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勋坚定不移地拥护牧云,始于火焰男周吉的死亡。
原本他以为实力强劲的周吉能给牧云带来不小的挑战。
结果圣手先生用一种难以预料的方式毒杀了火焰男。
实施这一计划的帮手,正是愿以死报兄仇的博翠。
尽管手段不算光明磊落,但正如牧云所言:『身处人性沦丧的地狱,唯有不择手段,方能维护正义。』
牧云讲这句话时的神态,彻底震慑住了刘勋。
刘勋产生了一种全新想法。
无论发生什么事,善于见风使舵的影子男都不会站在牧云的对立面。
这是他在安定城混迹多年摸索出的生存法则。
弱肉强食的古老规矩,始终是安定城的无上真理。
谁敢违背,必然会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即便是周吉的死亡,也没能给分崩离析的地下世界敲响警钟。
分裂的帮会丝毫没有重新融为一体的苗头。
刘勋心里清楚,安定城将在彻底颠覆之后迎来新生。
唯一阻碍就是血族吴懿——青龙军总攻中心区的最后一个障碍。
……
“再过三天,青龙军就会大肆进攻中心区,”牧云站在落地窗前,说道,“届时所有帮派将会被剿灭,建立以市民为重的市政厅。”
麻星说道:“这件事恐怕难以施行。”
刘勋摇头道:“如果青龙军真的能拿下安定城,推行新制度会很容易。”
麻星疑惑不解道:“为何?”
“阻力通常来自于富豪和立法会的老顽固,”刘勋解释道,“恰好安定城的财富和立法会都掌握在帮派手中。
帮派倒台,自然就没了阻碍。”
麻星并非愚笨之人,仿佛看见了安定城模糊而光明的未来前景。
「若圣手先生果真能成功,倒不如把工作室迁到这里。」
相较于内陆城市东巴城,位于星河和东海交汇处的安定城,无疑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胜负关键在于,能否顺利做掉视人命如草芥的吴懿。
狩猎名单中有关于吴懿的记载:
种族为血族,具备将人或动物凝练为精血的天赋技能。
吸收精血可迅速大幅提升战斗力,堪称战场收割机。
五行属金,惧怕火焰。
牧云看到这些信息时,明白吴懿就是天生的反派角色。
独特的提升战斗力方式,注定与人类社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这也是血族被人类先祖视为永恒仇敌的原因。
仅凭曹龙接纳血族为部下,就足以判处死刑。
只不过由黑暗势力掌控的安定城,根本没人可以审判当时如日中天的曹龙。
“吴懿有没有弱点?”
“他很自负,是个自大狂。”
“那就容易对付了。”
“要怎么做?”
牧云将刘勋叫到身旁,附耳低言,讲出了行动计划。
刘勋知道这是牧云留给他的投名状,低着头离开酒店。
「是时候了,和过往做个了断。」他仰起头,雨滴迷了眼。
真倒霉。
影子男刘勋没有令牧云失望。
当晚大义灭亲,铲除了赤翼帮的傀儡老大。
帮众分为了两派。
一派决定弃暗投明。
另一派不敢跟牧云和影子男为敌,又不想回归正道,选择投奔别的帮会。
刘勋率领留下来的伙计,不费吹灰之力攻占皇冠酒店,缴获了护卫的手环。
按照牧云事先的吩咐,刘勋给吴懿发去了战书。
由于他从未和吴懿打过交道,完全不清楚这招激将法究竟能否奏效。
牧云有备选方案。
只不过他有足够信心,热衷于“游戏”的吴懿,一定会接受他的挑战。
当刘勋接到吴懿的回信时,内心充满了震惊。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真以为能打败圣手先生?」
除了这种答案,刘勋想不出其它合理的解释。
决战时间定在了10月9号傍晚,也就是青龙军总攻中心区的前一天。
陈茯苓、麻星和刘勋都成了陪练和参谋。
三人一起上也不是牧云的对手。
“圣手先生,我在金狮竞技场看过不少场武师之间的死斗。”刘勋第N次被打趴之后,只觉身心俱疲,喘着粗气道,“没有一个武师,有您这样的武学造诣。”
“确实,太强了。”陈茯苓身为一个歌星,却有相当强悍的超能力。
实战水准之高,不亚于超能学院的学长时彦。
麻星的战斗力相比于刘勋和陈茯苓,显得有点不够看。
每次三人围攻,他都成为了牧云的突破口。
短时间的连续战斗,对于武师来说不会有太大提升。
只有经年累月地刻苦练习,才能在某一天,迎来武学境界的飞升。
两天时间,显然不可能顿悟。
又一次打赢三人之后,牧云宣布正式结束演练。
“接下来做什么?”陈茯苓洗过澡之后,以素颜示人。
她的容貌和五官都不算精致,有才华和独特声线加成,受到大众的喜爱。
“我需要了解血族战斗时的弱点。”
牧云精通世间所有种类的武技,真正能使用的只有少数招式。
充分了解敌人,便能在战斗中趋吉避凶,提高获胜几率。
“血族双手能发射出一种圆形射线,被照到的人会失去力量。
他的虎牙中空,其中携带血液溶解毒素,不慎被咬到的话,就会溶解成一滩血水。
除此以外,就是强悍的肉体攻防能力和科技装备。”
刘勋在安定城生活了多年,调查过曹龙手下十二虎将的资料,对血族的能力心知肚明。
吴懿在十二虎将中排名第十一,高于火焰男周吉。
前十的大佬被杜宁裹挟,前往钻石城发展。
原本跟大哥们有极大差距的吴懿,摇身一变成了带头大哥。
犹如一匹脱缰野马,失去了方向感。
约定的决战时间,伴随远山夕阳而至。
麻星想以安全考虑为由,让陈茯苓留在皇冠酒店。
结果在刘勋的帮助下两人变形,互换了身份,由陈茯苓陪同前往。
“祝你好运。”麻星外表变成陈茯苓,嗓音却是未曾改变。
违和感令变成麻星的陈茯苓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拜托,你讲话要柔声细气。”
麻星听到陈茯苓发嗲的语气,不免打了个寒颤。
俩人半斤八两,最终扯平。
刘勋担任飞车司机,送牧云前往中心广场。
最重要的一战,在旧城创建者雕像见证下进行。
吴懿是喜好排场的人,广而告之,开了对战的盘。
马仔们清一色买吴懿获胜,却也不乏抱持“赌一把”想法的赌徒。
吴懿花重金买圣手获胜。
这场战斗赢了血赚,输了不亏。
“你要是敢把我买对手的事说出去,我就要了你的小命!”吴懿低声威胁金狮竞技场的老牌庄家胡三。
“吴爷,您说了算。”
无论结果如何,胡三稳赚不赔。
自然不会跟金主们过不去。
牧云留着利落短发,穿一身宽松的黑色道服。手腕和脚腕用弹力带收紧,以免武技动作拖泥带水。
领口处和上衣衣摆的金色云纹,增加了设计感。
粗布条束腰,一双特制布鞋与道服风格相称。
匀称有力的精壮身形,显得颇为干练。
即便是那些前来欣赏战斗的马仔们,心里也不免赞叹一声:精神小伙!
他们怡然自乐的样子,让牧云想起了杜牧的诗句。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吴懿将这次战斗视作赚钱的把戏。
牧云则不然。
他心里很清楚,这是安定城的黎明前夜。
战斗照搬了金狮竞技场的规则。
只不过没有八角笼,也没有禁止使用超能武器装备。
牧云戴上了手刺。
他有超能火枪,但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是更愿意保留武师的傲骨。
战斗一触即发。
吴懿身高与牧云相差无几,面色苍白,身形瘦削。
乍见之下,会以为他是病秧子。
身穿猩红长袍,下摆拖到地面。
他的攻击突如其来。
上一秒还在十米开外,转瞬已悄然来到牧云身前。
尖利指甲比刀锋更加锋利,迅雷不及掩耳,径取牧云咽喉。
牧云没穿护体软甲,肌肤感受到寒意。
瞬间做出反应,上身后仰,躲过了吴懿的凌厉攻击。
“哟,这是个行家啊!”在座的都是常去金狮竞技场看打斗的人,了解武师的战斗。
牧云的身法虽则朴实无华,其实暗藏玄妙。
近身搏击,牧云很快占据了上风。
四两拨千斤。
挪开吴懿的攻击,转手一发黑虎掏心,袭击了他的胸膛。
吴懿只觉左胸口火辣辣的疼。
急忙后撤,和牧云拉开了距离。
「这小子的攻击,还真他娘的够劲!」
牧云就像不知疲倦的战斗机器,又迅速冲上前去,用劲道十足的招式压制节节败退的吴懿。
刘勋坐在车里,密切关注战斗情势,说道:“只要能化解吴懿的夺魂射线,圣手先生必定能够取胜。”
“我认为圣手先生必胜,”陈茯苓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刘勋尽量不去看后视镜,这样才能享受陈茯苓柔和的声线。
否则看到麻星长满雀斑的脸,只会感觉违和。
“为什么?”
“两人的战斗意志不在一个层级。
圣手先生是在为安定城的新生而战。
吴懿和那帮只想赚钱享乐的家伙一样,根本不明白战斗的意义。一旦遇到危险,很容易丧失斗志。”
虽然斗志属于虚无缥缈的精神属性,但在生死相搏的战斗中,往往能发挥超乎寻常的功效。
吴懿右臂被牧云震开,胸口又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记重拳。
只觉气血翻涌。
若不是身为血族,当场就得吐血。
吴懿的眼眸变成了猩红色。
这是发狂的征兆。
牧云心中暗喜。
吴懿抬起双手,由掌心发射出类似超声波,人类无法辨别的超能射线。
“小子,只要你有超能力,我就可以将其夺取。”
“原来如此。”牧云不禁露出微笑。
他没有超能力。
迅速欺身而进,右肘直取吴懿咽喉。
攻击又快又猛。
吴懿猝不及防之下,喉咙被铁肘猛击。
即便是身体强悍的血族,也出现了短暂的窒息。
暴躁易怒是血族难以变更的本性。
牧云势大力沉的攻击,激怒了夜郎自大的吴懿。
攻势未停,疾风骤雨般倾泻向吴懿。
吴懿气血翻涌,再也控制不住,喷出大口血雾。
牧云闪避不及,肌肤被血雾浸染。
“哈哈哈……”吴懿飞到半空,仰天大笑。
“糟了,”刘勋脸色苍白,“吴懿喷出的血液里携带了特殊毒素!”
“啊?!”陈茯苓惊骇到说不出话。
牧云深信一个道理: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如果吴懿感受到生命威胁,势必会将围观者化为精血,增幅自身力量。
到时别说是牧云,就是刘勋和陈茯苓助阵,也很难胜过他。
只有让吴懿认为必胜之时,才有一击必杀的机会。
牧云之所以没穿护体软甲,为的就是这个时机。
掌中仙吸收掉了血滴中的毒素,牧云并无大碍。
他佯装瘫倒在地,发出痛苦地哀嚎。
吴懿放下戒备,落回到地面。
狂笑着走到牧云身旁,想要出口恶气。
变故发生地极其突然。
牧云左手中有道火焰符,贴在吴懿胸膛的软甲缺口,断喝一声:爆!
冲击力十足的火焰,将吴懿笼罩于其中。
下一秒,金灿灿的拳头穿透吴懿头颅,抑制了他的再生。
牧云收回右拳,身体表面的火焰被迅速吸收进右手,旋即消失不见。
吴懿失去了意识和再生能力,轰然倒地。
身体被烈焰焚烧,不多时便踏进了鬼门关。
马仔们根本不关心吴懿的死活,纷纷跑到胡三身旁,讨要他们意外赢得的华币。
刘勋坐在车里,看着广场上逐渐减小的火势,心中怅然若失。
他清楚地意识到,一个时代即将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