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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人是衣裳马是鞍

那一缕执念 华枝春已满 1712 2024-11-14 00:42

  小时候太穷,家里穷、国家也穷。所以我们没有穿过好衣服。

  一双发现美和欣赏美的眼睛是养出来的。美的色彩、美的线条、美的剪裁和美的搭配,你只有看多了穿多了买多了,才能训练出来。

  爱美无罪。但曾几何时,生活艰辛,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都是艰苦朴素。说起来难以置信:上学前,我是戈壁滩上的野孩子,没上幼儿园不去学前班,每天跟着大孩子混江湖,从早到晚,外面疯玩回家睡觉,都是一身裤衩背心。上学后,肥大的蓝衣裤,一穿就是一年,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或许可以混身新衣。每周日要把衣服洗好晾干,周一再继续穿,因为没有第二套来替换。

  浑浑噩噩,我一直都不以为意,因为大家也都差不多。一直到了初中二年级,因为情窦初开,喜欢上了一个男生,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原来是一个女的,低头扫视自己从头到脚的衣服,无比汗颜,恨不得钻土里,男孩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每天穿着妈妈衣服的女孩子呢?

  那样的生活景况、那样的荒凉戈壁,我们要求不了什么,所有的要求都是奢望。好在那时所有的时尚就是学习,只要学习成绩好,哪怕你天天穿着爸妈的工装去上学,也没人轻看你。

  可是到了大学就不同。大学是个成人世界,除了学习,女孩子漂亮才是王道。漂亮的女孩子会有成群的优质男生追求,有人占座有人打饭有人请看电影,女孩可以在他们中间挑一个最好的。而不漂亮的女生就只能坐冷板凳,连喜欢的权利都没有,好男生迎面而来,扫都不扫自己一眼。还记得在大学里,有一次从图书馆回来,亲眼看到一个女生红着脸把自己的日记本要捧给心仪的男生,日记里一定记载了很多喜欢这个男孩的话语,但男生却无情地推开,快速地跑掉了,是的,那个女生的确不漂亮。

  能寒窗苦读十年来到顶级学府的女孩子,在天然相貌和身材的恩赐上本不会相差天壤,毕竟真正的天仙早已半路去干了别的,甚至早已嫁给了当地的公子王孙。而普通人之间的差别,无非就是梳妆打扮和穿衣戴帽,有人能把自己捯饬得清清爽爽,短腿显长,粗腿显瘦,有人却面目模糊,还不爱修饰。有人说,看外貌就是势利,以貌取人,男孩子都瞎了眼。可是假如你是男孩,花朵和蓬草之间,你怎么选?女人再心灵美也得有个赏心悦目的外貌吸引我去了解不是?

  大学有一句顺口溜,“一年级土,二年级洋,三年级开始找对象,四年级分手泪两行”。一年级我们穿着从老家带来的各种土的不能再土的衣服,在操场、食堂和教室到处晃荡,在校园千百万个学生里,一眼就能认出哪个是新生,二年级我们开始减肥,学着买流行的衣裳,三年级开始自信,神采飞扬地出入各个舞场。我也是从大学三、四年级才开始学着给自己买点衣服,虽然还是不知道自己该穿什么,好在那时流行的东西并不多,跟着学就是了。

  从美国搬家到香港的时候,犹如从乡下进了城。别看美国是个富裕国家,却没有时尚的传统和土壤,再有钱的人也是T恤和短裤。因为当年坐五月花号来到这里的人就不是贵族,是那些贫苦找生机的或被宗教迫害而逃亡的清教徒。香港就不一样,几百年的殖民地文化让这里的人崇尚娱乐和时尚,花花世界的意思就是蓬勃兴起的电影娱乐行业带动了整个时尚热潮,时尚和娱乐从来是一家,明星的流量是承载和传播时尚信息的最好工具,所以四大天王就是那时的时尚坐标。

  要说香港认衣不认人,也不算夸张。在这里,你可以见多识广,那么多的品牌,一家家地逛,一个个地买,等你逛遍了买完了,你的眼睛就会被一点点擦亮了。

  从香港回到BJ,朋友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下说:“香港就像一个时尚速成班,迅速地将你的时尚品味提高到了一个档次。”

  彼时,大陆的服装市场也开始加速发展,引进了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人们越发注重自己的穿着打扮。后来我上班的地方可谓时尚殿堂,见识更是不一样。跟着参加各个品牌的时装秀,第一时间就能欣赏到设计师的灵感和创意,让我的品味又上一个台阶。

  回首过往,国家日渐富足,看得见的是我们吃好穿好住的更好了,看不见的是我们对美的追求和审美的眼光也在提升。虽然,距离巴黎几百年的沉淀和积累还差很远,但比起灰衣蓝裤的时代,已经进步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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