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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缘,妙不可言

爱神的名字 吃货本痴 4247 2024-11-14 06:58

  安格斯转过几个弯,穿过几条马路,混迹在行人里,一边走,一边偷偷用鼻子嗅着空气里的味道,他可不希望再找到一家“残次品食物”供应店,而且刚刚那家店还有一个极度没有眼力的老板。

  “我这么英俊潇洒身体强健,哪里有虚的样子?”安格斯有些怨气地想道。

  为了证明给自己看——其实是有点心虚——安格斯找到路边一家服装店,伸长脖子,把脸贴近店铺门脸处的展示窗,审视起自己的样子。他认为自己还是蛮帅气的,虽然个子只有一米七五,身材偏瘦,但是他有带着微卷的金色头发,柳叶似的眉毛也甚是灵动,他还继承了血族多见的高鼻梁和尖下巴。不过,他的肤色确实呈现出一种类似于贫血的苍白,那是因为血族没有心跳,他们体内的血液是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的。不过,血族可以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产生心跳,可是这种假心跳,只能模拟出声音和跳动的状态,无法泵出血液,也就无法将血液运输到皮肤表层的微血管中,使得血族的肤色和唇色偏淡。

  安格斯停止对自己的观察,他重新站好,整理了一下衣服的褶皱。继续循着气味,寻找待会儿吃早午餐的地方。

  突然,安格斯鼻尖一动,他闻到了一股很特殊的香味,有一些他从未尝过的调料在前面等着他,味蕾刚刚经受了摧残的他,不自觉地舔了舔嘴唇,接着小跑起来。他开始加速,在人群里如游鱼般穿梭起来,轻轻地掠过一个又一个行人,抢在红灯亮起之前冲过了下一个路口,直奔一家中式早餐店。

  店里面有很多人,长条状的队伍扭成贪吃蛇盘踞在店内。店里的圣诞气氛没有外面浓,墙壁上没有一个个红绿相间的圣诞节环,面积有限的店面,也没有奢侈地摆上一棵圣诞树。接客的大厅里几乎没有座位,仅有的四个靠在街边的座位上,坐着四位英国大妈,其中两位正在尝试用筷子夹起圆滑滑的鸡蛋,另外两位则对着她们徒劳的失败哈哈大笑。四人面前各有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看起来还没有动过。安格斯想:“要耗时间等这四位离开让出位置,侯爵大人都会被‘熬死’。”

  看起来店内的其他人有着和安格斯类似的想法,大家拿到餐点后,都不在店内过多停留,便迅速离开了。来这里的大多数人都还有下一个目的地,这里只是他们的一站。他们匆匆进店,匆匆点餐,匆匆离开。这样走马观花似的行为,不由让人疑惑,他们能品尝出食物的美好吗?

  现在是临近圣诞节的日子,大量的游客涌入伦敦,既是来度假,更是来体验英国传统圣诞节的气氛。店里有许多外国人,不同国家的语言混杂在一起,乱糟糟。安格斯随着队伍缓缓前进,他前前后后有不少人开始抱怨,抱怨等待的时间太长,抱怨没有座位,抱怨老板不理会客人的合理需求。安格斯对这些人的行为不以为然,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既不想等待,又想舒舒服服地享受,还想有求必应,那不如找个高等血族贵族把你圈养起来,除了时不时被抽点血,保证把你们养得白白胖胖。

  安格斯不再理会那几个“无知的人类”,开始仔细分析起这些食物的气味,一股糯甜味的是“红豆包”,黏香的是“糯米鸡”,炸香的是“油条”,酱香里带着一股很淡很淡茶味的是“茶叶蛋”。他一边不停咽口水,一边努力记忆着这些食物的名字以及对应的味道,“都来一份!”他想着。

  终于,他站到了柜台前,他认真仔细地把自己要吃的东西报了一遍,然后看着后厨里的人开始为他的订单忙碌起来,几分钟后,前台小哥微笑着把他的一大包食物递过来。接过沉甸甸的塑料袋,安格斯觉得尤为的满足。

  出了店门,安格斯四下张望起来,这么一大包没尝过的新鲜食物,得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品味。看了一圈,安格斯最终有了决定。

  他一头扎进了旁边一家Costa,随便点了一杯拿铁,然后便在门外的几张小桌那找了个位置与人拼桌。这招他是和一本杂志中的一个笑话学的,故事里的那个年轻人为了免费的WiFi,买一杯咖啡在人家店里呆了四个小时。安格斯自认为还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待个十几分钟就差不多了,我还是挺通情达理的。”他在心里点了点头,想着。

  “嗯!糯米鸡的味道太香了!这米和大米的口感完全不一样,鸡肉好嫩啊。茶叶蛋没吃出什么茶叶的味道,不过这种中式的卤制方法很棒。油条外脆内软,炸制的油也很新鲜。豆汁的味道像是放馊了的豆浆,有点欣赏不来。红豆包里面是红豆泥哎,好甜好满足。”安格斯用食物把嘴塞得满满当当,却还是止不住地自言自语。他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近乎要热泪盈眶,这孩子已经五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之前那餐残次品,安格斯绝不承认那是人类的美食——因为临近成年的缘故,洛里先生害怕儿子沉迷于人类的食物,而不被同族接受,所以安格斯上次从爱尔兰回家后,就没再吃过人类的食物。

  同桌的男士看着这个年轻偏瘦,脸色还有些贫血的孩子,一个人一边嘀嘀咕咕一边吃下了五六个人分量的早餐,甚至吃到自己眼含热泪。

  这位好心的先生静等安格斯吃完,然后友好地询问道:“孩子,你需要帮助吗?你是和父母走散了还是被人偷了钱包?”在这位先生看来,安格斯衣着还算光鲜,不像是流浪的小孩,但是却像一个饿死鬼一样吃东西,绝对是临时遇到了困难,属于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情况。

  安格斯一看,自己这又被误会了,赶忙道歉:“谢谢您啊,我不是需要帮助,只是东西太好吃了我太开心了而已,很抱歉打扰你,给您添麻烦了!”他一边起身鞠躬道歉,一边离开座位,完全不给那位先生追问的余地,拉开一些距离撒腿就跑,还不忘带上那杯没喝的拿铁。

  “呼!该死的,我今天简直像个呆瓜!”安格斯又一次自责起来。可是这又怎么能全怪他呢?这里可是连星星都好奇且向往的地方,他这个被关久了的鸟儿好不容易飞入这片蓝天,还要人家规规矩矩飞,那也太残忍了。

  不过,安格斯自己知道,这些都不是借口,他不能像一个真正的鸟一样想怎么飞就怎么飞,鸟儿飞错了方向可以回头,而他一旦暴露,几乎是必死无疑。违背血族第一戒条——“避世”,即使他没被人类抓住,也不会再有氏族容得下他。

  他继续漫无目的地行走在街头,周围的商场和店铺里循环播放着《圣诞歌》《Last Christmas》还有《All I Want Christmas Is You》这些经典的圣诞歌曲,伦敦寒冷的冬季在圣诞暖融融的氛围里逐渐消弭,大家都很开心,你能感受到节日带来的幸福感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

  安格斯把那杯拿铁的盖子打开,再从包里掏出一包血浆,他的指甲悄悄伸长变尖,划开了血包。他无声地把指甲收回,接着用手握住包装,将破口对准咖啡,用力挤出里面黏稠的液体。深红色的浓稠物质,一遇到水立刻融化,迅速扩散开来,将淡棕色的咖啡染成深褐色。安格斯一口气把咖啡喝下去,咂咂嘴,对于这杯“血腥玛丽”的亲戚“血腥拿铁”表示肯定。

  安格斯不知不觉走到了萨瑟克大教堂旁边,这座教堂是伦敦最古老的哥特式建筑,从公元七世纪起,就坐落在如今的方位,在此后的岁月长河中,萨瑟克大教堂曾多次翻修和重建。

  如今,这座古老的建筑吸引着一拨又一拨游客前来参观。

  同样的,庄严恢宏的建筑吸引了安格斯的目光,但是安格斯并不打算进去。他确实是一名没啥家族荣誉感的血族,但这不代表他喜欢上帝。不可否认的是,安格斯很喜欢圣诞节——虽然他还没正式参与过——但是伦敦的圣诞氛围深深触动他。就像现在的英国小孩过圣诞节一样,他们喜爱圣诞老人远超耶稣。

  安格斯看了看教堂的尖顶,再瞧了瞧高大的十字架。曾经,人们试图利用这种十字形状的东西驱逐击败吸血鬼,但其实,血族完全不害怕十字架。对他们真正具有克制作用的,是手握十字架的人纯真强烈的信仰。十字架只是工具,没有信仰的力量支持,面对心怀不轨的血族,十字架也就是一个安慰。

  安格斯目光一凝,突然回头,死死盯住一个从他身后悄悄接近的家伙,安格斯眼中流露出实质般的凶光,嘴里左侧上下的犬齿相互摩擦起来。这家伙如果是个小偷,安格斯很乐意当一回“好市民”,把这个人制服交给警察。那个家伙是趁着人群摸到安格斯旁边的,看样子鬼鬼祟祟不像好人。

  虽然安格斯露出了极不友善的目光,吓得那位仁兄脚步一顿,但他还是走上前攀谈起来,似乎并不怎么紧张:“嘿,哥们,我看你伫立在此良久,是不是没能买到萨瑟克大教堂的票?我这正好有票多。”

  “?”安格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这可能只是个买票的。但他保持着警惕,回应道,“不必了,我不打算进去,您还是找别人吧。”安格斯看着这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虽然对于对方的推销不以为然,还是礼貌地用上了谦辞。

  “小哥,那你想去哪?我这里不只有萨瑟克大教堂的门票,还有伦敦通票,我这里一天到十天的通票全齐,一口价只要你80英镑。”买票的男子不依不饶,继续骚扰着安格斯。

  “伦敦通票?那是什么?”安格斯好奇地反问。

  那个男人没想到,安格斯来伦敦旅游,居然连伦敦通票都不知道,不由得挑了一下眉。

  “伦敦通票就是能免费进入伦敦各大景点的专用票,‘一票在手,伦敦我有’,去哪个景点都通行无阻啊。”那个男人神情比刚才活跃了一下,意识到有大买卖来了。

  “去哪里都行?”安格斯还是第一次听说“伦敦通票”,来了些兴趣。

  “伦敦的景点都行。”那男子赶紧回复,

  “那行,80是吧?我来一张。”安格斯出门时带了不少钱,而且他自己本身也对人类的钱币没有什么概念,只是觉得80也不是什么很大的数字。

  “哎,哥们,我可得和你说清楚啊,是一天80英镑,你要是买十天的话,就是800英镑了。这咱们要说清楚,不然你要说我诓你。”卖票男露出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

  安格斯想了想,确实,一天和十天的票价不是一个价值的。他点了点头,确认了卖票男的说法,接着买了一张6天的伦敦通票。卖票男说,看安格斯应该是个学生,给他一个折扣,只收了450英镑。

  安格斯刚刚拿着票,那个卖票的就溜走了,教堂门口正好来了一批旅行团,那个家伙一下子混入人群里了。

  卖票男急于逃走的行为让安格斯感觉自己上当了,他想追上去看看怎么回事,于是他试着用嗅觉锁定那个家伙的位置,但是,他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另一股气味吸引走了。

  那是一股熟悉的气味,是橡树子的味道,香得发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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