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为国争光”
“嗡嗡–”
林忆南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几十个未接电话。
林忆南刚接通电话,就听见手机对面的男生破口大骂:“林忆南!大半夜不回去好好休息你干嘛去了!我跟你助理打电话,她说你出去上网去了!可把我整懵逼了!我给你打那么多电话干嘛不接!还有,你一个女孩子,更何况身份这么特殊,你不怕被色狼盯上?!”
林忆南边听边驱着脚底下的一颗倒霉石头,左手插着兜,淡淡说道:“去网吧啊。”
因为他说过,他喜欢去网吧是因为喜欢网吧的气氛。
他走后,林忆南活成了他的样子。即使他不在,也想努力留住他存在过的气息。也想去尝试一下他喜欢的东西,想努力的靠近他,成为他。
刘羿帆:“我去接你,哪个网吧?”
林忆南:“不凡网吧。”
刘羿帆来的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林忆南打开车门,上了车。刘羿帆侧身过去,帮她系好安全带。俩人大概沉默了十分钟,气氛似乎有些尴尬,刘羿帆扭头看了林忆南一眼,她的头靠着车窗,眼睛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刘羿帆:“心情不好。怎么没有之前活跃。”
“心情不好”哈,是个陈述句。
林忆南什么都不用说,不用做,刘羿帆总能一眼看透她的心情。
......
学校报告厅的座位零零散散只有两三人。年少时的刘羿帆喜欢林忆南,整个学校都知道。
唯独林忆南,喜欢装傻。
高三毕业典礼演出完,刘羿帆坐在舞台楞上,一条腿耷拉下去,另一条腿踩在舞台上。
灯光打在少年的脸庞上,似乎是灯光的原因,睫毛被凸显的根根分明,又长又密。林忆南站在舞台下,俩人距离略近,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但这个举动似乎被刘羿帆察觉到了。
刘羿帆:“看我干嘛,觉得我帅又想回心转意了?”
林忆南微微翻了个白眼,忍不住讽刺他:“得,你还没我脚趾头长得好看。”
刘羿帆:“诶!林忆南!你说你,长了一个漂亮的嘴,但一说话来,怎么这么毒呢!”
林忆南似乎有些不耐烦了:“闭嘴吧,到底喊我来有什么事?”
刘羿帆一听,来劲了。他轻松一跃,就从舞台下蹦了下来,他拿起旁边的话筒,变声期后的男生声音夹杂着一丝沙哑,他用着低沉的声音说:“林忆南,你听好了,这是我从初中到高中以来第十八次向你表白,感谢你陪伴了我整个青春,惊艳了我的岁月。”
他沉默了一下,转身走向身后的舞台,他走到正中央,聚光灯再次照到他身上。十八岁的少年浑身散发着光芒,不是聚光灯打的光,而是年少时的我们,浑身散发的光芒。
“林忆南,我快要毕业了,我想对你再次说出那句你听了无数次的话,我喜欢你,我还是很喜欢你,以至于每天我想要昭告全天下。不过,接下来我想送你一首歌。”
台下的林忆南听得有点发懵,这是她认识他这么久以来,这是第一次听他唱情歌,也是听他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告白。与其说是告白,更不如说是告别。是对林忆南的告别,还是对青春的告别,林忆南也有点捉摸不透。
“感谢你让我懂得
心动这一门学科
从遇见那刻起
我开始辗转反侧
可感情的功课
原谅我不及格
......
把思念悄悄的磨成伤口
期待着用感动化解你的温柔
我相信终有天能牵你的手
你在乎就不会让我等太久
......
只为一份永久
别说只是朋友”
林忆南坐在观众席上,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这才意识到,他就要毕业了,屁颠屁颠跟在自己五六年身后的男孩,要毕业了。自己也快进人高三了。
2011年,《把我的思念悄悄磨成伤口》似乎成为了每个人的青春,把思念悄悄磨成伤口,青春里的我们,或许都卑微的暗恋过一个人,或多或少,成为了每个人心中的遗憾。
舞台上的男孩散发着自己的光芒。但林忆南和他之间,好像永远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努力也缩不短。林忆南永远都成为了观众席的那个人,望着台上闪闪发光的男孩。或许因为从小家境的影响,林忆南一直都很自卑,不是台上的男孩不够好,是因为他太好了,而自己却不够资格。这么完美的男孩,怎么能给她那种人呢。
等林忆南反应过来,刘羿帆已经从台上消失了,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直到林忆南高考完。
都说最怕rapper唱情歌,今天林忆南是真的体验到了。
真的...挺可怕的。
林忆南扭过头,看着他说:“没事,就是有点累了。”
刘羿帆打开车内音乐,选择了一首比较放松的轻音乐。
过了许久,他才轻声说道:“林忆南,我想进入你的心。”
林忆南:“我还是喜欢封闭自己。”
他丝毫没有惊讶的表现,毕竟自己也被拒绝了八九年了,早就习惯罢了。
刘羿帆把车开到小区楼下,目送她进入电梯,直到看见她房间亮了灯,才肯放心离开。
“嗡-嗡-”
林忆南:我到家啦。
是羿不是一:好的,我也准备离开。
林忆南简单的洗了个澡,就躺到床上立马睡着了。或许是因为太累了吧,也或许是因为想到了之前的一些事。
“别接电话,别接电话,别接电话......”
林忆南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接了电话。
可能是太困了,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喂,谁啊?”
“南姐!你怎么还没醒啊!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我快到你家了南姐,我们五点约了郭导见面,好消息,《冲破天际》女主出定是你!咱们再次干掉了那恶毒女配路芯柔!姐你太厉害了吧!”
提到工作,林忆南才稍微有点精神:“哦,那徐雅欣那边怎么说?”
小助理听到“徐总”俩字,立马就焉儿了:“徐总和郭导聊过了,好像很愉快的样子,但不知道公司那边到底会怎样决定,徐总好像是不太乐意你转型,但凌祁那边还没问。”
林忆南:“嗯,意料之中,谁不喜欢‘青春无敌美少女’的人设啊,对了,来的时候记得帮我带饭,挂了。”
林忆南挂掉电话,又赖床上赖了几分钟才肯爬起来,换身衣服,又洗了个澡,刚好小助理就到她家了。
林忆南从小就古灵精怪的,用凌祁的话来说,“就是个怪人!”她有个习惯,喜欢在客厅桌子上吃饭,不喜欢在餐桌吃饭是因为对她自己而言有种束缚感。她双腿盘着坐在地上,打开电视,边玩着手机边吃饭。
小助理:“南姐,凌祁今天来公司了。”
林忆南嘴里塞着饭,两边的腮帮子被塞的鼓鼓的,竟有点可爱:“哪的妖风把他吹来了?”
小助理:“不还是因为听说你要转型了呗。”
林忆南放下手机,继续闷头吃饭,吃完后,她让小助理把垃圾收拾一下,自己便去化了个妆,准备她去公司。
林忆南不到十分钟就化完了,她不化妆的样子就很美,皮肤白皙,眼里闪着光,嘴巴粉红粉红的,看久了忍不住想让你亲一口。
林忆南五官中,最性感的地方就是嘴了,她的嘴巴左上角还有颗不起眼的小痣,因为这颗痣的出现,又显得嘴巴有几分韵味,性感中带着一丝妩媚。
平时的林忆南都是素颜朝天,她不喜欢化妆,特别是涂口红,因为对她来说,莫名有种拘束感,很多时候她忙完工作立马就把口红擦了。
小助理见她今天意外的涂了口红,忍不住问:“南姐,你今天是很高兴吗?怎么忽然涂了口红?”
林忆南:“我一会儿要见的是凌祁,省得到了公司他又开始叨叨我,说我不注意形象,怎么怎么样!”
呵,闷骚男!
林忆南敲了敲门,门内的男人带着自己很有磁性的声音说:“进。”
林忆南径直走进去,坐在了凌祁面前的转椅。
凌祁放下手中的工作,说:“听说你要转型?”
林忆南傲娇地点点头。
凌祁:“行啊,我批准了,反正我也看你这样子看腻歪了,估计你那些脑残粉也一样!”
说罢,他便贱兮兮的歪了歪头。
林忆南:“懒得搭理你,咱俩从大学就开始互掐,你还没掐够啊!闷骚男!”
凌祁:“......”我怎么就闷骚男了?
凌祁:“对了,听徐雅欣说你接了一部新戏,叫什么名字?”
林忆南:“《冲破天际》。电竞。郭导。”
还真是一句话,几个字就简简单单的概括了所有的前因后果。
凌祁:“嗷,我大概明白你什么意思了,不是林忆南,你就不能说具体完整点?”
林忆南竖起食指,在他面前晃了两下,说:“不能。”
凌祁有点语塞,切回正题:“你为什么选择一个电竞题材的?”
林忆南毫不犹豫地说:“为国争光!”
真是好一个为国争光啊!
凌祁今天被怼的无语到死,起身准备离开,说:“我要走了,以后你在公司告诉我一下,我绝对不会来!”
林忆南也跟着站了起来,不服道:“呵!明明是我助理说你在公司,有事想和我商量我才来公司的!”
凌祁放大瞳孔,震惊地说:“我什么时候告诉你助理说我有事和你商量!我还巴不得天天见不到你呢!”
凌祁刚离开公司,就收到了方一鸣的电话。
凌祁懒散道:“喂,干嘛?”
“好兄弟,我今天晚上预约了有缘相见火锅,一起去吧~刚好两个位置。”电话那头的男人怪声怪气的。
凌祁想都没想就拒绝:“不去!”
方一鸣:“别啊,哥们儿,好久都没有一起吃顿饭了,庆祝我即将脱单好不好?”
凌祁:“......”葫芦里卖的什么药!