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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隔靴搔痒

  有时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有了想写的东西,好不容易写了出来,却又觉得离题万里,早不是原来想写的东西了。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隔靴搔痒,你本来已经痒得难耐,伸出手使劲儿地挠,却发现都挠在靴子上了,痒的地方还是痒。你想再挠一次就更不行了,再挠还是挠在靴子上。有句话叫“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可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寸心都不知了。因为词藻铺就一篇文章,已经和原意相去万里,隔了千山万水,写文章的人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了,那这个寸心还有谁知?

  《孟子·尽心下》说:“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意思是说自己糊涂,还想让别人明白。我写一篇文章,自己都没把想写的意思写出来,怎么使你懂我的意思呢?

  苦也,苦也。写文章果然是天下最简单的事,也是天下最难的事儿。

  我有时就在想,既然是隔靴搔痒,那把靴子脱掉不就好了?把靴子脱掉再去挠,那不就把痒止住了?就像说“我喜欢你”几个字,绕了一圈最后变成了,“我好像大概似乎也许对你,就是哈,今天天气挺好的,然后你懂吧?我那个什么,就是这样,今天晴空万里,万里无云,云淡风轻,清清楚楚,楚楚动人,人淡如菊,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总之,你懂我的意思吧?”哎,直接说喜欢你不就完事儿了,这么拐弯抹角,磨磨唧唧的谁知道是什么意思。可是,不,把靴子脱掉去挠,可能真的能止痒。但因为痒的地方太痒,抓挠的时候太过用力,痒是止住了,转而就变成疼了。痒是可以止痒,但疼了又没法儿止疼了。疼还是痒这又成了一个问题了。

  中国人爱讲含蓄、中庸的,所以总爱隔靴搔痒。如果一种情感表达的太过激烈直接,那反而不正常了。就像李白写的《春思》:“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她不去埋怨离家在外的人为什么这么久还不回来,而是说,你这个春风可把我气死了,我们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进我的闺房呢?那另一层暗含的意思就是,春风与我的素不相识,都进了我的闺房,我思念你如此之深,为什么你还不回来呢?

  这正是中国的古典美学意识,是一门儿“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艺术。一件衣物不穿,让人一览无余,就没那种感觉了。稍加遮掩,烟笼寒水月笼沙,反倒是销魂无比。咳咳,这是个正经的比喻。

  还有一个就是用非本民族的语言来进行那些直白的表达是要比用本民族的语言更容易的。比如我想表达“我爱你”的时候,我说I love you,说桑浪嘿哟,说啊一西太路,说也带嘛,这些都是说的出口的。但是你要是让我用汉语很正式的说“我爱你”,那就是很难的事情了。这其实也是有点儿隔靴搔痒的意味的,我可以用世界上几十种语言去表达,因为这些语言所说的虽然是这个意思,但好像并不能触及到它本真的含义。唯独我爱你是不能轻易说出口的,因为这个词,除了对爱意的表达,还有责任、承诺、誓言的含义。

  所以就只好换一个说法了,委婉一点,就说“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就说“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就说“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就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就说“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就说“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就说“相恨不如潮有信,相思始觉海非深”。殊不知啊,还不如说一句“我爱你”来的直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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