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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捡个便宜儿子回家(1)

快穿之拯救那个男主 猪爪酱 1082 2024-11-13 19:42

  这个位面叫《捡个便宜儿子回家》

  女主倾欢是倾氏医馆的馆主,年级轻轻就医术精湛,一双妙手能医死人,肉白骨,心地还善良,很受百姓爱戴,名声打响了,各种高官贵人都闻名来看病,可她依然呆在那个小县城。

  一天清晨,倾欢上山采药,一个小男孩被豺狼咬的奄奄一息,倾欢拿火把吓退了那豺狼,并且在自己在那里的小木屋医治了他。

  薄孝之醒后感激不尽,诉说自己孤苦无依,想要要留在倾欢身边报恩,倾欢心地善良,就收留了他。

  于是薄孝之住在医馆一边打杂,一边跟着倾欢学点医术,逐渐倾欢发现了他的天赋,把他当做自己的徒弟倾囊相授。

  还请了张秀才教他识字写字。

  医馆珍贵的医书全部给薄孝之读了去,连祖传的倾氏医书都送给了他,倾欢视他为自己的家人,毫不避讳。

  顾清歌已经感觉剧情有些不对劲了,她皱了皱眉,她之前是这么写薄孝之的吗。

  [宿主,你这本书中进入了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他导致剧情崩了。]像是看出了顾清歌的疑惑,系统开口道。

  ?

  [什么意思?这不是增加了难度吗。]

  [主神这边给了答复,修正剧情就行了,不用跟男主在一起了。]

  [崩坏的剧情:现代的一个叫薄孝之的人因为重名读了这本书,醒来后已经穿进了剧情里,他不满足于薄孝之的结局,他是一个搞事业的男人!]

  在薄孝之把倾氏医馆的价值全部用完后,自己开了一个薄氏医馆,还忽悠倾欢说这只是连锁医馆,你作为我的师父兼亲人应该支持我的事业。

  可笑的是薄氏医馆的所有医术都是传承的倾氏医馆。

  倾欢虽然听不懂什么是连锁医馆,但是听到“亲人”二字心就软了,不仅帮忙宣传薄氏医馆,还把自己医馆的客人介绍到了薄氏医馆里。

  薄孝之一直以来经营的形象就是温和谦逊有礼貌,街坊邻居对他的评价都很好,他打着“想帮姐姐分担压力”的名号,再加上倾欢的全力支持,所以就算他另开医馆因为没人多想。

  但薄氏医馆还是超越不了倾氏医馆常年积累的实力,他觉得倾欢的医馆分掉了自己的客人,因此薄孝之不止一次暗示倾欢关掉倾氏医馆了。

  可倾欢很清醒,我关掉医馆吃什么喝什么?但她只是委婉的拒绝了。

  猜到她想法的薄孝之二话不说就当街捧着一堆花深情款款的向倾欢求婚告白,街上的人都很赞同这门亲上加亲门当户对的亲事,于是纷纷起哄。

  倾欢本就单纯,也不懂喜不喜欢是什么感觉,如今也是被赶鸭子上架一样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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