊,我占卜错了?”

  他说着另一只手摊平,手上被卷动的魔法之风微微绽放,形成了一个虚幻的金色光球和几朵云彩,

  “晴转多云吗?”

  这是他从竞技场里一个被他击败的低阶德鲁伊身上拿来的戏法,可以预知天气或者弄出一些无害的小玩意,比如让花绽放,或者点燃一根蜡烛之类的。

  因为实用又不消耗法术位,他就留下来了。

  另一个是石化之眼,顾名思义可以让和他对视的人石化,只可惜是个一直生效的被动能力,为了不让自己瞪谁谁死引起大的骚乱,被他废弃掉了。

  “时间也差不多了,等不了全部了。”莱斯利看着手表的时间,把事情做完,剩下的时间刚刚够回范恩里自己的旅社。

  望着建立在山壁下的地精营地,莱斯利缓缓的举起了屠刀。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一手掐诀预备,他快步跑到树杈上,纵身向山壁下的营地墙上跃去。

  “冲击。”平淡的将手一推,一道冲击波立刻击打在营地的墙上,这奇妙的操作减缓了下落,也让他狠狠的挨了一下自己的法术,但因为英杰之遗,他反而没感觉到有什么伤害。

  如此特殊的入场方式自然引得营地内各个地精和他们坐骑的注视,然而这帮家伙还在发木之际,莱斯利的马刀一下砍在墙上吊起营门的木垛绳索上。

  绳索应声而断,原本被高高升起的营门也立刻落地,发出了duang的一声。

  木墙下的地精们这才回过神来,纷纷跑进岩洞里拿出了各自的武器,地精一般不挖洞,但却喜欢在有天然洞或者洞穴遗迹上扎营。

  守在城门上的两个地精回过神来,立刻抄起锈刀铁矛刺向莱斯利,后者不闪不避的迎头撞上,一下将俩地精堵住。

  “这下你们跑不了了。”莱斯利嘻嘻狞笑着一刀劈死一个在城墙上守着城门的地精,又挟住一个地精的脖颈,向着墙下跳去,将其掼压在地上,即刻出了血。

  片刻之后。

  一片尸体之中,莱斯利吐掉了牙齿里的地精生肉,目光在这里的鞭挞者贵族上打量,这并不是一个施法者。

  从容的将马刀拎起。

  “我投降,我有宝物要献给你!”含糊的通用语突然从对方嘴里说出,莱斯利愣了片刻,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个难得不是地中海的红肤地精颤巍巍的将一片残缺的红色硬纸片递给了自己。

  在看到这个东西时,一个信息就流入了他的脑袋。

  这是一张残缺的地图碎片。

  于是他二话没说的,一刀送对方去死了。

  “糊涂啊,杀掉你这也是我的。”言语着将甩干血液的马刀插入背鞘,莱斯利捡起了对方手上的地图碎片,入手的那一刻莱斯利便愣住了。

  说不明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优美且愉悦,地图尖端被撕裂的那角轻轻的弯曲着,为莱斯利指明了下山的方向,向着那个方向走,他就能够获得到一些什么。

  “是个有趣的好东西。”莱斯利握着纸片轻笑着,随后将其塞进了次元袋里。这当然是一个好东西,但为了以防这是诅咒物品,还是回去时找人鉴定一下吧。

  想了想那两百金币的鉴定费,他的脸抽搐了一下,躬身找起了这些地精的值钱战利品,他们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狼牙护身符,作为工艺品能卖3枚瑞尔。

  只不过地精一贯喜欢藏私又讨厌文字,所以会雕刻狼牙护身符的手艺人出奇的少,莱斯利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就收获了四斤不到的劣质银块和几十个丛林蜘蛛的卵。

  勉勉强强也算是小十枚金币的收获了,算上执政厅里的能得到的赏金,这趟的收获还算是差强人意。

  利落的切下地精们的耳朵,拿了一个给小红咬着完后,莱斯利续起了冲击术,另一只手护住了脑袋,小红也识趣的缩进了英杰之遗下,这家伙跟它家长不一样,出奇的明智。

  “冲击”骤然蓄到三段的冲击术一下喷薄而出,立刻将四个原木柱绑成的城门轰的散架倒退,连带着营墙也歪歪斜斜的摇晃,莱斯利只好两步用作一步,快步跑出了营地。

  在那只花马被狮鹫吃了,他就没再买过马,浪费钱,骑着也不怎么舒服。

  一路顺着小道快步走下,顺手采了几株药草后便彻底离开了这座陡峭的千空山,来到了山脚下的大路上。

  “中午好啊,哥布林杀手,今天杀了几个?”路过的冒险者以一种打招呼的语气询问道,莱斯利逗弄着小红没搭理这些人,冒险者不比其他,在你没在同行面前展现实力的时候,他们往往并不友善。

  想想也知道,一帮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浪荡客自然跟那些在优良社会风貌下初入社会的学生们不一样,他们过的是刀尖上舔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

  脾气和态度自然跟良民不一样,也不会跟人讲理,更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性格,还特别喜欢向不认识的人发泄情绪压力,哪怕会因此得罪人。

  莱斯利自认为性格和脾气并不好,但和那些冒险者比的话,他的脾气又勉强能算得上是好的那批了,至少他在大部分情况下懂得不上头。

  “我问你话呢!”那人见莱斯利没有回话,忽然放大了自身的音调。

  “他喝酒了吗?”莱斯利停下逗弄握住刀柄,平静的看着这个因为情绪上头而找麻烦的男人和他的伙伴,这个行业少有理性思考,也没有所谓的得失计较。

  只要不被当场打死,那就没什么大的事情。

  就算死了,只要凶手能够跑得掉,那去另一个地方等到通缉令时效消失就能正常的生活。

  至于人命,莱斯利的亲身经历告诉他,这儿的人并不看重这个概念。

  “我朋友只是问个话,你想打架吗?哥布林杀手。”他的同伴和他见到莱斯利握住了武器,也立刻握住了各自的武器,一个打五个,确实有点麻烦。

  左手做出手势,轻轻用力一推,一股冲击贴面而至,一下将五人撞得歪斜。

  “我不止杀哥布林。”他说着转过身,转动起另一只手上的红玉指环,良久发现对方没有发动袭击后,他轻蔑的笑了一声松开了转动指环的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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